公务员有哪些职称级别?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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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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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
2、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
3、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
4、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四至五级;
5、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
6、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七至十级;
8、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另外,各级党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也适用上述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
河南省参公单位有哪些
问题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属单位中哪些参照公务员管理 参公单位大致有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业局,社保局,人才中心,但是参公单位的行政编制以及参公编制都是受到限制的。
问题二:河南省考参公单位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河南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中有明确标出部分单位为参公单位,参照公务员法是指:在国家党政群机关工作的除公务员之外的参公、事业、工勤人员责、权、利,在未出台专门的相关法律加以管理前,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河南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中有明确标注具体的单位划分,可以查询职位表,具体查看; 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he.off/...c10377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问题三:2016河南省考已经是参公编能报考吗 在职的参公人员(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是不能报考2016河南公务员考试的。具体的情况还得根据考生自身的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6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可知:
(1)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不能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在职公务员指的是目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其中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所以在职的参公人员是不能报考2016年河南公务员考试的。
考生可根据2016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等招考信息,看自己是否具备报考当地公务员岗位的条件。以当年的公告内容为准。
问题四:河南省参公的人员能否调入公务员队伍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考试严格依照考试程序进行: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
如果对招考有疑问,您可以直接联系招考单位,最新招考消息请注意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或者中公教育河南官网。
祝您考试顺利。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问题五:参照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有什么区别? 一、参照公务员就不是公务员,是事业编,只是说这个单位的工资福利什么的是参照公务员来的。
二、公务员是货真价实的铁饭碗。
三、祝公务员考试顺利
问题六:河南省2016事业单位车补什么时候发 公车改革方案,牵涉面广,所以,尽管确定方案的省份多,公开的却很少。截至目前,已上报到国家层面的公车改革方案有20家,已经批复16家。查询发现,公开公车改革方案的省份只有四个。
《河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5月15日正式上报中央车改领导小组。6月29日,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批复同意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根据我省目前设定的公车改革时间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1至2年时间,完成非参公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问题七:河南省事业单位在编工勤如何参公转成干部身份 获得国家干部身份的途径:
1,国家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以派遣证为标志,包括计划内统招、定向、自费、委培)
2,2001年以前经地市级 *** 人事部门批准录用为国家干部的人员(以为标志.
3,军队转业干部(以军队任职\转干材料以及为标志)
4,解放前参加革命的担任干部职务的人员.(以相关档案材料为标志).
5,解放初自然形成的干部(以任职材料为标志)
6,经公务员考试录用为公务员的原不具备干部身份的人员(以为标志.
7,被转为公办的原民办教师(以民办转公办审批表为标志)
8,70年代末经地方革命委员会批准招录的教师(以教师录用审批表为标志)
凡是没有经过以上程序,那么你就不具有干部身份,你即便是自学取得博士学位也是个工人身份!
问题八:就河南来讲,事业单位待遇好还是省公务员的待遇好呢?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考试岗位选择较多,是全省统招的,报考人比较多;事业单位报考是用人单位独立招生,报考人数较少,但岗位也很有限;
事业单位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在题目的难度来讲,事业单位比较简单,每个考试都有不同的特点,还需要加强自身的学习;
至于待遇方面,事业单位分为很多种,有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非参公但财政全供、差额供给、自收自支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没有什么不一样;非参公但财政全供略有差别,主要是事业单位实行聘任制,不是终身制,而且公务员除工资,薪酬结构中主要为津补贴,而事业单位采取绩效挂钩方式。
差额供给、自收自支单位,则和公务员差别很大。
总体看,公务员的待遇更稳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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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九:事业编中级职称相当于公务员的什么级别的工资 中级职称比副科肯定是要高的,和正科级的工资是差不多的。副高是相当于副处级工资,现在事业单位都在改革的路上,机关编制的人员基本都参照公务员管理,以后参公单位会分为公益一类或二类,这些人和公务员的工资是一样的,他们只能拿公务员的工资,这些人在单位只占很小一部分,大部分事业编制的职工是可以继续考中级以上职称,只不过现在比较难考,而且考上后是需要本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聘任你为中级或以上职称,方能在人社局工资福利科批新工资。
问题十: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单位怎么样?是不是公务员单位?待遇怎么样? 参公单位,人民团体,没有灰色收入,仕途不是很光明,收入各方面看似跟公务员差不多,其实差别很大,特别是出现改制分流问题,行政单位可以往下分,但是人名团体往下就不好分了,又不可能平行分个向上分,所以要是想考公还是考行政单位
2016河南公务员考试职位专业类别都有那些?
2016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专业类别划分情况
一、拟录用职位的专业要求为下列某专业类别的,应试人员所学专业应为该专业类别中所涵盖的专业(包括相关相近专业)。
二、拟录用职位的专业要求为下列某专业类别中某具体专业的,应试人员所学专业应为该职位要求的专业(包括相关相近专业)。
三、拟录用职位的专业要求非下列某专业类别中某具体专业的,应试人员所学专业应为该职位要求的专业(包括相关相近专业)。
四、应试人员所学专业非拟录用职位要求的专业,但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并获得该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职(执)业资格的,视为符合该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五、专业类别
(一)文秘类:汉语言文学、文秘、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新闻学、哲学、逻辑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等。
(二)法律类: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等。
(三)财会金融类: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证券、审计学、投资学、财政学、税务、税收、统计学、银行学、保险等。
(四)经济类:经济学、经济管理、国民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国际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经济、农业经济、贸易经济、劳动经济、金融学、企业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
(五)计算机类:计算机、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信息、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软件工程、 *** 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技术、信息安全等。
(六)行政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管理、人事管理、劳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七)英语类:英语、英语教育、应用英语、商务英语等。
(八)电子通信类:电子、电子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电子信息工程、微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无线电、通信、通信工程等。
(九)机械类:机械制造、机械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设备工程、过程装备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机电设备、机电一体化等。
(十)医学类: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技术等。
(十一)药学类: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理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中药药理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药品检验、应用药学、化学制药技术、现代中药技术、中药资源与开发、化工与制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等。
(十二)贸易类:贸易、国际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外贸、国际商务等。
(十三)土建类:建筑学、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城市规划、给水排水工程、工民建等。
(十四)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交通设备信息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公路运输、铁道运输、民航运输、船舶运输等。
(十五)材料类:材料科学、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材料工程技术、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等。
(十六)新闻出版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出版信息管理等。
(十七)教育类: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人文教育、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教育管理等。
(十八)生物类:生物科学、应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生物信息技术等。
(十九)地矿类:采矿工程、石油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等。
(二十)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务工程等。
(二十一)环保类: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保护、环境规划与管理等。
(二十二)农学类:农学、农业、农副产品加工、畜牧、园艺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等。
(二十三)林学类:林学、森林资源保护、林业工程、林业技术等。
(二十四)食品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制糖工程、粮食工程、油脂工程、食品卫生与检验、粮油储藏、农产品贮运与加工、水产品贮运与加工、冷冻冷藏工程等。
(二十五)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等。
(二十六)医疗器械类: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工程技术、医用电子仪器、医学影像等。
(二十七)监所管理类:监狱学、监所管理、狱内侦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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