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师举报学校职称评选有黑幕,事件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

老师作为教书育人的职业,对学生的影响非常大。一个好的老师,可以影响千千万万的学生。老师这个职业也会有不同的职称等级,老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参加不同的评选,评选成功的老师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职称,对于职业生涯的发展也是非常有好处的。就在河南省的某个学校评选职称的过程中,一个老师对于自己经历的不平等待遇进行了揭发举报,并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和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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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教师评选,排名第二却落选

据了解,河南省焦作市第十七中学的姚老师参加了学校组织的职称评选,当时姚老师的综合得分非常高,在所有参加的十七名老师中,姚老师排名第二,这让她非常有信心能评选成功。而当天的评选还有一部分是投票环节,需要领导、评委等人员对参选老师进行投票,并计入总分考核评选。这个环节姚老师远远落后导致了最终落选的结果,而当时综合分数排名十六位的老师,却凭借投票而最终评选成功。

面对老师质疑,领导称是人际关系不好

为此,姚老师找到了领导想要个说法,而领导给她的答复却是姚老师人际关系不好,所以投票分数低落选。这让姚老师无法接受,于是她向有关部门反应了自己的经历,并且将这些不公平待遇拍摄成了短视频发布到 *** 上,一时间引发了公众的议论纷纷。

当地已展开调查

作为学校,更应该以身作则,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而努力,如果连教师评选都作假,那么这样的学校也未免让人感到心寒。对于这件事,当地相关部门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已经开展了相关调查,彻查相关人员有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具体结果还需要等待调查后的详细公布通告。

[河南省]河南一讲师买职称,河南省讲师

河南一女教师评职称申诉被拒后起诉教育局,你支持该教师的做法吗?

我支持这名教师的做法,当自己的合理所得因为某些原因而无法获得,在向有关部门反应后却杳无音信,这是让人失望的。

在2020年10月29日,河南焦作第十七中学的姚老师在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录制视频,视频讲述自己在评职称环节遭遇了不公平待遇,自己明明在与工作能力挂钩的个人评分方面得分第2,却落选,而个人评分远远落后的另一名老师却评上了职称,姚老师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在调查结果发布后,她曾向教育局提交教师申诉书,经过30天的等待后依然无果。因此姚老师将教育局告上法庭,在2021年1月18日,当地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姚老师所在的学校表示对教师的职称评选是从两个方面考量的,之一是个人素质评分,包括职业道德、工作量完成情况、教育教学业绩、超工作量、学历、荣誉等。第二是投票得分,一共有17名老师参与评分,只有6个指标。姚老师常年担任班主任教学工作,还是初三教学,有超工作量,所以个人总分业绩排名第2。排名第16的老师没有担任班主任、没有教初三,超工作量部分为0。然而最后的结果是姚老师落选,排名第16的老师成功入选。姚老师表示问题出在投票环节。十几个老师在个人素质评分方面的差距都比较小,控制在10分以内。但投票环节的分数占到了15分,这就代表老师完全可以靠投票反超,姚老师也曾问过本地其他学校的评选方式,只有在两个老师分数非常接近时才会进行投票,一般都是按照个人素质评分进行评选的。”姚老师对此感到深深的不解。

姚老师还曾经问过领导,为什么会落选,领导回复姚老师“你自己好好想想”,姚老师无奈问道“难道是因为我不会做人,不会搞人际关系?”领导回复,“那你以为呢?”如此对话,让人明白了这次评选职称是有一些不合理的存在的,按照当地规定,学校应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遇到举报等问题,要进行调查。但当时,学校在周五下午公布了名单,到了周一下午,名单就已经不见了,公示期还不到2天,这是摆明了评选有问题,在姚老师发布视频后,还多次被领导要求删除。

在2020年11月26日,焦作山阳区调查小组发布通报公布姚老师在本次评选中排名第7,通报认为,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姚老师在调查结果发布后,曾向教育局提交教师申诉书,但等待30天后依然无果。在个人申诉被拒后姚老师将教育局告上法庭,无论是从姚老师和领导的对话,还是评选的过程,都很明确的体现出这次评选是有问题的,但是这么明显的事情教育局在置之不理,姚老师无法,也只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因此在我觉得姚老师的做法是正确的。

河南一女教师评职称申诉被拒起诉教育局,此事为何一直没有引起在重视?

事情起始

因为在这之前,这个老师都没有把这件事情给爆出来,这里说的是这个老师没有把这件事情在网上爆出来,只是自己去解决这件事情,而它解决的办法自然是去找教育局,告发学校。

但是致这个老师去找教育局告发学校之后,教育局就派相关的人员来调查这个评选评职的问题,而教育局在这个调查结果出来之后说了,在这个评审过程中,并没有发现有任何的违规违纪的行为,这也就给了这个女老师一个交代。

具体过程

可这个女老师一直坚称这个学校的评优评先是要作弊行为的,而教育局来检查也没有检查出任何的事情,但这个女老师依旧向教育局说这件事情,坚持了一个月左右之后,发现教育局还是没管这件事情。

除了这个女老师变非常厉害的将这个教育局给告发了,直接就把这个教育局给告上了法庭,可能是这个老师也觉得教育局和学校可能是有关联的,不然的话为什么调查一点东西都没有调查出来,而且他连续坚持了一个月,这很大一部分就已经证明了学校是真的有黑幕的。

而这个时候教育局应该再派人过来再调查一次,这才是正确的做法,但是教育局并没有这样做,所以才使得这个老师将这个教育局给告上了法庭,因为他怀疑可能教育局也和学校的黑幕有关。

最终结果

这也是在这之前这个事情一直都没有被曝光出来的原因,因为这个老师一直在坚持着向教育局举报学校有黑幕的事情,而由于教育局根本就不重视这件事情,最后这个女老师将教育局给告上了法庭,便引来了记者的围观,从而将这件事情引发到了这个社会上来。

知识普及

国家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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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职称事件”败诉的姚老师复课,如何看待这一结果?

河南职称事件的姚老师败诉河南一讲师买职称,其实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河南一讲师买职称,因为学校的老师很多,但是评职称毕竟只有少数人能够得到,所以对于教师而言,职称的含金量也是非常的高的,因此,有很多老师,费劲心思,也只是想得到一个高级职称,可是毕竟僧多肉少,并不是所有的老师,都能有这么的幸运。而且学校的职称数量是固定的,因此,像姚老师这样多年都没有评上职称的也是大有人在。但是这件事情曝光之后,很多人都在担心学校是不是有黑幕,知道案件结束,才终于明白河南一讲师买职称了真相。

一、学校的职称人数是固定的。

首先从职称评定的人数来讲,学校每年是有很少的名额的,但是学校的老师却是非常的多,而且还有更新换代,所以对于来时来说,就算是教学成绩优异,能力突出,也不一定能评得上,因此就算是姚老师和学校在法院里想见,还是没有能达成自己的诉求。

二、姚老师最终败诉。

事情闹到这种程度,不管是对于姚老师来说,还是对于学校来说,肯定都是有一定的舆论压力的,就算是姚老师成为网友议论的对象,在开庭前被触犯,被停课,被免去班主任的职务,但是最终还是败诉,起诉也被驳回了。

三、姚老师的言论或许有些不妥。

其实很多人说学校的职称评定是有一个潜规则的,一般是把职称评定的名额留给即将退休的老教师,这样子每个月还能多出几百块钱。但是这毕竟是网友的一种说法,我们不能参考。姚老师在网上发布的言论,可能是宣泄,可能是不满,但是这会给学校带来很大的舆论压力,所以姚老师才会和学校有争议,但是争议归争议,还是改变不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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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某女教师评职称八年落选申诉被拒,暗示了怎么样的问题?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十七中姚老师曝光学校评职称有黑幕,随后,山阳区教育局调查结果显示,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姚老师不服,向山阳区教育局提交申诉书,但在法定30天期限内并没有等到回复,遂将山阳区教育局告上法庭。1月18日,当地法院受理此案。

经由社交媒体传播,姚老师“怒怼”学校和教育局的形象迅速火遍 *** 。不少亲历职称评选“惨烈厮杀”的过来人也加入进来,纷纷留言力挺。随着当地法院的受理,这件事情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从当地教育局发布的调查通报看,似乎并无问题,“评审程序公开、透明,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然而,程序公开、透明,未必就意味着程序设置是合理的;未发现违纪违规,也未必就意味着一定不存在违纪违规。

姚老师参加副高级职称评选8年,年年刚刚好被刷下,显然太过于蹊跷。有一两次“巧合”不难理解,但若说8年都“巧合”,未免有些侮辱公众的智商了。当地理应本着对教育、教师、社会负责任的态度,坦坦荡荡,直面姚老师质疑,彻查此事,给公众一个交代。一味回避问题,矢口否认存在黑幕,甚至把 *** 权威和公信力拿来背书,并不是一个好的处置方式。

一者,姚老师质疑学校设定的评审程序人为因素占比太大,个人总分敌不过投票分数,这显然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如果投票分数如此强势,必然会对不合群的老师形成某种排斥机制。要么和光同尘,与大家搞好人际关系;要么就是在投票中落选。而据姚老师披露,校长说她人际关系不好,在此情形下姚老师显然存在落选的可能。相关部门应该就此展开调查,并科学评估评审程序是否合理的问题。

一个老师的工作业绩如何,在学校里其实是有公论的。学生会有学生的判断,家长也会有家长的判断。当下的职称评定,把决定权过度交由学校当局有限的一拨人,则必然会掺杂并加重人为操弄的权重。一个工作量排名前两名的老师年年被刷下,并不正常。

再者,当地教育局调查学校,同样存在公开性不足的问题。从已经公布的调查结果看,多是一些具体的数据介绍,调查结论也是常见的“主流是好的,只是有一些小小的毛病”,这与其说是一份调查报告,还不如说是十七中职称评定的一份总结。

而且整个调查报告没有交代调查范围、调查问题以及调查了什么人。是不是与反映者本人见面,是不是按照规定与诸多相关人员一一谈话,是不是调取了当时的文字材料等等,均没有交代。调查无过程披露,则结果也很难令人信服。特别是,调查并没有回应姚老师明确反映的焦点问题,即评审设定不合理的问题和个人总分第16名者在票选中逆袭的问题。

学校是一个小社会,人际关系本就存在复杂性。如果再掺杂职称、评优等利益关系,恐怕问题会更复杂。凡此种种均要求,在处理涉及到个人利益的事情时,应该多一些公开、公平、公正,少一些权衡和计算。

毕竟,一个学校出了这样的事,最终受影响的,除了当事人,还有众多学生、社会公众,以及我们的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