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师举报学校职称评选有黑幕,事件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
老师作为教书育人的职业,对学生的影响非常大。一个好的老师,可以影响千千万万的学生。老师这个职业也会有不同的职称等级,老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参加不同的评选,评选成功的老师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职称,对于职业生涯的发展也是非常有好处的。就在河南省的某个学校评选职称的过程中,一个老师对于自己经历的不平等待遇进行了揭发举报,并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和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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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教师评选,排名第二却落选
据了解,河南省焦作市第十七中学的姚老师参加了学校组织的职称评选,当时姚老师的综合得分非常高,在所有参加的十七名老师中,姚老师排名第二,这让她非常有信心能评选成功。而当天的评选还有一部分是投票环节,需要领导、评委等人员对参选老师进行投票,并计入总分考核评选。这个环节姚老师远远落后导致了最终落选的结果,而当时综合分数排名十六位的老师,却凭借投票而最终评选成功。
面对老师质疑,领导称是人际关系不好
为此,姚老师找到了领导想要个说法,而领导给她的答复却是姚老师人际关系不好,所以投票分数低落选。这让姚老师无法接受,于是她向有关部门反应了自己的经历,并且将这些不公平待遇拍摄成了短视频发布到 *** 上,一时间引发了公众的议论纷纷。
当地已展开调查
作为学校,更应该以身作则,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而努力,如果连教师评选都作假,那么这样的学校也未免让人感到心寒。对于这件事,当地相关部门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已经开展了相关调查,彻查相关人员有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具体结果还需要等待调查后的详细公布通告。
驳回起诉!焦作女教师诉教育局案一审判决,此案中存在哪些疑点?
2023年3月31日河南焦作十七中职称细则,焦作市第十七中学语文教师姚燕燕诉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不履行行政职责一案,在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长达2小时,择期宣判,约在上午11点结束。在庭前会议上,争议焦点首先是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其次是山阳区教育局是否具有处理投诉河南焦作十七中职称细则的法定职责,山阳区教育局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
教师申诉书
2020年12月10日,姚燕燕以 EMS快递的形式,向山阳区教育局递交了一份教师申诉书。据快递信息显示,2020年12月11日,山阳区教育局已经收到了该快递。与此同时,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也承认收到了姚燕燕寄来的教师申诉书,但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山阳区教育局到姚燕燕起诉时,她个人并没有收到山阳区教育局对她的答复。
针对这一行为,山阳区教育局认为,原告姚燕燕的投诉是一种 *** 行为,因为姚燕燕在递交投诉书前已经进行了 *** ,因此,山阳区教育局不会再次进行投诉。所以,山阳区教育局认为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院应驳回姚燕燕的起诉,这也是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对法律适用争议的焦点。
从2020年10月起,姚燕燕因为职称评选存在“不公平”一事,先后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她连续7年参评的动态,并在学校担任常任班主任及初三教学任务,最终个人总分名列第二,此次学校共有17名教师参加评选,但由于投票结果不理想,姚燕燕最终落选。
根据姚燕燕介绍,职称评审最终按85%和15%的比例,将个人质量评分和投票评分进行综合排序,学校的最终投票环节包括:领导投票、评委投票和群众投票三种。选举三人的结果,校方均未公布。
在姚燕燕25年的教学生涯中,在焦作第十七中学,她连续7年没能获得职称,当她发现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时,她向学校领导提出了质疑,但是学校领导告诉她说,获得职称的过程并没有什么问题。
姚燕燕又向当地教育局反映此事,山阳区有关部门成立调查小组,通报称第十七中学2020年度职称推荐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符合规定,程序公开透明,没有发现评审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姚燕燕诉焦作市教育局不处理教师申诉一案一审作出裁判
2023年4月12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姚燕燕诉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不履行处理投诉职责一案,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裁判文书。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姚燕燕的起诉,因为姚燕燕提起的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
在山阳区法院的审理中,姚燕燕是焦作市第十七中学的教师。焦山阳区教育局是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姚燕燕于2020年10月16日至24日,通过个人视频平台账号发布视频,就其2020年10月参加焦作市第十七中学的高级职称推荐申报工作,表达诉求、疑问和不满等。
2010年10月28日,姚燕燕到焦作市山阳区纪委监委驻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纪检组反映问题,并提交反映函。同月29日,姚燕燕就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问题,向校长反映情况,发表意见,校长作了口头答复。同月30日,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向姚燕燕出具了《受理 *** 举报告知书》,姚燕燕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
2020年11月4日至25日,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针对姚燕燕的 *** 诉求,通过官方微博、 *** 等渠道对其进行了回复。2010年12月10日,姚燕燕通过 EMS国内特快专递将《教师申诉书》寄给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同样的11日,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收到了这份“教师申诉书”,但没有给予答复。2025年1月11日,姚燕燕提起诉讼。
山大法院认为,姚燕燕向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邮寄了《教师申诉书》,要求被告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对焦作市第十七中学的推荐和评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依法宣布评审结果无效,重新作出处理,依法查处评审过程中的违纪行为。这份《教师申诉书》要求解决的是姚燕燕与其所在的焦作市第十七中学在职称评定问题上产生的纠纷,属于具体人事管理问题。
遂依法作出述判决
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在处理这一纠纷时,是否属于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内部管理职责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范围。因此,原告姚燕燕提起本案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应当不予立案,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与此同时,针对山阳区教育局在处理姚燕燕申诉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山阳区教育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进行处理。早前报道:焦作女教师反映职称评定问题区教育局通报:校长等三人被谈话,责令写深刻检查
第十七中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2020年10月16日,焦作市山阳区教体局官方微博消息,第十七中学教师姚燕燕在网上反映学校职称申报有关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20年11月25日,经山阳区“第十七中学职称推荐申报工作”调查组调查,该学校2020年职称推荐申报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如下。
2020年第十七中学教师职称的推荐和申报,由学校人事教育处处长程庆刚负责公布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职称推荐表。按照既定程序,2020年10月16日,程庆刚在学校的校务公开栏上贴出了记分表。2020年10月19日上午,校长刘爱国与程庆刚谈话,要求程庆刚将集体推荐结果作为前6名教师的总积分单独贴出补充公告。程庆刚表示,以表格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的详细情况和总分数已经延迟多年,更加直观、清晰,让教师更能接受和认同。
“我们应该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工作,”刘爱国说,程庆刚表示赞同。2020年10月29日,姚燕燕到刘爱国办公室探讨职称推荐公示有关问题时,刘爱国当场给程庆刚打 *** 询问是否张贴(补充)公示,程庆刚回答“没有”。存在的问题。程庆刚张贴公布了《焦作市2020年第十七中学高级职称推荐记分表》,无举报 *** ;程庆刚贴出公布的《2020年焦作市第十七中学高级职称推荐积分表》,少写“七”字,导致“十七中”成为“第十中学”。
程庆刚校长刘爱国未按要求张贴补充公告;党总支部副书记王有科作为分管领导,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上述问题;校长刘爱国只做了安排,不督促不检查,工作不扎实不细致,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处理决定。依据《中国 *** 问责条例》第7条第9款和第10款的规定,结合上述情况,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中学党总支部书记、校长刘爱国对学校职称评定公示环节把关不严,给予刘爱国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深刻检查;中学党总支部副书记王有科,作为分管职称评定工作的领导,履职不力,审核不严,给予王有科提醒谈话,责令写出深刻检查;第十七中学政教处处长程庆刚负责职称评定的公示环节,工作不认真不严肃,给予程庆刚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焦作市第17中学女老师职称评选事件,最后的结果是怎样的呢?
焦作市第17中学姚老师在晋级副高级职称的时候,因对职称评审的公平性产生质疑,从而一怒之下将整个评审的结果发送到了自媒体平台上,进而引起了公众的质疑,最后倒逼山阳区“第十七中学职称推荐与申报工作”调查组对整个过程进行了调查,并向公众进行回应。
首先,调查组的结果表明此次“职称与申报工作”程序合法,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只是略有瑕疵,一是工作不够细致且有漏字现象,在公示期间无举报 *** ;二是未将已获得推荐人选的6人名单单列公示。如果单从公开的调查报告来看,整个程序确实合规合法,但是也要按照程序的要求,公示人员未按要求公示而且在公示期间,没有公开举报 *** ,那么整个公示就是不合法也不合规的,毕竟公示过程属于群众监督的一部分,在没有举报 *** 的公示上面,即使群众发现某人存在问题,也无法进行举报,因此,整个公示就显得无意义,从而失去了群众监督的效力。
其次,虽然此次评审在程序上是合法合规的,但是调查组并没有回答问题的核心,而是避重就轻的调查。一是该老师在民主测评分之前,其综合成绩明显是在前6名之内的(视频上说是第二名),而通过民主测评之后,综合分落至第7名且前6名的成绩是何人,在公示期间也没有单列公开,而整个民主测评当中,“考核小组民主测评环节”共有12人投票,该老师获取的票数仅仅1票,那么作为考核组领导,不投票肯定是有原因的,这个没在调查报告中体现(私人恩怨肯定摆不上台面),在“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和校领导测评环节”环节,共有15人投票,该老师紧获得3票,那么其余的人为何不投票,也应该调查处原因来,这样才能给大众一个明白。
二是该老师的教学业绩与荣誉资历如何产生巨大的反差。该老师的教学业绩得分为42.25分,在17名参加评比的老师当中名列倒数第二,而荣誉资历的综合得分为43.8分,在17名参加评比的老师中名列第二,业绩倒数第二与荣誉正数第二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个现象如何解释,难道说该学校的教学业绩和个人荣誉获得毫无关系,教学业绩的好坏是由一些人随意而定还是个人荣誉的给予由他人随意而定,这个问题需要正面回答(对于业绩如何在评比方案中体现,还是看方案如何制定,而对于荣誉的权重,则对于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
最后,无论这个事件是到此为止或者是调查组继续深入调查,但是老师职称的评比最终还是应该回到教学质量(与教学业绩不同)和个人荣誉上来,教学质量是现在教学能力的体现,个人荣誉则是对以往成绩的肯定,而不应该把最终的决定权放在领导的投票上,如果比人际关系,那还要老师低头教书育人干嘛,估计也没人专心低头教书育人了。
河南女教师举报学校职称评选不公平,此事件一直发酵,为何未得到解决?
国家为了让广大教师有较好河南焦作十七中职称细则的福利,特设立了能与教授级别一样正高级教师职称。很多教师为了这个职称也都很努力地奋斗着。然而。2020年11月份河南焦作十七中职称细则的时候,网上曝出了一则关于河南某学校在评教师职称的时候出现黑幕的新闻。这个所谓的黑幕是怎么回事呢河南焦作十七中职称细则?原来,河南焦作十七中的一位女教师在短视频平台中举报该学校在评教师职称的过程中有黑幕,参与考核的教师一共有17位,入选名额有6位,而她的考核总分排名第二,却因为最终的不透明投票导致了她落选,而考核总分排名倒数第二的教师却评上了。当她向学校讨要说法时,学校的回应却是:“大家不投你的票呗。”她一怒之下将情况反映给了教育局,她认为如果只看投票结果的话,那大家搞好人际关系就行了,还搞什么考核呢河南焦作十七中职称细则?关于这件事,河南焦作十七中职称细则我有以下两个想法。
一、评教师职称时,不应该出现投票程序。国家设立教师职称的时候,目的是为了选出优秀的人民教师,而不是选出人脉广的人民教师。一旦以投票结果为评选结果,那这个职称便失去设立时的初衷。我们应该以教师在授课中的成绩,以及看得见的标准下来评定他是否达到职称的要求。这样才能选出国家和人民想要的优秀教师。
二、在遭遇到不公平的对待时,要学会寻求帮助。本次事件中的女教师在评选教师职称时,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于是果断向教育局寻求帮助,而教育局监察组也迅速介入了此事。相信不久之后,调查结果将会公之于众。希望我们每个人在职场中的考核,都能得到公正的待遇。
大家对这件事还有什么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河南某女教师评职称八年落选申诉被拒,暗示了怎么样的问题?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十七中姚老师曝光学校评职称有黑幕,随后,山阳区教育局调查结果显示,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姚老师不服,向山阳区教育局提交申诉书,但在法定30天期限内并没有等到回复,遂将山阳区教育局告上法庭。1月18日,当地法院受理此案。
经由社交媒体传播,姚老师“怒怼”学校和教育局的形象迅速火遍 *** 。不少亲历职称评选“惨烈厮杀”的过来人也加入进来,纷纷留言力挺。随着当地法院的受理,这件事情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从当地教育局发布的调查通报看,似乎并无问题,“评审程序公开、透明,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然而,程序公开、透明,未必就意味着程序设置是合理的;未发现违纪违规,也未必就意味着一定不存在违纪违规。
姚老师参加副高级职称评选8年,年年刚刚好被刷下,显然太过于蹊跷。有一两次“巧合”不难理解,但若说8年都“巧合”,未免有些侮辱公众的智商了。当地理应本着对教育、教师、社会负责任的态度,坦坦荡荡,直面姚老师质疑,彻查此事,给公众一个交代。一味回避问题,矢口否认存在黑幕,甚至把 *** 权威和公信力拿来背书,并不是一个好的处置方式。
一者,姚老师质疑学校设定的评审程序人为因素占比太大,个人总分敌不过投票分数,这显然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如果投票分数如此强势,必然会对不合群的老师形成某种排斥机制。要么和光同尘,与大家搞好人际关系;要么就是在投票中落选。而据姚老师披露,校长说她人际关系不好,在此情形下姚老师显然存在落选的可能。相关部门应该就此展开调查,并科学评估评审程序是否合理的问题。
一个老师的工作业绩如何,在学校里其实是有公论的。学生会有学生的判断,家长也会有家长的判断。当下的职称评定,把决定权过度交由学校当局有限的一拨人,则必然会掺杂并加重人为操弄的权重。一个工作量排名前两名的老师年年被刷下,并不正常。
再者,当地教育局调查学校,同样存在公开性不足的问题。从已经公布的调查结果看,多是一些具体的数据介绍,调查结论也是常见的“主流是好的,只是有一些小小的毛病”,这与其说是一份调查报告,还不如说是十七中职称评定的一份总结。
而且整个调查报告没有交代调查范围、调查问题以及调查了什么人。是不是与反映者本人见面,是不是按照规定与诸多相关人员一一谈话,是不是调取了当时的文字材料等等,均没有交代。调查无过程披露,则结果也很难令人信服。特别是,调查并没有回应姚老师明确反映的焦点问题,即评审设定不合理的问题和个人总分第16名者在票选中逆袭的问题。
学校是一个小社会,人际关系本就存在复杂性。如果再掺杂职称、评优等利益关系,恐怕问题会更复杂。凡此种种均要求,在处理涉及到个人利益的事情时,应该多一些公开、公平、公正,少一些权衡和计算。
毕竟,一个学校出了这样的事,最终受影响的,除了当事人,还有众多学生、社会公众,以及我们的教育事业。
中学女教师举报职称评选有什么黑幕?
中学女教师举报职称评投票只看人际关系,不看个人能力。
近日,河南焦作十七中一女教师在短视频平台爆料称,学校在高级教师职称评选上存在不公平。当事人姚老师称,自己个人总分第2名落选了,而个人总分第16名的老师加上各种投票却成功晋级。
她表示投票定生死,投票无依据,公示结果不够数,如果说投票都是按照人际关系的话,那要个人积分干什么。姚老师称,已将此事向山阳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扩展资料
事件后续
11月2日,针对“中学女教师举报职称评选有黑幕”一事,山阳区教育局做了以下回应:
近日,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姚某在个人抖音账号发布有关该校高级职称评定工作的相关情况。随后,该教师将相关情况反映至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我局接到该教师反映情况后,随即成立了由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局人事、监察、师训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专项调查组,进入学校开展调查工作,后续调查结果将予以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热线-中学女教师举报职称评选有黑幕 教育局已开展调查
![[河南省]河南焦作十七中职称细则,焦作十七中高级职称评定事件](/zb_users/upload/editor/water/2023-04-01/6428399dc0bad.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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