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0年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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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一、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化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分发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在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有利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实观高新技术产业化,根据《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试行)》结合我省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岗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已制定申报评审条件的工程专业除外)。

分 则

一、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l、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以下条件:

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以上。

2、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理工类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二年以上。

(2)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四年以上。

(3)理二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五年以上。

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

(4)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 *** 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2)具有在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4)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①省辖市或厅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②参与完成过一项以上对中型以上企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产品的研究、设计工作。

③参与完成过一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中某一部分的研究、设计工作。

④参与完成过一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和较复杂产品的某一过程的研究、设计工作。

⑤具有提出过一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或科研课题的选题、立项论证报告、实施方案、方案设计等的经历。

⑥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或具有参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经历。

⑦参与完成过中型以上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一项以上。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二条以上(专业从事研究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1)、(2)条中的一条):

(1)获得省辖市(厅)级科技奖励一项以上。

(2)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并将其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3)获得大型以上企业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并把科研成果转变为生产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二项以上省辖市(厅)级项目,通过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5)作为主持人,完成二项以上省辖市(厅)级有一定技术难度和较复杂的技术项目等的推广应用,或完成二项以上引进技术项目的消化、吸收,有创新的技术成就,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作为主要参加者,提出的一项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经省、部级项目审查委员会论证采纳(通过),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的一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通过省、部级鉴定。

(7)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辖市(厅)级鉴定(验收),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工程技术人员,实现技术产业化,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9)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有一定技术水平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一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

(10)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

4、论文一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二条以上(须符合(1)、(2)、(3)条中的一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一万字以上。

(2)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其中一篇为之一作者。

(3)在省(部)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其中一篇为之一作者);在省辖市厅)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学术论文三篇以上(其中二篇为之一作者)。

(4)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省辖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技术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总结等二篇以上,学术观点准确,数据齐全,结论正确,并经同行专家评定,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技术价值。

(5)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二万字以上, 公开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 审。破格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著作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三条以上(须符合(1)、(2)条中的一条)。

(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面、系统、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具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

(2)熟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主要技术知识。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观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

(4)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的法律、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依据。

(5)熟悉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规程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2)具有科学运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技术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准确地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中的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与经历。

(4)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5)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②省业务主管部门或省辖市下达的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③参与完成过一项以上对大型以上企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重点产品或系列产品的研究、设计工作。

④完成过一项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配套项目中主要部分的研究、设计工作。

⑤完成过两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和比较复杂产品的全过程的研究、设计工作。

⑥具有提出过一项以上重大、重点项目的课题选题、立项论证报告、实施方案、方案设计等的经历。

⑦具有较强自勺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在本专业工作中有重大突破,或具有一项以上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经历。

⑧ 作为主要完成人, 参加过一项以上大型以上企业重大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的经历。

⑨具有参与编制本行业(专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行业(专业)标准、技术发展规划的能力与经历。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二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1)、(2)、(3)条中的一条):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一项以上。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或获得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二项以上。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二项以上,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获得大型以上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二项以上的主持人。把科研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二项以上省、部级项目,通过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6)作为主持人,提出的二项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经省、部级项目审查委员会论证采纳(通过):作为主持人,完成的二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通过省、部级鉴定并交付使用。

(7)在企业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二项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或引进大型先进设备(部分主要设备),有创新的技术成就,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验收)。

(8)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制、开发,实现技术产业化,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9)主持研究开发的。卢品,有一种以上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或为主领办、创办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10)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国家标准、规程、规范一项以上或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二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

(11)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

4、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二条以上(须符合(1)、 (2)、(3)条中的一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本人撰写二万字以上。

(2)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其中一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在国外科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3)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其中一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其中二篇为独著或第—作者);在国际学术年会上宣读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4)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省部级下达(或报省部级备案)的重点科研、工程项目的技术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总结等—篇以上,经同行专家评议,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技术价值。

(5)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五万字以上公开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论(译)著及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并达到合格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三条以上(须符合(1)、(2)、(3)条中的一条)。

附 则

一、本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相互之间不能交叉使用。

二、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国家更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各省辖市人民 *** (或省各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专业奖励。各类奖励以正式文件、获奖证书为准。

三、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证书为准。

“主持”、“项目负责人”、“主要参加者”以项目设计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

“省(部)级或省辖市(厅)级鉴定(验收)”通过者须提交鉴定(验收)文件。

四、有数量级别概念者,凡是某数量级别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数量级别在内。

五、本条件所列刊物均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撰写论文、论(译)著、技术报告等是指执笔人。宣读论文须提交宣读证书。

六、取得经济效益者,须提供本单位和上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两级财务证明。

七、机关分流人员的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均以近五年的业绩为主。

八、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评职称之一作者还是通讯作者?

评职称之一作者。之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在文章中都是非常重要的角色,一般情况下署名的位置越靠前,作用也就越大,通讯作者算是独立于之一作者和第二作者之外的。

之一作者介绍

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更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之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

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由于科学研究的复杂化多样化,如生物信息学有几百人署名一篇论文的情况。之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之一作者,称为并列之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

另外,之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同,与创造性贡献不同,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

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公布啦!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河南职称评审之一作者,省直有关单位和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河南职称评审之一作者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经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对《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医疗类)

总则

一、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建立完善考评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促进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卫生系列医疗类副高级职称的名称为副主任医师,正高级职称的名称为主任医师。

三、卫生系列医疗类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业务水平考试成绩、临床工作量、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业绩成果等评价要素相结合的量化评价办法。

四、本条件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用人单位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人员的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件和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制定,但不得低于本条件。

五、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类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适用专业包括:

临床类别:普通内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精神病、血液病、内分泌、肾内科、呼吸内科、职业病、传染病、结核病、肿瘤内科、急诊内科、皮肤与性病、康复医学、小儿内科、全科医学、重症医学、风湿病、普通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胸心外科、小儿外科、肿瘤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急诊外科、麻醉学、妇产科、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眼科、耳鼻喉科、疼痛学、放射医学、超声医学、病理学、核医学、临床医学检验学、介入治疗、心电图诊断、脑电图诊断、肿瘤放射治疗学、输血、临床营养、老年医学

中医类别: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肛肠、中医皮肤、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医耳鼻喉、中医眼科、中西医结合内科、中西医结合外科、中西医结合妇科、中西医结合儿科、全科医学(中医类)

口腔类别:口腔医学、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

公共卫生类别:流行病、寄生虫病、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地方病控制、健康教育、营养与食品卫生

适用专业根据卫生健康行业发展和需要适时调整。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四)申报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的,聘任主治医师以来应按有关规定完成对口支援工作任务。城市三级医院医师申报副主任医师前,须到县医院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医师申报副主任医师前,须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

(五)任现职以来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同级本专业重点专科医疗卫生机构脱产进修(以医疗卫生机构分级为准),其中申报主任医师须累计满3个月,申报副主任医师须累计满6个月。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副主任医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

2.申报主任医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

(七)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八)完成健康科普工作要求,每年开展健康科普活动不少于2次。

(九)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要求(详见附件1)。

二、评审条件

(一)专业能力要求。

1.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病人,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带教2名医师的经历。将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5-10份申报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加强对临床医师执业能力的评价。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师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其中,中医专业还应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具体指标见附件2。

2.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任医师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培养2名主治医师的经历。将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5-10份申报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加强对临床医师执业能力的评价。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师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其中,中医专业还应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具体指标见附件2。

3.公共卫生类别副主任医师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带教2名医师的经历。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定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等内容。

4.公共卫生类别主任医师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培养2名主管医师的经历。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定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等内容。

(二)工作业绩要求。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2项以上(第1项为必备)。

1.副主任医师

(1)临床、中医、口腔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更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或专业技术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公共卫生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更高水平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指导方案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或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第1名)。须附立项批文、结题报告等。

(3)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获得本专业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不限名次),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前5名,一等奖限前7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以上临床指南、行业技术规范或卫生健康标准1项(限主要起草人)。

(6)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7)入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中医药人才传承培养项目,并通过结业考核。

2.主任医师

(1)临床、中医、口腔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更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或专业技术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公共卫生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更高水平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指导方案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或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第1名)。须附立项批文、结题报告等。

(3)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二类以上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2篇。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获得本专业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限前7名),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限第1名,二等奖限前3名,一等奖限前5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以上临床指南、行业技术规范或卫生健康标准1项(限主要起草人)。

(6)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2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7)入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中医药人才传承培养项目,并通过结业考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病案。有病房的临床科室医师,须提供任现职以来5份有代表性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同时须另行提交任现职近5年主治或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病案号50份,每年份数不少于10%,从中随机抽取5份病案,每年至少1份。任期内因援疆、援外、进修、对口支援等原因部分时间不管理病房的,从近5年其河南职称评审之一作者他年份中抽取。

(二)专题报告。无病房的临床科室、非临床科室以及其它公共卫生单位的医师,须每年向单位提交本人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业务工作的专题报告至少2份(每份2000字以上),并附原始资料,由单位随机抽取5份参加评审(近5年每年抽取1份)。

附则

一、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应同时具备,申报人员提供的业绩材料均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计算,全日制脱产学习期间取得的业绩不可参评。本条件所称“任现职以来”是指聘任现职称以来。

二、本条件所称“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医学专业学历,申报专业应与学历专业一致。取得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临床类别医师取得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学历的,或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别医师取得临床医学学历的,只限申报中西医结合专业职称。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西医学习中医”考核后,可申报中西医结合专业职称。

三、本条件所提及的健康科普活动包括:

(一)进社区、乡村、学校、单位和大众媒体开展的健康科普讲座;

(二)参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健康科普能力大赛活动;

(三)在省市县广播电视报刊、省级以上行业报刊,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官方媒体,刊发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

四、本条件所提及的论文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出现并列之一作者的文章仅供排名之一者使用。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汇集等,综述、个案报道、通讯报道、科普性文章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SCI论文影响因子小于2.0的视为1篇三类期刊论文,2.0以上小于3.0的视为1篇二类期刊论文,3.0以上的视为1篇一类期刊论文。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2500字。

五、跨系列(非卫生系列转评卫生系列)或跨类别(医、药、护、技)转评的,聘任现卫生职称年限仍须符合本条件要求。同一类别内跨专业转评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六、期刊目录的制定与分类,由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征求各专业专家意见确定并进行动态调整。

七、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八、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二)受到行政处分处分期内;

(三)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3年内(含评审当年);

(四)申报年度内有严重违反医德、学术道德行为者;

(五)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在职称考试、评审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在处分期内者。

九、本条件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5号)同时废止。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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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河南职称评审之一作者,河南省职称评审结果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五章  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十六条

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教育教学能力经历具备下列要求,经用人单位依程序考核、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可向评委会推荐河南职称评审之一作者

(一)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有系统河南职称评审之一作者的本学科专业知识、学科思想理论和教学 *** ,有突出的教育教学反思和课程设计能力,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业绩卓著,教学技艺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二)育人工作。

具有出色的育人能力,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家长)教育管理和思政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发展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价值观、人才观,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河南职称评审之一作者了指导和引领作用,深受学生爱戴。

1.教师从教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10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满5年,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班主任工作。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市以上表彰。校长(副校长)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学生管理工作满10年,任现职以来担任校长满5年,任期内所管理的学校各项教学目标任务完成良好,受到市以上综合表彰;副校长任职满8年,任期内所分管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市单项表彰。教研员从教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或从事专职教研工作不少于20年。同时,任现职以来,专职从事教研工作满2年,在基层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不少于1年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家校共育效果突出,受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并推广。教师积极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每学年至少讲授家长学校校级公开课1次,家访成效显著;校长(副校长)办好家长学校,协同育人效果显著,获得市以上表彰,本人每学年至少参加2次家校共育活动。

(三)教学工作。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出色完成各项教育教学等工作任务,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1.教书育人尽职尽责,根据所教学科特点,系统地将思政教育融入学科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

2.精通本学科各学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评价优秀。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是当地学科带头人;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教学工作,教学业绩突出,在当地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校长具有扎实的教学功底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经验丰富,能深入教学一线指导教学,所管理的学校综合评价高,获得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好评。教研员善于总结推广教改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独创之处,积极策划与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引领并推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对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贡献,受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3.教师讲授过市以上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或讲授县以上示范课、观摩课、研讨课等公开课2次,或开展县以上学科专题讲座2次。教育教学理念利于学生终身发展,所教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效果突出。

校长进行过以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为主题,能引领学校发展的县级专题讲座、典型经验介绍等3次。教研员每学年承担县以上公开课或教师培训讲座2次,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学科教学质量位居前列。

4.能够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少先队辅导员、团干部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大规模学校(48个及以上教学班或紧密型多校区集团校)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较大学校(18—47个教学班)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80节;规模少于18个教学班的学校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100节,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中小学思政课专职教师每年完成思政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4次,其中参加校外思政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幼儿园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较大幼儿园园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少于8个班的幼儿园园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8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80节,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教研员任现职以来,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在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培训活动中开设示范课或教学专题讲座等2次以上。同时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任现职以来,在基层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不少于1年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教师近5年来教育教学效果评估须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校长在单位职称评审小组的评议中,通过(同意)率须达到85%以上。教研员能较好地组织开展本区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任现职期间学科教学质量位居前列。

(四)素质教育。

全力发展素质教育,创新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劳动教育、校本课程和社团活动等教育教学活动,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部门表彰并组织观摩学习。

(五)教科研工作。

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在教育管理、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产生良好效应。城市学校教师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实践能力,主持并完成省1项或市2项以上教科研项目。农村学校教师降低一个等次。

城市学校校长(副校长)具有先进的学校管理和教育理念,主持完成省1项或市2项以上教科研项目。农村学校校长(副校长)降低一个等次。省教研员主持完成省以上课题2项;市教研员主持完成省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参与完成省课题1项;县教研员须完成省教科研课题2项或主持完成市课题1项;乡教研员主持完成市教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县教科研课题2项。

(六)示范引领。

教师在本专业享有较高知名度,参与市学科教研中心组工作3年以上,或主持市以上名师工作室3年以上,或受到市级综合表彰,或在优化教学设计、作业设计、质量评价命题等教育教学环节受到市教研部门表彰,是区域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校长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学校(或所管理的学校3个学科以上)在优化教学设计、作业设计、试题命制等教育教学环节受到市教研部门表彰;或主持市名校长工作室3年以上;或管理的学校受到市党委、 *** 综合表彰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表彰。书记所任职学校的党建工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教研员经单位统一安排指导的3所基层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效果显著,受到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七)传帮带作用。

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指导3名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所培养、指导的教师均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或近5年来每年至少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会1次。学术水平高,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履职尽责,表现优异。

校长(副校长)扎实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办学质量持续提高,队伍建设规范有序,教师积极拥护和配合,取得一定成效,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肯定。或作为优质学校,积极帮扶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有明显效果,且帮扶学校获得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研员任现职以来,深入基层学校指导教学时间每年不少于1/3,所指导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获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好评。

第十七条

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讲课答辩符合要求,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和教科研能力须符合下列相应条件,经评委会专家综合评价,达到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水平。

(一)教师

1.在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三,其中符合(6)(7)任一项或(8)中任两项的,可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讲授过省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以上(农村学校教师获市一等奖);或主讲过省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在全省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2次;或主讲过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在全市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4次;或被省共青团、少工委特邀讲座2次以上均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2)省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或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任届须满一个周期)并考核合格;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并获省优秀班主任;或累计担任班主任15年,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担任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任届须满一个周期)并考核合格;或累计担任班主任20年,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并荣获市先进班集体、市文明班集体或市优秀班主任。

(3)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农村学校教师主持完成并获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4)作为之一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性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获全国性奖励;或主持撰写的教育教学案例入选教育部典型案例;或省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劳动教育比赛,获省一等奖以上;学科竞赛类活动获得省一等奖以上。农村学校教师获省二等奖以上或市一等奖以上。

(5)育人成绩突出,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德建设、思政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推广会上作经验介绍,省1次市2次,获得好评。

(6)获得国家、省部级综合表彰,省 *** 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拔尖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特殊津贴专家,中原教学名师等称号。

(7)获省特级教师,教师节期间获得省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8)获市级党委、 *** 综合表彰,市 *** 学术技术带头人、市拔尖人才、市管优秀专家、市 *** 特殊津贴专家等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综合表彰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农村学校教师降低一个等次。

2.在开展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主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或主持完成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或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市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

(2)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并在国内知名融媒体平台上发表教育教学类弘扬正能量文章3篇,阅读量达20万人次以上。农村学校教师阅读量达10万次以上。

(3)主持指导劳动教育,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以上。农村学校教师获市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

(4)思政课专职教师主持开展思政实践活动,成效显著,受到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和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和组织观摩学习2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市表彰和组织观摩学习1次。(5)参编经国家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省教研部门以上组织编写的3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6)参加国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工作1次以上,或省质量评价命题2次。农村学校教师参加省质量评价命题1次以上或市2次。

(7)参与并完成(限前3名)全国教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省教科研课题1项,并获良好以上等级,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其中1篇课题研究成果论文发表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农村学校教师参与并完成省教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

(8)独立撰写(或之一作者)在省以上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或公办本科师范类院校学报(理论版)上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2篇。农村学校教师发表1篇。

(9)正式出版学术著作2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农村学校教师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二)教育管理

任现职以来,所管理的学校受到省委、省 *** 或部级综合表彰1次或省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2次或市综合表彰2次。副校长任现职以来,配合校长积极工作,所在学校受到以上表彰,且所分管的工作受到省教育主管部门表彰1次或市表彰2次。同时:

1.在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三,其中符合(5)或(6)的,可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讲授过省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农村学校获市一等奖);或主讲过省教育行政部门或省基础教研部门在全省范围组织的教育教学专题讲座2次;或主讲过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在全市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5次;或被省共青团、少工委特邀讲座3次以上均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2)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等方面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农村学校校长主持完成并获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3)作为之一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性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或教育部典型案例评选中),获全国性奖励;或省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劳动教育比赛,获省一等奖以上;学科竞赛类活动获得省一等奖以上。农村学校获省二等奖以上。

(4)积极开展办学机制、人事制度、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成果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省以上范围交流1次。农村学校在市以上范围交流1次。

(5)获得国家、省部级综合表彰,省 *** 学术技术称号、省拔尖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特殊津贴专家,中原教学名师等称号。

(6)获省特级教师,教师节期间获得省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7)获市级党委、 *** 综合表彰,市 *** 学术技术带头人、市拔尖人才、市管优秀专家、市 *** 特殊津贴专家等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2.在开展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任校长期间,学校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开展研究性学习,指导劳动教育,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等,取得良好效果,城市学校受到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和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和组织观摩学习2次。农村学校1次。

(2)主持或参与完成全国教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省教科研课题2项,并获良好以上等级,其中1项获一等奖,1篇课题研究成果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同时,对本市范围学校具有借鉴意义,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农村学校校长主持完成省1项,并获良好以上等次。

(3)独立撰写(或之一作者)在省以上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或公办本科师范类院校学报上发表高水平、有远见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3篇(其中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农村学校校长在省以上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2篇。或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并在国内知名融媒体平台上发表教育教学类弘扬正能量文章3篇,阅读量达30万人次以上。

(4)正式出版学术著作2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农村学校校长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5)参编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国家1次或省2次);或省教研部门以上组织编写3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

(6)参加国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1次,或省常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2次以上。农村学校校长参加省1次或市2次。

(三)教研员

1.省教研员从教以来讲授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且任现职以来参加过全国范围的学科专题讲座、学术发言1次;或任现职以来,在全国范围(含省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省际间)的学科专题讲座、学术发言、示范课、观摩课2次,获得较好效果与较高评价。市、县教研员从教以来获得过省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省优质课一等奖;或任现职以来,讲授过全省范围的学科示范课、观摩课、学科专题讲座2次,获得较好效果与较高评价。

乡教研员获得市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一等奖;或任现职以来,讲授过市示范课、观摩课、学科专题讲座2次,获得较好效果与较高评价。

2.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或具备(3)(4)条件中任一项:

(1)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乡镇教研员主持完成并获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2)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省教研员在全国范围内,市县教研员在省以上范围内,其经验成果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推广。

(3)获得国家、省部级综合表彰,或省 *** 学术技术称号、省拔尖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特殊津贴专家,或中原教学名师等。

(4)获省特级教师,教师节期间获得省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获市级党委、 *** 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6)获市 *** 学术技术带头人、市拔尖人才、市管优秀专家、市 *** 特殊津贴专家等综合表彰。乡教研员应具备上述业绩中的一项。

3.在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省教研员具备三项):

(1)省教研员主持完成全国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1项,或省教科规划重点或重大招标课题1项,并获良好以上等级,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其中课题研究成果论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市、县教研员主持并完成省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2项,其中1项获省一等奖,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其中1篇课题研究成果论文发表在国家级教育教学类期刊上;乡教研员主持并完成省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1项,并获省二等奖,其研究成果论文发表在省教育教学类期刊上。

(3)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并在国内知名融媒体平台上发表教育教学类弘扬正能量文章3篇,阅读量达30万人次以上。乡教研员2篇。

(4)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5)参编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省教研员参加教科书出版单位、市县教研员参加过省教研部门组织编写3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

(6)省教研员参加国家常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2次或省4次;市县教研员参加过省常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2次或市4次。乡教研员参加市中小学常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工作2次以上。

第十八条

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除符合正高级教师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二)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获2次优秀。(三)讲课答辩获优秀等次。

(四)符合下列条件中两条,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正高级教师水平。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受到国家级 *** 综合表彰。

2.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为河南职称评审之一作者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作出突出贡献。

3.获得国家级学术技术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