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选调生遴选省高院难不难

难。要成为一名员额法官之一要运用司法考试才有资格报考法院法官助理的资格,司法考试通过率7%左右,法官助理录取率也是十几比一。选调生都是大学、研究生毕业,既有学历优势,又有专业特长,不但具备了知识化,还具备了专业化,并且经过了层层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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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遴选什么时候考试?

河南省直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职位。省直21个机关共计划遴选公务员156人,各单位公开遴选人数、具体职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详见《河南省2022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7:00

2.资格初审。2022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

3.查询初审结果。2022年2月25日9:00至3月1日17:00

4.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3月22日9:00至3月27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5.笔试时间:3月27日9:00—11:30,满分为100分。笔试考点设在郑州市,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2022年4月15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名次。

河南省直公积金新政:高层次人才更高可贷120万元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落实省委《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高地》会议精神,在购买、租赁自住住房方面支持配合省直各高等院校、科研医疗机构、中央驻郑单位等引育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高端引领和关键支撑作用,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资金中心”)出台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一)适用范围

自2017年11月21日以来,在省直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省直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医院、科研机构、中央驻郑单位及省属企业培养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二)适用对象

1. 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认定的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拔尖人才(C类人才)。

2. 由省直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医院、科研机构、中央驻郑单位及省属企业人事部门出具证明,通过公开招录(聘)用、公开遴选调入和考核聘用方式引进的聘用制公务员、正高级职称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学历人才。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

1. 高层次人才在郑州市区购买自住住房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5年内提取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所提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总额。

2. 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在工作地无自住住房的,租赁自住住房可按实际支付房租金额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 高层次人才购买郑州市区自住住房且办理商业贷款的,可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总额。

4. 高层次人才因工作调动、离职、出国定居等原因离开郑州市,可按规定办理销户提取。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

1. 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缴存状态正常)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他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合并计算缴存时间,没有连续缴存的视同正常缴存。

2. 高层次人才贷款偿还能力,可按实际工资收入扣除家庭合理消费支出后的剩余金额认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未结清的信用贷、贷记卡贷款期限1至2年的短期负债限额由1万元放宽到50万元。

3. 高层次人才夫妻双方均在省直资金中心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家庭购买郑州市区首套自住住房,更高贷款额度在8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50%,更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满足其他贷款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更高贷款额度在6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50%,更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4. 高层次人才在省直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地不在郑州市的,在郑州市区购买自住住房可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2021年11月30日

[河南省]河南省遴选高级职称,河南省高级职称聘任条件

副高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

副高级职称的遴选标准如下:

一、教育要求:

1、参加选拔的人员应当具有博士学位、中级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均为硕士毕业,具有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的人员。

3、参与评选的人员均为大学毕业,具有中级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

三、参与选拔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程师资格,可申请高级工程师。

博士学位,2年以上工程师资格。可申请高级工程师。

通过职称计算机能力测试取得相应证书(程序员级及以上可免试计算机水平资格考试,对应相关省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部分省未作强制规定)

通过职称外语考试取得相应证书(一般需要通过A级考试,根据不同省的规定,有的省只要求B级,有的省没有强制性规定)

准备材料和文件提交评审团审核(或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师考试)。

取得高级职称资格后,企业颁发高级工程师聘任书。

满足什么条件能报考河南高级会计师

201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尚未公布,考生可参考2017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职称政策调整

(一)拓展职称评价服务范围

1.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在河南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均可参加我省的职称评审。

2.从事工程技术的技能人才,符合下列条件,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申报助理工程师:

⑴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⑵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⑶取得相应专业 *** (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申报工程师:

⑴取得相应专业 *** (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⑵“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申报高级工程师:

⑴取得相应专业高级 *** (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⑵“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⑴我省特级 *** 获得者;

⑵“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的高级 *** ,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1.从2017年起,向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下放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以及科学研究、图书资料、档案、工程等辅助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

省辖市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参照高校教师进行职称评审的单位,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以及自主评审高校中不具备评审条件的系列(专业),可采取高校之间联合评审、外聘专家、单位委托其他高校或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学校自主评聘要求执行;国家重点学科(专科)、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负责人参评(转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经省职改办批准,可不做要求。

2.郑州市、南阳市2个省辖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限下放到所辖区域的县、市、区,三门峡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限下放到所辖区域部分县、市、区。

3.成立河南省工程系列技术监督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组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郑州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三)拓展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贯通渠道

在开展工程系列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的基础上,扩大考核认定范围,将一级注册计量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会计师3项职业资格纳入考核认定范围。

一级注册计量师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承办部门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暂按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论文、论著不作要求)执行。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承办部门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承办部门调整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论文、论著不作要求)执行。

注册会计师考核认定高级会计师,承办部门为省财政厅,按照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执行。

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考核认定承办部门调整为省环境保护厅,按照环境保护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论文、论著不作要求)执行。

(四)科学设置学历、专业等申报条件

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均可正常申报。

除卫生系列所有专业、教师系列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医学等特殊专业外,不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即可。

(五)简化资格审查程序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和“放管服”要求,进一步简化职称申报审核程序,申报高级职称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主管部门负责申报资格审查,高评会承办部门负责申报资格复核,省职改办进行抽查监督。

依据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参评的人员、委托评审人员、中央驻郑单位人员、在河南省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人员,以及除正常申报、转评、学历破格申报以外的人员,仍须按程序报省职改办资格审查合格后参评。

二、申报高级职称资格审查的材料

(一)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申报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其中申报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的《资格审查表》可手写或打印)(一式3份)。经审查合格后,1份报相应高评会承办部门,1份资格审查单位留存,1份呈报单位留存,同时接收申报人《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由单位省级机构统一汇总报送。

(二)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业务考试成绩有关证明等原件。

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2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三)非公单位人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一步到位申报人员须提交原公务员身份、军队转业的证明材料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复印件。

(四)委托评审人员,须提交中央部委人事部门或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批准后可参加我省高级职称评审。

三、报送高评会承办部门的材料

(一)经省职改办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称部门、省直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的《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未经资格审查的材料,各高评会承办部门不予接收。

(二)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标注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1份报相应高评会承办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评审材料每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三)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1份报相应高评会承办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

(四)《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 *** ”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 *** 。

(五)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专业)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申报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的《评审简表》(可手写或打印)一式20份。

(六)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七)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其中省外或中央驻豫单位调入我省工作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任职资格证书确认手续后,方可参加评审。

(八)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九)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或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职称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职称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十)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十一)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二)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到评委会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高评会另行通知。

(十三)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在用人单位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高评会承办部门接收材料原件的,不再提交复印件。

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四、有关说明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申报评审职称。

非公单位人员可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自主择业 *** 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的,可通过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 *** 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申报。

(二)扩大面试答辩范围,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实行全员面试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进一步增强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公正性。

(三)根据经济社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增设职称评审专业。工程系列增设电力工程、检验与检测专业(药品、餐饮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济系列增设物流管理专业。

(四)规范专业技术职务名称。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从2017年起,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更名为正高级工程师。

(五)申报人可登录“河南职称网”(、),从“软件下载”栏中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进行录入、打印《评审简表》、《资格审查表》,其他表格从“资料下载”中下载。在录入《评审简表》个人信息时,“申报专业”应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现从事专业”可结合申报人实际工作手工录入申报专业相关的子专业,比如“申报专业”选择“地质”,“现从事专业”可手工录入“地质勘探”。

五、有关要求

(一)完善诚信承诺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诚信教育。申报人是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之一责任人,在申报职称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负主要审查责任,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通过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双重承诺,增强诚信意识,维护职称工作声誉。

(二)规范申报推荐程序。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职〔1997〕11号)规定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到职称政策、申报职数、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程序、推荐结果五公开。要成立相应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在民主测评和专家评议组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人选,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推荐上报。对群众有异议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复核,增强申报材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三)严格审核资格条件。用人单位要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准确性。主管部门和职改部门要重点核准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资格条件。高评会承办部门要加强对申报资格的复核和评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的核查,做好评审材料受理和汇总工作,重点审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评审材料的齐全规范、真实有效情况,《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各栏目内容填写与原件的一致性等,并对论文、著作检索页进行网上复核。对未经资格审查的、不属本评委会评审范围的以及不齐全、不规范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四)加强高评委专家库建设。进一步扩大评委遴选范围,打破所有制和行业界限,注重吸纳高水平的本行业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优化评委队伍结构,同时加强对专家库人员的管理,对已办理退休手续、已调离本单位、已脱离本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以及不能正确履行评审工作职责、群众有反映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出专家库,确保专家库成员的质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厅(局)请于10月底前将推荐的专家候选人名单报省职改办(邮箱hnszgb2@126.com)。

(五)创新人才评价方式。高评会的组建和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豫人职〔2007〕20号)进行。评审工作要坚持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重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导向,以突出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水平和创新能力为主要依据,完善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标准,创新人才评价方式,提高人才评价质量。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特点,采取专家评审、面试答辩、考评结合、考核认定、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式,全面综合地评价人才,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增强评审结果的公信力。

(六)完善评委会评审善后工作。高评会承办部门要完善有关手续,如实、准确记录评审各环节情况,特别是评审未通过人员的未通过具体原因、评审过程中发现的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情况等,及时上报评审结果信息。要认真落实评审未通过原因查询制度,将评审未通过原因录入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供申报人自主查询。在评审会议结束后20天内及时上报评审会议纪要(包括开会时间、评委会组成情况、会议议程、表决结果统计、评审未通过人员原因、评审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情况等)、表决票(复印件)等原始资料,并积极主动做好对评审未通过人员的解释工作。

(七)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履行核查责任、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公示、评审以及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健 *** 称工作制度,严格职称工作程序,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精心组织推荐和评审工作。要广泛宣传职称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认真受理、答复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对能够直接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得推诿搪塞;对没有政策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总,报省职改办研究后答复。

(九)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职改办联系。

遴选中原教学名师

20210507(精心而论838):

        遴选中原教学名师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度 “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1〕1 号)要求,河南省教育厅近期决定,面向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教师,开展关于遴选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学名师(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候选人申报工作,共遴选支持9名(其中乡村学校教师 2 名)教师。

        中原教学名师(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人选,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 *** 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 6 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180 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 一门课程。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遴选;

        3.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成效显著。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项,作为之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 2 篇相关专业领域论文,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教学成果奖励,获全省优质课比赛一等奖或省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比赛和游戏活动比赛一等奖;

        4.重视教学团队建设,每年指导和帮助 5-10名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承担过市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任务;承担过“国培计划”教学等工作;承担校本研修的培训指导工作; 对全省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5.非现任校级领导(承担教学任务的副校长除外);

6.非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和“中原英才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洛阳市教育局专门下发了紧急通知,通知要求,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刻录光盘报送)两部分。

        书面材料包括: 1.候选人汇总表; 2.候选人推荐表(一式 3 份); 3.推荐表中所含信息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职 称、论文、课题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4.学校党组织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

        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具体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 JPG 格式, 高宽比 5:4, 分辨 率 600* 480—1200 * 960, 大小 200K—2M);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 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 8.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9.候选人 45 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10.候选人汇总表; 11.候选人推荐表;12.推荐表中所含信息相关佐证材料 PDF 版电子文档一份。

        其中通知中规定中原教学名师遴选程序:

        1.基层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县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公示后,向市教育局推荐;再由市教育局再统一遴选,公示后,再次向省教育厅推荐;

        2.平台初选。按照同行评审原则,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初选。根据专家小组评选结果,报省教育厅“中原教学名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对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3.申报复评。省教育厅最终确定推荐人选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评选委员会, 对各类人选进行复评;

        4.公布确认。根据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评选委员会评选结果,按照有关程序,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确定“中原教学名师”入选人员并公布。

        对于此项工作,省、市教育部门提出明确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站在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高度, 优中选优,建立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机制;

        2.根据“中原英才计划”相关支持政策安排,入选“中原教学名师”者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证书,并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3.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任何时候发现申报人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遴选资格;

        4.建立入选者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规的,省级将按有关程序予以退出;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可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参与市局统一遴选,各单位申报材料要求与5月12日前上报市局教师教育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