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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 *** 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办学和用人自 *** ,现就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改革目标

落实高校用人自 *** ,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发挥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建立个人自主申报、高校自主评聘、 *** 指导监督的职称制度,形成高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淡化资格,强化聘任,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持续推进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进一步释放和激发高校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我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改革内容

全面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限,高校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自主制定评价标准、自主组织评审、自主发文办证、自主考核聘任,实现用人单位人才评价和使用的有机结合。 *** 部门不再组织评审、不再审批评审结果、不再制发任职文件、不再办理资格证书,改为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管理。

三、实施范围

(一)从2017年起,向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下放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等主辅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

省辖市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参照高校教师进行职称评审的单位,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以及自主评审高校中暂不具备评审条件的系列(专业),可采取高校之间联合评审、外聘专家、委托其他高校或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学校自主评聘要求执行。

自主评审高校委托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与本校自主评审人员一样, *** 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和发文办证,由委托高校依据评审结果自主聘任。

(三)按照人才评价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高校中实行人事 *** 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高校推荐、人事档案存放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自主择业 *** 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审核档案后,参加所在高校的自主评审或委托评审。

四、完善评价标准

高校应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评价标准。学校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省基本标准的水平要求。自主评审高校也可直接使用省基本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评价标准要充分体现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的激励导向,突出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实际贡献以及学术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决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贡献。

坚持把师德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完善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将师德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对师德失范实行“零容忍”,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完善教学工作量考核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提高教学业绩在评价标准中的权重。引导教师主动服务重大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学研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和代表作匿名外审制度,重点考察成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潜心研究,遏制学术浮躁和急功近利等短期行为。

五、组建评审委员会

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组建评审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评审范围,规范评审程序,完善评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由25人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不少于17人。担任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担任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由21人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不少于13人。担任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学科评议组,每个学科评议组专家不少于3人。

高一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可评审本系列同级及以下层级职称。

高校组建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须按照管理权限,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

六、建立评审专家库

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建立本校职称评审专家库,严格入库条件,加强监督管理,适时动态调整。

同步建立完善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为高校开展自主评审提供备选专家,实现资源共享。

高校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学校推荐的省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系列高级职称专家库人员名单按照管理权限报备。

七、开展自主评审

(一)制定实施方案。高校应根据事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在备案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额内,制定学校自主评审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岗位设置情况、未来3年职称评聘计划、评审委员会组建、评价标准、评审办法、评审程序、评审纪律、投诉监督机制、任期考核办法等。实施方案经学校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后,按照管理权限,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备案。实施方案相关事项未发生变化的,无需每年重复报备;相关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备。

民办高校开展自主评审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二)规范评聘程序。高校自主评审工作要按照我省“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办法和评审工作规则执行。坚持方案公开、岗位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1.制定年度方案。根据学校自主评审实施方案和未来3年职称评聘计划,在保证重点、保证质量、预留一定发展空间的前提下,制定年度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年度评聘计划、岗位职数、评审系列和专业、评审方式、受理材料要求、评审时间等,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备案后开展评审工作。

2.个人申报。根据评价标准和岗位条件,个人自主申报。个人申请的岗位在一个聘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3.材料公示。学校应将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开展示。

4.院系(部门)推荐。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院系(部门)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把关,提出推荐意见。

5.专家评审。从学校或全省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工作规则进行评审。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也可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根据不同系列(专业)特点,评审工作可采用同行专家评议、面试答辩、考评结合、实践操作、考核认定等多种评价方式。评审工作要向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对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破格或越级申报评审,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学校聘任。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书。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确定相应工资等待遇。

(三)评审结果备案。高校在评审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按照管理权限,将高、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总结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并纳入全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

(四)自主评审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内高校或其他单位流动,转入单位可按照单位标准和岗位要求自主聘任,也可要求其重新评审或同级转评。外省、中央驻豫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我省自主评审单位工作, *** 部门不再进行资格确认,由转入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自主评聘。专业技术人员跨省流动,按照转入地相关规定执行。

(五)改变每年集中评审一次的模式,高校可根据学校结构比例和岗位空缺情况,在全年内自主安排年度评审工作;也可结合聘期考核,按聘期安排评审工作。

(六)高校开展自主评审工作后, *** 部门不再组织高校公共基础课教师考核认定副教授、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到高校工作人员考核认定工作以及高校业绩特别突出人员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工作,由高校按照有关政策自主决定。

八、强化主体责任

(一)高校作为用人主体,要加强对自主评审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要广泛深入宣传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把推进改革与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履行职责、促进高校科学发展结合起来,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岗位设置、自主评审、考核聘任、投诉监督等各项制度。按照改革要求、政策规定和实施方案开展自主评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保证评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高校要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强化聘期考核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续聘、晋升、缓聘、低聘、解聘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落实“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形成竞聘上岗、按岗聘任、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四)高校要统筹规划,充分考虑事业可持续发展和队伍建设的新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未来3年职称评聘计划和年度评聘计划,预留一定发展空间用于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五)各高校要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具备独立开展自主评审的高校,要强化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做好传帮带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委托高校的评审工作,切实保证评审质量。暂不具备独立开展自主评审条件的高校,可通过委托评审、联合评审等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独立开展自主评审。

九、加强监管和服务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高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校自主评审工作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高校的自主评审实施方案、评审委员会组建、年度评审工作方案、评审结果等进行备案,对高校自主评审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巡查和复查。对抽查、巡查和复查中发现违反政策规定、标准把握不严、程序不规范、超职称系列范围评审、投诉较多等问题的,评审结果不予备案,责成高校整改。对整改不力或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

(三)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职称”建设。加强职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评审专家库,逐步推行无纸化评审,将自主评审结果纳入全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为用人单位提供便捷服务。建立在线动态监管体系,打造“阳光职称”,推动高校的自主评审工作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整合数据资源,为多维度评价人才提供支持。

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工作,是落实高校用人自 ***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和重要内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有序推进改革。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广大高校教职工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改革,确保改革平稳推进,顺利实施。 ;

[河南省]2020河南职称网上申报,河南省职称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20河南初级会计师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你知道吗

2020初级会计师报名方式及时间你知道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是在网上吗?每年什么时候报名?准备报考的河南考生赶紧来了解!

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

2020年初级会计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2020年全国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入口开通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30日。目前报名已经截止,预计2021年报名方式与2020年一致均为网上报名,具体报名信息请持续关注环球青藤

如果你错过了今年的报名,可以等待明天报考时间的公布!

初级会计师报名方式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工作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已公布。

一般报名条件变化不大,准备参加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同学可以参考: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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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河南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报名公告-考务工作?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高级经济师从202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以下是河南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更多关于高级经济师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也就是说从2023年开始,高级经济师实行全国统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不再组织与高级经济师职称相关的考试。

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方式、时间及科目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自2023年起由全国统一组织,首次考试于今年9月12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1月21日、22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省直、省辖市 *** 所在城市。

二、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附件)。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二)初中级考试

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 ,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科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附件)。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 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五)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报考考生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全员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一)要认真阅读并知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二)要对照报名条件(见上文“报名条件”),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须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验、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高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9﹕00至7月15日17﹕00。

初中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9日9﹕00至8月7日17﹕00。

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报名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考生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核验状态,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须等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考生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以免影响正常报名。

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但考生需要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4.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 *** 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

(三)资格核验

资格核验为网上在线核验。

核验办法: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一是报名平台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核验。二是对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验。

资格核验由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高级考试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23日17﹕00。

初中级考试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8月11日9﹕00至8月17日17﹕00。

资格核验通过的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缴费办法

资格核验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初中级经济师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河南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机考考试、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2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每人每科61元。

高级经济师为今年新增考试,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214号)文件要求,收取该考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缴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高级考试:2023年9月4日9﹕00至9月11日17﹕00;

初中级考试:2023年11月13日9﹕00至11月20日17﹕00。

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考生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可采取一定方式复核,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对于有举报的,必须认真核实。

(二)虚假承诺处理

1.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考试费用。

2. 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记入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将失信人员信息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考试大纲及用书

2023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 )上公布。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八、考试工作安排

高级考试机考培训、考场编排、考试实施等相关工作,视报考人数待定。

初中级考试 10月19日前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各省辖市缴费考生报名数据发送给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10月30日前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机考系统考场编排数据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九、资格证书办理

考生所有科目成绩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复核、公示后,我省制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河南)”,该合格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考生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nzwfw.gov.cn/)下载。纸质证书下发后,省直考生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省辖市考生到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十、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加强对经济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2023年度经济专业实行电子化考试,考生可提前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三)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在网上提交信息时,考生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

(四)高级经济考试科目为主、客观题结合,初中级经济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六)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考生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 *** 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为减少报名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九)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附件: 2023年度经济考试时间安排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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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教师中级职称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注意事项2020河南职称网上申报

(一)中级职称网上申报和老系统申报同时进行2020河南职称网上申报,按照往年的申报 *** 还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高级职称网上申报,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主要为《评审表》一式三份。另外结合自身情况,以教师身份申报的,还需提交优质课光盘数据、评价表、教案,发展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部分的相关辅助材料2020河南职称网上申报;以教研员身份申报的,需提交讲座光盘数据、论文期刊、教科研相关材料2020河南职称网上申报;以校长身份申报的,参考教师、教研员相关要求。

(三)中小学教师高、中级网上申报过程中,教案可不予上传,但在其能力和经历要求部分的教学经历证明中,必须由学校出具规范的证明其本人有合格教案的证明2020河南职称网上申报!对申报人能力和经历出具证明的单位承办人和单位主要领导,应保证材料真实,并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网上申报时,要按照要求上传材料扫描件,除了教案、听评课记录和视频,其他较多、较厚的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论文要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发表页和检索页照片;其他材料按照整理规范,上传对应的扫描件。

(五)申报材料中,不需再提供资格审查表和评审简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考核材料等重要证件在现场审核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审核后退回原件;其他材料只需提供原件,评审结束后退回;正高需提交外审论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六)现场审核时,请携带现金缴纳评审费,不接受银行汇款、网银转账、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

以上内容参考:驻马店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注意事项

2020年河南省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具体是啥呢?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已经结束了,如果各位小伙伴想要顺利拿到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话,也需要了解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接下来,2020年河南省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具体是啥呢?跟着小编去瞧一瞧吧!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初级会计职称信息采集:

(一)符合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范围的报名人员需先进行信息采集,再网上报名。已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报名人员,只需上传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报名系统自动提取身份证照片和学历证书照片。

(二)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需上传学历证书原件(高中起点的高校在校生可用学生证代替)(照片格式)、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上传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照片格式)。经所选报名点网上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可打印《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留存。

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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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怎么申报

打开进入河南省职称网2020河南职称网上申报,从软件下载里把个人版2020河南职称网上申报的客户端下载到电脑上2020河南职称网上申报,安装运行2020河南职称网上申报,在申报类型及年份上填写之后,点右手“录入高中级评审简表”出现一个新2020河南职称网上申报的表格窗口,按照表格内容逐一据实填写,部分内容需要询问单位人力资源部,如代码等。填写完整后,点表下面的“保存”,返回到之一个窗口,点“上报申报信息”把所填内容保存在指定位置,关闭个人版即可。

另外所保存的个人申报信息,需要到单位,在单位版上还原,打印,然后才能上缴人事局。希望可以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