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学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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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拥护中国 *** 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三)任现职以来在规定的年限内连续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释义:一般为近五年考核表,考核需要合格,如果有一年出现不合格,则取消申报资格。如果作为公职机关人员,不能违反纪律犯错误,并和领导搞好关系,你的年度评价掌握在主管领导手里。
(四)申报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
二、学历和资历,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工程师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研究生学历、或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担任助理工程师满2年。
2.大学本(专)科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 *** 班、 *** 班毕业,取得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3.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或取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
4.取得相应专业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5.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河南技术能手”获得者。
6.非公有制领域无任何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 *** 班(预备 *** 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大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均可破格直接申报工程师。
释义:条件放松,作为自由职业者,可以根据毕业时间,直接申报。
第七条 评审条件
一、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应符合下列条件: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熟悉本专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
(二)业务工作能力与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 *** 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2.有一定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提出本专业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参与重大工程项目、重要技术开发、研究课题及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掌握工程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有重要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工作业绩与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以上(其中至少具备1至7条中的一条):(释义:一句话概括,就是十选三,七选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或有关行业学(协)会科学技术奖励1项。
释义:奖励是 *** 级别的奖励,普通的奖励只能作为加分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行业相关特大型企业科技进步奖三等1项或大型企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释义:具有一定资质和能力的国企,才能发被国家认可的奖,普通企业发的奖不被外人认可。
3.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1项国家、行业、省级技术标准1项,并正式公布实施。
释义:一项地标,参与即可,排名不限。相对来说,此项的难度最小。
4.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2项。
释义:不论排名,一项发明专利很难,但两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相对很简单。所以有点难以理解本条规则的制定者的本意,一项发明专利的难度可是远远大于两项实用新型,为何要把他们等同。既然政策制定者等同对待,最为申报者,可通过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满足本条要求。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完成,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完成;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工程项目,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完成,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释义:忽略主要两个字,没有名次的规定都是主要完成人,所以只要有一项省级课题有你名字即可,无论排名多靠后,都是主要完成人,都认可。
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经省辖市(厅)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完成,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省辖市(厅)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省辖市(厅)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省辖市(厅)级重点工程项目,通过省辖市(厅)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并达到预期效益。
释义:忽略主要两个字,需要两个市级课题,无论排名多靠后,都是主要完成人,都认可。
7.在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推广应用中,并通过省辖市(厅)级部门鉴定(验收)认可2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释义:针对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
8.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1项。
释义:针对国企和高校。
9.获得河南省科普讲解大赛三等奖以上1项(仅适用于科技传播专业)。
释义:针对科技传播专业。
10.参与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1万字;
或独著或作为之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或参与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2万字,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释义:最容易实现的是一篇之一作者的普刊文章(注意不要发在旬刊上),其次是编著一本手册,最难的是专著。要弄清专著和编著的差别,专著具有原创性,一般为本行业的专家撰写。编著则简单多了,东拼西凑、复制黏贴,就可以出书。
县及县级市(不含市辖区)以下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不受具备前七条中符合1条的限制。
破格评审工程师职称,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和经历及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达到合格要求外,还应符合工作业绩与成果条件中4条(其中至少具备1-7条中的1条)。
河南省2010年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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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一、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化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河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手册,分发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在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河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手册,有利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实观高新技术产业化,根据《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试行)》结合河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手册我省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岗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已制定申报评审条件的工程专业除外)。
分 则
一、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l、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以下条件:
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以上。
2、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理工类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二年以上。
(2)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四年以上。
(3)理二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五年以上。
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3)河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手册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
(4)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 *** 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2)具有在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4)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①省辖市或厅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②参与完成过一项以上对中型以上企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产品的研究、设计工作。
③参与完成过一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中某一部分的研究、设计工作。
④参与完成过一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和较复杂产品的某一过程的研究、设计工作。
⑤具有提出过一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或科研课题的选题、立项论证报告、实施方案、方案设计等的经历。
⑥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或具有参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经历。
⑦参与完成过中型以上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一项以上。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二条以上(专业从事研究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1)、(2)条中的一条):
(1)获得省辖市(厅)级科技奖励一项以上。
(2)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并将其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3)获得大型以上企业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并把科研成果转变为生产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二项以上省辖市(厅)级项目,通过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5)作为主持人,完成二项以上省辖市(厅)级有一定技术难度和较复杂的技术项目等的推广应用,或完成二项以上引进技术项目的消化、吸收,有创新的技术成就,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作为主要参加者,提出的一项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经省、部级项目审查委员会论证采纳(通过),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的一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通过省、部级鉴定。
(7)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辖市(厅)级鉴定(验收),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工程技术人员,实现技术产业化,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9)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有一定技术水平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一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
(10)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
4、论文一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二条以上(须符合(1)、(2)、(3)条中的一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一万字以上。
(2)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其中一篇为之一作者。
(3)在省(部)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其中一篇为之一作者);在省辖市厅)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学术论文三篇以上(其中二篇为之一作者)。
(4)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省辖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技术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总结等二篇以上,学术观点准确,数据齐全,结论正确,并经同行专家评定,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技术价值。
(5)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二万字以上, 公开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 审。破格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著作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三条以上(须符合(1)、(2)条中的一条)。
(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面、系统、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具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
(2)熟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主要技术知识。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观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
(4)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的法律、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依据。
(5)熟悉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规程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2)具有科学运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技术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准确地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中的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与经历。
(4)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5)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②省业务主管部门或省辖市下达的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③参与完成过一项以上对大型以上企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重点产品或系列产品的研究、设计工作。
④完成过一项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配套项目中主要部分的研究、设计工作。
⑤完成过两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和比较复杂产品的全过程的研究、设计工作。
⑥具有提出过一项以上重大、重点项目的课题选题、立项论证报告、实施方案、方案设计等的经历。
⑦具有较强自勺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在本专业工作中有重大突破,或具有一项以上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经历。
⑧ 作为主要完成人, 参加过一项以上大型以上企业重大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的经历。
⑨具有参与编制本行业(专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行业(专业)标准、技术发展规划的能力与经历。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二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1)、(2)、(3)条中的一条):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一项以上。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或获得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二项以上。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二项以上,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获得大型以上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二项以上的主持人。把科研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二项以上省、部级项目,通过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6)作为主持人,提出的二项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经省、部级项目审查委员会论证采纳(通过):作为主持人,完成的二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通过省、部级鉴定并交付使用。
(7)在企业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二项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或引进大型先进设备(部分主要设备),有创新的技术成就,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验收)。
(8)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制、开发,实现技术产业化,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9)主持研究开发的。卢品,有一种以上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或为主领办、创办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10)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国家标准、规程、规范一项以上或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二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
(11)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
4、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二条以上(须符合(1)、 (2)、(3)条中的一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本人撰写二万字以上。
(2)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其中一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在国外科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3)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其中一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其中二篇为独著或第—作者);在国际学术年会上宣读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4)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省部级下达(或报省部级备案)的重点科研、工程项目的技术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总结等—篇以上,经同行专家评议,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技术价值。
(5)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五万字以上公开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论(译)著及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并达到合格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三条以上(须符合(1)、(2)、(3)条中的一条)。
附 则
一、本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相互之间不能交叉使用。
二、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国家更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各省辖市人民 *** (或省各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专业奖励。各类奖励以正式文件、获奖证书为准。
三、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证书为准。
“主持”、“项目负责人”、“主要参加者”以项目设计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
“省(部)级或省辖市(厅)级鉴定(验收)”通过者须提交鉴定(验收)文件。
四、有数量级别概念者,凡是某数量级别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数量级别在内。
五、本条件所列刊物均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撰写论文、论(译)著、技术报告等是指执笔人。宣读论文须提交宣读证书。
六、取得经济效益者,须提供本单位和上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两级财务证明。
七、机关分流人员的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均以近五年的业绩为主。
八、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急!关于高中音乐教师的职称评定!
天教人[2006]234号
关于做好2006年中专及中小学教师职务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县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了做好2006年全县中专、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教育管理、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台教人(2006)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通过评审,激发广大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实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引导他们努力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育教学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要按照《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宏观控制实施意见》(台人专[2004]93号)文件精神,优化结构比例,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师、教育管理、实验等人员的岗位,切实转变用人机制,增强岗位意识和职责意识,强化岗位聘任,优化队伍结构。
(三)坚持以考核结果为评审依据。对推荐晋升职务的,其要求的任职年限内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都应在合格及以上。对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凡由于师德原因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除了当年不能推荐晋升外,并要重新计算任职年限,在其随后三年必须考核合格,方可推荐评审。
(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队伍的建设,对属于教师编制,从事团组织、少先队、班主任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且有育人“典型事例”的教师,可评审德育学科教师职务。德育学科教师职务由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评审,着重考核申报者“育人”实绩,对教学工作量不作硬性要求,不搞照顾,申报对象的“典型事例”,必须在学校进行公示,并由所在学校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
二、评审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1、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对象仍按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执行。
2、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仍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人[2001]279号的规定执行。
3、中小学管理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对象,是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相关事业单位中,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4、中小学实验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对象,是指中小学校中,专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教师资格不作硬性规定。
(三)学历、资历的规定。
1、学历基本要求:(1)小学、幼儿教师: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2)初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高中教师(含职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对后取得基本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后的任职时间为,推荐高级职务的,取得学历后要满3年;推荐中初级职务的,取得学历后要满2年;非本专业学历的再顺延1年。
2、凡城区中小学、幼儿园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晋升小学高级(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的,要求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晋升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要求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
3、对于45周岁及以下的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限:
(1)初定:定中学三级: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定中学二级: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定小学一级: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定小学二级: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
(2)评定:小学二级评小学一级:小学二级任职要满三年;小学一级评小学高级:小学一级任职要满五年;小学教师本科毕业满一年:可以评小学高级;中学二级评中学一级:中学二级任职要满四年;小学高级、中学一级评中学高级: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任职要满五年。
(3)转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转岗后不再申报晋升原系列职务,转岗期限一年(前后任职年限可累加)。
5、破格晋升:对教学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其任职务件可不受学历或任职年限的限制,可破格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破格晋升高级职务的条件仍按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破格晋升中级职务的条件仍按台职改(1992)5号、(1994)1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对具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的提前最多不超过一年。
6、优先推荐条件:在核定的单位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继续执行台教人(1998)168号文件的规定。
7、中小学教育管理、实验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对象的学历、资历必须按浙人专[2004]147号《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实验职务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转评中小学教育管理和实验职务资格的对象,在学历上暂不作要求。
(四)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要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务的,任现职期间,要求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两年及以上(担任学校行政职务的教师除外)。
(五)晋升高级职务的送审论文的条件:中学高级仍按台教人(1996)142号、中专高级讲师仍按台教人(1998)169号文件规定执行,送审的两篇论文的鉴定结果必须在基本具备及以上。具体要求:推荐高级职务的,至少有两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论文(专著、经验总结、教材、科研报告),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省级会议上交流或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台州市二等奖以上(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允许有一篇在台州市教研会包括学术会上交流或获台州市优秀论文评选三等奖并收入汇编),论文内容与所教学科对口,兼任教师的行政人员,至少有一篇所任教专业论文。推荐中级职务的,要求有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或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在乡镇(街道)以上教研会上交流,或在县(市)以上刊物上发表。评审高级职务的送审论文和专家鉴定意见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论文和专家鉴定结果不作为评审依据。
中小学教育管理、实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对象的论文鉴定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职务的,不需要进行论文鉴定。
(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非计算机应用专业毕业的晋升教师职务者,均应取得《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Office)(新三级证书)或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规定的模块考核合格证书。
(七)外语水平的要求:中专教师晋升中、高级职务的按浙人专(2004)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从今年起中、高级职务的申报对象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评审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中级由市人事局统一注销,高级由高评委统一注销,未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退还给申报对象。
凡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晋升中、高级职务的,仍按台教师(2000)37号文件要求,取得台州市教育局颁发的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台教师[2005]244号文件规定,凡1964年1月1日后出生的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从2007年起必须取得外语合格证书。
中小学教育管理、实验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对象,职称外语成绩不作要求。
(八)普通话水平的要求: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要求是普通话口语课或语言课教师要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其中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课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九)参加继续教育条件的掌握问题。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聘任、评聘的必备条件之一,从1998年起,在担任现教师职务期间要达到平均每年48学分(高中教师时间截止2005年12月31日,初中及以下教师时间截止2006年8月31日)。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申报高级职务的须提供《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中专教师、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但对学分不作具体要求。
现任中专、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的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含民办学校),推荐评审教师职务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的,必须取得《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并在领证后的每五年中,按计划继续参加提高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凡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中小学校长(不含民办学校),必须取得《浙江省中小学校长“九五”培训结业证书》,否则不得推荐评审。
根据台州市人事局台人培(2006)96号文件精神,今年晋升对象必须取得《电子政务(商务)》或《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与能力》培训合格证书。
(十)支教要求。根据台教人[2004]275号文件精神,凡1962年9月1日后出生直接分配、录用在老城区中小学(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不含高中和幼儿园、不含特教学校和民办学校,下同),在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时,必须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才可推荐评审,195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直接分配、录用在老城区中小学,在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时,必须与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建立联系制度,联系时间为一年,联系期间,每学期为联系学校上公开课、观摩课四次及以上,并有详细的原始记录,方可推荐评审。
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时,必须有在农村或欠发达地区支教一年的经历。
未经教育局同意,擅自到其他学校任教的教师不得申报任何教师职务的评审。
(十一)说课要求。根据有关要求继续将说课成绩作为晋升中、高级职务的推荐条件,晋升中学高级教师对象说课继续由台州市教育局组织;晋升中级职务的教师,说课活动由县教育局组织。(中专、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暂不作要求)。
(十二)今年允许长期在教育管理和实验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的任职资格,其学历、资历条件按照浙人专(2004)147号文件执行。
1、对于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对象从初级评委开始评审,通过评审的人员,同时推荐到上一级评委会评审。
2、对于已经取得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对象,先进行转系列评审。转评通过后,同时逐级推荐到上一级评委会评审。
3、从明年起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先转系列,再晋升。
(十三)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的其他推荐条件:仍按台教人(1996)142号、(1998)16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送审材料要求
评审材料是评审的依据,提供的材料要求实事求是,一律以《考核表》中记载的为准,各栏目的内容要充实,字迹要清楚,只填写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要用蓝(黑)色墨水填写。推荐单位必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要在学校公示(不少于3天),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申报人要签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申报材料应予以退回,从评审当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已取得资格的将取消其评审结果。
为了保证推荐评审工作正常进行,各学校(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逾期不再受理(其中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者,必须同时送交当年备课笔记或教学反思材料)。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希望各校领导务必严格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评审时必须坚持实行本人申报,群众与组织推荐相结合、考核组集体量化赋分,择优推荐的原则,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评审材料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一)以乡镇(街道)中小学、县属学校为单位报送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表一份(软盘一张,用电子表格Excel输入),并按以下顺序填写:
中学:政治(德育)、历史、地理、社会、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劳技(专业课)、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
小学:思想品德(德育)、语文、数学、常识、劳技、成教专干、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幼教。
(二)以校为单位分初级、中级、高级职务将晋升职务人员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分别贴在A4白纸上。
(三)申报中级以上任职资格对象应按送审材料清单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非原件装订的需将原件另外装袋,用于送审时验证。因年龄原因而免于提供某方面证书的,请在相应的位置附贴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免于提供何种证书的理由),并根据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晋升高级职务的中专、职业中学专业课、“小中高”教师、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和实验人员一式40份,其他教师一式25份。
2、《论文专家鉴定意见表》。晋升高级职务的中专、职业中学专业课、“小中高”教师、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和实验人员一式44份,其中4份(含一份原件)粘贴在评审表15页,另外40份粘贴在综合表背面。晋升中学高级一式29份,其中4份(含一份原件)粘贴在评审表15页,25份贴在综合表后面。
3、优先推荐和破格晋升对象,须填写《优推审批表》或《破格审批表》一式二份,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同时在评审表、综合表中注明“破格”、“优推”字样。
(四)初定级任职资格的报送材料仅为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和本学科年度教学总结,校级公开课和《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基本素质能力》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送评工作时间安排
1、评审中学高级论文送审时间为7月16日至7月18日。
2、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具体方案审批表送报时间为8月25日前。
3、推荐中专、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高级职务和高级实验师的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8月26日。
4、推荐“小中高”职务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的材料报送时间为8月26日。
5、推荐中学高级职务的,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18日。
6、推荐中学中、初级职务的,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20日。
7、推荐小学中、初级职务的,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22日。
8、推荐中小学中、高级职务的(含“小中高”不含专业课教师),说课内容:初中为初二年级教材(二年级不开设的学科,为一年级或三年级教材);普高为高二年级教材(高二不开设的学科,为高一教材);职业中学普通课为高—年级教材;小学为六年制八、十等册教材;幼儿园为大班教材(不分学科)。
附件:
1、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表
2、送审材料清单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4、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具体方案报批表
6、台人专[2004]93号《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宏观控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六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教师职务 评审 通知
抄送:天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天台县职改办
天台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8月10日印发
附件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评委会主管部门(盖章) 评委会开会时间______________
序号 姓 名 工 作单 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行政职务 更高学历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从事何专业工作 专业工作年限 现任职资格 现聘任职务 推荐任职资格名称 外语成绩 计算机考 核成 绩 单位考核情况 下一级评委会推荐评审情况 继续教育情况 符合破格条件 评委会主 管部 门意 见 系列主管部门意见 备 注
名称 评审时间 名称 聘任时间 评委总人数 出席人数 赞成数 反对数
注:本表由各评委会主管部门填写,报系列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审核。本表一律用A3纸打印。
附件2:
送审材料清单(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1、汇编材料1本。(按以下序号装订,要有封面、目录和页码)
序号 装订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1 晋升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份
2 学历证书复印件 1
3 任职资格复印件 1
4 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1套
5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
6 外语合格证书复印件 1
7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免考审批表复印件 1
8 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1
9 继续教育结业证书,继续教育学分通知卡 1
10 公共课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
11 任现职内年度考核表原件 1套
12 指导教师或公开课证明 1
13 荣誉证书复印件 1
14 论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评奖限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业务部门和教育学会,刊物发表的要复印封面、封底、目录、正文)。 1
15 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原件 1
说明:申报中学高级任职资格对象的两篇送审论文要用原件装订,注明“送审论文”,并订在论文的最前面(表态在杂志、书籍等公开刊物上的请勿装订)。
2、综合表原件1份,评审表一式3-4份(高级4份,中级3份,初级2份)。
3、继续教育手册及学分卡原件。
附件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的和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
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 位(盖印):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省”战略,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校的教育管理水平,参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小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是根据中小学校教育管理研究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各级职务应有合理的结构比例,明确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办法和任期。
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评聘对象是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相关事业单位中,从事中小学校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规划、计划评估及师资规划、培训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三、我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定为: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不设研究员职务。副研究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助理研究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实习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评聘工作要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同时,要充分考虑中小学校教育管理的特点,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管理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五、申请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人员必须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六、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一)研究实习员
1、获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基本掌握中小学校教育管理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初步掌握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二)助理研究员
1、担任研究实习员4年以上;获博士学位;获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担任研究实习员2年以上。
2、具有较系统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了解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能独立进行研究工作。
3、任现职以来,有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学术论文;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的论文;或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二等奖、市地级三等奖以上。
(三)副研究员
1、担任助理研究员5年以上;获博士学位,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2年以上。
2、在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方面有较深入的、创造性的研究,能够根据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设计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研究解决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中的问题。管理经验丰富、效果显著。
3、任现职以来,有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获优秀论文评选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有专著。
七、大学毕业生初次确定中小校教育管理职务任职资格按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浙职改字[1992]1号和浙职改[1992]7号文件执行。
八、对于首次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资历条件要求如下:
(—)获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者;获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7年以上者;大学本科、大学普通班毕业及1970年以前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0年以上者,可申报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二)获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者;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者,可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九、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渐人职(1999)210号、浙职改办(1997)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申报晋升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任职资格,须取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2个以上模块合格证书。
十、普通话水平要求,根据原省教委、省语委《关于在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浙语(1999)5号)精神,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成绩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十一、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外语不作要求。
十二、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研究员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研究员满4年,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者,可破格推荐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学校教育管理的业务骨干,在管理上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定知名度。
(二)获国家、省部级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部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三)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业绩突出,效果显著,研究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者。
(四)任现职以来,有两篇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五)正式出版过较高价值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方面专著。
(六)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5年以上。
十三、中小学校教育管理的中级、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由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和大学毕业生初次确认工作由各市负责。
十四、申报对象的评审材料要求参照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五、本试行办法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按照职能负责解释。
专业技术人员如何晋升职称
晋升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河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手册的河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手册,最初职人员根据学历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可以晋升,个别有外语要求的专业需要参加全国或者全军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河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手册;
晋升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需要参加全国或者全军统一组织的外语、计算机考试,卫生专业人员还需参加全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试成绩通过门类和科数符合要求的,除以考代评的卫生专业人员外,均应参加上级组织的职称评审答辩,根据单位编制和岗位要求,确定晋升数量和人员,然后由有任 免 权 限 的单位下达晋 升 命 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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