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药学职称考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布】
一、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河南省药学正高职称考试的60%河南省药学正高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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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二级)、监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验船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计量师(一、二级)、执业药师、拍卖师、工程咨询(投资)、通信(初、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中、高级)、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会计(初、中级)、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评估专业)、经济(初、中、高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初、中级)、机动车检测维修(初、中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初、中级)、卫生(初、中级)、审计(初、中、高级)、税务师、设备监理师、统计(初、中、高级)、出版(初、中级)、银行业专业人员(初、中级)、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考试。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标准为300分,实践能力科目合格标准为300分。
三、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根据以上内容得知,河南药学职称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原文标题: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
文章来源:
2022年药学职称考试时间:10月28日、29日、30日【新增延期考试】
【 #药学职称考试# 导语】 考 网从中国卫生人才网发布的《 关于另行组织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得知,2022年药学职称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29日、30日,具体详情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含药学职称考试)安排
二、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可申请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范围:已成功报名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在7月份考试当天确因疫情封管控、支援一线等原因(因个人原因未正常参加考试的除外)未能如期参加考试,并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核查后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作出组织考试决定的地区,上述考生可向考点考试管理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后,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考试。
作出不另行组织考试决定的地区,上述考生可申请保留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科目成绩,在报名参加2023年度考试时进行滚动管理。
温馨提示:
甘肃考区以及安徽蚌埠、宿州,河南驻马店,广西北海,四川成都、眉山等6个考点已成功报名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
山东菏泽考点已成功报名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机对话考试的考生。
上述考生无需提交材料,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后参加考试。
原文标题:关于另行组织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原文标题:关于另行组织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文章来源:
正高职称考药师考什么科目
药师考试科目一般包括: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事管理学、药物质量管理学、药物经济学、药物法规学、药物信息学、药物毒理学、临床药学、中药学等。
2021年河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10月23日
上午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4日
上午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本次考场考点设在省直、部分省辖市 *** 所在地。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免二科)考试条件:
1.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 *** 、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
有关告知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查询。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资格核查部门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至8月18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信息确认并下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的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 *** 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采取考后核查形式。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7:00。
考生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使用银联卡。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核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85号)的规定,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缴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1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2日17: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内容开展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资格证书办理
考生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职业资格证书。纸质证书下发后,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证书发放事宜。
八、考后核查
(一)核查时间
核查安排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成绩出来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请及时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核查公告。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核查范围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参加202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并且所有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进行考试资格核查。
(三)核查材料
1.报名表、成绩通知单各一份(多年通过的须提供每年的)。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出具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须注明考生本人的具体工作岗位,例如:质量管理员、检验员等,凡仅写明“药学岗位”、“在我单位工作”等视为不合格)。
6.报考单位(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的合法开业证明。
7.职称证书(免二科考生)。
8.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国(境)外学历)。
9.非报考所在市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本市户口本和本市一年以上连续(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和一年以上本市连续(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四)材料要求
大专以上学历要求必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
(五)相关提示
1.请广大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认真对照“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不要轻信社会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以免造成考试成绩合格后无法取得资格证书。
2.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必须是从取得之一专业学历(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以后开始计算,即之一学历为大专的必须是2016年(包括2016年)之前取得学历;之一学历为本科的必须是2018年(包括2018年)之前取得学历。相关专业加1年。
3.报考专业严格按照“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执行,目录之外的专业不符合报考条件。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加强对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的文具限于2B铅笔、黑色墨水笔、橡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作答。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2021年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卫生职称# 导语】 无 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南省药学正高职称考试,2021年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河南省药学正高职称考试的通知已公布,4月25日至5月10日进行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
为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一)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评价仍采取业务水平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评审,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单位按照本单位2020年度评审计划备案人数的1.5倍推荐参加考试人员。
(二)申报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执行豫人社职称〔2016〕25号文件,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执行豫人社职称〔2016〕26号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可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也可申报全省卫生高级职称,但不能同时申报。按照基层标准评聘的卫生高级职称人员离开基层单位,可在流入单位转评,转评通过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三)根据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4号)要求,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河南省药学正高职称考试;免除卫生支农任务,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其防治工作成效、工作总结报告等可作为晋升职称时的重要业绩成果;初级职称人员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满10年的一线医护人员,可免高级职称业务考试,直接考核认定为副高级职称,取得的副高级职称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聘用。援鄂医疗队员以及在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病房)中直接接触确诊病人、疑似病人的医务人员,中级及以上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高级职称,其中,护理人员可以突破医疗机构级别限制参加高级职称评聘。
根据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规定,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 *** 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医务人员名单可登陆《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查询。
(四)合格标准
1.申报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合格标准为180分(试卷满分为300分);
2.乡镇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不含派出机构)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人员的合格标准为150分(试卷满分为300分);
3.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食品药品机构申报全省或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人员的合格标准均为180分(试卷满分为300分)。
二、专业设置和报考要求
(一)本次业务水平考试共设110个专业。详见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和申报专业选择相应的考试专业。
(二)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中医专业学历的只限报考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西医专业学历的只限报考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不能申报临床医学、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类的专业。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范围、地点须与申报专业、单位一致。
(三)申报药检西药、药检中药专业均报考药物分析。网上报名时,申报专业选择药检西药或药检中药。
申报急诊内科、急诊外科专业均报考急诊医学。网上报名时,申报专业选择急诊内科或急诊外科。
(四)申报流行病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报考传染性疾病控制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申报劳动卫生职业病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报考职业病或职业卫生。申报药剂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医院药学或临床药学。申报康复理疗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康复医学或康复医学治疗技术。申报超声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超声医学或超声医学技术。申报核医学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核医学或核医学技术。申报临床检验专业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申报临床检验专业主任 *** 或副主任 *** ,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三、考试方式和题型
本次业务水平考试仍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模拟考试软件进行练习。
四、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21年4月25日至5月10日,申报人员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并打印《卫生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4份,单位、主管部门、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卫生健康委各留1份)。
1.考区为河南,考点请选择单位所属的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省直单位请选择省直。
2.照片要求:网上报名时须上传近一个月内白色背景彩色数码照片,不得化浓妆,头发不能遮住双耳,常戴眼镜者可以佩戴眼镜,不得使用美颜软件,照片文件大小为15~45KB。请通知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照片采集。
3.单位名称的填写须与报名表加盖的单位公章一致,人事 *** 人员的单位名称需备注人事 *** ,填写格式为:现执业机构名称(人事 *** )。
4.报名表上须由考生本人签名,并在规定位置填写联系方式。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1.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在资格审查时继续实行告知制,不再要求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要严格把关、逐项核实,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在报名考试中出现学历、学位、职称、身份等造假行为,取消报名资格、考试成绩及申报评审资格,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对于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出现以假证书、假材料等参加考试、申报评审职称的,将对审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2.由县(市)、各单位汇总所属单位报名资料,到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省直管县(市)所属单位到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省直单位到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
继续实行考生指纹采集。各考点在现场确认后应按要求完成考生的指纹采集,并填写《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指纹采集登记表》(附件2)。
3.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入口,对申报人员进行确认(确认时要认真检查报名人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者不予确认),并打印报名确认单。网上报名未经确认者视为无效报名。
4.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对已确认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束以后网上提交考生信息。
5.人事 *** 人员的材料经人才中心盖章后,随执业机构统一报送。
6.现场确认和审核时间安排。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现场确认和审核:4月26日-5月12日。
省直单位现场确认时间:5月10日-12日。
省卫生健康委审核时间:5月17日-6月1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和审核工作,逾期将关闭网上确认和审核功能。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具体安排见附件5。
(三)现场确认时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1.《卫生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报名表》。
2.《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报名个人书》(见附件3)。
(四)省卫生健康委审核时各考点需提交的材料
1.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业务主管部门为单位,填写《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3份。全省正高、全省副高、基层正高、基层副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含派出机构)人员需分别汇总。
2.与汇总表顺序对应的考生报名材料。
3.《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指纹采集登记表》以及采集的指纹数据。
五、准考证打印
2021年6月28日至7月3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1年7月3日至4日在郑州举行考试,详细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成绩发布
人机对话考试答题结束后,计算机自动显示考试分数。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于考后两周内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查询。
八、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卫人〔2017〕40号),每人每科收100元。
附件:
附件1-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专业目录.xls
附件2-2021卫生高级考试指纹采集登记表.xlsx
附件3河南省卫生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个人书.docx
附件4-卫生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5-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报名审核安排.doc
药学职称考试条件
药学职称考试条件如下:
初级士考试条件: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初级师考试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中级师考试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药师职称考试总共考四个科目,四个考试科目具体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四个科目考试的,可取得药师职称专业资格证书。
药师职称考试科目及科目题量如下:
考试科目一:《基础知识》。该科目包含100道试题,每题1分,试卷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二:《相关专业知识》。该科目包含100道试题,每题1分,试卷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三:《专业知识》。该科目包含100道试题,每题1分,试卷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四:《专业实践能力》。该科目包含100道试题,每题1分,试卷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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