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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十一号(经二路与红旗路交叉口) 邮编:450003
继续教育部:65959149
人才交流服务部:65927775
*** 管理办:65936585
就业创业服务部:65959125
流动党委办公室:65957359
社保:65560226
户口:65958137
职称:65998358
档案管理部:65957033
扩展资料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河南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隶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管理中国中原毕业生人才市场(河南人才市场)、河南经营管理者市场和省人才交流协会日常工作。负责流动人员的人事政策咨询,接转和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为人事 *** 人员提供身份认定、代办入户、档案工资记载、职称资格考评、代办养老和医疗保险、出国(境)政审、出具考研证明等服务。负责流动党员管理。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办理超择业期和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手续,收集、整理、发布毕业生供求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市县人才交流业务指导。
中心内设办公室、行政部、财务部、人事 *** 服务部、档案管理服务部、就业创业服务部、人才交流服务部、流动党委办公室、继续教育服务部、 *** 技术服务部10个部(室)。
参考资料:河南省人才流动中心
2018年河南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1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23日
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24日
上午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人员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7.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为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为2018年12月31日。
三、取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各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且通过考后资格审查,方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四、网上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9:00至5月2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考生要妥善保管《资格考试报名表》,以备考后资格审查使用。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考生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
(三)交费时间及办法
1.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8年4月19日9:00至5月4日17:00。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必须按时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交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com.cn),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549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共3科)每人每科收取72元;二级注册计量师(共2科)每人每科收取68元。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8年6月16日9:00至6月22日17:00,网上已交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规定,将考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及省辖市资格后审于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统一进行。具体审查时间和相关通知要求请登陆河南职称网()及各省辖市职称网查看。
六、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后期的资格审核要坚持原则,严把标准,切实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
(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cn)查询成绩。
附件: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有谁知道周口2018执业药师考试后审核什么时间,什么地方
根据河南职称网消息2018河南省职称网 *** ,从2019年开始2018河南省职称网 *** ,河南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审核办法将由考后审核更改为考前审核。2017年、2018年报名未通过者须参加考前资格审查方能考试。也就说如果2018河南省职称网 *** 你2018年是没通过全部考试2018河南省职称网 *** 的话2018河南省职称网 *** ,就待2019年再进行考前审核。如果是已考过人员,参考审核地址为周口市工农路北段市人社局四楼职称科。
河南省人社厅官网职业资格证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鉴定证书编号查询网站是多少啊
网站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具体网址是://zscx.osta.cn/
(1)河南省人社厅官网职业资格证查询扩展阅读:
目前国内的各种证书五花八门,较为权威的有《计算机等级证》、《财会电算化合格证》等,各地方行政部门以及企业发放的证书更是不计其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这些证书更大的区别在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条规的形式,以 *** 的力量来推行,由 *** 认定和的机构来实施的,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在全国通用的国家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好处:
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是要对"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工种(职业)"实行准入控制。未经过职业培训或培训,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在国家规定就业准入工种(职业)范围内就业,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介绍和招用。
对违反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简单的说,没有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求职人员,一是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二是职业介绍机构不得介绍。
参考资料来源: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毕业证书在哪可以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毕业证书属于非学历毕业证书不能当学历证明,但仍可以作除学历以外的其他证明之用。需要要到相关部门查询。国内高校的毕业证书都是可以在学信网上查到的。
(2)河南省人社厅官网职业资格证查询扩展阅读
如何识别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民办高校
1、从名称上识别
非学历教育民办高校严格地讲应该称为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其名称(全称)中大多带有“研修”或“专修”字样,如“×××研修学院”、“×××专修学院”;
2、咨询主管部门
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是民办高校的权威主管机构,一般都设有民办教育处等专门管理民办高校的处室,也有的将民办高校的管理职责赋予发展规划处。可直接 *** 咨询这些部门,从中得到权威答案。
3、上网查询
(1)、查询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
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一般都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民办高校的信息;
(2)、查询学校网站
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在其学校简介中一般都会写明是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而非学历教育民办高校一般只会注明是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民办高校,没有“普通”二字。
4、查询招生专业目录
各省、市教育考试部门每年都下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当年有招生计划的学历教育民办高校一般都可以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找到,而非学历教育民办高校不会出现在招生专业目录中。
5、从招生代码上识别
学历教育民办高校都有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编制的招生代码便于查询,而非学历教育民办高校一般没有(个别省份有)统一的招生代码。
6、实地考察
方便的话,考生和家长可以到有求学意向的民办高校进行实地考察,多咨询一些在校学习的学生。他们一般都会实事求是地讲述学校的真实情况。
除了教育主管部门给出的答案以外,上述每一点都不绝对。
例如,由于历史原因,有的非学历教育民办高校的名称中并没有“研修”或“专修”字样,有的刚刚审批的学历教育民办高校可能由于时间关系没有列入当年的高考招生专业目录等。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许多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同时也招收计划外学生,即同时举办非学历教育(如培训、自考助学等)。
求河南电工证网上怎么查
安监局发的就登录安监局官网,进入特种安全证书查询系统,输入姓名,身份证,证件号就可以查询真伪。建筑电工就登陆发证地的建设厅官网查询。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有官网吗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查专询。属
也可以直接在微信城市服务中进行,操作方式如下:
1、打开手机微信并登陆,点击在“我”界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怎么查询
进入全国道路运输证件查询系统在输入框输入相关信息就可以查询了。
在此网站内可以查询道路运输从业容人员从业资格证相关信息,包括人员基本信息、从业资格证号码、有效日期等。
覆盖范围:全国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人员。
(5)河南省人社厅官网职业资格证查询扩展阅读:
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高级建筑工程师证书编号网上如何查询
以河南为例。
1、首先打开 *** ,在 *** 上搜索“河南职称网”。
电工证真伪怎么查询
电工证查询地址是:证件颁发地的安监局的官网查询或者是到安监局窗口用专用仪器查询一下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信息。
国家安监局对于特种作业操作证是统一制版,交由各省市安监局进行培训考试颁发证件,这也决定了每个地区限制性的只能查询到自己所颁发的证件信息。
例如:
1、河南省安监局发的证的,就在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进行查询。
(7)河南省人社厅官网职业资格证查询扩展阅读
电工有四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职业资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操作资格证。
1、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种类:电工(俗称操作证、上岗证),分类: 高压运行维护作业、高压安装修造作业、低压电工作业、安装、维修、发电、配电。自2010年后,老版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样本改用二代身份证似的IC卡类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样本 ,复审为三年一审,特种作业操作证6年换一次证。
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拥有此证后,就代表你已经成为一名真正的电工了,负责的范围在“用电设备以前”,如:发电站--变电站(输电站)--厂内(社区)变电站--变压器--开关柜。分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分为低压、高压、特种三个类别。
3、职业资格证书:从事职业:电工及属于电工的工种(俗称等级证),分类:我国职业资格证书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英文) 、 *** (二级)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 ) 和高级 *** (一级)新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也作为用人单位审验从业资格的证书,其中电工及其所属电工的职业工种(如继电保护工、维修电工、配电线路工、电气试验工等)均可以作为电工的资格凭证。
河南省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公示在哪个网站
《河南职称》官方网站: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河南职称网公示查询系统,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入口地址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入口地址河南职称网公示查询系统: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河南职称网公示查询系统: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河南职称网公示查询系统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 *** 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办学和用人自 *** ,现就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改革目标
落实高校用人自 *** ,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发挥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建立个人自主申报、高校自主评聘、 *** 指导监督的职称制度,形成高校自河南职称网公示查询系统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淡化资格,强化聘任,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持续推进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进一步释放和激发高校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我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改革内容
全面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限,高校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自主制定评价标准、自主组织评审、自主发文办证、自主考核聘任,实现用人单位人才评价和使用的有机结合。 *** 部门不再组织评审、不再审批评审结果、不再制发任职文件、不再办理资格证书,改为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管理。
三、实施范围
(一)从2017年起,向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下放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等主辅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
省辖市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参照高校教师进行职称评审的单位,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以及自主评审高校中暂不具备评审条件的系列(专业),可采取高校之间联合评审、外聘专家、委托其他高校或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学校自主评聘要求执行。
自主评审高校委托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与本校自主评审人员一样, *** 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和发文办证,由委托高校依据评审结果自主聘任。
(三)按照人才评价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高校中实行人事 *** 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高校推荐、人事档案存放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自主择业 *** 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审核档案后,参加所在高校的自主评审或委托评审。
四、完善评价标准
高校应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评价标准。学校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省基本标准的水平要求。自主评审高校也可直接使用省基本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评价标准要充分体现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的激励导向,突出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实际贡献以及学术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决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贡献。
坚持把师德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完善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将师德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对师德失范实行“零容忍”,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完善教学工作量考核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提高教学业绩在评价标准中的权重。引导教师主动服务重大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学研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和代表作匿名外审制度,重点考察成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潜心研究,遏制学术浮躁和急功近利等短期行为。
五、组建评审委员会
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组建评审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评审范围,规范评审程序,完善评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由25人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不少于17人。担任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担任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由21人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不少于13人。担任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学科评议组,每个学科评议组专家不少于3人。
高一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可评审本系列同级及以下层级职称。
高校组建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须按照管理权限,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
六、建立评审专家库
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建立本校职称评审专家库,严格入库条件,加强监督管理,适时动态调整。
同步建立完善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为高校开展自主评审提供备选专家,实现资源共享。
高校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学校推荐的省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系列高级职称专家库人员名单按照管理权限报备。
七、开展自主评审
(一)制定实施方案。高校应根据事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在备案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额内,制定学校自主评审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岗位设置情况、未来3年职称评聘计划、评审委员会组建、评价标准、评审办法、评审程序、评审纪律、投诉监督机制、任期考核办法等。实施方案经学校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后,按照管理权限,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备案。实施方案相关事项未发生变化的,无需每年重复报备;相关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备。
民办高校开展自主评审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二)规范评聘程序。高校自主评审工作要按照我省“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办法和评审工作规则执行。坚持方案公开、岗位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1.制定年度方案。根据学校自主评审实施方案和未来3年职称评聘计划,在保证重点、保证质量、预留一定发展空间的前提下,制定年度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年度评聘计划、岗位职数、评审系列和专业、评审方式、受理材料要求、评审时间等,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备案后开展评审工作。
2.个人申报。根据评价标准和岗位条件,个人自主申报。个人申请的岗位在一个聘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3.材料公示。学校应将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开展示。
4.院系(部门)推荐。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院系(部门)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把关,提出推荐意见。
5.专家评审。从学校或全省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工作规则进行评审。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也可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根据不同系列(专业)特点,评审工作可采用同行专家评议、面试答辩、考评结合、实践操作、考核认定等多种评价方式。评审工作要向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对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破格或越级申报评审,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学校聘任。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书。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确定相应工资等待遇。
河南省人事厅职称处 ***
河南省人事厅职称处 *** :0371—65906046、0371—69690195、 0371—69690200 、0371—66315971、 0371—66321991 河南省人事厅职称处地址:郑州 河南省政五街1号
河南省人事厅是主管河南全省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省 *** 组成部门。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省委的工作机构,又是省 *** 的工作机构,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一个党组。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拟定全省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2、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
3、负责全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实施办法和细则;指导和协调省直各部门、各市(地)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4、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制订全省职称改革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5、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收入分配政策、标准及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各类津贴、福利制度;拟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的政策规定。
6、实施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省 *** 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全省性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省 *** 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南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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