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教师举报学校职称评选不公平,此事件一直发酵,为何未得到解决?
国家为了让广大教师有较好的福利,特设立了能与教授级别一样正高级教师职称。很多教师为了这个职称也都很努力地奋斗着。然而。2020年11月份的时候,网上曝出了一则关于河南某学校在评教师职称的时候出现黑幕的新闻。这个所谓的黑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河南焦作十七中的一位女教师在短视频平台中举报该学校在评教师职称的过程中有黑幕,参与考核的教师一共有17位,入选名额有6位,而她的考核总分排名第二,却因为最终的不透明投票导致了她落选,而考核总分排名倒数第二的教师却评上了。当她向学校讨要说法时,学校的回应却是:“大家不投你的票呗。”她一怒之下将情况反映给了教育局,她认为如果只看投票结果的话,那大家搞好人际关系就行了,还搞什么考核呢?关于这件事,我有以下两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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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教师职称时,不应该出现投票程序。国家设立教师职称的时候,目的是为了选出优秀的人民教师,而不是选出人颤闭森脉广的人民教师。一旦以投票结果为评选结果,那这个职称便失去设立时的初衷。我们应该以教师在授课中的成绩,以及看得见的标准下来态碧评茄亩定他是否达到职称的要求。这样才能选出国家和人民想要的优秀教师。
二、在遭遇到不公平的对待时,要学会寻求帮助。本次事件中的女教师在评选教师职称时,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于是果断向教育局寻求帮助,而教育局监察组也迅速介入了此事。相信不久之后,调查结果将会公之于众。希望我们每个人在职场中的考核,都能得到公正的待遇。
大家对这件事还有什么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2022年河南高级职称评审时间
2022年河南高级职称评审时间如下:
下郑明面是河南省2022年部分专业职称档缓评审工作时间安排,主要包括:序号、评委会名称,个人申报时间(不含退回修改时间),相关部门审核时间,评委会接收材料与审核时间,联系人,材料报送地点等信息。
1、河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10.10-10.31,10.10-11.01,10.10-11.03,曹明、刘骐源,郑州市郑东新区恭秀路16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502室。
2、河南省自然科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10.10-10.20,10.10-10.23,10.10-10.30,王毅楠,郑东新区崇实里与时埂街交叉口,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330室。
3、河南省农业科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10.11-10.21,10.11-10.28,10.11-10.31,吴寅,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综合楼1622室。
4、河南省市场监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10.17-10.24,10.17-10.28,审核时间:10.17-11.04、接收材料时间:10.31-11.04,刘雅卿、李培娟,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52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中心(原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5、河南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10.11-10.20,10.11-10.31,资格审核时间:11.01-11.11、接收材料时间:11.16-11.18,郜杨、秦柳时,省农业农村厅东区。郑州市经三路91号。
5、1、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河南省卫生系列中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3、河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4、河南省卫生系列农村医生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10.08-10.31,10.08-11.10,10.08-11.20,程媛(接收材料期间),郑州市紫荆山宾馆。
6、河南省体育教练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11.11-11.21,11.16-11.26,11.24-11.30,何玉栋,郑州市健康路150号,省体育局人事处320房间。
7、河南省新闻系列喊蠢告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10.17-11.02,10.17-11.04,"线上审核:10.24-11.11、现场审核:10.24-11.16,高培涛,郑州市金水路6号院南楼一楼。
8、河南省律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10.15-10.21,10.15-10.26,线上接收审核时间10.15-10.29、纸质材料接收审核时间10.30-11.06,翟俊杰,河南省司法厅1008室。
9、河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公证员、司法鉴定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10.15-10.21,10.15-10.26,"线上接收审核时间10.15-10.29、纸质材料接收审核时间10.30-11.06,翟俊杰,河南省司法厅1008室。
10、河南省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10.24-11.04,10.24-11.11,11.11-11.18,杨艳丽,郑州市金水路15号院508室。
2022年河南洛阳职称网上个人申报系统截止几号?
9月30号。洛阳市,隶属于河南省,职称网,是全国知名的综合性教育考试门户网站,网站创立于2006年10月,2022年河南洛阳职称网上个人申报系统截止到9月30号,职称网主要面向判备液社会各阶层的广大考滚枝证人群,提供掘物包括财会类、建筑类、医药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计算机类及公务员在内的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新闻资讯与教育辅导服务。
河南初级职称评定条件?
⑴ 关于毕业生的转正定级、评定初级职称问题,人事 *** 是河南人才交流中心
在下略知一二。
毕业生就业后(注意不是“毕业后”)一年的见习期,是指干部身内份的见习期。这容和一个具体工作单位说的“试用期”性质不一样。试用期是说看看河南新闻职称申报你是不是适合某项工作,可长可短,由单位自己定,或者合同上定。“见习期”是国家定的,就是一年。
河南人才的见习期慢转正定级后,所有的单位都承认。但“见习期”不能冲减“试用期”,二者可以重合,也可以不重合。注意,某些单位所称的“见习期”,实际上就是试用期,用词不规范而已。
转正定级和评定职称,都需要经过个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然后报河南人才审批。需要的材料,可以上他们网站上查。大体来说,转正定级简单,河南新闻职称申报你需要带上存档卡(本、合同),还有就业报到证(如果你的就业报到证还没放入档案的话),领取表格,回去填写,单位盖上章,交给人才就可以河南新闻职称申报了。评职称,你肯定得带上存档本、毕业证去,人家大致审一下,够条件了,人家给你发表格,你回去填、单位盖章等等。你领表时可以看看需要哪些详细的材料
⑵ 河南省职称评定条件
中级职称要求28岁以上 中专及以上工作经验 高级要求35岁以上 中专以上行业经验
⑶ 河南省初级职称怎么评定,需要哪些材料
事业单位的主管局就可以评定,当然还要填写评审表等,工作年限文凭等还要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请问你工作的主管局吧!在企业单位评初级不太清楚,可以问你所在市的职称办。
⑷ 河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你好,要搞清楚拟所抄在的单位有无评定资格,如果有,那么可以依据单位内部的人事条例申请。
多数工程师的认定是需要直接考试的,考试和被评定的资格是对等的。
至于你想问考试的条件河南新闻职称申报我相信 *** 一下足以解决问题。谢谢,如果什么问题继续留言
⑸ 河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你好,要搞清楚拟所在的单位有无评定资格,如果有,那么可以依据单位内部的人事条例申请。
多数工程师的认定是需要直接考试的,考试和被评定的资格是对等的。
至于你想问考试的条件我相信 *** 一下足以解决问题。谢谢,如果什么问题继续留言
⑹ 河南洛阳初级职称评定。
三、申报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
2.必须是先学历后工作(博士、硕士除外),从事技术工作,专业对口;
3.政策规定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上岗的专业,如会计、教师、律师等还需有执业资格证;
4.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亩渣凯技术资格;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迅唤出站人员,可认定副高级或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5.可以定职的职称系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技工学校教师系列、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实验人员系列、工程技术人员系列、经济专业人员系列、农业技术人员系列、会计专业人员系列、统计专梁孙业人员系列、体育专业人员系列、新闻专业人员系列、翻译专业人员系列、播音专业人员系列、图书资料文博档案专业人员系列、艺术专业人员系列、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系列、律师专业人员系列。
四、申报材料: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中级两份,初级一份);
2.《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花名册》(一式两份);
3.学历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计划内全日制毕业生要人事局转正通知,其余的需提交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手续(验原件收复印件);
5.一张两寸相片。
五、缴费标准:免费
⑺ 河南省建筑行业初级职称怎么评定,时间标准是什么
每年二次 初级需要毕业证即可 ,大专二年 本科毕业一年 ,公司人事部帮助办理的
⑻ 河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每个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都有关于职称评定的要求,各个省大同小异。只是有的省比国家的政策优惠一点。一般中级工程师要初级工程师满4年。计算机和外语过级。有论文或设计图纸更好。各行业系统内部有自己的特色,我晋中级在邮电系统,我们要写论文答辩。
⑼ 河南省评助理工程师需要什么条件
河南省申报评审职称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3年以上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8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4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4、各省市对优秀人才和有重大贡献的人才有破格申请的政策
河南省中专高级讲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河南新闻职称申报的通知 豫人社[2009] 271号 一、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期问题
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4年)、2000年及以后取得B、C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3年),或者2005年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达到60分河南新闻职称申报的,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不受原有效期河南新闻职称申报的限制;其申报或聘任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须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取得省级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
转换系列(专业)评审的人员,由无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转评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须参加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要求;其它转评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二、年度考核问题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三、申报学历问题
(一)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现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破格条件进行评审。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学科分类,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从职称申报的角度,我省把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但有些特殊专业如医学、外语、理学改枣、工学等应严格要求本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学历专业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从取得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可破格申报。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桐坦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上述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报时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在职学习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但没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需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任职年限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后,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聘任,从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任职年限。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任职年限。
五、申报问题
(一)破格申报问题
为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吸引、鼓励高层次人员来我省工作,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博士、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管优秀专家、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方面一等奖的主持人,经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省职改办批准,可以破格1-2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人员(卫生系列除外)可以越级申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实行任职局歼桐年限破格。任职年限破格人员申报时,须提交用人单位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
学历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人员仍允许学历破格申报。
(二)转换系列申报和申报两个资格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经转评的人员,当年不得连转带评、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整建制转为中学的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教师,不需进行同级转评,可直接申报中学教师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不论是否变动,只要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可参加经济、统计、会计、审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也可申报评审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工艺美术等实行社会化评价的系列(专业),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在医学院校或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既担任教学任务又从事卫生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教师系列和卫生技术两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先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系列须与本人编制性质相一致。
4、申报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坚持单位主体工作岗位优先,聘任时以单位主体工作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岗位为准。不允许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任职资格。
(三)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从机关调入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转业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军队转业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和 *** 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确实具备担任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条件,可在单位岗位限额内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上述人员自享受直接申报政策起4年内可在一个职务系列(专业)、一个职务级别内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申报的更高职务级别为副高级,逾期按低一级职务申报。
直接申报人员按相应系列(专业)的破格条件进行评审,评委会主要考核其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
(四)在党政机关从事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公务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严格控制在审计、会计、统计、工艺美术、翻译、档案等系列(专业)。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首次申报参照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的规定执行。
(五)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且可自主申报的系列(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翻译等),申报人员须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方可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凡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聘任了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持执业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直接申报。
(七)结合我省实际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民办学校任教的教师、实行人事 *** 的教师、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以及学校地处县(市)城区以外的高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时,支教工作可暂不作要求。
(八)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河南新闻职称申报: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和业务考试严重违规违纪的,3年内不得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限制申报范围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六、答辩问题
(一)根据《关于完善破格和单列岗位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省有关规定,需要答辩的人员必须参加答辩,未按要求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二)参加答辩的范围:
1、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卫生、计划生育、农业系列等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除外);
2、申报农业科研、社会科研、自然科研、党校教师、体育教练员系列高级职务人员;
3、破格申报人员;
4、越级申报和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人员;
5、申报直接认定副教授人员;
6、转换系列(专业)申报人员;
7、小学高级教师转评中学一级教师后,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
8、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人员。
(三)评委会要认真组织好答辩各环节工作,加大答辩在评审工作中的权重。专家对答辩情况要作出总体评价,并区分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以切实发挥答辩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
七、论文外审问题
逐步推行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论文外审制度。除全日制本科院校教师晋升教授实行论文外审外,从2009年起,对申报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出版系列正高级职务人员的论文实行外审。在召开评委会前,高评会所在部门对申报人的2篇鉴定论文(附电子文档)统一编号,每篇论文请3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权威专家进行隐名审评。专家审评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价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
八、科学技术奖认定问题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有关规定,2000年及以后科学技术进步奖须由省辖市以上人民 *** 评选、颁发,加盖省辖市以上人民 *** 公章。凡没有正式奖励文件,以评委会名义发放的证书一律不予认可。
九、中评会管理问题
中评会必须经省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备案,其中设在省辖市的中评会以及无主管单位的中评会,由省辖市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下发任职通知并办理资格证书;设在省直单位的,由省直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下发任职通知并办理本部门所属单位人员的资格证书。
十、《任职资格证书》补发问题
《任职资格证书》丢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丢失证书作废的遗失声明(注明:姓名、性别、任职资格名称、评审通过时间、证书编号、丢失时间)。补发证书须个人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补办高级资格证书还需省辖市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持遗失声明(原件)按证书办理程序和原证书编号办理补发手续。
发证机关经审核,对情况属实、符合补发要求的,办理补发证书手续。补发的《任职资格证书》正页右下方应加盖“补发”字样,以示区别。
十一、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有职称政策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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