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专教师职评工作,讲师职称评审的条件在那里能找到啊?需要最新的信息。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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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人社职称〔2011〕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南省工艺职称网,省直有关单位河南省工艺职称网: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河南省工艺职称网我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河南省工艺职称网,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3〕1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总 则
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其中,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为中级职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为副高级职务。
三、本条件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四、本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分 则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讲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理讲师职务4年以上。
2、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4年以上,并取得相应工种(专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申报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4、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取得相应工种(专业) *** 职业资格证书: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6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2年以上。
5、不符合上述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以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法,教书育人,教学态度端正。具有一定的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的能力,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工作。
2、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根据需要指导学生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等,受到学生好评。
3、坚持德育为先,关爱学生,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职业素养。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所带班级班风良好,班集体建设成绩突出。
4、积极参与学校德育、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创业创新创优等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5、专业课教师有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或任现职以来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4个月以上,并形成有一定见解的专业实践报告,或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二)工作业绩
1、教育教学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教学效果综合评估良好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校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中,2次以上名列学校教师的前50%。
(2)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或厅、局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二等或省三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
(3)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市二等或省三等奖以上。
(4)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厅、局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或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职业技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人员具备2条以上):
(1)市、厅级以上教科研成果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2)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科研项目或企事业单位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项目通过鉴定或结项验收。
(3)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
(4)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市以上 *** 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得市二等或省三等奖以上,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5)艺术、体育学科教师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本专业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市二等或省三等奖以上。
3、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限前2名,其中文科至少1篇为独著)以上。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文科为独著,理工科为前2名),同时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中职教材2万字以上。
(3)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文科为独著,理工科为前2名),同时另有1篇独立撰写的论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4)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在市以上教育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独立撰写的论文3篇,其中1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破格申报人员,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理工科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
论文经专家鉴定达到讲师水平。
三、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职业教育有一定的研究,具有鲜明的教学理念,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与相关专业领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
2、治学严谨,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根据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 *** 。公共基础课教师系统担任1门课程、专业课教师系统担任2门课程全部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等,受到学生好评。
3、坚持育人为本,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经验,注重将德育渗透到专业和学科教学各个环节,善于针对学生的特点和实际,开展深入细致、富有成效的思想工作。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班集体建设成绩显著。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是本学科(专业)的骨干。
4、积极参与学校德育、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创业创新创优等教育教学改革专题研究项目,撰写有一定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报告。
5、专业课教师有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或任现职以来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5个月以上,并形成有一定价值的专业实践报告,或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二)工作业绩
1、教育教学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教学效果综合评估优良以上(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讲授校级公开课2次以上,同时在学校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中,3次以上名列学校教师的前30%。
(2)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或厅、局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一等或省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3)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市一等或省二等奖以上。
(4)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市以上 *** 综合表彰,或获得市以上拔尖人才、学术(学科)技术带头人等称号,或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受到县以上 *** 综合表彰。
2、职业技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人员具备2条以上):
(1)市、厅级以上教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2)市、厅级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或2项企事业单位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均限前3名),项目通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
(3)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7名)。
(4)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市以上 *** 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得市一等或省二等奖以上,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5)艺术、体育学科教师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本专业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市一等或省二等奖以上。
3、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其中至少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同时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省以上规划中职教材4万字以上。
(3)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同时另有1篇论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4)艺术类学科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同时有2件以上作品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
破格申报人员,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理工科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论文经专家鉴定达到高级讲师水平。
四、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能够结合专业特点,参加学校教学改革实践。
2、能够根据实践教学计划,独立承担本专业1个工种以上的实训教学任务,教学中重视实践环节,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取得良好效果。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学管理工作。
3、编写、修改和完善职责范围的工作计划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实训工具并对其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
4、每两年有2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专业考察、调研,并形成有一定水平的考察、调研报告。
(二)工作业绩
1、教育教学
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年均实训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课时, *** 管理工作的实习指导教师年均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教学效果综合评估良好以上。同时,业绩参照讲师条件。
2、职业技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人员具备2条以上):
(1)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市以上 *** 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得市二等或省三等奖以上,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2)市、厅级以上教科研成果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3)市、厅级以上教改实验项目或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推广、科研成果 *** 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获得1项发明专利,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实训教学论文(含实训报告)2篇(均限前2名,下同)以上。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实训教学论文(含实训报告)1篇,同时参与编写实训指导用书或正式出版的中职教材1万字以上。
(3)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实训教学论文(含实训报告)1篇,同时另有1篇论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4)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在市以上教育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论文(含实训报告)3篇,其中1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破格申报人员,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实训教学论文(含实训报告)3篇(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
论文经专家鉴定达到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水平。
五、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熟练的专业技能,对职业教育有一定的研究,开展职业学校实训指导教学模式和教学 *** 研究,取得良好效果。
2、编制本专业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和设计实践教学课题,独立承担本专业2个工种以上的实训教学任务,在实践环节教学中重视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取得显著效果。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学管理工作。
3、积极参加实训基地建设。熟练使用仪器设备和实训工具,改进实验技术和仪器的性能,并能解决实训室(车间、工厂)关键性的操作和工艺问题。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是本学科(专业)的骨干。
4、每两年有2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专业实践,并形成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实践报告。
(二)工作业绩
1、教育教学
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年均实训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课时, *** 管理工作的实习指导教师年均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教学效果综合评估优良以上(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校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中,3次以上名列学校教师的前35%。
(2)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或厅、局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一等或省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3)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市一等或省二等奖以上。
(4)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市以上 *** 综合表彰,或获得市以上拔尖人才、学术(学科)技术带头人等称号,或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受到县以上 *** 综合表彰。
2、职业技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人员具备2条以上):
(1)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市以上 *** 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得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2)市、厅级以上教科研成果一等奖(限前7名)或二等奖(限前3名)的主要完成人。
(3)市、厅级教科研(实训)项目1项,或2项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推广、科研成果 *** 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均限前5名),项目通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
(4)获得1项发明专利(限前7名),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实训教学论文(含实训报告)3篇(均限前2名,下同)以上。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实训教学论文(含实训报告)2篇以上,同时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省以上规划中职教材或实训指导用书3万字以上。
(3)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实训教学论文(含实训报告)2篇以上,同时另有1篇论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破格申报人员,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含实训报告)4篇(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论文经专家鉴定达到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水平。
附 则
一、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须同时具备。评审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能力和工作业绩须是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业绩。
二、对于国家实施学位制度(1981年)前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本科毕业者,在晋升教师职务时可按具有学士学位对待。
三、教学质量考评情况须提供学校相应证明材料。班主任工作须附学校考核材料。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的实践经历须提供由学校和企业出具的证明,并附本人撰写的专业实践报告及考察调研报告。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和专家评价意见。申报材料中提供的校级公开课每学年不得超过2次。
四、奖励以正式文件和获奖证书为准。成果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须附获奖证书。
五、“主持”是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论证、组织和指导者,并承担其中重要工作。“主要完成人”是在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以上均以项目计划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项目(课题)须附立项报告和鉴定、结项证书。
六、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七、同一课题的论文、项目、成果、著作和教材不重复计算业绩。
八、本条件所称“市”均指“省辖市”,所称“以上”均含本级。
九、评审委员会在掌握本条件时,要从申报人的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把握,在衡量申报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重点衡量其学术、技术水平,如认定申报人的综合水平达不到相应职务的要求,可视为申报人不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条件;如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专家论证,达到相应职务的水平,可认为符合业绩条件。
十、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3〕19号)同时废止。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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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 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 ***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十三五”时期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硕士以上学历或具有较高水平、特殊才能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达到45万人以上。其中:“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20人左右,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800人左右,中原学者60人左右,河南省优秀专家1800人左右,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00人左右,享受省 *** 特殊津贴人员600人左右,省学术技术带头人2200人左右,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500人左右,累计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4500人以上;在重点学科和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新业态领域中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团队)不断涌现,成为推进科技进步的主要力量;基本形成一支数量可观、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培养力度
(二)完善选拔培养体系。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标准和条件,对不同领域、不同学科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分类评价,不断提高选拔培养的质量和效果。建立我省“811青年人才工程”与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梯次培养对接机制;推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向县(市)延伸,加快完善省市县三级上下衔接、梯次递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加大“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下同)、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等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力度;以实施中原“”为牵引,扎实做好中原学者、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省 *** 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设立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项目,加大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力度,着力推动各类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涌现、脱颖而出。
(三)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参照国家“*”,实施我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依托省级重点人才培养工程,遴选2000名有发展潜力的各层次、各领域领军人才。对有潜力成长为“两院”院士的中原学者,设立科学家工作室,配备专职中青年助手,实行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对通过我省推荐培养成为国家更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国家“”(含国家外专)、“*”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高端人才,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的待遇。
(四)实施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重点培养500名国际或国内一流水平、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有重大突破或重要科技成果转化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引领作用显著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省市财政统筹人才专项等资金给予支持。
(五)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以国家和我省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在我省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每年择优遴选2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生予以重点项目资助,加速培养一批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
(六)实施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计划。以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为重点,每年选送50人左右出国进行中长期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进行深造,每批在国(境)外深造时间不少于12个月,着力提高我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水平。
(七)实施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计划。着眼我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采取高级研修班、进修班、学术讲座和选送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到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培训等不同形式,每年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10万人次。着力加强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非公经济组织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工作,不断提升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
三、大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八)实施高端领军人才引进计划。进一步加大高端领军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国家更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外籍院士等顶尖人才,国家“”(含国家外专)、“*”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国科学院“*”入选者等高端人才和通晓国内外金融规则、善于资本运作的金融领军人才。对上述人才来豫工作的,按照《 *** 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 ***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享受相应待遇。充分发挥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设置制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等人才制度的引才聚才优势作用,通过“特设岗位+项目研究+创新人才团队培养”等形式,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在各自学科领域内具有国际一流、国内领先学术水平和科研开发能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带动和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研发创新领军人才(团队)。
(九)实施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团队引进计划。以服务“三区一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示范区、中原城市群)等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和战略平台建设为重点,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及新兴业态,着重引进站在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拥有自主创新成果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团队。对国家更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专家、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完成人等海内外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经评估由省 *** 引导基金给予不超过全部股权20%的基金支持;对世界一流水平、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十)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制定《河南省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实施重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以中原“*”为牵引,立足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建设发展,重点引进一批掌握国际先进技术、能够在关键领域实现突破、带动主导产业集聚发展的高端外国专家、技术领军人才(团队)。实施国际人才合作项目,依托我省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等,采取“项目+人才+资金”等形式,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和专门人才(团队)。持续开展海外英才中原行、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等系列活动,到2020年,累计引进海外留学人才120000人次来豫开展服务活动,其中硕士以上海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7500人次,博士400人次。
四、营造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十一)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人才评价体系,突出创新能力和社会贡献评价标准,对业绩特别突出的拔尖人才,可破格或越级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建立完善关键技术岗位竞聘制度,让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拔尖人才能够脱颖而出,担当重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向关键专业技术岗位和重要专业技术骨干倾斜的分配制度,落实技术要素按贡献大小参与分配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政策,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作用,对获得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的个人和集体,新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入选*奖励计划、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两位的个人和集体,其他获国家科技奖项、国家“友谊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中国青年科技奖的个人或集体,以及获得国家其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重点奖励。
(十二)加强引才育才载体建设。加强省、部(院)合作,积极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大型“央企”以及境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和知名创新型企业在豫设立研发机构;发挥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引智试验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等载体招才引智功能;着力加强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重要平台建设。到2020年,建成100个以上院士工作站,50个左右省级专家服务基地,70个以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3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00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8个留学人员创业园,6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0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30个产业技术研究院。
(十三)创新柔性引才方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驿站”,支持用人单位采取 *** 挂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海外工程师、周末教授等方式,集聚国内外专家智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通过技术指导、决策咨询、项目合作、联合攻关以及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新 *** 等形式,引导和支持高层次专家向我省人才洼地流动。在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大范围推行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专家制度,建立常态化、滚动支持机制,集聚国内外杰出人才来豫创新创业。以河南籍和在豫工作过的高端人才为重点,实施“乡情引才工程”,完善豫籍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打造引才新品牌。发挥国际高端猎头和行业协会作用,加强海外引智工作联络处建设,建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人才工作站,通过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运作引进高层次人才。
(十四)开辟引才“绿色通道”。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限制,通过特设岗位、动态调整岗位设置等多种方式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 *** ,其无档案的,经过组织查证核实程序后其工资档次可实行无档案身份认定;在外省、市已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来我省工作的,直接确认其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海外归国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考核认定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策”。
(十五)鼓励离岗创新创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携带自有科研项目和成果脱离原单位工作,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或自主创办企业。经单位批准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由原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并保留其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允许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高层次人才 *** 。
(十六)提供便捷化服务保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待遇水平。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经认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按层次分别纳入一级、二级、三级保健对象范围,享受相应的医疗保健和医疗保险服务。推进人才公寓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骨干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高层次人才周转房。优化人才服务流程,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办理出入境手续、居留落户、人事关系、社会保险、住房安居、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手续,限时办结。加快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便捷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实行外国人来豫短期工作邀请函办理“一站式”服务和外国人来豫工作就业“两证合一”服务。
五、组织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宣传、科协、发改、教育、科技、工信、公安、财政、住建、农业、商务、卫计、税务、金融等部门各司其职,定期召开会议,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 *** 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一把手”抓“之一资源”,统筹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贯彻落实意见。
(十八)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部署,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要加强督导检查,针对重点任务、重点举措,明确督查重点,及时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挂号督办、限期整改,对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问责追责。
(十九)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人才强省战略的重大意义,宣传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涌现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先进事迹。坚持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倡导体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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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月,学校有莲花街校区、嵩山路校区、中原路校区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93.8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06.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89亿元,设有22个学院, 74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4个省一级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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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河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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