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护理正高报名条件
1、2022年河南省护理正高考试报名条件是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登陆网址:http://www.hnrsks.com/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登陆网址:
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11日
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2日
上午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计量师(一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更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6.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考生,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免试条件: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2.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考生,可免试《计量专业实物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考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的,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工作年限按照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工作或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取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9:00至 5月2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 *** 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在网上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1.网上在线核查
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市场监管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5月2日9:00至5月6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核定河南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豫人社函〔2017〕407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客观题科目《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考试每人每科收取70元;主观题科目《计量专业案例分析》考试每人每科收取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共2科)每人每科收取68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12日9:3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由资格核查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
八、资格证书办理
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本人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下发后,由资格核查部门统筹安排发放事宜。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cn)查询成绩。 (1)、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入口地址 (2)、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南省卫生乡镇高级职称何时报名考试
河南
一、业务技术水平考试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河南省高级职称考试报名的评价采取业务技术水平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参加评审河南省高级职称考试报名,考试成绩连续两个评审年度有效。
(一)考试方式和题型
考试采用计算机人机对话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等。
心电图诊断(副高)、脑电图诊断(副高)、药检化学、药检中药专业实行纸笔考试,应试者在专用答题卡上填涂答题。
(二)专业划分
1、拟晋升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和晋升专业选择相应的考试专业。
2、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中医专业学历的只限报考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河南省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西医专业学历的只限报考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不能申报医学临床、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类的专业。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只能申报与执业类别一致的专业。
3、急诊内科、急诊外科均报考急诊医学,网上报名时,申报专业栏目填写急诊内科或急诊外科,考试专业填写急诊医学。合格标准按急诊内科、外科分别划合格分数线。
4、流行病、地方病专业可根据本人从事专业的具体情况选择传染性疾病控制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5、心脏外科、胸外科统一报考胸心外科。
6、劳动卫生职业病专业可根据本人从事专业的具体情况选择报考职业病学或职业卫生专业。
7、药剂专业可根据本人从事专业的具体情况选择医院药学和临床药学。
8、介入治疗专业报考放射医学。申报专业栏目填写介入治疗,考试专业填写放射医学。介入治疗专业单独划合格分数线。
9、药检专业设置药检化学和药检中药两个专业。
(三)考试合格标准按考试专业分正、副高划分合格分数线。
(四)各省辖市、省直各单位应在当年批准的结构比例范围内推荐报名人员。
1、报名 *** 和报名时间
(1)个人报名:经单位推荐后,申报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河南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栏目考生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河南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4份,单位、主管部门、省辖市职称主管部门、省卫生厅各一份)。网上报名须提交近3个月的白色背景彩色数码照片,照片文件大小30~40Kb。
2、报名确认和审核
(1)由县(市)职称主管部门、省辖市业务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单位报名资料,统一到省辖市职称主管部门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
(2)省辖市职称主管部门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河南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业务考试栏目管理机构入口,对申报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确认时要认真检查报名人的照片是否清晰易于辨认,凡照片变形、模糊不清不予确认),并打印报名确认表。网上报名后须经省辖市职称主管部门网上确认并审核通过,方为有效报名。未经确认审核视为无效报名。
(3)省辖市职称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工作结束以后网上提交考试人员信息。
(4)省直单位到省卫生厅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审核。
(5)各省辖市、省直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和审核工作,逾期将关闭网上确认和审核功能。
(6)以省辖市和省直业务主管部门为单位,按《201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及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安排表》规定时间内到省卫生厅进行报名(报名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应提交资料
(1)以省辖市和省直业务主管部门为单位,汇总并填写《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报名审核表》。
(2)报考者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人员,还须提交申报用学历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3)报考医、护专业者需提交相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4)在县(不含省辖市所属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历申报的人员报考者需提交人事档案。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应试人员可登录河南职称网()查询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和各专业合格分数线,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二、报送材料的总体要求
报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和省直有关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豫人职〔1998〕5号)有关规定和下列要求报送评审材料,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
(一)报送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
1、以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为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级别、专业、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年度系列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样表见豫职改办〔2005〕4号附件5)一式3份及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上报的与纸质《评审简表》同内容的申报信息电子文本。
《资格审查表》中的“外语考试情况”一栏中必须注明考试的种类、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免试)情况。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参评人员的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或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以及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原件。
2、以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或省直业务部门为单位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3、中央驻豫单位、外省(市)委托我省代评的人员,提交主管部委或外省(市)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
(二)报送省卫生系列高评会的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此表系存档材料,不要复印)。《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要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 *** ”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和个人联系 *** 。
2、经核实并由组织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45份,统一用A3复印纸。
3、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通过的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上报的申报信息电子文本。
以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申报者须明确表明申报职务是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更高学历证书及之一学历证书原件。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五大”毕业生及毕业证丢失的,须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带人事档案。以硕士、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者,须同时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护理专业以大专学历申报者须提供中专毕业证书。绿网先锋考试网一站式考试资源库·考试软件·考试资源以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6、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来)年度考核情况(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核表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7、外语考试合格证、考试成绩通知书或免试审批表。
8、申报医、护专业须提交相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及执业注册证书原件。
9、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准考证原件。
10、任现职期间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网上检索打印页。
11、任现职期间出版的著作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网上检索打印页。
12、任现职期间的科研成果证书及鉴定材料原件。
13、完成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有效证件。
14、破格申报者,提交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并由工作单位写出专题报告(要写明申报人符合哪些条件)。
15、根据豫卫人〔1998〕26号、豫卫医〔2009〕22号文件规定,属于到农村定期工作选派对象、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派驻人员,提交《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农村工作情况鉴定表》(样表见豫卫人〔1998〕26号文件附件2)、《河南省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派驻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样表见豫卫医〔2009〕22号文件附件3)。
16、实行人事 *** 通过人才交流中心申报的人员,须提交聘任单位的证明材料和病例3份(近3年每年1份),属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交本单位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17、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民营医院的申报人员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18、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应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在复印件上加章)。
三、其它有关问题
(一)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职〔2007〕17号)附则八“国家级学术期刊是指国家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主管、主办的,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主办的医学专业学术期刊。”修订为“国家级学术期刊是指国家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等主管、主办的,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等主管、主办的医学专业学术期刊。”
(二)《评审简表》中的各项内容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填写,要求文字简练、重点突出、字迹工整清晰。
(三)《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内按豫职改办〔1997〕10号文件规定填写。
(四)论文须经评委会专家鉴定。申报正高级职务鉴定2篇,申报副高级职务鉴定1篇,所要鉴定的论文由申报人自定。
(五)按照豫人职〔2001〕14号文件规定,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专著、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本年度评审时无效。
(六)评审费用按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260人元/人);论文鉴定费按豫价费字〔1997〕1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60元/篇);业务技术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按(豫财综〔2010〕70号)文件规定收取(100元/人)。
(七)各地、各单位应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整理、报送工作,并按照《报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时间安排表》确定的时间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八)业务技术水平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两周后公布。
![[河南省]河南省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河南省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条件](/zb_users/upload/editor/water/2022-12-23/63a5cfd1edf5f.jpeg)



获取资料
顾问电话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