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1教师职称评定新规是什么?

硕士拿到中级职称后评副高要有5年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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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2020年已过渡一年,该政策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不再过渡。

另外,各评委会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及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工作实绩。

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综合能力水平达到要求,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要求。

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以2021年新规为准

工程系列正高级、中高级、机械专业中高级、建筑专业中高级、电力电子电气专业中高级、矿山专业中高级、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安全专业高级、环境保护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按2021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对应中初级职称拓展到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除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工程系列未修订条件的,申报条件按照上述已修订工程系列条件执行,评审条件仍按原条件执行,评审标准不变。

[河南省]河南大学职称评审细则,郑州大学职称评审办法

2021河南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如下:

1、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并担任工程师满2年。

2、研究生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或预备 *** 班、 *** 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并担任工程师满5年。

3、取得相应专业高级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

业务工作能力与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 *** 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2、有一定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提出本专业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参与重大工程项目、重要技术开发、研究课题及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河南省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从2020年度起河南大学职称评审细则,全省所有级别河南大学职称评审细则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

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主要审查责任。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河南大学职称评审细则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河南大学职称评审细则的系列,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聘任。

河南省职称评审条件

1、初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河南省职称评审新政策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办法。初级职称采取初定、考核认定、考试等评价方式,不适用本办法。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创新职称评价方式,结合不同行业和专业特点,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面试答辩、讲课答辩、业绩展示、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职称评审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管理工作。省辖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职称制度建设、职称评审标准制定、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监督检查等工作,承办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服务保障工作。

拓展资料: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

(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

(三)评审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可持续增长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具有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要求的评审专家数量;

(四)申请单位应当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开展相应层级职称评审的能力,设置有职称评审办事机构,组织健全,制度完备,管理规范。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法律依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之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 *** 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