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举报评职称黑幕后被责令停课,校方的做法对吗?

国家河南焦作评职称调查结果的相关法律赋予了公民能够自由言论的权利河南焦作评职称调查结果,国家既然给予了河南焦作评职称调查结果我们这项权利,我们应该也履行相关的义务,规范自己的自由言论的行为,不引起社会的不良反应,同时也不能发表不实的言论,最近在河南省发生了一件事情,在 *** 上引起了轩然的 ***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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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的事件。

2020年10月29日,河南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姚老师在其个人抖音账号平台发布视频,称其评选学校高级教师职称时遭遇了很多不公平待遇。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成立调查组,调查结果称未发现评审有违纪违规行为。姚老师对结果不满,同时因 *** 发帖与公安局发生争议,将教育局和公安局起诉至法院。2021年3月29日,焦作市第十七中学发布了对于姚老师的处理、处分情况通报。

不知道大家对于这样的处理有什么看法呢?

二、校方的做法是否合理?

在我看来校方的做法是合理的,因为老师是应该专注于教学工作的,虽然评职称可以给老师带来很多的福利,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根据实际情况就为自己争取职称。该名教师在举报之后,教育局也做了相关的调查调查的结果,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了,评职称方面并没有什么不恰当甚至是黑幕,而该名教师继续让这件事上升到其河南焦作评职称调查结果他层面,确实是有一些有为师的,特别是在教育孩子方面,有可能会给学生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在使用言论自由的权利的时候,应该怎样做?

既然国家赋予了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我们应该把应该说出来的话说出来,维持社会的正义以及我们自身的权益,但是一些不实的言论我们不应该随意的散布,因为这样只会给社会带来负担,同时也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焦作市第17中学女老师职称评选事件,最后的结果是怎样的呢?

焦作市第17中学姚老师在晋级副高级职称的时候,因对职称评审的公平性产生质疑,从而一怒之下将整个评审的结果发送到了自媒体平台上,进而引起了公众的质疑,最后倒逼山阳区“第十七中学职称推荐与申报工作”调查组对整个过程进行了调查,并向公众进行回应。

首先,调查组的结果表明此次“职称与申报工作”程序合法,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只是略有瑕疵,一是工作不够细致且有漏字现象,在公示期间无举报 *** ;二是未将已获得推荐人选的6人名单单列公示。如果单从公开的调查报告来看,整个程序确实合规合法,但是也要按照程序的要求,公示人员未按要求公示而且在公示期间,没有公开举报 *** ,那么整个公示就是不合法也不合规的,毕竟公示过程属于群众监督的一部分,在没有举报 *** 的公示上面,即使群众发现某人存在问题,也无法进行举报,因此,整个公示就显得无意义,从而失去了群众监督的效力。

其次,虽然此次评审在程序上是合法合规的,但是调查组并没有回答问题的核心,而是避重就轻的调查。一是该老师在民主测评分之前,其综合成绩明显是在前6名之内的(视频上说是第二名),而通过民主测评之后,综合分落至第7名且前6名的成绩是何人,在公示期间也没有单列公开,而整个民主测评当中,“考核小组民主测评环节”共有12人投票,该老师获取的票数仅仅1票,那么作为考核组领导,不投票肯定是有原因的,这个没在调查报告中体现(私人恩怨肯定摆不上台面),在“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和校领导测评环节”环节,共有15人投票,该老师紧获得3票,那么其余的人为何不投票,也应该调查处原因来,这样才能给大众一个明白。

二是该老师的教学业绩与荣誉资历如何产生巨大的反差。该老师的教学业绩得分为42.25分,在17名参加评比的老师当中名列倒数第二,而荣誉资历的综合得分为43.8分,在17名参加评比的老师中名列第二,业绩倒数第二与荣誉正数第二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个现象如何解释,难道说该学校的教学业绩和个人荣誉获得毫无关系,教学业绩的好坏是由一些人随意而定还是个人荣誉的给予由他人随意而定,这个问题需要正面回答(对于业绩如何在评比方案中体现,还是看方案如何制定,而对于荣誉的权重,则对于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

最后,无论这个事件是到此为止或者是调查组继续深入调查,但是老师职称的评比最终还是应该回到教学质量(与教学业绩不同)和个人荣誉上来,教学质量是现在教学能力的体现,个人荣誉则是对以往成绩的肯定,而不应该把最终的决定权放在领导的投票上,如果比人际关系,那还要老师低头教书育人干嘛,估计也没人专心低头教书育人了。

[河南省]河南焦作评职称调查结果,河南焦作职称评定

河南某女教师评职称八年落选申诉被拒,暗示了怎么样的问题?

近日河南焦作评职称调查结果,河南省焦作市十七中姚老师曝光学校评职称有黑幕河南焦作评职称调查结果,随后,山阳区教育局调查结果显示,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姚老师不服,向山阳区教育局提交申诉书,但在法定30天期限内并没有等到回复,遂将山阳区教育局告上法庭。1月18日,当地法院受理此案。

经由社交媒体传播,姚老师“怒怼”学校和教育局河南焦作评职称调查结果的形象迅速火遍 *** 。不少亲历职称评选“惨烈厮杀”的过来人也加入进来,纷纷留言力挺。随着当地法院的受理,这件事情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从当地教育局发布的调查通报看,似乎并无问题,“评审程序公开、透明,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然而,程序公开、透明,未必就意味着程序设置是合理的;未发现违纪违规,也未必就意味着一定不存在违纪违规。

姚老师参加副高级职称评选8年,年年刚刚好被刷下,显然太过于蹊跷。有一两次“巧合”不难理解,但若说8年都“巧合”,未免有些侮辱公众的智商了。当地理应本着对教育、教师、社会负责任的态度,坦坦荡荡,直面姚老师质疑,彻查此事,给公众一个交代。一味回避问题,矢口否认存在黑幕,甚至把 *** 权威和公信力拿来背书,并不是一个好的处置方式。

一者,姚老师质疑学校设定的评审程序人为因素占比太大,个人总分敌不过投票分数,这显然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如果投票分数如此强势,必然会对不合群的老师形成某种排斥机制。要么和光同尘,与大家搞好人际关系;要么就是在投票中落选。而据姚老师披露,校长说她人际关系不好,在此情形下姚老师显然存在落选的可能。相关部门应该就此展开调查,并科学评估评审程序是否合理的问题。

一个老师的工作业绩如何,在学校里其实是有公论的。学生会有学生的判断,家长也会有家长的判断。当下的职称评定,把决定权过度交由学校当局有限的一拨人,则必然会掺杂并加重人为操弄的权重。一个工作量排名前两名的老师年年被刷下,并不正常。

再者,当地教育局调查学校,同样存在公开性不足的问题。从已经公布的调查结果看,多是一些具体的数据介绍,调查结论也是常见的“主流是好的,只是有一些小小的毛病”,这与其说是一份调查报告,还不如说是十七中职称评定的一份总结。

而且整个调查报告没有交代调查范围、调查问题以及调查了什么人。是不是与反映者本人见面,是不是按照规定与诸多相关人员一一谈话,是不是调取了当时的文字材料等等,均没有交代。调查无过程披露,则结果也很难令人信服。特别是,调查并没有回应姚老师明确反映的焦点问题,即评审设定不合理的问题和个人总分第16名者在票选中逆袭的问题。

学校是一个小社会,人际关系本就存在复杂性。如果再掺杂职称、评优等利益关系,恐怕问题会更复杂。凡此种种均要求,在处理涉及到个人利益的事情时,应该多一些公开、公平、公正,少一些权衡和计算。

毕竟,一个学校出了这样的事,最终受影响的,除了当事人,还有众多学生、社会公众,以及我们的教育事业。

焦作教师回应职称黑幕调查结果,具体都说了什么?

焦作教师回应职称黑幕调查结果,所表达的意思就是她明明是以总分第二名去进行面试,但是最终获得职称的却是一个16名的教师,因为那个第十六名的教师通过人们的投票被选了,这其中的猫腻人们想想就可知道。近日在网上出现了这么一段视频,一位老师在副驾驶诉说了自己的一个经历,也就是说当他想去评选教师职称的时候,明明总分达到了第二名,但是最后在人们投票的这个环境上,却输给了一个排名第16名的教师,那么就可以看出这个教师明显实力比他差了一大截,但是在投票的过程当中,可能与投票的人有关系,又或者是他运气好所以被选上了,但是这却引发了网友们的评论,为什么有实力的人不能够评选为优秀的教师,而实力相差很大的人却选上了,这其中的猫腻是不是有一点不可告人,因此教育局就介入了调查,可是结果却是该学校平时称过程不存在违规行为。这让网友们非常摸不着头脑,接下来将从不同的角度给大家好好讲解下。

焦作教师回应职称黑幕调查结果教育局调查出来的结果显示,该学校的评职称过程不存在违规。在听取这位女教师的陈述之后,确实觉得这里面的猫腻有一点大,但是很多人还是愿意相信公平公正的教育局,毕竟他们已经调查过了,而我们只是一个旁观者而已,然而我们也被女教师的一面之词所打动,但是这其中到底存在的哪些行为,我们现在还是不知道。

焦作教师回应职称黑幕调查结果,她表示自己不服气,比自己实力相差很大的人被评选上了,一定要一层层的进行反应。而且现在这件事情还在继续调查当中,具体的结果还要等调查结果出来,而且将会面向大众进行公布。

关于这件事情你要有什么更好的想法,欢迎写在评论下方,我们一起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