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人才交流中心的联系方式?

洛阳人才交流中心  档案室 *** :0379-6311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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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及转递

(一)在洛阳市城市区就业或城市区户口的毕业生档案可存放在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否则,档案由户口所属县级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二)市人才服务中心接到学校转递的毕业生档案后,按毕业生户口所属县进行分类。未办理就业手续毕业生的档案将转递到户口所属县级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可登陆洛阳人才网“毕业生”栏目“档案查询”模块,查询自己的档案状态。如未查到可按以下 *** 处理:

①向毕业学校确认档案是否已由学校转出;

②继续适时登录系统,查询到档情况。

扩展资料

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是隶属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才服务机构,在毕业生人事 *** 方面,提供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毕业生转正定级、职称资格考评、干部身份认定、工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出具报考公务员、研究生的政审资料等服务。现在我国一般县以上 *** 均设有人才中心,目前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各类档案约10万份。

与毕业后档案放在学校相比,实行人事 *** 从签订 *** 协议之日起就开始计算工龄,可以调整档案工资,评定职称,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办理人事 *** 可以按期申报职称,有利于同学们提高自身价值,如果有同学以后进入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可以连续计算工龄,工资也会比新参加工作级别高,另外职称评定都要求一定的工龄,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后,就可以在洛阳市享受养老和医疗保险,万一有病就有了保障,如果买房子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优惠购买住房或申请贷款。

参考资料:洛阳市毕业生服务信息网-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办理及档案相关事宜的告知

[河南省]河南洛阳科技局评职称电话,洛阳职称网电话

工程类中级职称审核不通过退回修改时限

关于2022年度洛阳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职称评审一点通

2022-10-18 10:57山东教育领域创作者

关注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洛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洛阳市中级职称评审权限移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洛职改办〔2022〕6号),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洛单位以及在洛阳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参加我市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在洛就业的港澳台和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我市职称评审。

二、评审委员会设置

(一)适用范围

工程系列地质、电力、电气、电子、环保、机械、矿山、林草、市场监督、医药管理、检验检测、广播电视、消防、化工、安全应急、轻工、冶金、纺织、计算机、科技管理、材料、交通运输、水利、航空维修、大数据、邮政快递、工业营销、园林绿化、腐蚀与防护等类别107个专业。(见附件1)

(二)评审模式

评审委员会采取“面试答辩与材料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评审结果运用

评审结果纳入“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并为评审通过人员统一印发证书,证书信息可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查询。

三、时间地点安排

(一)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月28日;

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11日(不含周六、周日)。

(二)地点安排

评委会现场审核材料地址:洛阳市科技局115房间(洛龙区政和路16号),联系 *** :63920797、63932889、63926668。

四、申报评审政策

(一)正常申报工程师

符合我省工程系列各个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按要求正常申报。

(二)考核认定工程师

具有一级注册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建筑类),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中级职称,申报专业和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申报单位和注册单位必须一致。

(三)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师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1. 取得相应专业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 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四)民营企业无职称人员破格申报工程师

民营企业无任何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 *** 班(预备 *** 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大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可以破格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

工作提示:民营企业无任何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评审类型”一栏,选择“评审(破格)”。

五、关于委托评审

非我市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委托我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提交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外地市(省直主管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并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方可参加我市评审委员会评审。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洛阳市参加职称评审,自行到外地或外部门评审取得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

六、申报审核流程

2022年我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关于网上申报问题

1. 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

①市直事业单位,联系市直主管部门创建单位帐号;

②在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洛企业,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单位帐号;

③县区用人单位,联系本地业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建单位帐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2. 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3. 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

4. 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5、职称申报系统显示“评委会审核”时,申报人应从申报系统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评委会承办部门要求(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

(二)关于网上审核问题

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资格审查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

1. 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一致性负主要审查责任。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应先审核纸质材料,符合要求方可上传有关信息,确保上传的图片信息清晰可见,因上传图片信息不清楚造成评审未通过的,由单位负责。

2. 申报人员在网上审核期间应密切关注个人帐号,避免材料退回不知情而错过申报时间。各级审核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请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统筹安排,确保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工作。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

3. 评委会承办部门要认真组织材料审核工作,特别要对业绩材料真伪和有效性核查,确保各项材料符合评审要求。评委会不留存任何纸质材料,现场审核材料原件后直接退回申报人带回。

4. 审核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5. 任职年限指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后聘用到相应岗位起开始计算。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比如,今年申报中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4年的,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现职称并聘任。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9月底。

(三)注意事项

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职称申报审核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 参评人员根据自己需要选择相应的评委会,填写错误将无法参加相应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职称评审。

2. “基本信息”中“现任职称”一栏的“聘书扫描件”须体现出单位盖章和符合规定的聘任年限等内容。“现从事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提交申报。

3. 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基本信息”中“其他职称”一栏中如实填写转评前的系列、专业、级别、职称、聘任时间,上传职称证书扫描件、聘书扫描件和任现职以来的《岗位变动审批表》(仅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转评人员提供),未如实填写并上传的,评委会不认可其转评经历。

4. “学习经历”一栏须从之一学历填写(中专以上)至更高学历,并上传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如未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则不能按照“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条件申报职称。

5. “工作经历”一栏须如实、连续填写自参加工作以来个人工作经历,包括借调、离职进修等。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应上传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6. 单位经办人审核时,须在“单位上传附件(年度考核表、证明文件等)”一栏上传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上传单位提供的书面证明。

7. 申报人应确保上传文档内容清晰、图片印章能正常清晰浏览、上传内容需放正;证件类需上传原件彩色图片,复印件或扫瞄件无效。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文件破损无法正常打开等原因造成评委会评审时无法判定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8. 所有上传材料应使用扫描软件做成PDF文件上传。文件名称应与上传材料一致。如上传年度考核表,文件名应为2018-2021年度考核表.pdf。

七、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申报人、申报单位及评委会承办部门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对评委会重点环节的监督指导,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职称评审结果抽查机制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5号)要求,对评审结果进行抽查,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二)简化手续,完善诚信体系

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开展无纸化评审,简化申报手续,减少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相关单位可按照“谁需要谁核查“原则,自行通过全省继续教育查询接口查询。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全面实现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严格时间要求,完善备案程序

评委会承办部门要按照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

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在公布时间内接收并审核完申报材料后,于拟召开评审会议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评审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评审材料的资格审核、接收和专业分布情况,专家需求和专业组分组情况,拟召开评审会议时间、地点等会议筹备情况等。在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信息和评审会议纪要(包括会议时间、评委会专家组成情况、会议议程、表决结果统计、评委会讨论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同步分别上网公示评审结果。

(四)加强宣传,优化服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要积极做好职称政策、职称信息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工作,申报评审期间保持 *** 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主动为职称申报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群众的来访来电,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回应。对转交和收到的有线索可查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核查,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八、其他有关要求

(一)2022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时间有所调整,请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做好宣传,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申报个人信息。

(二)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评委会要研究制定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严格按规定程序和防疫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测温、场地消毒等防疫工作。对于现场材料审核,要合理统筹安排,减少申报人员等待时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三)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

河南省人事厅职称处 ***

河南省人事厅职称处 *** :0371—65906046、0371—69690195、 0371—69690200 、0371—66315971、 0371—66321991  河南省人事厅职称处地址:郑州 河南省政五街1号 

河南省人事厅是主管河南全省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省 *** 组成部门。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省委的工作机构,又是省 *** 的工作机构,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一个党组。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拟定全省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2、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

3、负责全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实施办法和细则;指导和协调省直各部门、各市(地)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4、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制订全省职称改革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5、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收入分配政策、标准及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各类津贴、福利制度;拟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的政策规定。

6、实施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省 *** 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全省性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省 *** 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南省人事厅

洛阳市职称评价服务中心在哪

在洛阳新区太康路与市府西街路口,就是农业局那,坐26或29都可以。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服务 ***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 *** :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 :0371—65808021 0371—65808097

河南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单位/地址/邮编/ *** :

郑州人社局职称处 郑州市陇海西路169号郑州人才大厦 450000 0371—67185110 67185415

开封人社局职称科 开封市康平路1号 475004 0378—3666646

洛阳人社局职称科 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9号市农业局 471023 0379—63119452

平顶山人社局职称科 平顶山新城区行政审批综合楼520室 467000 0375—2979955

新乡人社局职称科 新乡市人民东路甲1号行政大楼1011室 453000 0373—3696611

焦作人社局专技科 焦作市丰收路人社大厦专技科 454000 0391—8826928

濮阳人社局职称科 濮阳市人民路51号 457000 0393—6665619

鹤壁人社局专技科 鹤壁市淇滨区市 *** 第二综合楼538室 458030 0392—3367678

安阳人社局职称科 安阳市安漳大道人社局607室 455000 0372—2209605

三门峡人社局职称科 三门峡崤山路中段37号市人社局 472000 0398—2976800

许昌人社局专技科 许昌市前进路46号市人社局专技科 461000 0374—2333351

漯河人社局职称科 漯河市黄河路中段人社局职称科 462000 0395—3134046

南阳人社局职称科 南阳市中州路市 *** 院内人社局职称科 473000 0377—63158739

商丘人社局职称科 商丘市府前路1号 476000 0370—3289990

周口人社局职称科 周口市八一路南段人才市场三楼 466000 0394—8385800

驻马店人社局职称科 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市人社局 463000 0396—2816745

信阳人社局职称科 信阳市羊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64000 0376—7676871

济源人社局专技科 济源市黄河大道中段811号 491000 0391—6620021

巩义人社局职称科 巩义市行政东街 451200 0371—69580021

兰考人社局职称科 兰考县城关镇 475300 0378—6971589

汝州人社局职称科 汝州市丹阳路49号 467500 0375—6866501

长垣人社局职称科 长垣县县综合办公大楼9030室 453400 0373—8889191

滑县人社局职称科 滑县县 *** 大院内人社局职称科 456400 0372—8127289

邓州人社局职称科 邓州市 *** 大院人社局职称科 474150 037762287371

永城人社局职称科 永城市 *** 大院人社局职称科 476600 0370—2718528

鹿邑人社局职称科 鹿邑县县 *** 大院人社局职称科 477200 0394—7281868

新蔡人社局职称科 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463500 0396—5950388

固始人社局职称科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465200 0376—4996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