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河南省人社厅职称处地址在哪?

现在已经更名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管理处”,暂时办公地点在河南省 *** 大楼13楼,需要带着工作证、身份证从省 *** 西门登记之后才能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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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该处将搬迁到郑州东区,具体日期未定

[河南省]河南省专业职称考点查询,河南职称证书查询系统

职称证在哪个网上可以查到

回顾之前的职称查询

早些年,职称证书查询一直没有出台全国统一的查询方式,都是主张“谁发证,找谁查询”,这给专业技术人员使用本人的职称证书和相关职能部门核验职称证书真伪的工作增加了难度。

查验职称证书主要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

1.打 *** 到发证机关查( *** 号码还得网上找,有时候找到人社局 *** ,工作人员还要告知你再打其下属的某个部门核实)

2.发函到人社局查询(这种方式主要是针对单位,个人发函一般不会回)、

3.网上查询(部分地区的人社局官网上有查询窗口,仅查询本省或市的职称证书)

职称证书不仅仅是体现个人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也是很多工作上岗的必备证书。所以近年来很多人在提升了自己的学历之后,对于职称证书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企业升级资质或者新办必备职称证书,个人升职当项目经理也是必须要有职称证书。

职称分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高级五个等级的证书,员级现在要求很低了,一般工程类的一般逐渐取消了员级职称。更低都要从初级职称开始评,

那么助理工程师职称(初级职称)怎么申报呢?

需要哪些条件呢?

如何办理助理职称呢?

想要在评一个助理工程师职称(初级职称)的学历要求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城建专业,助理工程师。查一查真伪。

助理级河南省专业职称考点查询的没法查。只有评审通过时公示一段时间。中级以上才有备案河南省专业职称考点查询,才可以查询河南省专业职称考点查询,河南职称网 查询就行。一般情况下,档案在哪儿就在哪儿评。

河南省人事厅职称处 ***

河南省人事厅职称处 *** :0371—65906046、0371—69690195、 0371—69690200 、0371—66315971、 0371—66321991  河南省人事厅职称处地址:郑州 河南省政五街1号 

河南省人事厅是主管河南全省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省 *** 组成部门。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省委的工作机构,又是省 *** 的工作机构,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一个党组。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拟定全省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2、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

3、负责全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实施办法和细则;指导和协调省直各部门、各市(地)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4、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制订全省职称改革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5、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收入分配政策、标准及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各类津贴、福利制度;拟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的政策规定。

6、实施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省 *** 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全省性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省 *** 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南省人事厅

河南省职称评审查询结果为评审状态显示证书编号,是什么意思?

河南省职称评审查询结果评审状态显示屏证书编号。这就是已经给你评上职称了,已经有了编号了。

河南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查询入口

河南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查询入口

档案作为我们晋升评审的重要资料,时长被大家所忽略,因为平时基本上用不到档案,所以大部分的人在不知不觉中就成为了“弃档族”,等到要用时又满世界的乱找,因为不了解档案的知识,所以在查询的时候常常是没有头绪、效率低下的。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河南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查询入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河南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查询入口

网址: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存档须知

1、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简称“省人才中心”)负责接转和管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存档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需要和有关政策许可,选择以下人事 *** 服务并缴纳人事 *** 综合服务费: *** 养老和医疗保险以及依照政策规定可以由甲方提供的其他人事 *** 服务。

2、申办某项业务前,请先登录中国中原人才网(网址)点击“档案管理”栏目,了解拟办业务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证件、材料等,以免因办理程序不清楚或携带材料不全而浪费您的宝贵时间。

3、办理完存档手续后,请存档人员妥善保管好存档凭证。以后个人申办涉及人事档案的后续业务,必须出示存档凭证和本人身份证。省人才中心签发的存档凭证不设有效期。在申办相关业务时,电脑显示欠费的,存档人员需要按照要求补齐欠费后,窗口工作人员才能受理业务。

4、存档期间,存档人员在工作、学习等方面如形成以下新的档案类材料,请注意收集并送交省人才中心鉴别、归档:

(1)工作及职务变动或劳动关系变更时,原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或人事变动材料;

(2)年度考核、年终总结工作中形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德才表现材料;

(3)加入中国 *** 、共青团、民主党派形成的'申请书、志愿书、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等;

(4)经国家学历主管部门认证的各类学历材料(包括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学位证明书、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复印件等);

(5)参加职称考试或评审(认定)形成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

(6)通过 *** 人社(人事)部门办理的聘用干部审批表、招收合同制工人备案(审批)表、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工作介绍信等;

(7)在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其他材料,如:干部任免表、出国人员政审表、聘用(劳动)合同书、辞职申请表、辞退审批文件、奖励或处分材料、婚育情况证明、更改姓名、出生日期材料等;

(8)个人联系 *** 、通信地址等信息的变动情况。

送交归档材料,必须内容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个人不便送达的,可以邮寄,但要注明档案编号。省人才中心拒收伪造、涂改的材料。因提供虚假材料而引起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5、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国有单位查阅档案,须申明查阅理由,办理查阅手续,并派2名 *** 党员到指定的阅档室阅档。非国有单位不能阅档。档案中除就业报到证、成绩单和实习鉴定等材料可以按规定程序借出使用外,其他材料不能外借。

6、转出人事关系和档案,应提供县以上 *** 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其他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商调函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文书(如:改签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 *** 人社部门出具的录用通知,本地国有企业、垂直管理的异地国有单位出具的商调函等),并终止户口、社会保险、党员管理等托管关系,交回存档凭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中国中原人才网-人事 *** 栏目),由存档人员本人亲自办理转出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还须提供本人和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手写的委托书。

存档人员不得无故提取档案,不得要求将人事档案转给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格的非公有制单位或非 *** 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中介公司(机构)。

7、需要办理职称资格考评、户口托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业务的,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实际办理情况缴纳相应费用。

8、省人才中心不负责存档人员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管理与服务业务以外的其他事宜,不承担存档人员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管理与服务业务以外其他事宜所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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