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河南省卫生系统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河南省2008年职称文件,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河南省2008年职称文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2、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进行本专业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熟练处理急诊和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熟练掌握各种诊断治疗的操作技术,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任现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40周, *** 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15周。工作能力及工作量符合《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 3、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2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的经历。 4、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 *** ;能结合临床(技术)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 5、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且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 (2)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在省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 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限独著或之一作者(含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的论文)。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 ①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4篇以上,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中至少有2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省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2篇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 ②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7名)。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精通本专业的系统理论知识,并在本专业某一方面有较深造诣。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最新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2、具有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进行本专业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熟练处理急诊和危重症的抢救工作,熟练掌握各种诊断治疗的操作技术,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任副高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35周, *** 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12周。工作能力及工作量符合《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 3、能够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较强的带教和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养2名主治医师的经历。 4、具有追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 5、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且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 (2)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中至少有4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在省辖市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①条为必备条件)。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求:河南省豫财预【2008】140号‘关于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文件的官方全文。谢谢了

*** 河南省纪委 省委组织部

省委老干部局 河南省监察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事厅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

审计厅关于对企事业单位离休

干部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年4月24日·豫财办预[2008]140号

各省辖市和有关县(市)纪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属各企事业单位:

离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革命和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行政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后,为妥善解决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经省委、省 *** 同意,比照机关离休干部政策,对我省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与范围

全省地方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老工人(以下简称“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二、发放标准

我省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暂采取比照同类同职行政机关人员标准的办法确定。

(一)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中有行政职务的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当地 *** 行政机关同类同职人员标准执行。

(二)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中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下列办法比照执行:正高级职称比照行政机关副厅级;副高级职称比照副处级;中级职称比照正科级;初级职称比照科员级。

(三)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中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生活补助发放标准,可按上述办法确定的较高补贴标准执行。

(四)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政策出台后,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生活待遇,按照规定予以规范和调整。

(五)省属驻郑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照驻郑省直行政机关同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省属驻郑以外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参照当地省垂直管理行政单位同类同职人员标准执行。

(六)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行政机关同类同职人员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后,除保留住房补贴外,地方 *** 原出台的其他各项生活补贴(如职务津贴、能源补贴、适当补贴等)不再发放。

在此次政策调整前,对已享受单位自定生活补贴的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其补贴额高于本次核定的生活补贴发放标准部分是否继续保留,由所在企业单位自行确定。

三、开支渠道

凡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事业单位,其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发放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养老保险金支付。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所需资金按原资金渠道解决。对特别困难的企业,由当地 *** 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事业单位,所需资金原则上由所在单位负担。对特困事业单位,经审核后,由同级财政给予专项补助。

四、审批程序

全省各级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能分工会同主管单位对本级所属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人数、应享受职级待遇和补贴标准进行核定。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由各级主管部门将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分别按姓名、性别、职务、级别、单位性质等登记核实后,报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县级及以下的,要报所在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定。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将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的基本情况,比照参加养老保险统筹人员的统计办法,报同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核确定。

五、发放办法

为方便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领取生活补贴,对参加了养老保险统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生活补贴随其每月的离休费(或养老金)一并发放;对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随离休费(或养老金)按月发放。

六、执行时间

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补贴的发放时间,从当地 *** 行政机关发放规范后津贴补贴之日起执行。

河南省2008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定

豫人职[2008]19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事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3]2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总 则

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为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三、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学、幼儿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分 则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 *** 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五)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4、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0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5、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研的教研员,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以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以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城市中小学教师(当年年底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和幼儿园教师除外)晋升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有1年以上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的经历,或完成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对口支援、结对指导、送课下乡等支教任务。

(八)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3年内不得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一)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一定的现代教学技术。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毕业班教学工作。结合教学工作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不少于200课时,小学教师不少于400课时,班主任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校级领导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教学基本功扎实,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 *** ,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教学效果优良(任现职以来至少1年为优秀)。讲授过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等,获得良好以上等次。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课程)改革实验,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

教研员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 *** 。系统承担过1门以上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工作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或教学研究、指导工作累计不少于1年。

(2)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等工作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县教研员60天以上,听课、评课60节以上;市教研员40天以上,听课、评课40节以上;省教研员30天以上,听课、评课30节以上。每学年承担公开课或教师培训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绩突出。

(3)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积极参加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参与并完成本学科1项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县、市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市二等奖以上);或获市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 *** 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必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或2次以上乡、镇中心学校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县二等奖以上);或获县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评为乡、镇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 *** 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教研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3条以上(其中1、2条为必备条件):

(1)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省教研员3篇以上 (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

(2)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获市以上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二等奖以上)。

(3)本人或直接指导的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市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省教研员本人或直接指导的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省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省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 *** 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二)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独立指导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不少于200课时,小学教师不少于400课时,班主任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校级领导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采用科学的教学 *** 进行教学,是本学科公认的教学骨干。教学效果显著(任现职以来至少2年为优秀)。讲授过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等,获得优良以上等次。

(4)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教学(课程)改革实验和校本教材开发研究,并在其中发挥组织领导和骨干作用,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是学校骨干教师。

教研员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 *** 。熟悉本学科各种版本的教材,能指导各个年级的教学工作。系统承担过1门以上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工作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或教学研究、指导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

(2)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等工作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县教研员70天以上,听课、评课60节以上;市教研员50天以上,听课、评课40节以上;省教研员40天以上,听课、评课30节以上。每学年承担公开课或教师培训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加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1项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或在CN刊物上发表1篇并另有2篇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均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市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 优秀班主任。

(5)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 *** 部门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必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或2次以上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均获县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市二等奖以上);或获市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或直接指导的学生2人(次)以上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或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教学之一线连续任教20年以上,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 *** 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或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

教研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2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

(1)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省教研员5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2)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一等奖)。

(3)本人或直接指导的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省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省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一等奖)、观摩课、示范课。

(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 *** 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小学高级教师(不含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在省级以上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3)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 *** 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获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

附 则

一、本条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须同时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以后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其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取得合格学历证书满2年后,达到相应的任职年限,可正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本条件中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的要求均指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情况。

三、教学效果须附学校教学效果评估材料。听课、评课须附听课、评课记录和相关材料。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和专家评价意见。通过鉴定的项目须附立项报告、研究报告、鉴定证书。成果奖须附研究报告、获奖证书(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班主任工作须附考核材料和奖励证书。支教经历须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获奖须附奖励证书,并在《评审表》和《评审简表》上注明表彰文件的发文字号。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

四、论文均限独著。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综述、通讯报道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教师撰写的论文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教研员撰写的论文要有创新,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五、本条件中所称“市” 指“省辖市”,“县”指“县、县级市、区”;“城市学校”指驻地在县城以上的学校(含地处农村的高中),“农村学校”指驻地在乡、镇以下的学校。

六、本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

七、担任校级职务的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相应栏目中注明所担任职务及时间。

八、中小学、幼儿园中非教学人员和其他教育机构中非中小学教研人员,根据岗位职责,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以外的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九、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 [2003]20号)同时废止。

河南省教育厅豫教基[2008]138号文件

豫教基〔2008〕138号

河 南 省教 育 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豫教基〔2008〕82号)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在认真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根据《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特制定《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一、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及整体素质为目的,立足我省实际,以人为本,科学规划,构建具有河南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规范有序地推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

­­­——基础性。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整体设置必修课程,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基础。

­­——­选择性。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科目、模块的特点,合理设置选修课程,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选修课程体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和更宽广的自主学习空间。

——适用性。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从我省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结合我省教育现状和普通高中的发展趋势,构建具有河南特色的课程体系。

——创新性。结合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和学生个性发展的要求,调动学校实施普通高中课程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具有特色的学校课程。

二、课程结构与课程设置

(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1.学习领域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设置学习领域能更好地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有利于在学习领域的视野下研制各科课程标准,指导教师教学;有利于整体规划课程内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同时,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2.科目

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3(或14)个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3.模块

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模块的设置有利于解决学校科目设置相对稳定与现代科学迅猛发展的矛盾,并便于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有利于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设备等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为学校有特色的发展创造条件;有利于学校灵活安排课程,学生自主选择并及时调整课程,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二)课程设置与学分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的八个领域的必修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全部开设。

选修部分是供学生选择的、旨在满足其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为其个性化发展创造条件的课程。选修部分分为选修Ⅰ和选修Ⅱ。选修Ⅰ课程是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需要、分类别分层次设置的。必修部分和选修Ⅰ的课程标准由国家制定,使用的教材需经教育部审定;选修Ⅱ课程是普通高中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兴趣开发的若干学习模块,供学生选择。

每个科目的每个模块一般为36学时、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

学生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不低于28学分(其中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

课程设置及学分见表1。

表1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

学习领域科 目必修学分选修学分选修Ⅰ选修Ⅱ语言与文学语文10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外语10数学数学10人文与社会思想政治8历史6地理 科学物理6化学6生物6技术信息技术4通用技术4艺术艺术或音乐、美术6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11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15社区服务2社会实践6

三、课程安排

根据课程设置要求和我省教育教学实际,提出课程安排指导意见(见表2)。学校要根据课程安排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学校课程表并组织实施。

表2 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意见

学习领域科目必修选修Ⅰ选修Ⅱ(6分以上) 必修内容学分建议选修内容学分自主选修内容学分 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兴趣开设的选修模块 语言与文学 语文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10“诗歌与散文”、“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三个系列内选修四个模块。每模块2学分选修五个系列内的其他模块每模块2学分 外语(以英语为例)英语1英语2英语3英语4英语510英语6英语7英语8每模块2学分英语9英语10英语11每模块2学分 数 学数学数学1数学2数学3数学4数学510人文方向:选修1—1、选修1—2全部修习。选修4—1、选修4—2至少选修一个专题。理工方向:选修2—1、选修2—2、选修2—3全部修习;选修4—1、选修4—2、选修4—5至少选修两个专题。每模块2学分 每专题1学分选修系列3、系列4中未修习的专题每专题1学分 人文与社会思想政治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 8人文方向:经济学常识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至少选修两个模块。每模块2学分科学社会主义常识经济学常识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科学思维常识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每模块2学分 历史历史(I)历史(II)历史(III)6人文方向:(一)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四)中外历史人物评说(六)世界文化遗产荟萃每模块2学分(一)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二)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三)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四)中外历史人物评说(五)探索历史的奥秘(六)世界文化遗产荟萃每模块2学分 地理地理地理地理 人文方向:选修旅游地理选修自然灾害与防治选修环境保护至少选修两个模块。每模块学分选修宇宙与地球选修海洋地理选修旅游地理选修城乡规划选修自然灾害与防治选修环境保护选修地理信息技术应用每模块学分 科 学物理物理1物理24人文方向:选修1—1。理工方向:选修3—1、选修3—2 全部修习;选修3—3、选修3—4、选修3—5至少选修两个模块。每模块2学分选修1—2选修2—1选修2—2选修2—3物理专题研修物理实验专题 每模块2学分 化学化学1化学24人文方向:选修1 化学与生活。理工方向:选修4 化学反应原理

全部修习;选修3 物质结构与性质选修5 有机化学基础选修6 实验化学至少选修两个模块。 每模块2学分选修1化学与生活选修2化学与技术选修3物质结构与性质选修4化学反应原理选修5有机化学基础选修6实验化学 每模块2学分 生物生物1生物2生物36理工方向:选修1生物技术实践选修3现代生物科技专题。每模块2学分选修1生物技术实践选修2生物科学与社会选修3现代生物科技每模块2学分 技 术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基础2五个选修模块中选一个模块每模块2学分算法与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应用 *** 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人工智能初步 每模块2学分 通用技术技术与设计I技术与设计II2 2 电子控制技术简易机器人 *** 家政与生活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服装及其设计建筑及其设计汽车驾驶与保养每模块2学分 艺 术艺术或音乐美术艺术6四个系列16个模块中选修六个模块每模块1学分系列1:艺术与生活系列2:艺术与情感系列3:艺术与文化系列4;艺术与科学 音乐鉴赏2五个选修模块中选一个模块每模块1学分唱歌演奏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创作每模块1学分 美术鉴赏1八个选修模块中选两个模块每模块1学分绘画·雕塑设计·工艺书法·篆刻现代媒体艺术(摄影/摄像·电脑绘画/电脑设计)每模块1学分 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在健康教育、田径两个系列中,各选一个模块,共2学分;在球类、体操、田径、水上或冰雪、新兴运动、民族民间体育项目六个系列中,选九个模块,共 *** 分11 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三年完成3个以上专题研究15 社区服务三年中必须参加10个工作日社区服务2 社会实践每学年参加一周社会实践6

说明:

1.必修内容部分学生应获得116学分,其中包括 “建议选修内容”中要求学生修习的物理2学分、化学2学分、信息技术2学分、音乐1学分、美术2学分。

选修分为选修Ⅰ和选修Ⅱ两部分,学生至少要获得28学分。选修Ⅰ分为“建议选修内容”和“自主选修内容”两部分。“建议选修内容”是指修习人文方向、理工方向学生按各学科要求应该修习的模块或专题;“自主选修内容”是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供学生进一步发展、自主修习的选修模块或专题。选修Ⅱ是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兴趣开设的选修模块,学生至少要获得6学分。

2.通用技术课程原则上在高一年级开设。2008级条件暂不具备的学校也可延迟至高二年级开设。

3.艺术领域共6学分,其中音乐3学分、美术3学分。有条件的学校,要把艺术作为综合课程开设。艺术、体育特长学生在修满必修学分后,可按自身的发展方向选修相关领域科目的模块。

四、教学安排及学分、学时分配

(一)学年教学时间

1.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期分学段一、学段二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3.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原则上每周按35课时安排教学。

(二)模块教学时间

1.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的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36课时,一般每周安排4课时(持续1个学段)或2课时(持续1个学期)。

2.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等科目的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18课时,一般每周安排2课时或1课时。

3.学校可以结合师资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按学段或学期安排各模块教学。

(三)综合实践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共23学分。

1.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三年共计270课时,15学分,学习活动时间由学校根据各学段课时总数合理安排,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

2.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共计6学分。

3.学生三年中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并获得相关证明,获得2学分。鼓励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走进社区,融入社会,参与社区服务。

(四)课程、课时及学分安排建议(见表3)

五、课程实施建议

(一)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全面落实课程目标

普通高中学校要全面把握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统筹做好课程安排和学分分配。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然后逐步增设选修课程,学生可跨班级选修;高三下学期,学校要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但学校应保证学生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各地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科目必修模块的教学顺序进行调整。

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学校要制定选修课程开设规划,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齐开好课程标准规定的选修课程。选修课要突出创新性、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和选择性。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要通过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课程,引导学生关注生活与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和创新与实践的能力。

研究性学习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究性学习为基础。学生从生活和社会实践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通过亲身实践获取直接经验,养成实事求是、独立思考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掌握基本的科学 *** ,提高综合能力。各学科教师要积极组织和指导研究性学习。

(二)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引导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学校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学校应编制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并在选课前及时提供给学生。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要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和长期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学校要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并帮助学生选课。学校要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选修更多的模块,使学生实现有个性地发展。

(三)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学校应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建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使教师能依据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在教学目标的设计、教学活动的组织、教材和其他课程资源的选择、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等方面,通过同伴互助、教学反思,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使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学校应与教研部门、高等院校等建立联系,形成有力推动课程发展和教师提高的专业咨询、指导 *** 。

(四)充分挖掘和开发课程资源,构建具有特色的学校课程

为保障普通高中课程的实施,学校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校内现有课程资源。同时,大力加强学校之间以及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当地职业技术教育资源,补充校内课程资源不足,努力实现课程资源共享,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

学校课程的开发要因地制宜,努力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注重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的融合与渗透。农村地区的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开发课程资源。

学校课程既可以由学校独立开发或联校开发,也可以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要积极利用和开发基于现代教育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 *** ,努力构建具有特色的学校课程。

(五)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促进师生共同发展

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组织的学业考试、考核应依据课程标准组织命题。学校要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评价工作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课程实施能力、课程开发能力、课程创生能力的形成和提高。评价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增强评价过程的反思、对话、交流和理解,营造轻松活泼的、富有激励作用的教学环境。

六、建立课程实施保障机制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基础教育领域的一次重大改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与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条件,努力使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都能达到实施新课程所需要的基本条件,保障学校开齐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模块,并创造条件,逐步开齐开好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规定的选修模块;要深入了解和掌握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情况,加强对高中课程的管理,为学校实施新课程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要尊重学校的办学自 *** ,鼓励学校发挥办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实施新课程的过程中办出自己的特色;要加强对学校实施新课程过程的检查与监督,建立学校课程实施方案上报、备案等制度,督促学校执行国家的课程方案,随时纠正各种违反课程方案、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

各级教研机构要进一步明确“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的指导;教研人员要深入教学一线,注意研究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现并总结、推广教师在课程改革中创造的成功经验;要重视研究和解决新课程推进中遇到的教学实际问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专题研究,为学校实施新课程提供有效的专业支持。

学校要全面把握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课程实施的管理,做好制定课程计划、自主开发课程、指导学生选课、组织教学实施、认定学生学分等具体工作;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积极向社会宣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义、内容与要求,争取社区及学生家长对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理解与支持,使他们能够主动配合学校执行国家颁布的课程方案和有关政策。

表3 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内容、课时及学分安排参考

之一学年

学习领域科目上学期下学期学年总学分学段一学段二学段一学段二模块学分周课时模块学分周课时模块学分周课时模块学分周课时 语言与文学语文语文124语文224语文324语文4248英语英语124英语224英语324英语4248数学数学数学124数学224数学324数学4248人文与社会思想政治必修122必修2224历史历史(I)22历史(II)224地理地理 地理 科学物理物理122物理2224化学化学122化学2224生物生物122生物2224技术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基础22五个模块任选一个224通用技术技术与设计I22技术与设计II224艺术艺术或音乐、美术艺术建议选修11建议选修112音乐音乐鉴赏11音乐鉴赏112美术美术鉴赏11建议选修112体育与健康田径类项目和健康教育专题系列为必修内容(健康教育专题可分散进行),另在六个运动项目系列中至少选两个模块,每周2课时。4 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3年完成3个以上专题,共15学分 社区服务5个工作日1社会实践一周2总学分65或67(选择艺术课程的65学分,选择音乐、美术课程的67学分。不含研究性学习的学分)

第二学年

学习领域科目上学期下学期学年总学分学段一学段二学段一学段二模块学分周课时模块学分周课时模块学分周课时模块学分周课时语言与文学语文语文524建议选修24建议选修24建议选修248英语英语524英语624英语724英语8248数学数学人文数学524选修1—124选修1—224建议选修自主选修147理工数学524选修2—124选修2—224选修2—3248人文与社会思想政治人文必修322必修424建议选修246理工必修322必修424自主选修 4历史人文历史(III)22建议选修24建议选修246理工历史(III)22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2地理人文地理322建议选修24建议选修246科学理工地理322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2物理人文选修1—122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2理工选修3—124选修3—224建议选修24建议选修248化学人文选修1 化学与生活22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2理工选修4 化学反应原理22建议选修24建议选修246生物人文生物322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2理工生物322建议选修24建议选修246技术信息技术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通用技术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艺术艺术或音乐、美术艺术建议选修11建议选修112音乐建议选修11自主选修 1美术建议选修11自主选修 1体育与健康在六个运动项目系列中至少选四个模块,每周2课时。4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3年完成3个以上专题,共15学分 社区服务5个工作日1社会实践一周2总学分文56 理61(均不含研究性学习的学分)

第三学年

学习领域科目上学期下学期学年总学分 学段一学段二 模块学分周课时模块学分周课时高三下学期,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 语言与文学语文建议选修24自主选修 2 英语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数学数学人文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理工建议选修24自主选修 2人文与社会思想政治人文建议选修24自主选修 2理工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历史人文建议选修24自主选修 2理工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地理人文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科学理工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物理人文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理工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化学人文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理工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生物人文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理工自主选修 自主选修 技术信息技术自主选修 通用技术自主选修 艺术艺术或音乐、美术艺术建议选修2 2 音乐自主选修 美术自主选修 体育与健康在六个运动项目系列中至少选三个模块,每周2学时。3 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3年完成3个以上专题,共15学分 社会实践一周2 总学分文13或11(选择艺术课程的13学分,选择音乐、美术的11分学。不含研究性学习的学分)。理11或9(选择艺术课程的11学分,选择音乐、美术课程的 *** 分。不含研究性学习的学分)。

注:1.每学年40周教学时间,除去4周复习考试,有36周教学时间,计1260课时,学生每修习1学分需18课时。完成必修课程后,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开设选修I和选修II的课程。

2.“学年总学分”是指本学年学科“必修模块”的学分和“建议选修”模块的学分,不包含“自主选修”模块的学分。

3.“自主选修”的模块及课时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

主题词:基础教育 课改 方案 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6月30日印发

[河南省]河南省2008年职称文件,河南省2008年职称文件查询

河南省08年职称评定什么时候开始?

9月中旬已经开始河南省2008年职称文件河南省2008年职称文件,具体河南省2008年职称文件的安排您可以上河南职称网或查询。

2008年河南南阳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结果

于新霞 女 1962年12月2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教育局基础教育教研室

郭云芝 女 1955年6月18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穰东镇中心学校中学

郭朝 男 1968年8月15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穰东镇中心学校中学

徐秀玲 女 1959年3月18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穰东镇中心学校中学

殷长庚 男 1963年11月24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穰东镇中心学校中学

李云庆 女 1955年6月1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穰东镇中心学校中学

杨永 男 1961年7月13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穰东高级中学校(高中部)

宁明苏 男 1965年12月4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穰东高级中学校(高中部)

高明堂 男 1954年10月27日 物理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赵集镇中心学校中学

单毅 男 1970年12月11日 化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白牛乡中心学校中学

张长久 男 1957年9月10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白牛乡中心学校

吕泽 男 1963年11月29日 历史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赵集镇中心学校中学

冀光英 女 1965年10月26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赵集镇中心学校

王林森 男 1971年3月29日 职业技术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赵集镇中心学校中学

唐文普 男 1970年9月21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张楼乡中心学校

王立虎 男 1955年5月15日 生物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张楼乡中心学校中学

杨永学 男 1962年2月15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张楼乡中心学校中学

许荣禄 男 1957年10月1日 化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张村中心校中学

王庆安 男 1958年10月23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张村中心校中学

程传海 男 1958年8月9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张村中心校中学

杨冰 女 1966年8月11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张村中心校中学

郭占国 男 1952年9月8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张村中心校中学

刘光汉 男 1958年10月12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元庄中心校中学

孙海玉 男 1963年8月25日 地理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元庄中心学校

曹永昌 男 1954年9月16日 物理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元庄中心校中学

刘奇 男 1965年11月15日 化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元庄中心校中学

黄云华 女 1955年6月1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元庄中心校

夏松梅 女 1966年8月11日 生物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第六高级中学校

王焱 男 1964年1月15日 职业技术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一职高(六高中)

张玲 女 1968年2月11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一职高(六高中)

李振和 男 1962年12月31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腰店乡中心学校中学

李志丹 男 1969年12月2日 物理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腰店乡中心学校中学

孙霞 女 1954年7月19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腰店乡中心学校

姜朝川 男 1953年6月21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腰店乡中心校初中

王建才 男 1955年12月13日 地理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小杨营乡中心校(初中部)

宋富强 男 1956年12月4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小杨营乡中心校

朱明胜 男 1967年12月31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小杨营乡中心校

孙培豪 男 1958年4月10日 化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小杨营乡中心校(初中部)

裴伟彦 男 1970年10月29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小杨营乡中心校

张秋月 男 1955年9月12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夏集中心校

杨士亭 男 1956年4月25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夏集中心校中学

宋书奇 男 1968年5月1日 生物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五高中

张玉霞 女 1957年9月25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文渠乡中心校中学

翁德生 男 1951年10月12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文渠乡中心校

孙君朝 男 1968年3月16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文渠乡中心校

马高庆 男 1953年2月15日 物理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文渠乡中心校中学

路杰 男 1970年5月2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文渠乡中心校

刘东平 女 1956年9月29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湍河中心校

邓巧玉 男 1954年6月21日 化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湍河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

薛学林 男 1963年7月5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湍河中心校

赵胜才 男 1957年10月8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湍河中心校本部(中学)

丁心建 男 1957年5月7日 物理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湍河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

闫振悦 男 1954年5月14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湍河中心校

李建新 男 1953年2月20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湍河中心校

王春 男 1966年3月21日 历史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湍河中心校本部(中学)

景泽琴 女 1958年10月25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体育学校

孟庆霞 女 1964年9月1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陶营乡中心学校

孙君祥 男 1954年3月9日 历史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陶营乡中心校中学

李成怀 男 1968年11月13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陶营乡中心学校

刘明茹 女 1954年12月10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陶营乡中心校中学

朱德傲 男 1962年2月20日 历史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十林中心校中学

杨青山 男 1966年12月18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十林镇中心校初中部

张子哲 男 1958年12月24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十林镇中心校初中部

赵卫 男 1967年6月10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十林镇中心校

吕红朝 男 1970年9月22日 化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十林镇中心校初中部

王红晓 女 1972年5月4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十林镇中心校

陈顺召 男 1958年2月28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十林镇中心校初中部

鲁丰朝 男 1954年2月3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桑庄中心学校校本部

杨文宇 男 1970年10月3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桑庄镇中心校校本部

张超 男 1971年9月15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桑庄二初中

张秀银 女 1955年12月25日 历史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桑庄二初中

胡庆清 男 1968年2月22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三高中

梁静 女 1970年12月17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三高中

盛宗平 女 1962年10月2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三高中

张强 男 1972年8月13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彭桥镇中心校中学

靳国昌 男 1958年7月1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彭桥镇中心校中学

井自三 男 1961年7月1日 物理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彭桥镇中心校中学

田智勇 男 1958年12月2日 职业技术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彭桥镇中心校中学

彭富琴 女 1954年12月26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彭桥镇一初中

陈平安 男 1953年2月19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裴营乡中心学校

丁心德 男 1957年2月15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裴营乡中心学校初中

王玉霞 女 1957年1月27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裴营乡中心学校初中

鞠速良 男 1966年4月2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裴营乡中心学校初中

王如罡 男 1963年3月10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裴营乡中心学校

李荣建 男 1969年11月20日 化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裴营乡中心学校初中

刘合仁 男 1969年10月1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罗庄镇中心校

黄朝阁 男 1955年10月16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罗庄中心校中学

刘廷玉 男 1958年3月20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罗庄中心校中学

周振祥 男 1956年12月19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罗庄镇中心校

孙花丛 女 1955年8月10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罗庄镇中心校

周书先 女 1956年1月1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罗庄镇中心校

尹永红 女 1966年2月10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罗庄镇中心校中学

石红珍 女 1968年8月22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聋哑学校 中学

赵玉萍 女 1960年9月7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龙堰乡中心学校

闻正斌 男 1967年1月5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龙堰乡中心学校

惠书信 女 1968年4月25日 生物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龙堰乡中心学校

赵征 女 1957年4月21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龙堰乡中心学校

李荣太 男 1957年7月6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刘集中心学校中学

邢德录 男 1957年2月16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刘集镇中心学校中学

刘海武 男 1953年9月4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刘集镇中心学校中学

周荣伟 男 1966年10月30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刘集镇中心学校

李生亮 男 1952年7月15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刘集镇中心学校

王翠英 女 1956年10月1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刘集镇中心学校中学

杜建长 男 1960年6月26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刘集镇中心校中学

王文安 男 1954年10月15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刘集镇中心学校

李文孝 男 1957年8月15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刘集镇中心学校

杨秀杰 女 1957年10月20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林扒镇中心学校

胡云学 男 1956年12月13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林扒镇中心学校中学

张万富 男 1953年3月6日 物理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九龙乡中心学校中学

滕道杰1987 男 1967年1月4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九龙乡中心学校中学

沈云侠 女 1962年7月15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教育局电大工作站

梅秀山 男 1958年6月29日 职业技术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教育局成人教研室

李登 男 1972年11月19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汲滩镇中心校

袁书芬 女 1954年3月15日 职业技术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花洲成人学校

索惠莹 女 1970年8月4日 职业技术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花洲成人学校

盛显鹏 男 1951年10月4日 职业技术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古城中心校中学

李荣倜 男 1957年7月1日 职业技术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古城中心校中学

李冬英 女 1954年12月14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构林镇中心校

王晓音 男 1957年4月6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构林镇中心校

王景会 男 1968年5月6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构林镇中心校初中

李光文 男 1955年8月8日 生物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构林镇中心校初中

王剑英 男 1960年4月10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构林镇中心校初中

冯玉雪 男 1963年1月14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构林镇中心校初中

周永俊 男 1957年11月9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构林镇中心校初中

朱金平 女 1958年8月18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高集乡中心校

苏涛 男 1972年12月30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高集中心校中学

翁德汉 男 1956年3月1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高集中心校中学

王正龙 男 1957年5月10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二高中

王书林 男 1966年7月23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二高中

周炳 男 1965年7月6日 化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二高中

耿青 男 1964年4月30日 物理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二高中

丁弢 男 1966年4月26日 化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二高中

王书阳 男 1967年6月18日 化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二高中

薛和青 男 1967年11月2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二高中

岁喜梅 女 1956年10月26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都司镇中心学校

郭书君 男 1971年10月2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都司镇中心校校本部

张印 男 1969年5月1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都司镇中心学校

韩松 男 1966年11月4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之一高级中学校

周香存 男 1963年10月20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之一高级中学校

任文学 男 1968年3月10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之一高级中学校

吴定嘉 男 1962年8月2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之一高级中学校

唐淑慧 女 1967年3月20日 化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之一高级中学校

范永惠 女 1968年11月2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之一高级中学校

杜玉敏 女 1968年7月19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之一高级中学校

王富立 男 1967年11月1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之一高级中学校

刘冬梅 女 1965年12月10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第四高级中学

绳宇光 男 1964年11月19日 生物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第四高级中学

陈丰年 男 1959年12月22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第四高级中学

薛显忠 男 1962年8月27日 历史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第四高级中学校

王达杰 男 1962年12月25日 历史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第四高级中学校

华建阁 女 1955年1月10日 生物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城区一初中

李冬梅 女 1964年11月22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城区一初中

李文 女 1955年5月15日 历史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城区之一初级中学校

武林 女 1969年5月1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城区五初中

杨小珍 女 1964年11月2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城区五初中

郭晓丽 女 1966年3月10日 政治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城区五初中

魏国芬 女 1965年3月23日 化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城区五初中

贺爱芝 女 1956年7月7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城区三初中

齐树文 女 1965年10月10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城区三初中

马蓬勃 男 1959年12月12日 物理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城区六初中

杨传京 男 1963年7月15日 数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城区二初中

常世勤 男 1962年8月8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城区二初中

冯春风 女 1964年1月17日 历史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城区第四初级中学

单元斌 男 1957年4月22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白牛乡中心学校中学

陈祖源 男 1969年12月11日 化学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白牛乡中心学校中学

宁香兰 女 1955年12月5日 语文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白牛乡中心学校

丁君荣 女 1958年3月6日 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 邓州市杏山中心校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