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称评审条件
1、初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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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河南初级职称评定条件?
⑴ 关于毕业生的转正定级、评定初级职称问题,人事 *** 是河南人才交流中心
在下略知一二。
毕业生就业后(注意不是“毕业后”)一年的见习期,是指干部身内份的见习期。这容和一个具体工作单位说的“试用期”性质不一样。试用期是说看看你是不是适合某项工作,可长可短,由单位自己定,或者合同上定。“见习期”是国家定的,就是一年。
河南人才的见习期慢转正定级后,所有的单位都承认。但“见习期”不能冲减“试用期”,二者可以重合,也可以不重合。注意,某些单位所称的“见习期”,实际上就是试用期,用词不规范而已。
转正定级和评定职称,都需要经过个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然后报河南人才审批。需要的材料,可以上他们网站上查。大体来说,转正定级简单,你需要带上存档卡(本、合同),还有就业报到证(如果你的就业报到证还没放入档案的话),领取表格,回去填写,单位盖上章,交给人才就可以了。评职称,你肯定得带上存档本、毕业证去,人家大致审一下,够条件了,人家给你发表格,你回去填、单位盖章等等。你领表时可以看看需要哪些详细的材料
⑵ 河南省职称评定条件
中级职称要求28岁以上 中专及以上工作经验 高级要求35岁以上 中专以上行业经验
⑶ 河南省初级职称怎么评定,需要哪些材料
事业单位的主管局就可以评定,当然还要填写评审表等,工作年限文凭等还要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请问你工作的主管局吧!在企业单位评初级不太清楚,可以问你所在市的职称办。
⑷ 河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你好,要搞清楚拟所抄在的单位有无评定资格,如果有,那么可以依据单位内部的人事条例申请。
多数工程师的认定是需要直接考试的,考试和被评定的资格是对等的。
至于你想问考试的条件我相信 *** 一下足以解决问题。谢谢,如果什么问题继续留言
⑸ 河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你好,要搞清楚拟所在的单位有无评定资格,如果有,那么可以依据单位内部的人事条例申请。
多数工程师的认定是需要直接考试的,考试和被评定的资格是对等的。
至于你想问考试的条件我相信 *** 一下足以解决问题。谢谢,如果什么问题继续留言
⑹ 河南洛阳初级职称评定。
三、申报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
2.必须是先学历后工作(博士、硕士除外),从事技术工作,专业对口;
3.政策规定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上岗的专业,如会计、教师、律师等还需有执业资格证;
4.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副高级或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5.可以定职的职称系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技工学校教师系列、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实验人员系列、工程技术人员系列、经济专业人员系列、农业技术人员系列、会计专业人员系列、统计专业人员系列、体育专业人员系列、新闻专业人员系列、翻译专业人员系列、播音专业人员系列、图书资料文博档案专业人员系列、艺术专业人员系列、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系列、律师专业人员系列。
四、申报材料: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中级两份,初级一份);
2.《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花名册》(一式两份);
3.学历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计划内全日制毕业生要人事局转正通知,其余的需提交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手续(验原件收复印件);
5.一张两寸相片。
五、缴费标准:免费
⑺ 河南省建筑行业初级职称怎么评定,时间标准是什么
每年二次 初级需要毕业证即可 ,大专二年 本科毕业一年 ,公司人事部帮助办理的
⑻ 河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每个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都有关于职称评定的要求,各个省大同小异。只是有的省比国家的政策优惠一点。一般中级工程师要初级工程师满4年。计算机和外语过级。有论文或设计图纸更好。各行业系统内部有自己的特色,我晋中级在邮电系统,我们要写论文答辩。
⑼ 河南省评助理工程师需要什么条件
河南省申报评审职称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3年以上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8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4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4、各省市对优秀人才和有重大贡献的人才有破格申请的政策
律师职称怎么评定
律师职称怎么评定:
1 、专业理论知识 , 符合下列条件 :
(1) 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 了解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
(2) 熟悉法律法规,并能正确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2 、工作能力与经历 , 符合下列条件 :
(1) 具有办理较大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仲裁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能力和经历。
(2) 辩护词、 *** 词等法律文书适用法律正确、结构规范严谨。
(3) 具有指导实习律师学习、工作的能力。
3 、论文与论 ( 译 ) 著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 CN )或国际统一刊号( ISSN )的报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 篇以上 ( 每篇字数在 2000 字以上 );或在省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学术论文 2 篇以上 ( 每篇字数在 3500 字以上 ) 。
(2) 正式出版有统一书号( ISBN )的本专业学术论 ( 译 ) 著或法学教材 1 部以上 ( 本人撰写 1 万字以上 ) 。
4 、工作业绩与成果 ,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 2 条以上 :
(1) 参与过 2 项以上县级以上 *** 或 *** 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能提供准确有效的法律服务,并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 在 *** 案件中 , *** 意见被采纳 , 做出重大改判 , 给当事人挽回重大损失 1 件以上或办理刑事案件无罪辩护、改变定性成功 1 件以上。
(3) 参加过 1 个以上省辖市级以上律师协会业务委员会的工作 , 并在业务研究、大案指导、业务评审中起骨干作用。
(4) 年均办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仲裁或非诉讼案件 10 件以上或办理 1 件以上社会及专业评价较高的案件。
法律援助中心的专职律师 , 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6 件以上。
什么是“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三级律师”?这些职称评定都有什么具体标准啊?
一级律师,据律师工作需要设置的律师职务之一,属更高一级职务。
其职责为:担任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 人或刑事案件辩护人、 *** 人参加诉讼;办理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谈判;组织领导重大的律师业务研究,指导二级以下律师的工作和业务进修;研究解决律师业务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
二级律师,中国根据律师工作需要而设立的律师职务之一,属高级职务。
其职责为:担任疑难或重大民事案件 *** 人或刑事案件辩护人、 *** 人参加诉讼;办理重大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担任重要机关、团体、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组织有关律师业务的专题研究,指导三级以下律师的工作和业务进修;研究、解决律师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三级律师,具有一定的法学基础理论和律师专业知识,一般了解掌握国内外法学理论研究和律师专业发展动态,并结合国家和本省律师实务发展的需要,确定专业工作和研究方向。
扩展资料:
《律师职务试行条例》第三条规定:
1、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为高级职务,三级律师为中级职务,四级律师和律师助理为初级职务
2、律师职务设: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三级律师、四级律师、律师助理。
一级律师任职条件: 担任二级律师五年以上,工作成绩卓著,经考核,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或任命为一级律师:
(1)具有高深的法学理论水平,对国内外法学理论有比较深入的研究,能提出研究课题,并组织、指导开展研究工作,取得研究成果,在法律界享有一定声望;
(2)具有丰富的律师业务实践经验,掌握同其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其他学科知识和专业知识;
(3)能够处理律师业务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
(4)具有指导二级律师以下人员工作的能力;
(5)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
二级律师任职条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担任三级律师二年以上,或高等院校(系)法律本科以上毕业生担任三级律师五年以上,经考核,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或任命为二级律师:
(1)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了解国内外法学动态,能组织和开展律师业务研究工作;
(2)具有系统的律师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律师业务实践经验;
(3)掌握同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其他学科知识,能解决律师业务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工作成绩显著;
(4)具有指导三级律师以下人员工作的能力;
(5)掌握一门外国语。
三级律师任职条件:
(1)获得法学博士学位,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和考核合格,取得律师资格。
(2)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获第二学士学位,获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四级律师二年以上。
(3)担任四级律师四年以上,经考核,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或任命为三级律师: 比较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和律师业务知识,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熟悉律师业务,能独立承办各项律师业务; 有组织指导四级律师及其以下人员工作的能力; 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
参考资料来源:一级律师-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来源:二级律师-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来源:三级律师-互动百科
2021河南省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
2021河南省职称评定条件河南省律师职称评定规定:
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河南省律师职称评定规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职称评定作用意义
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河南省职称评审新政策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河南省律师职称评定规定,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河南省律师职称评定规定,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办法。初级职称采取初定、考核认定、考试等评价方式,不适用本办法。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创新职称评价方式,结合不同行业和专业特点,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面试答辩、讲课答辩、业绩展示、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职称评审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管理工作。省辖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职称制度建设、职称评审标准制定、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监督检查等工作,承办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服务保障工作。
拓展资料河南省律师职称评定规定: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
(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
(三)评审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可持续增长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具有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要求的评审专家数量;
(四)申请单位应当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开展相应层级职称评审的能力,设置有职称评审办事机构,组织健全,制度完备,管理规范。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法律依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之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 *** 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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