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怎么评职称

一、晋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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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辅导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其工作实绩;

(二)强调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的基本年限。

二、基本要求

(一)政治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能够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业务精。具有扎实深厚的业务素养,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善于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能够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胜任新的任务。

(三)纪律严。严格遵守纪律,依法办事,坚持原则,秉持公正,能够自觉维护全局利益。

(四)作风正。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爱岗敬业,立德树人,能够处处体现为人师表的品德风范。

三、任职条件

(一)科级辅导员任职条件

1、工作年限条件

晋升副科级辅导员,专科及以下学历者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本科学历者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硕士毕业生须在辅导员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晋升正科级辅导员,本、专科学历和硕士学历者须任副科级辅导员两年以上;本科学历和硕士学历者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专科及以下学历者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博士毕业生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一年可直接任正科级辅导员。

2、工作业绩条件

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职业资格条件

晋升副科级和正科级辅导员,须获得国家认证的职业指导师或心理咨询员资格证书,并能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

(二)     处级辅导员任职条件

1、工作年限条件

晋升副处级辅导员,须任正科级辅导员三年以上并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八年以上。

晋升正处级辅导员,须任副处级辅导员三年以上。

2、工作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业绩突出:有两次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不少于两次;每年至少承担一门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3、职称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4、职业资格条件

须获得国家认证的高级职业指导师或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并能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

扩展资料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结合实际,按专任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专职辅导员可按教师职务(职称)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应更加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将优秀 *** 文化成果纳入专职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可以成立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工作。聘任委员会一般应由学校党委有关负责人、学生工作、组织人事、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相关学科专家等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制定辅导员管理岗位聘任办法,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管理岗位等级。

参考资料来源: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的暂行办法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五章  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十六条

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教育教学能力经历具备下列要求,经用人单位依程序考核、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可向评委会推荐:

(一)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有系统河南辅导员职称评定细则的本学科专业知识、学科思想理论和教学 *** ,有突出河南辅导员职称评定细则的教育教学反思和课程设计能力,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业绩卓著,教学技艺精湛,形成独到河南辅导员职称评定细则的教学风格。

(二)育人工作。

具有出色的育人能力,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家长)教育管理和思政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发展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价值观、人才观,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河南辅导员职称评定细则了指导和引领作用,深受学生爱戴。

1.教师从教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10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满5年,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班主任工作。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市以上表彰。校长(副校长)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学生管理工作满10年,任现职以来担任校长满5年,任期内所管理的学校各项教学目标任务完成良好,受到市以上综合表彰;副校长任职满8年,任期内所分管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市单项表彰。教研员从教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或从事专职教研工作不少于20年。同时,任现职以来,专职从事教研工作满2年,在基层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不少于1年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家校共育效果突出,受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并推广。教师积极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每学年至少讲授家长学校校级公开课1次,家访成效显著;校长(副校长)办好家长学校,协同育人效果显著,获得市以上表彰,本人每学年至少参加2次家校共育活动。

(三)教学工作。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出色完成各项教育教学等工作任务,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1.教书育人尽职尽责,根据所教学科特点,系统地将思政教育融入学科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

2.精通本学科各学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评价优秀。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是当地学科带头人;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教学工作,教学业绩突出,在当地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校长具有扎实的教学功底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经验丰富,能深入教学一线指导教学,所管理的学校综合评价高,获得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好评。教研员善于总结推广教改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独创之处,积极策划与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引领并推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对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贡献,受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3.教师讲授过市以上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或讲授县以上示范课、观摩课、研讨课等公开课2次,或开展县以上学科专题讲座2次。教育教学理念利于学生终身发展,所教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效果突出。

校长进行过以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为主题,能引领学校发展的县级专题讲座、典型经验介绍等3次。教研员每学年承担县以上公开课或教师培训讲座2次,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学科教学质量位居前列。

4.能够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少先队辅导员、团干部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大规模学校(48个及以上教学班或紧密型多校区集团校)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较大学校(18—47个教学班)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80节;规模少于18个教学班的学校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100节,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中小学思政课专职教师每年完成思政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4次,其中参加校外思政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幼儿园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较大幼儿园园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少于8个班的幼儿园园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8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80节,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教研员任现职以来,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在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培训活动中开设示范课或教学专题讲座等2次以上。同时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任现职以来,在基层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不少于1年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教师近5年来教育教学效果评估须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校长在单位职称评审小组的评议中,通过(同意)率须达到85%以上。教研员能较好地组织开展本区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任现职期间学科教学质量位居前列。

(四)素质教育。

全力发展素质教育,创新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劳动教育、校本课程和社团活动等教育教学活动,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部门表彰并组织观摩学习。

(五)教科研工作。

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在教育管理、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产生良好效应。城市学校教师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实践能力,主持并完成省1项或市2项以上教科研项目。农村学校教师降低一个等次。

城市学校校长(副校长)具有先进的学校管理和教育理念,主持完成省1项或市2项以上教科研项目。农村学校校长(副校长)降低一个等次。省教研员主持完成省以上课题2项;市教研员主持完成省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参与完成省课题1项;县教研员须完成省教科研课题2项或主持完成市课题1项;乡教研员主持完成市教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县教科研课题2项。

(六)示范引领。

教师在本专业享有较高知名度,参与市学科教研中心组工作3年以上,或主持市以上名师工作室3年以上,或受到市级综合表彰,或在优化教学设计、作业设计、质量评价命题等教育教学环节受到市教研部门表彰,是区域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校长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学校(或所管理的学校3个学科以上)在优化教学设计、作业设计、试题命制等教育教学环节受到市教研部门表彰;或主持市名校长工作室3年以上;或管理的学校受到市党委、 *** 综合表彰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表彰。书记所任职学校的党建工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教研员经单位统一安排指导的3所基层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效果显著,受到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七)传帮带作用。

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指导3名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所培养、指导的教师均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或近5年来每年至少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会1次。学术水平高,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履职尽责,表现优异。

校长(副校长)扎实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办学质量持续提高,队伍建设规范有序,教师积极拥护和配合,取得一定成效,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肯定。或作为优质学校,积极帮扶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有明显效果,且帮扶学校获得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研员任现职以来,深入基层学校指导教学时间每年不少于1/3,所指导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获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好评。

第十七条

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讲课答辩符合要求,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和教科研能力须符合下列相应条件,经评委会专家综合评价,达到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水平。

(一)教师

1.在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三,其中符合(6)(7)任一项或(8)中任两项的,可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讲授过省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以上(农村学校教师获市一等奖);或主讲过省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在全省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2次;或主讲过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在全市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4次;或被省共青团、少工委特邀讲座2次以上均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2)省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或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任届须满一个周期)并考核合格;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并获省优秀班主任;或累计担任班主任15年,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担任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任届须满一个周期)并考核合格;或累计担任班主任20年,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并荣获市先进班集体、市文明班集体或市优秀班主任。

(3)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农村学校教师主持完成并获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4)作为之一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性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获全国性奖励;或主持撰写的教育教学案例入选教育部典型案例;或省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劳动教育比赛,获省一等奖以上;学科竞赛类活动获得省一等奖以上。农村学校教师获省二等奖以上或市一等奖以上。

(5)育人成绩突出,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德建设、思政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推广会上作经验介绍,省1次市2次,获得好评。

(6)获得国家、省部级综合表彰,省 *** 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拔尖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特殊津贴专家,中原教学名师等称号。

(7)获省特级教师,教师节期间获得省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8)获市级党委、 *** 综合表彰,市 *** 学术技术带头人、市拔尖人才、市管优秀专家、市 *** 特殊津贴专家等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综合表彰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农村学校教师降低一个等次。

2.在开展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主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或主持完成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或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市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

(2)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并在国内知名融媒体平台上发表教育教学类弘扬正能量文章3篇,阅读量达20万人次以上。农村学校教师阅读量达10万次以上。

(3)主持指导劳动教育,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以上。农村学校教师获市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

(4)思政课专职教师主持开展思政实践活动,成效显著,受到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和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和组织观摩学习2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市表彰和组织观摩学习1次。(5)参编经国家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省教研部门以上组织编写的3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6)参加国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工作1次以上,或省质量评价命题2次。农村学校教师参加省质量评价命题1次以上或市2次。

(7)参与并完成(限前3名)全国教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省教科研课题1项,并获良好以上等级,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其中1篇课题研究成果论文发表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农村学校教师参与并完成省教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

(8)独立撰写(或之一作者)在省以上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或公办本科师范类院校学报(理论版)上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2篇。农村学校教师发表1篇。

(9)正式出版学术著作2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农村学校教师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二)教育管理

任现职以来,所管理的学校受到省委、省 *** 或部级综合表彰1次或省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2次或市综合表彰2次。副校长任现职以来,配合校长积极工作,所在学校受到以上表彰,且所分管的工作受到省教育主管部门表彰1次或市表彰2次。同时:

1.在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三,其中符合(5)或(6)的,可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讲授过省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农村学校获市一等奖);或主讲过省教育行政部门或省基础教研部门在全省范围组织的教育教学专题讲座2次;或主讲过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在全市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5次;或被省共青团、少工委特邀讲座3次以上均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2)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等方面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农村学校校长主持完成并获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3)作为之一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性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或教育部典型案例评选中),获全国性奖励;或省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劳动教育比赛,获省一等奖以上;学科竞赛类活动获得省一等奖以上。农村学校获省二等奖以上。

(4)积极开展办学机制、人事制度、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成果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省以上范围交流1次。农村学校在市以上范围交流1次。

(5)获得国家、省部级综合表彰,省 *** 学术技术称号、省拔尖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特殊津贴专家,中原教学名师等称号。

(6)获省特级教师,教师节期间获得省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7)获市级党委、 *** 综合表彰,市 *** 学术技术带头人、市拔尖人才、市管优秀专家、市 *** 特殊津贴专家等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2.在开展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任校长期间,学校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开展研究性学习,指导劳动教育,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等,取得良好效果,城市学校受到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和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和组织观摩学习2次。农村学校1次。

(2)主持或参与完成全国教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省教科研课题2项,并获良好以上等级,其中1项获一等奖,1篇课题研究成果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同时,对本市范围学校具有借鉴意义,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农村学校校长主持完成省1项,并获良好以上等次。

(3)独立撰写(或之一作者)在省以上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或公办本科师范类院校学报上发表高水平、有远见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3篇(其中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农村学校校长在省以上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2篇。或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并在国内知名融媒体平台上发表教育教学类弘扬正能量文章3篇,阅读量达30万人次以上。

(4)正式出版学术著作2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农村学校校长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5)参编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国家1次或省2次);或省教研部门以上组织编写3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

(6)参加国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1次,或省常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2次以上。农村学校校长参加省1次或市2次。

(三)教研员

1.省教研员从教以来讲授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且任现职以来参加过全国范围的学科专题讲座、学术发言1次;或任现职以来,在全国范围(含省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省际间)的学科专题讲座、学术发言、示范课、观摩课2次,获得较好效果与较高评价。市、县教研员从教以来获得过省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省优质课一等奖;或任现职以来,讲授过全省范围的学科示范课、观摩课、学科专题讲座2次,获得较好效果与较高评价。

乡教研员获得市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一等奖;或任现职以来,讲授过市示范课、观摩课、学科专题讲座2次,获得较好效果与较高评价。

2.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或具备(3)(4)条件中任一项:

(1)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乡镇教研员主持完成并获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2)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省教研员在全国范围内,市县教研员在省以上范围内,其经验成果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推广。

(3)获得国家、省部级综合表彰,或省 *** 学术技术称号、省拔尖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特殊津贴专家,或中原教学名师等。

(4)获省特级教师,教师节期间获得省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获市级党委、 *** 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6)获市 *** 学术技术带头人、市拔尖人才、市管优秀专家、市 *** 特殊津贴专家等综合表彰。乡教研员应具备上述业绩中的一项。

3.在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省教研员具备三项):

(1)省教研员主持完成全国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1项,或省教科规划重点或重大招标课题1项,并获良好以上等级,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其中课题研究成果论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市、县教研员主持并完成省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2项,其中1项获省一等奖,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其中1篇课题研究成果论文发表在国家级教育教学类期刊上;乡教研员主持并完成省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1项,并获省二等奖,其研究成果论文发表在省教育教学类期刊上。

(3)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并在国内知名融媒体平台上发表教育教学类弘扬正能量文章3篇,阅读量达30万人次以上。乡教研员2篇。

(4)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5)参编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省教研员参加教科书出版单位、市县教研员参加过省教研部门组织编写3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

(6)省教研员参加国家常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2次或省4次;市县教研员参加过省常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2次或市4次。乡教研员参加市中小学常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工作2次以上。

第十八条

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除符合正高级教师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二)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获2次优秀。(三)讲课答辩获优秀等次。

(四)符合下列条件中两条,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正高级教师水平。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受到国家级 *** 综合表彰。

2.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为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作出突出贡献。

3.获得国家级学术技术称号。

中小学教师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河南省]河南辅导员职称评定细则,河南少先队辅导员评职称

小学职称评定细则

教师职称评定是通过对教师河南辅导员职称评定细则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与业绩等河南辅导员职称评定细则的综合评价来确定教师职称等级的过程,关系到为什么评、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等一系列复杂的过程。下文是小学职称评定细则,欢迎阅读!

小学职称评定细则一

1、按着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条理规定:

中学教师的职称有高级和中级(中学一级)之分。 特级教师,不是职称系列,是荣誉称谓。

2、请见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一、评审条件

中级:中学一级(满足一条即可)

1、 硕士学位、中学二级职称满两年

2、 本科满五年,中学二级满四年

3、 专科满七年,中学二级满四年

4、 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

高级:中学高级(满足一条即可)

1、 博士学位、中学一级满一年或硕士学位六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满四年

2、 本科满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

3、 专科满二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

4、 中专满二十五年,并已取得大专学历,中学一级满五年

5、 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

附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说明

一、年限的计算

(一)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时间,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各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任职条件所提的任某级职务

的年限,是指实际被聘任的年限。为此,今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12月31日。

二、职称报评材料的有效性

根据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今年职称报评的有效材料原则上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到上一年度末的材料。

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

⑵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⑷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小中高”),1979年底以前从事教学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

教学工作满12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原则上必须坚持在教学之一线,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工作量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⑵在担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⑶是教研组长以上的教学骨干,或在指导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和运动队工作中取得成绩,由其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⑷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应坚持兼课并符合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其负责的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二)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⑵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从教20年,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在毕业班任教2年以上或担任过一轮循环教学工作;

⑵积极开展课外活动,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的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⑶在担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有两次被评为校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或受嘉奖奖励。

(三)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具有中师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9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⑵大专专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⑷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教龄满20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具备和中学一级教师相同的基本条件之一。

四、破格申报

凡学历或任职年限未达到规定的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均视为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职称[2003]9号)规定的破格条件掌握。任职年限原则上不破格。

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教师原则上不实行学历破格晋升(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有文件规定的人员除外)。

五、关于任职资格和学历的说明

(一)凡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原则上应取得本科或双专科学历、小学教师申报晋升小学高级教

师职务原则上应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二)对年龄在四十周岁(含)以下的四星级高中教师和三十五周岁(含)以下的其他高中教师原则上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方可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如不符合上述学历(或学位)要求,可以按学历破格要求来申报,但须为在读教育硕士一年以上或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凡1956年(含)以前出生的农村中学和薄弱学校的教师及1951年(含)以前出生的其他初中教师,从教15年以上,取得双专科学历,经审核和考核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显著,达到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任期内综合考核为优秀者,可不作为学历破格。其他人员,凡取得省教育厅认可的双专科学历(其中必须有一个专业学历与所申报专业相同),在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可作为已符合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对待。但对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晋升高级职称必须具备本科学历或符合有关破格要求。

(四)对1956年底前出生的初中教师,高中(中专)毕业后参加工作、教龄满20年,担任中学一级教师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满15年的,经审核和考核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显著,达到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任期内综合考核为优秀者,可不作为学历破格。其它人员须具备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必备条件。

(五)对先工作后学历者,如取得的后学历是具备规定学历且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在职称报评时按正常晋升条件掌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破格处理。

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必须取得规定学历才能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根据锡职办[2000]2号文规定,对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且中专毕业后、职龄满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系列所规定的相应破格条件,考核优秀的,允许破格报评中级任职资格。

六、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者,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破格晋升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须有两次以上“优秀”或任期内年度考

核有一次“优秀 ”、并在非同一年度获得本单位(含)以上的各类表彰。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或未定等次,延长职龄1年;年度考核为不

合格,须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含)合格以上,方可申报。

七、论文与能力测试

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者,要提供有一定质量的联系教育教学实际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的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有一篇与申报学科相同)。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资格者提供论文至少2篇(其中须有一篇发表或县、区级以上获奖),且均须经过学校审定通过,其论文内容原则上要与申报的专业相对口。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必须参加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资格考试、能力测试等评价考核。

八、引进或调入人员的评审

(一)凡从外地引进到同系列学校内任教的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确认,可提供个人档案和有关材料及时报市职称办审核并按规定统一办理确认手续,审核未通过的教师不得聘任。

(二)已具备非教育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现从事教学的专业与原从事专业相同或相关,经考核已具备同级别教师系列职务的任职条件的,可报评中小学教师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部队转业军人调入教育系统后,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备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应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可以直接报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九、计算机的考核要求

按照省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凡申报高、中级职称者,必须通过相应的职称计算机考核。

小学职称评定细则二

一、考核等第:任现职以来考核均合格以上5分, 其中有一年优秀6分, 二年以上8分。

二、任现职年限:5年:2分; 6年:3分; 7年:4分; 8年及:5分;9年:6分;10年及以上:7分;

三、工作职责: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5分;未达到规定课时:4分。

2、任现职以来,担任正班主任、大队辅导员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5分;副班主任每年0.5分,累计不超过4分。

3、常年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含竞赛、文艺节目等):2分

4、兼任行政工作:( *** 的取更高档次)

(1)校备课组长、教研组成员或教科员:1分

(2)校教研组长、县中心组成员、年级组长:2分

(3)中层领导:2分

(4)校级领导:2分

5、履行职责:2-10分(评聘小组根据教师师德、工作认真程度、履行职责等评分)

四、教育、教学指导:

1、培养教师情况:有指导初级教师5分,有承担学校委托的培养教师任务或带实习生加1分。

2、校级公开课1分,县级公开课2分,市级及以上3分。(讲座减半计算,累计不超过5分)

五、教育、教学辅导:

学生获奖(现职以来的教育局组织的现场比赛)(累计不超过4分)

县级: 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三等奖0.5分;

市级: 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

六、文化、专业知识水平:

1、学历:大专0.5分,本科1分。

被评为星级教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取更高级别)

校级:1分;县级:3分(一星级1分,二星级2分);市级:6分;省级:10分

2、教学比武:(同时获称号取一项,累计不超过6分)

校级: 一等奖1分

县级: 一等奖3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市级及以上: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 三等奖3分

3、论文(任现职以来由教育局组织的论文参照下述标准加分,由学校选送但又非教育局组织的论文下降2个级别加分,同一篇论文取更高级别,案例减半计算累计不超过6分。)

(1)发表: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1分;市级以上发表2分。

(2)获奖:县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4、课题结题(累计不超过8分)

课题负责人: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6分;课题组成员0.5分。(优秀和资助结题加1分)

5、教师参加基本功或素质比赛:县一等奖以上1分,县二等奖0.5分(累计不超过3分)

七、加分:

1、先进:(单项减半计算,须层层推荐)

校级:1分; 县级:3分; 市级及以上:5分(累计不超过5分)

2、教龄: 3、校龄:

6——9年 2分 1——3年 1分

10——12年 3分 4——5年 2分

13——15年 4分 6年以上 3分

16年以上 6分

小学职称评定细则三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严谨规范,更好地发挥职称工作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现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重新制定我市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评审办法。

一、量化评审原则

1.注重教学业绩;

2.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

3.客观公正、严谨规范。

二、量化要素及分值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分值15分;

(二)教育工作,分值20分;

(三)教学工作,分值35分;

(四)教科研工作,分值20分;

(五)其它工作,分值10分。

三、量化评审细则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15分)

1.年度考核(10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6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2分。

2.综合表彰(5分)。1任现职以来,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或 *** 综合部门的表彰、嘉奖、记功。镇校级每次1分,市(区)级每次2分,泰州市级每次4分,省级及以上每次5分。其中,镇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2任现职以来,获得各类与教育教学工作及申报人员岗位职责有关的单项表彰。市(区)级每次1分,泰州市级每次2分,省级及以上每次4分。

(二)教育工作(20分)

1.教育管理(8分)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团委(总支)书记、少先大队辅导员三年以上或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四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不少于两年)或教师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四年以上5分。任现职以来,担任上述工作两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

2.教育实绩(8分)

1所带班级或活动小组成绩显著,获镇校级表彰每次1分(镇校级累计不超过4分),市(区)级每次2分,泰州市级每次3分,省级每次4分,国家级每次5分。其中同年度集体和个人表彰按得分高的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2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市(区)级每人次0.5分,泰州市级每人次1分,省级及以上每人次1.5分。同一学生参加同种竞赛,以更高级别奖计分,不重复计分。

(三)教学工作(35分)

1.循环教学(8分)

胜任本学科教学,已从事申报学科本学段各年级的教学工作5分。担任过小学3届,或中学2届以上毕业班,或本学科学段更高年级教学工作3分。

2.工作量(8分)

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课时计划、学校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必须有其他与教学相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8分。

3.学生满意度(5分)

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课堂教学测评学生满意率均为80%以上3分;学年度课堂教学测评学生满意率90%以上每次加0.5分。

4.公开课(6分)

任现职以来,开设公开课、示范观摩课。镇校级每次1分(镇校级累计不超过3分),市(区)级每次2分,泰州市级每次3分,省级及以上每次4分。

5. 基本功比赛(8分)

任现职以来,参加课堂教学竞赛和各类教师基本功竞赛获奖。课堂教学竞赛市(区)级每次3分,泰州市级每次5分,省级及以上每次6分。基本功竞赛镇校级每次1分(镇校级累计不超过4分),市(区)级每次2分,泰州市级每次3分,省级及以上每次4分。

(四)教科研工作要求(20分)

1.发表获奖论文或参编教参(10分)

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之一作者论文(申报学科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获奖。公开发表市(区)级每篇1分,泰州市级每篇3分,省级每篇5分,核心刊物每篇8分;获奖或专题研讨会交流,市(区)级每篇1分,泰州市级每篇2分,省级每篇3分(同一篇论文不重复计分,按更高得分计);参加泰州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编写的已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5分

2.课题研究及教改实验工作(10分)

市(区)级及以上批准立项课题研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6分。仅参与市(区)级及以上批准立项课题研究工作的3分;参加教改实验取得一定效果,教育教学经验在市(区)级及以上范围推广的5分。

(五)其它(10分)

1.教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至今每年0.5分。

2.进档。任现职至今,进档职龄每年0.5分。作为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另加1分。

3.学历。小学教师本科毕业加1分,中、小学教师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3分,博士学位4分。

4.农村任教。从教以来在农村任教满3年的1分、满5年的2分、满8年的3分;市(区)内支教1年1分,跨市(区)支教1年2分,跨省支教1年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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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辅导员如何评职称?

这个应该去问一下你们学校的人事部门河南辅导员职称评定细则,每个学校或地方都有相关的文件,每个阶段要求的东西都不一样。河南辅导员职称评定细则我们学校助教是工作一年后直接转的,讲师要从成为助教之后的第四年才可以评,需要规定的论文、课题、书等等。讲师还算好评,再往上就竞争激烈河南辅导员职称评定细则了!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四章  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十三条

申报高级教师职称人员,教育教学能力经历具备下列要求,经用人单位依程序考核、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可向评委会推荐:

(一)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在教学中熟练应用信息技术;教学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二)育人工作。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能够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有效开展班级(团队)管理和思政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1.教师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满3年以上 (博士研究生满2年);或任现职以来承担其他 学生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 (博士研究生满4年),教书育人成效显著, 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级以上表彰2次。

校长(副校长)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学生管理工作满8年,任现职以来担任校长满3年,治校理念先进,办学效果显著,任现职以来单位持续发展良好,受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教研员从教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或任现职以来,专职从事教研工作满1年,且有1年的一线教学经历或320课时教学工作量。

2.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家校共育效果良好,受到家长和学校好评。 教师积极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每学年至少讲授过1次班级以上家校共育公开课, 学生家长评价良好;校长(副校长)积极开办家长学校,学校受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本人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家校共育活动,受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三)教学工作。

教学水平符合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比较出色的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教学业绩突出,是区域内公认的教学骨干。

1.坚持教育教学一线, 熟练运用学科特点,将思政教育融入课堂教学,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熟练掌握本学科各学段的教学工作, 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 ;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评价良好。

校长具有扎实的教学功底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经验丰富,有较强的服务精神,所管理的学校评价较高,获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好评。教研员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有较强的服务精神,经常深入教学一线。积极推进学科课堂教学改革,做好研究、指导、培训与管理工作,得到同行教师好评,本学科(领域)工作受到上级教研部门表彰。

3. 教师讲授过 县以上基础教研部门 组织的优质课或学科专题讲座1次;或每学年讲授校级示范课、观摩课或研讨课等公开课1次;或每学年参加 校级组织的教育教学设计 (如作业设计、劳动教育设计、主题班会设计等)比赛获得一等奖1次。 教育教学理念利于学生终身发展,所教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效果突出。校长每学年讲授校级公开课至少1次。(教研员不作要求)

4.能够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 ;少先队辅导员、团干部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 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 。

大规模学校(48个及以上教学班或紧密型多校区集团校)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较大学校(18—47个教学班)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80节;规模少于18个教学班的学校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100节,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中小学思政课专职教师每年完成思政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其中参加校外思政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幼儿园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较大幼儿园园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少于8个班的幼儿园园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8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50节;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80节,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50节。教研员任现职以来,承担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在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全市范围的教研、培训活动中开设示范课或教学专题讲座等2次以上。

5. 教师近5年来教学效果评估须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 校长、教研员在单位职称评审小组评议中,通过(同意)率须达到85%以上。

(四)素质教育。

在发展素质教育方面, 具有主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校本课程、社团活动等教育教学能力 ,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践活动,有较强的课程资源开发能力。 教师受到校级以上好评 ,校长所管理的学校受到县以上行政部门好评,教研员所指导的学校受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好评。

(五)教科研工作。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育人方式、德育工作、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创新、作业设计、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教师能够认真进行教育教学反思,每学期撰写1篇以上教育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获奖;或主持过1项校本教科研项目,获得学校或业务主管部门好评。 城市学校校长主持完成市以上教科研课题,农村学校校长主持完成县以上教科研课题。省教研员主持完成省以上课题,市、县教研员主持完成市以上课题,乡教研员主持完成县以上课题。

(六)示范引领。

教师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青年教师,共同实现专业成长。 所培养、指导的2名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受到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校长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教育质量提升、发展素质教育、家庭教育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有突出作为,形成特色成效,在同类学校中位居前列,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在县教育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介绍。

教研员经单位统一安排,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能够体现研究深度和个人业务特色,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指导的2所基层学校学科教育教学质量效果显著,获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七)支教。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城镇学校教师须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满1年以上的经历。 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教师对支教可不作要求。参加援疆、 *** 工作1年以上视同支教经历。

第十四条

申报高级教师职称人员,讲课答辩符合要求,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和教科研能力须具备下列相应条件,经评委会专家综合评价,达到高级教师职称水平。(一)教师

1. 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

(1)城市教师讲授过 市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或当年在职称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中成绩获优秀等次 ;思政课专职教师参加过市以上专项思政优质课一等奖或示范课或观摩课等活动1次,或参加过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大中小幼思政课一体化活动获得好评。农村学校教师讲授过市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或讲授过县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或讲授过2次县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均获县二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观摩课,获得好评;或当年在职称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中获良好等次以上。

(2)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获 市教育行政部门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市优秀班主任 。

(3)专职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并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获 市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 ,或被评为 市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 。

(4)承担学科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辅导教学(满3年以上),并作为之一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公布的 全国性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获得市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农村学校教师获县一等奖以上。

(5)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 在作业设计、单元教学、校本教研等方面有典型做法或案例,并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市以上范围推广 ;或 在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工作会议上做经验发言1次或县2次 ;或本人参与撰写的教育教学案例入选教育部典型案例。

(6)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等基础教育研究成效显著,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获得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主持完成的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7) 受到市级党委、 *** 综合表彰 ;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综合表彰的 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

(8) 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省1次或市2次 。

(9)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受到 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省1次或市2次 。农村学校教师降低一个等次。

2. 任现职以来 ,在开展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主持并 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 ,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 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 。或主持完成(限3名) 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 。或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农村学校教师县1次。

(2)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并在国内 知名融媒体平台上发表教育教学类弘扬正能量文章1篇,阅读量达10万人次以上。

(3) 主持并指导劳动教育 ,取得良好效果,受到 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以上 。农村学校教师县1次。

(4)思政课专职教师主持开展思政实践活动,成效显著,受到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次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农村学校教师县1次。

(5) 参编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 审定通过的 教科书或2万字以上的地方教材、教师指导用书 。

(6) 参加省中小学常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工作1次以上或市2次以上 。农村学校教师市1次。

(7)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等方面成效显著, 参与并完成省及以上教科研课题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完成市及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农村学校教师参与并完成县教科研课题1项。

(二)教育管理

任现职以来,所管理的学校依法治校,教育教学成绩突出,任校长期间学校受到市级党委、 *** 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1次或市单项表彰2次(农村学校降低一个等次),同时还应具备:

1.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讲授过市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获得好评。

(2)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等基础教育教研成效显著,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主持完成的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受到省委或省 *** 及以上表彰。(4)受到市级党委、 *** 综合表彰,或获得教师节期间市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5)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省1次或市2次。

(6)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省1次或市2次;或省少先队集体表彰1次或市2次。农村学校校长降低一个等次。

2.任现职以来,在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教研科研能力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任校长期间,学校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开展研究性学习,指导劳动教育,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等,取得良好效果,城市学校受到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组织观摩学习2次。

(2)教育教学、教学改革和实践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好评,并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介绍,省1次或市2次。

(3)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并在国内知名融媒体平台上发表教育教学类弘扬正能量文章1篇,阅读量达20万人次以上。或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中,主讲教育教学类专题讲座,省1次或市2次。农村学校校长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并在国内知名融媒体平台上发表教育教学类弘扬正能量文章1篇,阅读量达10万人次以上。或在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术交流活动中,主讲教育教学类专题讲座,市1次或县2次。

(4)参加省中小学常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1次以上,或市中小学常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2次。

(5)参编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1次或省教研部门组织编写2万字以上的地方教材、教师指导用书。

(6)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等方面成效显著,能够结合单位实际开展研究,参与完成与本校教育教学发展有关的省以上教科研课题(限前3名),或主持完成市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并获一等奖以上,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农村学校校长降低一个等次。

(三)教研员

教研员每学年在本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或培训活动中开设本学科(领域)的示范课、教学专题讲座、主题系列教研等2次,学科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应提供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以来的有关材料),且讲课答辩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水平。同时还应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1.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等方面成绩突出,作为主持人获得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省二等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励。(2)主持并积极落实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成绩突出,其改革经验经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观摩或推广。(3)受到市级党委、 *** 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4)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市1次或县2次。(5)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省1次或市2次。乡教研员降低一个等次。

2.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省教研员主持并完成省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2项,市教研员主持并完成省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1项,县教研员主持并完成市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1项,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乡教研员参与(限前3名)并完成市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2)省教研员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在省以上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或公办本科师范类高校学报上发表教育教学类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市县教研员2篇,乡教研员1篇。(3)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并在国内知名融媒体平台上发表教育教学类弘扬正能量文章1篇,阅读量达20万人次以上。(4)省教研员参编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2次,市县教研员1次;或2万字以上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地方教材、教师指导用书。(5)省教研员参加国家常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工作1次,市县教研员参加省常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1次或市常规质量评价命题2次。乡教研员参加市常规质量评价命题1次或县2次。

第十五条 破格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除符合高级教师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超额完成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二)近5年年度考核获得至少1次优秀等次。

(三)讲课答辩获良好以上等次。(四)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其中第1、3条为学校教师必备条件,第2、3条为校长、教研人员必备条件),经评委会综合评价,达到高级教师水平。

1.讲授过市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获得好评。

2.主持完成的相应层级的教科研课题中至少有1项获一等奖。

3.获得市级党委、 *** 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及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