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后可以直接认定助理工程师, 工作3年后认定中级职称,不需要评审.”这个是有文件规定的吗?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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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中级: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扩展资料

其他职称申请条件:

副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正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河南省]河南职称研究生初聘,河南省 在职研究生

河南初级职称评定条件?

⑴ 关于毕业生的转正定级、评定初级职称问题,人事 *** 是河南人才交流中心

在下略知一二。

毕业生就业后(注意不是“毕业后”)一年的见习期,是指干部身内份的见习期。这容和一个具体工作单位说的“试用期”性质不一样。试用期是说看看你是不是适合某项工作,可长可短,由单位自己定,或者合同上定。“见习期”是国家定的,就是一年。

河南人才的见习期慢转正定级后,所有的单位都承认。但“见习期”不能冲减“试用期”,二者可以重合,也可以不重合。注意,某些单位所称的“见习期”,实际上就是试用期,用词不规范而已。

转正定级和评定职称,都需要经过个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然后报河南人才审批。需要的材料,可以上他们网站上查。大体来说,转正定级简单,你需要带上存档卡(本、合同),还有就业报到证(如果你的就业报到证还没放入档案的话),领取表格,回去填写,单位盖上章,交给人才就可以了。评职称,你肯定得带上存档本、毕业证去,人家大致审一下,够条件了,人家给你发表格,你回去填、单位盖章等等。你领表时可以看看需要哪些详细的材料

⑵ 河南省职称评定条件

中级职称要求28岁以上 中专及以上工作经验 高级要求35岁以上 中专以上行业经验

⑶ 河南省初级职称怎么评定,需要哪些材料

事业单位的主管局就可以评定,当然还要填写评审表等,工作年限文凭等还要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请问你工作的主管局吧!在企业单位评初级不太清楚,可以问你所在市的职称办。

⑷ 河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你好,要搞清楚拟所抄在的单位有无评定资格,如果有,那么可以依据单位内部的人事条例申请。

多数工程师的认定是需要直接考试的,考试和被评定的资格是对等的。

至于你想问考试的条件我相信 *** 一下足以解决问题。谢谢,如果什么问题继续留言

⑸ 河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你好,要搞清楚拟所在的单位有无评定资格,如果有,那么可以依据单位内部的人事条例申请。

多数工程师的认定是需要直接考试的,考试和被评定的资格是对等的。

至于你想问考试的条件我相信 *** 一下足以解决问题。谢谢,如果什么问题继续留言

⑹ 河南洛阳初级职称评定。

三、申报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

2.必须是先学历后工作(博士、硕士除外),从事技术工作,专业对口;

3.政策规定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上岗的专业,如会计、教师、律师等还需有执业资格证;

4.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副高级或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5.可以定职的职称系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技工学校教师系列、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实验人员系列、工程技术人员系列、经济专业人员系列、农业技术人员系列、会计专业人员系列、统计专业人员系列、体育专业人员系列、新闻专业人员系列、翻译专业人员系列、播音专业人员系列、图书资料文博档案专业人员系列、艺术专业人员系列、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系列、律师专业人员系列。

四、申报材料: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中级两份,初级一份);

2.《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花名册》(一式两份);

3.学历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计划内全日制毕业生要人事局转正通知,其余的需提交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手续(验原件收复印件);

5.一张两寸相片。

五、缴费标准:免费

⑺ 河南省建筑行业初级职称怎么评定,时间标准是什么

每年二次 初级需要毕业证即可 ,大专二年 本科毕业一年 ,公司人事部帮助办理的

⑻ 河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每个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都有关于职称评定的要求,各个省大同小异。只是有的省比国家的政策优惠一点。一般中级工程师要初级工程师满4年。计算机和外语过级。有论文或设计图纸更好。各行业系统内部有自己的特色,我晋中级在邮电系统,我们要写论文答辩。

⑼ 河南省评助理工程师需要什么条件

河南省申报评审职称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3年以上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8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4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4、各省市对优秀人才和有重大贡献的人才有破格申请的政策

关于职称初聘

经济师属于国家统一考试,从93年以后就不可以直接初聘为助理职称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 [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原文:

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

智联 *** 日期: 2004-04-27

【法规分类号】 L35401199308

【标题】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人事部

【颁布日期】 1993/01/06

【实施日期】 1993/01/06

【内容分类】 专业技术

【文号】 人职发(1993)1号

【题注】

【正文】

为适应我国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深化职称改革的精神和两年来经

济员资格考试的试点经验,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现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印发你们,望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之一条 为加强经济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经济人员素质,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充分发挥经济人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深化职称改革、使我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纳入对外开放总格局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以后不再进行经济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为评定相应经济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进行的考试也不再进行。

第三条 按本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获得资格人员的职务和工资待遇。

第四条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分甲、乙两种。甲种考试为该资格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试。乙种考试为经济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考试,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必须取得乙种考试合格证书,方能参加甲种考试。

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只设一种,为该资格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试。

第五条 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分为工业、农业、商业、物资、外经贸、财政、金融、保险、运输、劳动、邮电、房地产、旅游、价格管理十四个专业)。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科目为:1、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综合考试;2、专业知识和实务(专业划分同上)。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科目为:1、经济学;2、企业管理原理;3、统计与会计知识;4、市场营销;5、经济法;6、经济数学。

第六条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 ***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第七条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六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第八条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六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本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第九条 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的甲种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者,授予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条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各科的开考计划,以两年为一周期循环安排。考试成绩采用单科累积的方式,每门科目考试合格,由人事部颁发单科合格证明。规定的科目全部合格后,由人事部颁发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经济专业的中、初级资格中文名称和英文译名根据国际通例和各经济专业部门的工作性质及特点,由主管部门确定,经人事部同意后正式使用。所定名称与原名称作用相同。

第十二条 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第十三条 对伪造学历、资历或考试作弊,骗取资格证书和乙种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发证机关应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

第十四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国务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人事部负责,委托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当地职改领导小组决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本规定解释权属人事部。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一、设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编写暨命题委员会和考试办公室。考试大纲编写暨命题委员会由人事部与各有关专业专家共同组成,负责考试大纲、教材编写及命题工作。考试办公室设在人事部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负责组织考试大纲的审定,确认试卷水平并审定试题,制发考务工作的有关办法、规则,指导、协调各地考务工作,处理有关考试的日常工作。

二、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和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从1993年开始实施。考试日期定为每年9月的第二个星期日。1993年考试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从1994年开始实施。之一年考试科目为:经济学、企业管理原理、统计与会计知识;第二年考试科目为:市场营销、经济法、经济数学。考试定于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下午开始。

如遇特殊情况,经资格考试办公室批准,可调整考试时间。

三、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和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报名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1日至31日。中级资格乙种考试报名时间定为考试前一年度的10月1日至31日。报名地点由各地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在报名开始前一个月公布。

四、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场原则上在地(市)设置,必要时可在县设置。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参加考试。

六、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各地举办的资格考试培训班须经当地人事厅(局)或职改部门批准,发挥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培训班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必要的条件。坚持考试和培训分开,参加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工作。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

七、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试卷在命题、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章制度者,应按规定进行处理。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经济员资格考试的考务规则执行。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初聘专业技术职称条件:

◎ 大学本科毕业一年,现任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助理级;

◎ 大专毕业三年,现任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助理级;

◎ 硕士毕业三年,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中级(从2000年开始,应取得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和合格证)。

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

2)提供近一年年度考核表和毕业证书复印件,会计专业需提供会计证;

3)以上表格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评定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条件:

◎ 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获得助理级职称四年以上,并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须提供以下材料:

□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 呈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

□ 按中级技术职称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1)学历证书、助级职称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

2)各类培训证书、获奖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3)论文、论文证明材料

□ 以上表格及复印件需企业验证后加盖公章

□ 按职称申报要求装订成册

申报高级技术职称条件:

◎ 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工作岗位与专业对口。

须提供以下材料:

□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

□ 呈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二十份;

□ 江苏省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

□ 按高级技术职称评审要求的其它资料:

1)学历证书、中级职称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

2)各类培训证书、获奖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3)论文、论文证明材料

□ 以上表格及复印件需企业验证后加盖公章

□ 按职称申报要求装订成册

什么是初聘及条件

什么是初聘及条件?陕西京佳教育为大家解答下!

什么是初聘?

初聘是按照特定的范围、对象及条件进行人才评价并获得任职资格的一种简单的职称评审形式。相当于机关新进人员的转正定级,初聘不等于聘任。

初聘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初聘的对象和范围: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1、从2014年起,国家或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除全日制博士生外,不再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2、市直单位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县(区)及以下单位继续执行研究生初聘和单列政策。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哪个范围内初聘,在哪个范围内有效。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调动后超出初聘范围,在调入单位从事不改变原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工作,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重新进行确认。

初聘的学历和年限有什么要求?

申请初聘的人员,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其学历(学位)和年限要求为: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4、取得硕士学位,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县(区)及以下单位可聘任中级职务。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

根据国家颁发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系列(专业)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其特殊要求。

初聘需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初聘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单位版或个人版上填写正反面打印并报电子文本);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

3、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年度考核档案、聘用合同及三审表原件。企业单位人员提供劳动人事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

有职(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需提供职(执)业资格证原件。

初聘的程序是什么?

1、符合初聘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并写出考核报告;

3、市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职改)部门审批;县(区)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县(区)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区)人社(职改)部门审批,并报市人社(职改)部门备案。全市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职改)部门审核,报市人社(职改)部门审批,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4、参加人事 *** 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人事 *** 机构按上述程序和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县(区)人社(职改)部门审批。

5、无主管单位人员,按上述程序和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县(区)人社(职改)部门审批。

什么时间申报?

初聘工作一年四次,每季度末月15日-25日为初聘的申报与受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