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

河南省教育厅各处室便民 ***河南职称办理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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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河南职称办理咨询 *** :0371-69691666

2、政策法规处(民办教育处): 0371-69691253

3、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0371-69691690、职称咨询:0371-69691970

4、教师教育处:教师处:0371-69691697、教师资格咨询:0371-65900902、特岗教师咨询:0371-61172152

5、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0371-69691753

6、教育督导办公室:0371-69691038

扩展资料:

河南省教育相关河南职称办理咨询 *** 的厅委厅职能:

河南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河南职称办理咨询 *** 的省 *** 组成部门。与 *** 河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现有在编干部162人,内设22个处室。

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各处室便民 ***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教育厅-委厅职能

[河南省]河南职称办理咨询电话,河南职称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2020年河南三门峡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通知

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发放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自2019年度起,通过考试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及证书管理工作,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部门负责办理。2018年及以前年度此类证书发放及补办等管理工作,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一、发放、领取时间:2021年2月22日-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有关要求:

1、中级资格证书:中级资格证书由三门峡市财政局会计科发放。考试通过考生领取证书前,请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方能领取中级证书。领取中级证书时请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准考证;

2、初级资格证书:初级资格考试通过考生,请到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财政局会计科领取证书。领取时请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3、由于证书的唯一性,不支持委托代领。特殊情况委托代领的,受委托人除必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外,还必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准考证,经审核后方可登记领取。由委托代领证书所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4、疫情防控期间,请自觉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不聚堆、结伴领证。

三、地点:崤山路与甘棠路交叉口西北角三门峡市财政局会计科909房间。

咨询 *** :0398-2608907;0398-2608909。

四、初级资格证书领取咨询 *** :

1、义马市财政局会计科:0398-5833371

2、渑池县财政局会计科:0398-4811827

3、陕州区财政局会计科:0398-3839212

4、灵宝市财政局会计科:0398-8853681

5、卢氏县财政局会计科:0398-7862895

三门峡市财政局

2021年2月5日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河南三门峡初会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具体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同时祝愿各位考生都能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

河南省人事厅职称处 ***

河南省人事厅职称处 *** :0371—65906046、0371—69690195、 0371—69690200 、0371—66315971、 0371—66321991  河南省人事厅职称处地址:郑州 河南省政五街1号 

河南省人事厅是主管河南全省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省 *** 组成部门。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省委的工作机构,又是省 *** 的工作机构,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一个党组。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拟定全省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2、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

3、负责全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实施办法和细则;指导和协调省直各部门、各市(地)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4、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制订全省职称改革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5、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收入分配政策、标准及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各类津贴、福利制度;拟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的政策规定。

6、实施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省 *** 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全省性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省 *** 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南省人事厅

河南省人才中心 职称评定

初级职称评审

受理范围:

人事档案在我中心托管,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受理材料:

1.存档凭证;

2.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6.评审简表13份(评审简表要求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并打印);

7.一寸免冠照片3张。

办理流程:

1.持以上材料到我中心审核资格。

2.领取并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并由工作单位提出推荐见。

3.报送评审材料,(材料内容、数量及要求请到职称窗口咨询)。

4.送交评委会评审,.评审通过后,办理、发放证书。

办理时限:按照全省职称评审统一时间安排。

服务窗口: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3楼 302大厅

咨询 *** :(0371)65957033 65957469 65927767 65957011 监督 *** :0371-65927787

电子邮箱:hnrsdl@163.com (河南人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