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报名公告-考务工作?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高级经济师从202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以下是河南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更多关于高级经济师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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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也就是说从2023年开始,高级经济师实行全国统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不再组织与高级经济师职称相关的考试。

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方式、时间及科目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自2023年起由全国统一组织,首次考试于今年9月12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1月21日、22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省直、省辖市 *** 所在城市。

二、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附件)。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二)初中级考试

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 ,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科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附件)。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 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五)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报考考生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全员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一)要认真阅读并知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二)要对照报名条件(见上文“报名条件”),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须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验、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高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9﹕00至7月15日17﹕00。

初中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9日9﹕00至8月7日17﹕00。

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报名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考生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核验状态,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须等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考生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以免影响正常报名。

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但考生需要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4.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 *** 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

(三)资格核验

资格核验为网上在线核验。

核验办法: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一是报名平台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核验。二是对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验。

资格核验由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高级考试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23日17﹕00。

初中级考试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8月11日9﹕00至8月17日17﹕00。

资格核验通过的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缴费办法

资格核验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初中级经济师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河南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机考考试、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2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每人每科61元。

高级经济师为今年新增考试,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214号)文件要求,收取该考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缴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高级考试:2023年9月4日9﹕00至9月11日17﹕00;

初中级考试:2023年11月13日9﹕00至11月20日17﹕00。

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考生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可采取一定方式复核,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对于有举报的,必须认真核实。

(二)虚假承诺处理

1.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考试费用。

2. 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记入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将失信人员信息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考试大纲及用书

2023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 )上公布。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八、考试工作安排

高级考试机考培训、考场编排、考试实施等相关工作,视报考人数待定。

初中级考试 10月19日前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各省辖市缴费考生报名数据发送给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10月30日前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机考系统考场编排数据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九、资格证书办理

考生所有科目成绩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复核、公示后,我省制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河南)”,该合格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考生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nzwfw.gov.cn/)下载。纸质证书下发后,省直考生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省辖市考生到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十、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加强对经济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2023年度经济专业实行电子化考试,考生可提前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三)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在网上提交信息时,考生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

(四)高级经济考试科目为主、客观题结合,初中级经济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六)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考生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 *** 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为减少报名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九)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附件: 2023年度经济考试时间安排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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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河南2023年一级建造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5日9﹕00至7月15日17﹕00,考生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专业及知识点设置

9月11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各专业代码见附件2)。

本次考试知识点设在省直、部分省辖市 *** 所在地。

二、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参加四个科目(考全科)考试的条件:

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6.工作年限的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免二科)考试的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增报专业。

四、报名办法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人工核查流程见下文“现场人工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9﹕00至7月15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 *** 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报名确认后如需修改信息须撤回承诺申请,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资格核查由省、市两级住建部门负责。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现场人工核查和免予核查三种方式。

1.网上在线核查

(1)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考生方可继续报名。

(2)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考生方可继续报名。

2.现场人工核查

(1)核查对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考生;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考生;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

(2)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3年7月7日至7月16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核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省辖市住建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至7月16日。

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属地住建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3)现场人工核查时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主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4)现场人工核查安排。省直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核查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7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5号窗口;联系 *** :0371-63318969)。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现场人工核查通过人员的《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核查通过人员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称《汇总审批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于2023年7月19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中国中原人力资源产业园主楼1617房间,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

各省辖市及各省直管县(市)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省辖市住建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省辖市住建部门将现场人工核查通过人员的《汇总审批表》、《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人工核查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汇总审批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网上报名结束后,省、市两级住建部门要及时到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考生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

(四)免予核查

1.免予核查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已经作出承诺的;二是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三是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考生,资格核查部门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在考试合格标准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住建部门完成对成绩合格考生的报名资格核查工作。考生应接受并配合资格核查部门核查,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被核查人员务必在次年该项考试报名前接受核查,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21日9﹕00至7月25日17﹕00。

资格核查通过的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7〕1519号)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收取70元考试费,其他三科按每人每科55元收取考试费。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缴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地址: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中国中原人力资源产业园区1502,房间 *** :61612532)。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3年9月6日9﹕00至9月10日17﹕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资格证书办理

考生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职业资格证书。纸质证书下发后,由省、市两级住建部门负责证书发放事宜。

八、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加强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汇总审批表》是省人事考试中心确定考生是否通过现场人工核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省、市两级住建部门和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新闻动态栏目查询)及知识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附件:

1.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核查通过人员汇总审批表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2日

原文链接:;Id=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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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下载河南人事考试网

下载河南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下载。参考往年河南省考职位表下载情况可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为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2023河南省考职位表下载网址将为河南人事考试网。参考往年河南省考职位表下载情况可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为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招考公告及与招考总体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通过以上网站发布。2023河南省考职位表下载网址将为河南人事考试网。

2023河南省考职位表在哪下载?何时下载?

参考往年河南省考职位表下载地址可知,河南省考职位表下载地址并未变化,仍为河南人事考试网。届时,2023河南省考职位表将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预计将在2023年初进行下载。在此,河南公务员考试 *** 整理相关资讯如下:

2023河南省考职位表在哪下载?(参考往年)

参考往年河南省考职位表下载地址可知,河南省考职位表下载地址并未变化,仍为河南人事考试网。

查看往年河南省考公告内容可知: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招考公告及与本次招考总体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通过以上网站发布。

2、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及资格初审、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三个环节。其中,提交报名申请及资格初审环节,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两个环节,报考省直机关(单位)职位的,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考省辖市及以下职位的,通过相关省辖市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进行。

届时,各位考生可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查看公告、下载职位表、进行网上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等。

何时下载2023河南省考职位表?

预计将在2023年初进行2023河南省考职位表下载。了解往年河南省考职位表发布时间可知,河南省考职位表发布于公告发布时间基本为同一天,可参考河南省考公告发布时间推测职位表发布时间。

通过前段时间有关2023公务员招考计划相关消息可知:参加全国公务员联考省份的陕西省招考计划将提前进行,2023陕西省公务员招考计划将于2023年初在陕西省人民 *** 网址发布。

以此推算,同样参加全国公务员联考的河南省,其招考计划将于2023年初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那么,2023河南省考职位表也将于2023年初于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及下载。

以上为“2023河南省考职位表在哪下载?何时下载?”全部内容。综上可知,2023河南省考职位表将于2023年初于河南人事考试往年进行下载。在此之前,各位考生可下载近几年河南省考职位表进行职位查看,了解职位要求和职位类别,查看近几年河南省考考试大纲,制定备考计划,抓紧时间备考。最后预祝各位考生报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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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执业药师资格信息网

Ⅰ 河南省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条件!

有关“符合什么条件以及专业可以报考执业药师?”,报考执业药师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相信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当前报考动态,我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内容:

河南省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中专考生: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原规定,中专学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

Ⅱ 河南省执业药师考后审核时间

河南执业药师考试考后审核时间还没有发布,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将考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及省辖市资格后审于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统一进行。具体审查时间及办理流程请登陆河南职称网及各省辖市职称网查看。

Ⅲ 河南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文件精神,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河南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暂未公布,参考2020年报考条件: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报考。

Ⅳ 2019年河南省执业药师考后资格还审核吗

【河南】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回格审查答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6号)精神,将考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省直及省辖市资格后审于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统一进行。具体审查时间及办理流程请登陆河南职称网及各省辖市职称网查看。

Ⅳ 河南省执业药师考后审核

可以来看看我们网站上的信息

Ⅵ 河南执业药师考后审核时间安排

河南执业药师考试考后审核时间还没有发布。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将考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及省辖市资格后审于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统一进行。具体审查时间及办理流程请登陆河南职称网及各省辖市职称网查看。

Ⅶ 2020年河南执业药师报名条件社保要求

省药复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辖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并且所有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进行核查。

考后审核材料包括:非报考所在市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和一年以上连续(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一年以上连续(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2020年河南执业药师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9:00至8月15日17:00

Ⅷ 河南执业药师考后审核时间

根据河南职称网4月10日发布的《关于堪察设计、一级消防、执业药师、审计、统计、下半内年翻译、会计考后资格审核的容通知》了解到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河南省省直考生审核时间 4月16日至20日。

省直考生审核地点 :人社厅服务大厅进行审核(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各省辖市考区审核时间及地点由各省辖市人社局与业务主管部门商定,并在各省辖市职称网公布,要求5月中旬前审核完毕。

资格审核所需要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籍档案、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考试报名表或考生报名汇总审批表(河南人事考试网考试通知附件下载)。免试考生还需提供报考条件中所需的材料。

Ⅸ 河南省执业药师考后审核流程

考后核查:

(一)核查时间

核查安排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成绩出来后20个工作版日内进行。请及权时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核查公告,逾期未参加核查,取消考试成绩。

(二)核查范围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并且所有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进行核查。

(三)核查材料

1.报名表、成绩通知单各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出具的专业年限工作证明。

6.职称证书(免二科考生)。

7.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国(境)外学历)。

8.非报考所在市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和一年以上连续(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一年以上连续(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四)材料要求

1.中专学历要求必须提供2018年1月1日后河南省中职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外省认证报告或学校自建网站提供的查询结果视为无效。

2.大专以上学历要求必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

Ⅹ 2019年河南省执业药师证什么时候发

2019执业药师资格证考试分数成绩还未发布,估计是在今天或2月上旬发布~

查询方式可检查下版面步骤,多刷权新说不定分数成绩就出来啦~

①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左侧或许头部导航条的分数成绩查询栏目;分数成绩发布后普通首页的旧事列表也会有更新显示;

②进入【考试分数成绩查询入口】,输出【姓名、身份证、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

③登陆进入后,在页面左侧选择当年的考试时刻,右侧选择要查询的考试分数成绩即可。

④分数成绩页面就展示在你的面前了,祝你顺利经过哟!

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2023年在哪发布?何时发布?

2023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将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参考往年河南省考公告内容可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招考公告及与本次招考总体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通过以上网站发布。”可见,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将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在此,河南公务员考试 *** 整理相关资讯如下:

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2023年在哪发布?(参考往年)

2023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将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参考往年河南省考公告内容可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招考公告及与本次招考总体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通过以上网站发布。”可见,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将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

何时发布2023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参考往年)

通过了解以往河南省考招录相关信息可知,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基本在同一天发布,河南省考公告发布后不久发布职位表。参考近几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时间来看,2022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时间为2月11日;2021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时间为2月8日;2020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时间为6月10日;2019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时间为3月7日。由此可见,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时间将可能在2月中上旬。

当然如若“2023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联考考试时间为2月下旬”消息属实,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时间将提前一个月。

以上为“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2023年在哪发布?何时发布?”全部内容。综上可知,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将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预计将在2月中上旬发布公告及职位表。虽然2023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暂未发布,但每年河南公务员公告变化不算太大,可参考往年河南公务员公告了解报名条件及报名流程等。下载往年河南省考职位表,了解职位要求有那些。有机会报考2023年河南省考的考生,可提前进行备考。最后预祝各位考生报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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