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一级建造师有什么用?

对于一级建造师来讲,是整个建设行业的核心人才队伍,对整个建设行业来讲,现在逐渐逐渐在规范,一级建造师是必不可少的,不管从各种各样的法规还是从相关的标准,还是从相关的企业知识认定,对一级建造师的需求越来越大。比如说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对于一级建造师这一块提出河南省建筑行业职称改革了明确的规定,涉及到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专业,对于不同的一级建造师的人数、不同的专业,有河南省建筑行业职称改革了一个非常详细的规定。就业环境或者说就业的空间还是非常非常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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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每一位从事建筑行业的人来说,一级建造师的含金量在这里我不想多说,因为大家都知道,如果在这一行发展,河南省建筑行业职称改革你要担任一个项目的项目经理,那一级建造师一定绕不过去,有很多同学刚毕业,可能年限还不够,最开始参加的是二级建造师的考试,二级建造师只是一个加油站,一级建造师才是我们的终点站。

薪酬这个问题,从两个方面来说,一个是自己的能力,一个要看各种各样的机遇。对于每位同学来说,既然你参加考一级建造师或者说既然你已经取得了一级建造师的证书,对这个待遇就不用想得太多,因为只要你能力相匹配,只要你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待遇完全不用考虑,因为后面的回报一定非常丰厚。所涉及到什么样的发展空间?实际上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你想在建筑领域或者说在这一行有发展空间,那就必须要考这个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证不是我们提升的一个必备,而是我们入门进入高级管理人员的必备的证书。

一建考试难度大,通过率低,平均备考时间半年,要考的真的可以开始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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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今年职称评审暂停了吗

截止2023年1月4日,没暂停。

由于当时的职称评定制度本身还存在缺陷,2022年10月5日起职称评定在全国暂停,并启动职称改革方案研究,2022年12月6日恢复河南省医务人员职称评定。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以颁发中级职称吗??

如果您说的中级工程师证是指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由相应的人民 *** 签发。但是,不少时候,人民 *** 都是授权其所属专门的职能部门签发。比如“文革”后刚刚恢复职称评审制度时,职称评审权集中在国家,由国务院直接负责,但国务院是授权其所属机构国务院科技干部局负责职称评审工作,当时的职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是由国务院科技干部局统一签发的。后来国家进行了职称评审工作改革,将评审权力下放给地方 *** ,职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就由各地方 *** 或者其授权机构或者部门签发了。所以,在当时,由国务院科技干部局签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被戏称为“全国粮票”,而地方 *** 或者其授权机构签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则被戏称为“地方粮票”。因为各地的职称工作改革是不同的,签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机构可能是不同的,河南省建设厅如果是河南省人民 *** 的授权部门,其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签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而郑州市属于较大市,其人民 *** 也是有权签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所以,这两个单位签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都应当是有效的。

河南省职称评审新政策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河南省建筑行业职称改革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办法。初级职称采取初定、考核认定、考试等评价方式,不适用本办法。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创新职称评价方式,结合不同行业和专业特点,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面试答辩、讲课答辩、业绩展示、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职称评审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管理工作。省辖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职称制度建设、职称评审标准制定、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监督检查等工作,承办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服务保障工作。

拓展资料: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河南省建筑行业职称改革

(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

(三)评审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可持续增长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具有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要求的评审专家数量;

(四)申请单位应当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开展相应层级职称评审的能力,设置有职称评审办事机构,组织健全,制度完备,管理规范。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法律依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之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 *** 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