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教师职称评申讲课答辩何时进行
之一条 为河南省职称说明2015了规范河南省职称说明2015我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河南省职称说明2015,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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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讲课答辩工作的原则。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立足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和岗位特点,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通过讲课答辩更加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 讲课答辩工作管理。省职改部门负责全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的监督,具体讲课答辩工作由评委会承办机构组织实施。
第四条 讲课答辩办法。讲课答辩采取讲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人讲课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其中讲课时间10分钟左右、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讲课答辩分学科、城市学校、农村学校进行。
第五条 讲课答辩内容。讲课答辩人员按照工作岗位分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育四个学段,讲课的内容根据所教学段、课程版本和学科随机抽取。答辩内容为中小学教师所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学科专业及相关知识。
第六条 讲课答辩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抽签:应试人员集中后分学科、城市学校、农村学校随机抽签确定讲课答辩顺序,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二)备课:应试人员在所教学段和学科课程内随机抽取确定讲课题目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讲课答辩:应试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和内容进行讲课答辩。
(四)公布成绩:讲课答辩结束并进行成绩汇总后,承办机构应及时公布讲课答辩成绩。
第七条 考场设置。根据讲课答辩工作需要设置候考室、备课室、讲课答辩室、服务室等专用场所,候考室、备课室、讲课答辩室应相互隔离,避免相互影响。
第八条 评委。讲课答辩评委由省职改部门从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抽取。评委实行异地交流,每考场评委不少于3人,其中设主考评委1人。
第九条 工作人员。讲课答辩组织单位应为讲课答辩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并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候考室、备课室、讲课答辩室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得串岗,未经允许不得相互接触。
第十条 评分及成绩应用。每个应试人员讲课答辩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评分。讲课答辩总分100分(其中讲课70分,答辩30分)。所在考场各评委平均分为应试人员原始成绩。
如同类应试人员只设置一个考场的,原始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河南省职称说明2015;如同类应试人员设置多个考场的,可采用“二次平均法”对有关应试人员的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二次平均法”公式如下:
(一)根据在不同考场参加讲课答辩人员的原始成绩,计算出该考场的平均成绩(A1、A2、A3……An)。
(二)将各考场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所有考场的总平均成绩(R)。公式:(A1+A2+A3……+An)÷N=R
(三)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相关考场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考场的加权系数(X)。即:R÷An=Xn
(四)应试人员原始成绩乘以本考场的加权系数得出最终成绩,即:最终成绩=原始成绩×Xn。
每考场讲课答辩结束后,《讲课答辩评分表》和《讲课答辩评分汇总表》应由主考评委和监督人员签名后密封保存。
讲课答辩最终成绩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等次。
讲课答辩最终成绩按学科分城市学校、农村学校分别排序,根据最终成绩暂按同类人员总人数的10%左右进行末位淘汰,淘汰人数实行四舍五入。
如参加讲课答辩的同类人员较少,淘汰人数不足1人的,要根据各学科淘汰线进行综合平衡,最终成绩低于各学科平均淘汰线的人员予以淘汰。
讲课答辩最终成绩60分以下人员直接淘汰。
第十一条 回避。参与讲课答辩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试者有法律规定的直系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第十二条 监督。讲课答辩工作应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候考室、备课室、讲课答辩室应设置监督员。监督人员应严格遵守讲课答辩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与应试者单独接触,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向评委和工作人员施加影响。
考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讲课答辩结束后有关音频、视频资料应封存备查。
第十三条 违纪处理。应试者违反讲课答辩工作纪律的取消讲课答辩资格,有严重违纪行为者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和《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讲课答辩评委及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讲课答辩工作组织单位可依据本规则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河南省职称评审条件
1、初级职称河南省职称说明2015:(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河南省职称说明2015:(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河南省职称说明2015:(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河南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中级职称评定首先需要工作够年限,还有就是要有项目,以及就是要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并且注意动态,流程按照单位说的走就可以了
河南省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从2020年度起河南省职称说明2015,全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
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河南省职称说明2015,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主要审查责任。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河南省职称说明2015,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聘任。
2015年河南省商丘市教师晋升中学高级职称的是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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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河南省职称说明2015,可以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河南省职称说明2015: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河南省职称说明2015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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