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系统高级职称征求稿是不是从今年开始
是河南职称征求意见后正式文件的已经开始河南职称征求意见后正式文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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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系统高级职称征求稿是从今年3月22日开始向社会公示河南职称征求意见后正式文件的河南职称征求意见后正式文件,计划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后采取建议。
征求意见稿一般指法律、规章制度或其河南职称征求意见后正式文件他文件在提交正式审议批准或决定前向社会公众或特定部门、群体、人员征求修改意见的文件版本。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五章 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十六条
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教育教学能力经历具备下列要求,经用人单位依程序考核、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可向评委会推荐:
(一)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有系统的本学科专业知识、学科思想理论和教学 *** ,有突出的教育教学反思和课程设计能力,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业绩卓著,教学技艺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二)育人工作。
具有出色的育人能力,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家长)教育管理和思政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发展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价值观、人才观,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和引领作用,深受学生爱戴。
1.教师从教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10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满5年,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班主任工作。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市以上表彰。校长(副校长)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学生管理工作满10年,任现职以来担任校长满5年,任期内所管理的学校各项教学目标任务完成良好,受到市以上综合表彰;副校长任职满8年,任期内所分管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市单项表彰。教研员从教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或从事专职教研工作不少于20年。同时,任现职以来,专职从事教研工作满2年,在基层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不少于1年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家校共育效果突出,受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并推广。教师积极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每学年至少讲授家长学校校级公开课1次,家访成效显著;校长(副校长)办好家长学校,协同育人效果显著,获得市以上表彰,本人每学年至少参加2次家校共育活动。
(三)教学工作。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出色完成各项教育教学等工作任务,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1.教书育人尽职尽责,根据所教学科特点,系统地将思政教育融入学科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
2.精通本学科各学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评价优秀。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是当地学科带头人;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教学工作,教学业绩突出,在当地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校长具有扎实的教学功底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经验丰富,能深入教学一线指导教学,所管理的学校综合评价高,获得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好评。教研员善于总结推广教改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独创之处,积极策划与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引领并推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对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贡献,受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3.教师讲授过市以上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或讲授县以上示范课、观摩课、研讨课等公开课2次,或开展县以上学科专题讲座2次。教育教学理念利于学生终身发展,所教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效果突出。
校长进行过以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为主题,能引领学校发展的县级专题讲座、典型经验介绍等3次。教研员每学年承担县以上公开课或教师培训讲座2次,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学科教学质量位居前列。
4.能够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少先队辅导员、团干部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大规模学校(48个及以上教学班或紧密型多校区集团校)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较大学校(18—47个教学班)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80节;规模少于18个教学班的学校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100节,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中小学思政课专职教师每年完成思政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4次,其中参加校外思政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幼儿园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较大幼儿园园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少于8个班的幼儿园园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8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80节,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教研员任现职以来,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在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培训活动中开设示范课或教学专题讲座等2次以上。同时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任现职以来,在基层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不少于1年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教师近5年来教育教学效果评估须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校长在单位职称评审小组的评议中,通过(同意)率须达到85%以上。教研员能较好地组织开展本区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任现职期间学科教学质量位居前列。
(四)素质教育。
全力发展素质教育,创新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劳动教育、校本课程和社团活动等教育教学活动,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部门表彰并组织观摩学习。
(五)教科研工作。
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在教育管理、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产生良好效应。城市学校教师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实践能力,主持并完成省1项或市2项以上教科研项目。农村学校教师降低一个等次。
城市学校校长(副校长)具有先进的学校管理和教育理念,主持完成省1项或市2项以上教科研项目。农村学校校长(副校长)降低一个等次。省教研员主持完成省以上课题2项;市教研员主持完成省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参与完成省课题1项;县教研员须完成省教科研课题2项或主持完成市课题1项;乡教研员主持完成市教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县教科研课题2项。
(六)示范引领。
教师在本专业享有较高知名度,参与市学科教研中心组工作3年以上,或主持市以上名师工作室3年以上,或受到市级综合表彰,或在优化教学设计、作业设计、质量评价命题等教育教学环节受到市教研部门表彰,是区域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校长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学校(或所管理的学校3个学科以上)在优化教学设计、作业设计、试题命制等教育教学环节受到市教研部门表彰;或主持市名校长工作室3年以上;或管理的学校受到市党委、 *** 综合表彰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表彰。书记所任职学校的党建工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教研员经单位统一安排指导的3所基层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效果显著,受到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七)传帮带作用。
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指导3名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所培养、指导的教师均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或近5年来每年至少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会1次。学术水平高,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履职尽责,表现优异。
校长(副校长)扎实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办学质量持续提高,队伍建设规范有序,教师积极拥护和配合,取得一定成效,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肯定。或作为优质学校,积极帮扶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有明显效果,且帮扶学校获得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研员任现职以来,深入基层学校指导教学时间每年不少于1/3,所指导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获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好评。
第十七条
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讲课答辩符合要求,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和教科研能力须符合下列相应条件,经评委会专家综合评价,达到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水平。
(一)教师
1.在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三,其中符合(6)(7)任一项或(8)中任两项的,可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讲授过省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以上(农村学校教师获市一等奖);或主讲过省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在全省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2次;或主讲过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在全市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4次;或被省共青团、少工委特邀讲座2次以上均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2)省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或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任届须满一个周期)并考核合格;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并获省优秀班主任;或累计担任班主任15年,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担任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任届须满一个周期)并考核合格;或累计担任班主任20年,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并荣获市先进班集体、市文明班集体或市优秀班主任。
(3)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农村学校教师主持完成并获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4)作为之一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性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获全国性奖励;或主持撰写的教育教学案例入选教育部典型案例;或省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劳动教育比赛,获省一等奖以上;学科竞赛类活动获得省一等奖以上。农村学校教师获省二等奖以上或市一等奖以上。
(5)育人成绩突出,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德建设、思政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推广会上作经验介绍,省1次市2次,获得好评。
(6)获得国家、省部级综合表彰,省 *** 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拔尖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特殊津贴专家,中原教学名师等称号。
(7)获省特级教师,教师节期间获得省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8)获市级党委、 *** 综合表彰,市 *** 学术技术带头人、市拔尖人才、市管优秀专家、市 *** 特殊津贴专家等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综合表彰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农村学校教师降低一个等次。
2.在开展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主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或主持完成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或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市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
(2)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并在国内知名融媒体平台上发表教育教学类弘扬正能量文章3篇,阅读量达20万人次以上。农村学校教师阅读量达10万次以上。
(3)主持指导劳动教育,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以上。农村学校教师获市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
(4)思政课专职教师主持开展思政实践活动,成效显著,受到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和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和组织观摩学习2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市表彰和组织观摩学习1次。(5)参编经国家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省教研部门以上组织编写的3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6)参加国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工作1次以上,或省质量评价命题2次。农村学校教师参加省质量评价命题1次以上或市2次。
(7)参与并完成(限前3名)全国教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省教科研课题1项,并获良好以上等级,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其中1篇课题研究成果论文发表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农村学校教师参与并完成省教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
(8)独立撰写(或之一作者)在省以上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或公办本科师范类院校学报(理论版)上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2篇。农村学校教师发表1篇。
(9)正式出版学术著作2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农村学校教师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二)教育管理
任现职以来,所管理的学校受到省委、省 *** 或部级综合表彰1次或省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2次或市综合表彰2次。副校长任现职以来,配合校长积极工作,所在学校受到以上表彰,且所分管的工作受到省教育主管部门表彰1次或市表彰2次。同时:
1.在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三,其中符合(5)或(6)的,可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讲授过省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农村学校获市一等奖);或主讲过省教育行政部门或省基础教研部门在全省范围组织的教育教学专题讲座2次;或主讲过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在全市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5次;或被省共青团、少工委特邀讲座3次以上均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2)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等方面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农村学校校长主持完成并获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3)作为之一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性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或教育部典型案例评选中),获全国性奖励;或省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劳动教育比赛,获省一等奖以上;学科竞赛类活动获得省一等奖以上。农村学校获省二等奖以上。
(4)积极开展办学机制、人事制度、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成果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省以上范围交流1次。农村学校在市以上范围交流1次。
(5)获得国家、省部级综合表彰,省 *** 学术技术称号、省拔尖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特殊津贴专家,中原教学名师等称号。
(6)获省特级教师,教师节期间获得省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7)获市级党委、 *** 综合表彰,市 *** 学术技术带头人、市拔尖人才、市管优秀专家、市 *** 特殊津贴专家等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2.在开展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任校长期间,学校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开展研究性学习,指导劳动教育,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等,取得良好效果,城市学校受到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和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和组织观摩学习2次。农村学校1次。
(2)主持或参与完成全国教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省教科研课题2项,并获良好以上等级,其中1项获一等奖,1篇课题研究成果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同时,对本市范围学校具有借鉴意义,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农村学校校长主持完成省1项,并获良好以上等次。
(3)独立撰写(或之一作者)在省以上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或公办本科师范类院校学报上发表高水平、有远见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3篇(其中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农村学校校长在省以上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2篇。或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并在国内知名融媒体平台上发表教育教学类弘扬正能量文章3篇,阅读量达30万人次以上。
(4)正式出版学术著作2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农村学校校长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5)参编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国家1次或省2次);或省教研部门以上组织编写3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
(6)参加国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1次,或省常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2次以上。农村学校校长参加省1次或市2次。
(三)教研员
1.省教研员从教以来讲授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且任现职以来参加过全国范围的学科专题讲座、学术发言1次;或任现职以来,在全国范围(含省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省际间)的学科专题讲座、学术发言、示范课、观摩课2次,获得较好效果与较高评价。市、县教研员从教以来获得过省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省优质课一等奖;或任现职以来,讲授过全省范围的学科示范课、观摩课、学科专题讲座2次,获得较好效果与较高评价。
乡教研员获得市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一等奖;或任现职以来,讲授过市示范课、观摩课、学科专题讲座2次,获得较好效果与较高评价。
2.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或具备(3)(4)条件中任一项:
(1)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乡镇教研员主持完成并获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2)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省教研员在全国范围内,市县教研员在省以上范围内,其经验成果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推广。
(3)获得国家、省部级综合表彰,或省 *** 学术技术称号、省拔尖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特殊津贴专家,或中原教学名师等。
(4)获省特级教师,教师节期间获得省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获市级党委、 *** 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6)获市 *** 学术技术带头人、市拔尖人才、市管优秀专家、市 *** 特殊津贴专家等综合表彰。乡教研员应具备上述业绩中的一项。
3.在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省教研员具备三项):
(1)省教研员主持完成全国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1项,或省教科规划重点或重大招标课题1项,并获良好以上等级,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其中课题研究成果论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市、县教研员主持并完成省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2项,其中1项获省一等奖,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其中1篇课题研究成果论文发表在国家级教育教学类期刊上;乡教研员主持并完成省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1项,并获省二等奖,其研究成果论文发表在省教育教学类期刊上。
(3)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并在国内知名融媒体平台上发表教育教学类弘扬正能量文章3篇,阅读量达30万人次以上。乡教研员2篇。
(4)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5)参编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省教研员参加教科书出版单位、市县教研员参加过省教研部门组织编写3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
(6)省教研员参加国家常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2次或省4次;市县教研员参加过省常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2次或市4次。乡教研员参加市中小学常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工作2次以上。
第十八条
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除符合正高级教师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二)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获2次优秀。(三)讲课答辩获优秀等次。
(四)符合下列条件中两条,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正高级教师水平。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受到国家级 *** 综合表彰。
2.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为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作出突出贡献。
3.获得国家级学术技术称号。
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公布啦!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和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经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对《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医疗类)
总则
一、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建立完善考评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促进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卫生系列医疗类副高级职称的名称为副主任医师,正高级职称的名称为主任医师。
三、卫生系列医疗类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业务水平考试成绩、临床工作量、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业绩成果等评价要素相结合的量化评价办法。
四、本条件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用人单位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人员的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件和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制定,但不得低于本条件。
五、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类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适用专业包括:
临床类别:普通内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精神病、血液病、内分泌、肾内科、呼吸内科、职业病、传染病、结核病、肿瘤内科、急诊内科、皮肤与性病、康复医学、小儿内科、全科医学、重症医学、风湿病、普通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胸心外科、小儿外科、肿瘤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急诊外科、麻醉学、妇产科、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眼科、耳鼻喉科、疼痛学、放射医学、超声医学、病理学、核医学、临床医学检验学、介入治疗、心电图诊断、脑电图诊断、肿瘤放射治疗学、输血、临床营养、老年医学
中医类别: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肛肠、中医皮肤、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医耳鼻喉、中医眼科、中西医结合内科、中西医结合外科、中西医结合妇科、中西医结合儿科、全科医学(中医类)
口腔类别:口腔医学、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
公共卫生类别:流行病、寄生虫病、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地方病控制、健康教育、营养与食品卫生
适用专业根据卫生健康行业发展和需要适时调整。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四)申报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的,聘任主治医师以来应按有关规定完成对口支援工作任务。城市三级医院医师申报副主任医师前,须到县医院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医师申报副主任医师前,须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
(五)任现职以来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同级本专业重点专科医疗卫生机构脱产进修(以医疗卫生机构分级为准),其中申报主任医师须累计满3个月,申报副主任医师须累计满6个月。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副主任医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
2.申报主任医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
(七)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八)完成健康科普工作要求,每年开展健康科普活动不少于2次。
(九)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要求(详见附件1)。
二、评审条件
(一)专业能力要求。
1.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病人,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带教2名医师的经历。将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5-10份申报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加强对临床医师执业能力的评价。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师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其中,中医专业还应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具体指标见附件2。
2.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任医师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培养2名主治医师的经历。将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5-10份申报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加强对临床医师执业能力的评价。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师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其中,中医专业还应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具体指标见附件2。
3.公共卫生类别副主任医师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带教2名医师的经历。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定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等内容。
4.公共卫生类别主任医师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培养2名主管医师的经历。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定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等内容。
(二)工作业绩要求。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2项以上(第1项为必备)。
1.副主任医师
(1)临床、中医、口腔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更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或专业技术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公共卫生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更高水平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指导方案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或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第1名)。须附立项批文、结题报告等。
(3)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获得本专业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不限名次),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前5名,一等奖限前7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以上临床指南、行业技术规范或卫生健康标准1项(限主要起草人)。
(6)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7)入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中医药人才传承培养项目,并通过结业考核。
2.主任医师
(1)临床、中医、口腔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更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或专业技术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公共卫生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更高水平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指导方案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或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第1名)。须附立项批文、结题报告等。
(3)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二类以上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2篇。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获得本专业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限前7名),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限第1名,二等奖限前3名,一等奖限前5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以上临床指南、行业技术规范或卫生健康标准1项(限主要起草人)。
(6)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2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7)入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中医药人才传承培养项目,并通过结业考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病案。有病房的临床科室医师,须提供任现职以来5份有代表性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同时须另行提交任现职近5年主治或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病案号50份,每年份数不少于10%,从中随机抽取5份病案,每年至少1份。任期内因援疆、援外、进修、对口支援等原因部分时间不管理病房的,从近5年其他年份中抽取。
(二)专题报告。无病房的临床科室、非临床科室以及其它公共卫生单位的医师,须每年向单位提交本人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业务工作的专题报告至少2份(每份2000字以上),并附原始资料,由单位随机抽取5份参加评审(近5年每年抽取1份)。
附则
一、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应同时具备,申报人员提供的业绩材料均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计算,全日制脱产学习期间取得的业绩不可参评。本条件所称“任现职以来”是指聘任现职称以来。
二、本条件所称“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医学专业学历,申报专业应与学历专业一致。取得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临床类别医师取得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学历的,或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别医师取得临床医学学历的,只限申报中西医结合专业职称。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西医学习中医”考核后,可申报中西医结合专业职称。
三、本条件所提及的健康科普活动包括:
(一)进社区、乡村、学校、单位和大众媒体开展的健康科普讲座;
(二)参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健康科普能力大赛活动;
(三)在省市县广播电视报刊、省级以上行业报刊,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官方媒体,刊发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
四、本条件所提及的论文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出现并列之一作者的文章仅供排名之一者使用。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汇集等,综述、个案报道、通讯报道、科普性文章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SCI论文影响因子小于2.0的视为1篇三类期刊论文,2.0以上小于3.0的视为1篇二类期刊论文,3.0以上的视为1篇一类期刊论文。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2500字。
五、跨系列(非卫生系列转评卫生系列)或跨类别(医、药、护、技)转评的,聘任现卫生职称年限仍须符合本条件要求。同一类别内跨专业转评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六、期刊目录的制定与分类,由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征求各专业专家意见确定并进行动态调整。
七、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八、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二)受到行政处分处分期内;
(三)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3年内(含评审当年);
(四)申报年度内有严重违反医德、学术道德行为者;
(五)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在职称考试、评审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在处分期内者。
九、本条件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5号)同时废止。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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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人社职称(2014)69号
各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市直及驻新郑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职称〔2014〕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
按照全省职称工作统一部署,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从9月份开始至12月15日前结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从10月份开始至12月31日前结束。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核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工作,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豫人社〔2010〕1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豫人社职称〔2011〕2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未达到控制标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别按每年2%、3%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二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三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原则上当年不再审核申报职数。各事业单位要认真填写《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情况备案表》《事业单位职称申报人员排序表》(表格从郑州职称网资料下载里下载),于9月15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备案。不按要求备案的不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评审材料。各单位在报批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之前,要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推荐制度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三、学历认证问题
所有申报职称人员,均须提供学历认证资料。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认证资料进行认真查询,严防学历造假,审查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认证方式请登陆“郑州职称网”查看《关于郑州市申报职称人员学历认证的有关说明》。
四、论文检索问题
论文检索可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也可以在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合法期刊出版单位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页“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进行检索。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
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6号)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政策规定精神,从2013年起,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今年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时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六、任职年限的计算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30日。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09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9年9月30日前聘任。申报中级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要求4年以上的,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以此类推。
七、有关政策调整
(一)关于转换系列或专业申报问题
1.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结合的系列需职务聘任后方可同级转评。
2.转岗后晋升。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成果须为转岗后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业绩成果,转岗前的业绩成果可适当参考。
高校、中专、技校、党校教师内部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文、理工科之间转换岗位和医学、外语、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需同级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教师不同专业转评、晋升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关于研究生上学期间任职年限计算问题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
(三)关于高级经济师的评审问题
今年高级经济师不再实行考评结合,可直接申报参与评审,评审条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职称网”查看(豫人职〔2014〕10号文件),原评审条件(豫人职〔2008〕23号)废止。
八、报送各系列中、高级评委会的材料
(一)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三)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郑州职称网资料下载里下载)一式2份,1份附在申报材料里,1份呈报单位留存。
(四)《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 *** ”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 *** 。
(五)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高级35份,参加答辩人员45份;工程、中专、中小学系列中级30份,其它系列中级22份,参加答辩人员35份)以及同内容的txt格式申报信息的电子文本。
1.在录入《评审简表》个人信息时,“申报专业”应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现从事专业”可结合申报人实际工作手工录入申报专业相关的子专业,比如“申报专业”选择“地质”,“现从事专业”可手工录入“地质勘探”。
2.《评审简表》中的“学历”一栏中须明确填写“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详情”部分应填写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未详细填写的不予受理)。
3.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评审简表》中“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一栏中注明转评前的系列、级别、职务、聘任时间,未如实填写的,评委会不认可其转评经历。
4.申报人员对兼任行政职务情况应如实填写,故意隐瞒行政 *** 情况的,视为弄虚作假。
5.《评审简表》工作简历一栏应如实、连续填写个人工作经历,包括借调、离职进修、支教等。
6.《评审简表》业绩成果中的各类表彰奖励项目须注明相应表彰文件的文号(未注明表彰文号的业绩成果不予认可)。
(六)参加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七)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和新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经同级人社部门审验合格)。
(八)之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更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须延长到12月31日)。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九)任现职以来(高级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中级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十)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十一)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
(十二)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中级、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十三)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四)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 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原件。
2. 非公有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十五) 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在本年度评审时无效。各评委会承办部门接受材料原件的,不再提交复印件。
(十六)中、高级申报材料报送要求(中小学系列除外)
1.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应按类分装:《评审表》、《评审简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成绩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表等材料原件集中装袋;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社会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原件集中装袋;论文、论著及相关材料集中装袋(在封面、扉页和内容的之一页申报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各材料袋封面张贴清单。
2.所有高级申报材料统一使用手提袋报送,一人一袋,并在手提袋上依次注明:工作单位、姓名、申报系列、申报专业、申报职务、联系 *** 。
九、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抓紧时间部署本年度职称工作。根据本通知妥善安排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申报推荐、资格审查和材料报送工作。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的,逾期不再受理。
(二)严格审核资格条件。各单位要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准确性。特别是评审材料的齐全规范、真实有效情况,《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各栏目内容填写与原件的一致性,是否需要答辩等,并对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论文、著作检索页进行网上复核。
(三)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自主择业 *** 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的,可通过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 *** 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申报。
(四)完善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签字、盖章。通过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双重承诺,增强诚信意识,维护职称工作声誉。
(五)规范申报推荐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职〔1997〕11号)规定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到职称政策、空岗情况、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五公开。要成立相应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在民主测评和专家评议组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人选,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由所在单位逐级推荐上报。对群众有异议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复核,增强申报材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六)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聘任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超范围评审、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反职称政策规定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健 *** 称工作制度,严格职称工作程序,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精心组织推荐和评审工作。要广泛宣传职称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要认真受理、答复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对能够直接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得借故推诿搪塞;对没有政策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总,报上级职改办研究后答复。
(八)单位和个人可到“河南职称网”()或“郑州职称网”()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进行录入、打印《评审简表》。所有省、市有关职称文件和申报评审条件以及各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免试表等均可到“郑州职称网”查阅或下载。
(九)卫生系列、计划生育专业高级申报材料报送的具体要求,请按照《关于2014年度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4〕39号)文件执行。中小学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继续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资格审查和报送材料中有什么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职称科联系,咨询 *** :63206118.
附件:
1、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2、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3、考评结合系列(专业)高级业务考试安排
新郑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0一四年九月九日
附件1
新郑市2014年度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系列名称
报送材料时间
中专
10.8--10.15
党校
10.8--10.15
体育
10.8--10.15
档案
10.8--10.15
图书、文博
10.8—10.15
农业
10.10--10.20
艺术(群文)
10.8--10.15
新闻
10.8—10.15
工程
10.8--10.20
机械工程
10.8--10.15
电气工程
10.8--10.15
附件2
新郑市2014年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系列名称
报送材料时间
中专
10.10--10.25
党校、档案
10.10--10.25
体育
10.10-10.20
经济、统计
10.10--10.25
图书、文博、艺术(群文)
10.10--10.15
卫生
10.20--10.25
计划生育
10.15--10.25
新闻
9.20--10.20
(建设、交通、林业、播音广电工程)
10.8--10.20
(机械、电气)工程
9.25-10.10
工程、教授级高工
9.15--10.10
会计
9.20--10.10
附件3 考评结合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业务考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一)卫生系列
网上报名时间:8月21日—9月4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
网上确认和资格审核时间:9月1日—9月9日
考试时间:10月18日—10月19日
(二)计划生育专业
报名时间:9月1日—9月9日
考试时间:10月18日—10月19日
(三)农业系列
报名时间:10月8日—10月10日
考试时间:10月26日
(四)会计系列
报名时间:(已结束)
考试时间:10月26日
(五)统计系列
报名时间:(已结束)
考试时间:10月19日
(六)审计系列
报名时间:(已结束)
考试时间:10月19日
(七)建设工程专业
网上报名时间:8月8日—9月8日
登陆河南省建设人才教育信息网: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9月10日—9月12日,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6号(郑州丹尼斯3天地与4天地之间),五行嘉园D座南2单元22层2201号房间。
考试时间: 9月27日
(八)交通工程专业
报名时间:9月4日—9月18日
考试时间:10月12日
二、有关要求
(一)卫生、计划生育、农业、会计、统计、审计、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等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业务考试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
(二)参加业务考试的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资格审查后,到相关系列高评会承办部门报名。
个人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正式居民身份证、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河南省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参加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资格业务考试的人员,不需提交聘任证书和外语考试情况。
(三)申报人持准考证和正式居民身份证参加业务考试。
(四)业务考试报名有关表格可登录“河南职称网”(、),从“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河南省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新规
河南省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新规:
硕士拿到中级职称后评副高要有5年年限。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2020年已过渡一年,该政策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不再过渡。
另外,各评委会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及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工作实绩。
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综合能力水平达到要求,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要求。
河南省2022教师职称评定时间:
1、河南省2022教师职称评定时间为10月,首先学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分配给学校的指标,学校再根据每个教师的量化考评分数,通知符合晋级的教师。
2、教师再把自己的各种材料交到上级教育部门审核,通过之后再上交到评审组织,自己再把材料上传。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四章 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十三条
申报高级教师职称人员河南职称征求意见后正式文件,教育教学能力经历具备下列要求,经用人单位依程序考核、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可向评委会推荐:
(一)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河南职称征求意见后正式文件;能够在教学中熟练应用信息技术;教学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二)育人工作。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能够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有效开展班级(团队)管理和思政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1.教师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满3年以上 (博士研究生满2年);或任现职以来承担其他 学生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 (博士研究生满4年),教书育人成效显著, 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级以上表彰2次。
校长(副校长)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学生管理工作满8年,任现职以来担任校长满3年,治校理念先进,办学效果显著,任现职以来单位持续发展良好,受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教研员从教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或任现职以来,专职从事教研工作满1年,且有1年的一线教学经历或320课时教学工作量。
2.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家校共育效果良好,受到家长和学校好评。 教师积极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每学年至少讲授过1次班级以上家校共育公开课, 学生家长评价良好;校长(副校长)积极开办家长学校,学校受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本人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家校共育活动,受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三)教学工作。
教学水平符合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比较出色的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教学业绩突出,是区域内公认的教学骨干。
1.坚持教育教学一线, 熟练运用学科特点,将思政教育融入课堂教学,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熟练掌握本学科各学段的教学工作, 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 ;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评价良好。
校长具有扎实的教学功底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经验丰富,有较强的服务精神,所管理的学校评价较高,获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好评。教研员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有较强的服务精神,经常深入教学一线。积极推进学科课堂教学改革,做好研究、指导、培训与管理工作,得到同行教师好评,本学科(领域)工作受到上级教研部门表彰。
3. 教师讲授过 县以上基础教研部门 组织的优质课或学科专题讲座1次;或每学年讲授校级示范课、观摩课或研讨课等公开课1次;或每学年参加 校级组织的教育教学设计 (如作业设计、劳动教育设计、主题班会设计等)比赛获得一等奖1次。 教育教学理念利于学生终身发展,所教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效果突出。校长每学年讲授校级公开课至少1次。(教研员不作要求)
4.能够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 ;少先队辅导员、团干部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 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 。
大规模学校(48个及以上教学班或紧密型多校区集团校)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较大学校(18—47个教学班)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80节;规模少于18个教学班的学校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100节,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中小学思政课专职教师每年完成思政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其中参加校外思政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幼儿园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较大幼儿园园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少于8个班的幼儿园园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8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50节;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80节,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50节。教研员任现职以来,承担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在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全市范围的教研、培训活动中开设示范课或教学专题讲座等2次以上。
5. 教师近5年来教学效果评估须获优秀等次2次以上; 校长、教研员在单位职称评审小组评议中,通过(同意)率须达到85%以上。
(四)素质教育。
在发展素质教育方面, 具有主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校本课程、社团活动等教育教学能力 ,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践活动,有较强的课程资源开发能力。 教师受到校级以上好评 ,校长所管理的学校受到县以上行政部门好评,教研员所指导的学校受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好评。
(五)教科研工作。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育人方式、德育工作、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创新、作业设计、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教师能够认真进行教育教学反思,每学期撰写1篇以上教育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获奖;或主持过1项校本教科研项目,获得学校或业务主管部门好评。 城市学校校长主持完成市以上教科研课题,农村学校校长主持完成县以上教科研课题。省教研员主持完成省以上课题,市、县教研员主持完成市以上课题,乡教研员主持完成县以上课题。
(六)示范引领。
教师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青年教师,共同实现专业成长。 所培养、指导的2名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受到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校长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教育质量提升、发展素质教育、家庭教育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有突出作为,形成特色成效,在同类学校中位居前列,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在县教育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介绍。
教研员经单位统一安排,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能够体现研究深度和个人业务特色,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指导的2所基层学校学科教育教学质量效果显著,获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七)支教。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城镇学校教师须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满1年以上的经历。 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教师对支教可不作要求。参加援疆、 *** 工作1年以上视同支教经历。
第十四条
申报高级教师职称人员,讲课答辩符合要求,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和教科研能力须具备下列相应条件,经评委会专家综合评价,达到高级教师职称水平。(一)教师
1. 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
(1)城市教师讲授过 市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或当年在职称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中成绩获优秀等次 ;思政课专职教师参加过市以上专项思政优质课一等奖或示范课或观摩课等活动1次,或参加过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大中小幼思政课一体化活动获得好评。农村学校教师讲授过市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或讲授过县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或讲授过2次县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均获县二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观摩课,获得好评;或当年在职称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中获良好等次以上。
(2)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获 市教育行政部门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市优秀班主任 。
(3)专职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并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获 市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 ,或被评为 市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 。
(4)承担学科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辅导教学(满3年以上),并作为之一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公布的 全国性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获得市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农村学校教师获县一等奖以上。
(5)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 在作业设计、单元教学、校本教研等方面有典型做法或案例,并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市以上范围推广 ;或 在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工作会议上做经验发言1次或县2次 ;或本人参与撰写的教育教学案例入选教育部典型案例。
(6)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等基础教育研究成效显著,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获得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主持完成的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7) 受到市级党委、 *** 综合表彰 ;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综合表彰的 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
(8) 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省1次或市2次 。
(9)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受到 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省1次或市2次 。农村学校教师降低一个等次。
2. 任现职以来 ,在开展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主持并 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 ,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 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 。或主持完成(限3名) 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 。或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农村学校教师县1次。
(2)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并在国内 知名融媒体平台上发表教育教学类弘扬正能量文章1篇,阅读量达10万人次以上。
(3) 主持并指导劳动教育 ,取得良好效果,受到 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以上 。农村学校教师县1次。
(4)思政课专职教师主持开展思政实践活动,成效显著,受到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次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农村学校教师县1次。
(5) 参编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 审定通过的 教科书或2万字以上的地方教材、教师指导用书 。
(6) 参加省中小学常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工作1次以上或市2次以上 。农村学校教师市1次。
(7)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等方面成效显著, 参与并完成省及以上教科研课题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完成市及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农村学校教师参与并完成县教科研课题1项。
(二)教育管理
任现职以来,所管理的学校依法治校,教育教学成绩突出,任校长期间学校受到市级党委、 *** 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1次或市单项表彰2次(农村学校降低一个等次),同时还应具备:
1.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讲授过市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获得好评。
(2)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等基础教育教研成效显著,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主持完成的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受到省委或省 *** 及以上表彰。(4)受到市级党委、 *** 综合表彰,或获得教师节期间市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5)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省1次或市2次。
(6)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省1次或市2次;或省少先队集体表彰1次或市2次。农村学校校长降低一个等次。
2.任现职以来,在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教研科研能力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任校长期间,学校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开展研究性学习,指导劳动教育,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等,取得良好效果,城市学校受到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组织观摩学习2次。
(2)教育教学、教学改革和实践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好评,并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介绍,省1次或市2次。
(3)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并在国内知名融媒体平台上发表教育教学类弘扬正能量文章1篇,阅读量达20万人次以上。或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中,主讲教育教学类专题讲座,省1次或市2次。农村学校校长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并在国内知名融媒体平台上发表教育教学类弘扬正能量文章1篇,阅读量达10万人次以上。或在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术交流活动中,主讲教育教学类专题讲座,市1次或县2次。
(4)参加省中小学常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1次以上,或市中小学常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2次。
(5)参编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1次或省教研部门组织编写2万字以上的地方教材、教师指导用书。
(6)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等方面成效显著,能够结合单位实际开展研究,参与完成与本校教育教学发展有关的省以上教科研课题(限前3名),或主持完成市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并获一等奖以上,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农村学校校长降低一个等次。
(三)教研员
教研员每学年在本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或培训活动中开设本学科(领域)的示范课、教学专题讲座、主题系列教研等2次,学科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应提供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以来的有关材料),且讲课答辩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水平。同时还应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1.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等方面成绩突出,作为主持人获得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省二等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励。(2)主持并积极落实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成绩突出,其改革经验经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观摩或推广。(3)受到市级党委、 *** 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4)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市1次或县2次。(5)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省1次或市2次。乡教研员降低一个等次。
2.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省教研员主持并完成省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2项,市教研员主持并完成省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1项,县教研员主持并完成市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1项,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乡教研员参与(限前3名)并完成市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2)省教研员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在省以上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或公办本科师范类高校学报上发表教育教学类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市县教研员2篇,乡教研员1篇。(3)独立(或之一作者)撰写,并在国内知名融媒体平台上发表教育教学类弘扬正能量文章1篇,阅读量达20万人次以上。(4)省教研员参编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2次,市县教研员1次;或2万字以上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地方教材、教师指导用书。(5)省教研员参加国家常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工作1次,市县教研员参加省常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1次或市常规质量评价命题2次。乡教研员参加市常规质量评价命题1次或县2次。
第十五条 破格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除符合高级教师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超额完成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二)近5年年度考核获得至少1次优秀等次。
(三)讲课答辩获良好以上等次。(四)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其中第1、3条为学校教师必备条件,第2、3条为校长、教研人员必备条件),经评委会综合评价,达到高级教师水平。
1.讲授过市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获得好评。
2.主持完成的相应层级的教科研课题中至少有1项获一等奖。
3.获得市级党委、 *** 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及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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