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入口地址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入口地址: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河南职称管理岗,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河南职称管理岗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 *** 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办学和用人自 *** ,现就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改革目标
落实高校用人自 *** ,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发挥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建立个人自主申报、高校自主评聘、 *** 指导监督的职称制度,形成高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淡化资格,强化聘任,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持续推进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进一步释放和激发高校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我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改革内容
全面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限,高校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自主制定评价标准、自主组织评审、自主发文办证、自主考核聘任,实现用人单位人才评价和使用的有机结合。 *** 部门不再组织评审、不再审批评审结果、不再制发任职文件、不再办理资格证书,改为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管理。
三、实施范围
(一)从2017年起,向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下放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等主辅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
省辖市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参照高校教师进行职称评审的单位,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以及自主评审高校中暂不具备评审条件的系列(专业),可采取高校之间联合评审、外聘专家、委托其他高校或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学校自主评聘要求执行。
自主评审高校委托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与本校自主评审人员一样, *** 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和发文办证,由委托高校依据评审结果自主聘任。
(三)按照人才评价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高校中实行人事 *** 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高校推荐、人事档案存放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自主择业 *** 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审核档案后,参加所在高校的自主评审或委托评审。
四、完善评价标准
高校应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评价标准。学校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省基本标准的水平要求。自主评审高校也可直接使用省基本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评价标准要充分体现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的激励导向,突出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实际贡献以及学术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决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贡献。
坚持把师德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完善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将师德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对师德失范实行“零容忍”,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完善教学工作量考核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提高教学业绩在评价标准中的权重。引导教师主动服务重大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学研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和代表作匿名外审制度,重点考察成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潜心研究,遏制学术浮躁和急功近利等短期行为。
五、组建评审委员会
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组建评审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评审范围,规范评审程序,完善评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由25人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不少于17人。担任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河南职称管理岗;担任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由21人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不少于13人。担任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学科评议组,每个学科评议组专家不少于3人。
高一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可评审本系列同级及以下层级职称。
高校组建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须按照管理权限,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
六、建立评审专家库
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建立本校职称评审专家库,严格入库条件,加强监督管理,适时动态调整。
同步建立完善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为高校开展自主评审提供备选专家,实现资源共享。
高校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学校推荐的省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系列高级职称专家库人员名单按照管理权限报备。
七、开展自主评审
(一)制定实施方案。高校应根据事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在备案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额内,制定学校自主评审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岗位设置情况、未来3年职称评聘计划、评审委员会组建、评价标准、评审办法、评审程序、评审纪律、投诉监督机制、任期考核办法等。实施方案经学校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后,按照管理权限,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备案。实施方案相关事项未发生变化的,无需每年重复报备;相关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备。
民办高校开展自主评审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二)规范评聘程序。高校自主评审工作要按照我省“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办法和评审工作规则执行。坚持方案公开、岗位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1.制定年度方案。根据学校自主评审实施方案和未来3年职称评聘计划,在保证重点、保证质量、预留一定发展空间的前提下,制定年度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年度评聘计划、岗位职数、评审系列和专业、评审方式、受理材料要求、评审时间等,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备案后开展评审工作。
2.个人申报。根据评价标准和岗位条件,个人自主申报。个人申请的岗位在一个聘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3.材料公示。学校应将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开展示。
4.院系(部门)推荐。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院系(部门)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把关,提出推荐意见。
5.专家评审。从学校或全省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工作规则进行评审。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也可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根据不同系列(专业)特点,评审工作可采用同行专家评议、面试答辩、考评结合、实践操作、考核认定等多种评价方式。评审工作要向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对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破格或越级申报评审,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学校聘任。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书。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确定相应工资等待遇。
(三)评审结果备案。高校在评审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按照管理权限,将高、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总结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并纳入全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
(四)自主评审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内高校或其他单位流动,转入单位可按照单位标准和岗位要求自主聘任,也可要求其重新评审或同级转评。外省、中央驻豫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我省自主评审单位工作, *** 部门不再进行资格确认,由转入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自主评聘。专业技术人员跨省流动,按照转入地相关规定执行。
(五)改变每年集中评审一次的模式,高校可根据学校结构比例和岗位空缺情况,在全年内自主安排年度评审工作;也可结合聘期考核,按聘期安排评审工作。
(六)高校开展自主评审工作后, *** 部门不再组织高校公共基础课教师考核认定副教授、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到高校工作人员考核认定工作以及高校业绩特别突出人员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工作,由高校按照有关政策自主决定。
八、强化主体责任
(一)高校作为用人主体,要加强对自主评审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要广泛深入宣传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把推进改革与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履行职责、促进高校科学发展结合起来,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岗位设置、自主评审、考核聘任、投诉监督等各项制度。按照改革要求、政策规定和实施方案开展自主评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保证评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高校要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强化聘期考核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续聘、晋升、缓聘、低聘、解聘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落实“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形成竞聘上岗、按岗聘任、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四)高校要统筹规划,充分考虑事业可持续发展和队伍建设的新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未来3年职称评聘计划和年度评聘计划,预留一定发展空间用于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五)各高校要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具备独立开展自主评审的高校,要强化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做好传帮带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委托高校的评审工作,切实保证评审质量。暂不具备独立开展自主评审条件的高校,可通过委托评审、联合评审等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独立开展自主评审。
九、加强监管和服务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高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校自主评审工作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高校的自主评审实施方案、评审委员会组建、年度评审工作方案、评审结果等进行备案,对高校自主评审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巡查和复查。对抽查、巡查和复查中发现违反政策规定、标准把握不严、程序不规范、超职称系列范围评审、投诉较多等问题的,评审结果不予备案,责成高校整改。对整改不力或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
(三)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职称”建设。加强职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评审专家库,逐步推行无纸化评审,将自主评审结果纳入全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为用人单位提供便捷服务。建立在线动态监管体系,打造“阳光职称”,推动高校的自主评审工作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整合数据资源,为多维度评价人才提供支持。
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工作,是落实高校用人自 ***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和重要内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有序推进改革。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广大高校教职工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改革,确保改革平稳推进,顺利实施。 ;
事业编,还有前途可谈么?
别的我就不解释了,我拿我自己的亲身经历说一下吧!我13年本科毕业,14年考入事业编,县级渔政执法,单位比较混乱,我刚到单位,单位由参公转为事业编,这样油补也没有了至少500,刚进入单位是管理岗九级,但是别的同时都走的职称,16年我也开始转走初级职称,初级基本工资没变化,19年,有消息称执法单位又要转公务员,正好我们地区事业单位开始职级并行试点,我又转回了管理岗九级,怕走职称,变为公务员后吃亏,哎国家一时一个政策,我们现在都是迷糊的,也不知道怎么弄好,反正现在走管理岗到退休能熬到副科级(虚职),前途反正一眼就望到头了。
事业编最担心的就是失编失业。但也要分清楚,是行政单位的事业编,还是事业单位的事业编,或者是自负盈亏单位的事业编,这三种类型的事业编,他们的发展方向是不一样的。
行政单位的事业编,看起来有点像当年的偏科生,他们往往在某个领域或者几个领域,不断地钻研,常见的就是业务的能手。他们由于种种原因,距离真正的行政编还差了一步。
什么是业务能手?那就是不论业务的复杂程度和难度,在规定的时间里面,通过单人或协作的方式,把业务完成,并且附议率接近零,重复投诉率接近零,这样就算是业务能手。
当然也有极少部分人,以事业编的身份,在行政单位从事带有IT性质的技术工种。在学生时代,“偏科”确实是贬义词,可是,在 社会 工作实践当中,这类人才的表现确实太突出了,他们在行政单位里面被人拿“负责后勤保障的工勤人员”这样尴尬的、略带歧视性的称谓来给自己定义,就像《中国合伙人》里面给我一个最印象深刻的地方:拿一顿饺子打发付出了劳动的英语补课老师。
所以我预测,行政单位的事业编,特别是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人,他们会往真正的行政编去靠拢。这也是留住人才的一种方式。
这次改革受影响比较大的就是事业单位的事业编,比如高速路的收费员。他们的业务,比行政单位的业务要简单多了,但他们也为了事业付出过宝贵的青春,不能抹杀人家对事业的贡献。那么,怎么改,才能让他们能够获得最妥善的安置?
一般来讲,有领取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的,也有通过考试被安排到其他岗位的。这就需要根据各省的情况来作特别分析。
以某省为例,他们的改革主要是针对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改革。比如说,把一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干脆并入行政机构。这样做以后呢,一些原本的事业编,就会直接转成行政编。当然也有很少一部分单位超编了……你懂的……
最后说一下自负盈亏单位的事业编,我想这个大家应该也比较了解,就是把事业编变成与单位直签合同。
不过你想啊,既然能自负盈亏,最坏的也就是赚多拿多,赚少拿少,总不可能在这个当口,让劳务派遣介入吧?
一提到劳务派遣,人人都有气啊。
事业编制人员将来的改革方向,就是“全员聘用制”,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从目前的事业单位管理模式,以及事业单位改革,有三点可以证明这一方向:
1、部分省市试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管理: 就目前的改革试点来看,已经有许多省市开始实施聘用合同制管理,只不过有点流于形式。事业单位合同制管理,实行三年一签,或者五年一签,也有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之一次是三年,第二次是五年,第三次就是无固定期期限合同。在实行了聘用合同制管理的省份,之一次签订合同非常正规,第二次就作作样子、走走形式,甚至不签,默认为无固定期限。
2、县管校聘: 除事业单位全部试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外,有的省份推行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这也是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另一明证。实行了“县管校聘”的省市县已经有很多,包括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浙江、福建、黑龙江、吉林、四川、云南、陕西等,有的是全省统一实施试点,有的是在部分市县试行,有的是在县区基层实施。范围不同,进展不一。
3、高校和县以上公立医院取消编制: 根据2017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规定,县上以公立医院和高校和改革 *** ,是取消编制使用,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实行聘用制管理。高校和县以上公立医院的分类改革任务,已经在陕西、北京等省市实施试点工作,将于2020年底和其他事业单位一样,全面完成事业机构改革任务。届时,高校和县以上公立医院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是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政策,也是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在某一行业统一实施的典范。
在推行“全员聘用制”管理之后,事业单位将分为两类,一类是行政执法和极少数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将依照新《公务员法》第112条规定,继续参公管理。其他承担公益服务职能和行政辅助职能的事业单位,都将实行聘用制管理,包括管理岗位人员在内。事业单位将大大瘦身,后勤辅助等职能,将尽量由 *** 购买服务代替,“铁饭碗”变成了“瓷饭碗”,“大锅饭”变成了按劳分配、绩酬对应,真正实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彻底改变事业人员“慵、懒、散”的局面,实现“优化服务、提质增效”的改革目的。
事业编有没有前途都是相比较而言的,同级别管理岗位的事业编的人员确实没有公务员的待遇好,但是有些事业编技术岗位人员的工资比同级的公务员工资还高,中央、省直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待遇绝对比市、县级公务员的工资待遇高。下面我们来比较一下:
1. 对于管理岗位的事业编人员, 级别的划分跟公务员一样,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6月1日,新《公务员法》实行职级并行以后公务员的级别划分跟这个就有所不同了);在同一个地市,管理岗位事业编的待遇比公务员低的不是一星半点,我有一个同学在南方某市的财政局工作,他专门算过,管理岗位的事业编与公务员的基本工资、薪资工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都不相同,工龄相同级别相同的管理岗位事业编人员每月工资比公务员大概少拿1000元左右,而且公务员有车补,事业编没有车补;公务员有14个月工资,事业单位只有13个月工资,这样算下来,工龄相同级别相同的管理岗位事业编工资平均每月比公务员少2000左右。而且,我想大部分事业编人员都是管理岗位的吧,这类人员没少干活,有些甚至比公务员干的还多,但是待遇这么低,确实有点不公平。
2. 技术岗位的事业编人员,也就是走的职称。 高级职称(1到7级)、中级职称(8到10级)、初级职称(11到13级),据我了解,中级职称8级就跟公务员正科级待遇差不多了,有些甚至比公务员工资还高,而且有些专家比如农科院的一些专家,享受的还有市级、省级甚至国务院的津贴补助,虽然他们没有车补,但是算下来比公务员的工资还略高。
3. 对于教师这个行业。 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教师工资水平确实不高,但是高中老师的工资水平可不低呀,因为高中不是九年义务教育,有课时费,监考、出题都有钱的,据我了解,河南大部分地市级高中老师的每月课时费都在1000元左右,而且教师也是走的职称,一般高中老师虽然高级职称不好获得,但是工作5—10年左右弄个中级职称还是没问题,差不多相当于公务员科级的待遇,虽然教师也没有车补,但是教师还有寒暑假,总体说起来,高中老师的待遇水平跟公务员不向上下。大学院校的老师更是没法比,特别是职业技术学院呀、大专院校、本科院校呀,课少工资还高,教授不是一般的多,教授级别的工资都相当于公务员县级干部的待遇了。对于教师这个行业,工资待遇更低的就属农村乡镇教师和幼儿园、小学、初中老师了。
4 . 某些财政差额补贴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比如每个地方 *** 都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虽然叫公司,但是实际上是 *** 部门,代替 *** 搞一些投资建设项目,下属有很多比如叫市政公用建设开发公司、路桥建设公司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等,基本全部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或者财政差额补贴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人员的工资绝对不低,我认识一个在河南某地市城 *** 司下属财政差额补贴事业单位上班的朋友,他就是一个科员,但是他每月到手的工资比公务员科级干部还高1000多,公积金每月能交2000左右,他们单位有自己的收入,他就说了:我们这都是正当来源、建设工程项目、收租,这都是我们的经费来源,我们把相关资金严格按照规定上交给 *** 了,但是我们还有结余呀,结余那么多钱干嘛用呀,肯定要给大家发工资呀。这次机构改革,他单位要改成企业了,他们单位的人员都很高兴,因为以前不管怎么说还是一个事业单位,还归 *** 管,有些津贴福利不能发,但是改成企业以后,想怎么发钱怎么发钱,工资肯定比以前还高。
5. 不同地区工资都有差异。 这个就没必要多说了吧,省直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虽然不一定比省直公务员的工资高,但是怎么着也比市、县公务员的工资高吧。比如省住建厅下属的什么工程质量服务中心是事业编,不说一定比市住建局的公务员工资高,但是起码也不相上下,因为省会城市的工资水平肯定要比地级城市的工资水平高呀。据我了解河北省住建厅下属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比着邢台市住建局的公务员同级别工资还高将近1000元呢。
所以,事业单位技术岗位、高中高校教师、医生、某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这些都是很有发展前途的。当然了,你如果是市、县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偏远乡镇农村的教师,那待遇真的不是太好,发展前途确实堪忧。
事业单位比着公务员还有一个福利就是。我记得山东省联合多部门发布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不仅保留人事关系,基本工资照发。公务员可没有这待遇呀,公务员是绝对不能经商或者 *** 的。
目前事业单位正在改革,未来两三年的改革将会影响几千万人的工作生活。要说事业单位有没有前途,也要动态的去看待这个问题。
国家提出,2020年要完成事业单位改革,那么怎么改?
大方向是先分类,后改革。有别于之前的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以后将从机构本身的性质出发,全部划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生产经营类。
那么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前途有什么影响?那要看改革后单位的待遇。除极少数事业单位转为行政单位,成为公务员外,公益一类将完全参照行政单位的待遇进行安排。公益二类则是剥离部分市场职能后,相关单位整合成立综合 *** 机构。市场经营类单位则直接改为企业。
因此,事业单位改革不是要消灭事业单位,而是改革优化。尘归尘,土归土,正本清源,改革完成后,每个单位,每个事业单位人员都会有自己的归宿。
事业编还有前途可谈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事业编分管理岗、技术岗、工勤岗!我就从这三个岗位谈谈我的看法:
管理岗:有一到十级,分别对应公务员办事员到部级职级,在乡镇和区县级单位,大家到九级职员到头了,只有极数人可以升到八级职员到事业副科,据说厦门正在搞事业单位管理岗改革,九级职员跟公务员一样,九级职员到十二年,就可以享受八级职员待遇,期待全国推广!
专技岗:有一到十三级,比管理岗有盼头,在有职数的情况下,考上职称,就能聘,不像管理岗,到了九级职员,基本到头了,我身边好几个专技岗同事,都中级职称了,正在向副高职称努力!
工勤岗:一到六级,普通工到高级 *** !大都是转业士官为主,身份是工人,可以转管理岗或专技岗,但身份不能转,且限制较多!晋升领导干部,是不可能的!慢慢敖年资,晋升职级更实在!
事业编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到底好不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还是看背景,有背景就是个慢慢上的事儿,就不说了。没背景就一只基层或科级到头。一直被人驱使到退休,任何事都只能答应,敢违抗一次就被记住了。记住:没有理由!看着好混,其实很痛苦。别以为走形式就容易,走好了,也不易!而且就这样也不一定就保险。还学习的该考试的,你一样不能落。出了成绩是在领导的带领下,出了错误就变成欺上瞒下,擅自做主!这些只是规矩。还要学会很多的与人相处的知识,你以为和领导近就是好事儿?这些都还好办,关键是等你的青春被榨干的时候,你真的就像被榨过汁的甘蔗一样。 个人建议:更他们一起干,干的时候多观察,多学习,多给自己留资源。边干,边丰满自己的羽翼。可以不出来干,但不怕出来干
首先,单纯从编制性质上讨论有没有前途是没有意义的。编制是对单位而言的。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各类编制,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行政管理机构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办法进行管理。不可混用。
事业单位,行政支持类、 社会 公益类、经营开发服务类三类事业单位。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具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事业单位,对具有行政职能划入机关,对事业单位承担的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依据、擅自延伸转移的行政职能,要予以取消。 社会 公益类事业单位是为 社会 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分为公益一类,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机构,公益二类如普通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公益三类具有公益属性,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可以通过市场实现资源配置,如广播电视、党报、党刊等机构,这类单位实行经费自理。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进行转转企,进入市场。
行政支持类,通过改革一部分转为行政,人员过渡为公务员。一部分剥离行政职能,回归公益服务。
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签订聘用合同,依法享受劳动报酬、 社会 保险、福利待遇以及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享受工资行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待遇。事业单位还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 探索 参与收益分配,比如技术入股、创收提成、年薪制等,获得实际贡献收益。
总之,不同的事业单位人员好好规划还是很有前途的
事业单位改革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事业单位,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营类事业单位。要说事业编是否有前途还是与你所在单位有绝大关系。
最有前途事业编是行政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都会转行政单位,人员转公务员或者参公。待遇比以前事业单位多了车补,职级并行,公务员年终奖,这可是一笔不小收入,发达地区年终奖一项就有五六万元,顶得上事业单位人员一年工资了。
其次是公益类事业单位,也是这次事业单位改革留下的中坚力量。工资虽然不及行政类事业单位,但是全额财政,工资能及时足额发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的县级以上医院和高校工资待遇更好,不亚于公务员收入。
最差的就是被砍掉的经营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以后命运是转企,人员也一块划企,人员工资与单位效益直接挂钩,这部分事业编可能就是题主所说最没前途的事业编。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祝你好运!!!
2019年广西事业单位考试已经开始报名,目前事业单位 *** 考试广西11个地市共招9587人,然而报名之一天不少考生还在犹豫事业单位值不值得得报考。从想成为公务员这个角度来说的话,非常值得的。
2019年广西公务员招录考试的职位中,首次出现了面向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岗位,这部分岗位只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对于想要成为公务员的人来说,这样限制能够减少不少竞争者,增加自己能够成为公务员的机会。
2019年广西事业单位改革接近尾声,不少事业单位的部门、岗位都进行了重新调整。按照其他省份的改革趋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能面临事业单位转为国企,或者并入行政机关的情况。如果是后者,考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将有机会通过考核成为公务员。考核的难度与竞争情况都远远低于公务员的统一招录考试,因而考事业单位能够增加成为公务员的机会。
事业单位定岗定编,管理岗可以评职称吗?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可以
事业单位定岗定编,管理岗不可以评职称。
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 *** 河南职称管理岗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 审批表》。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扩展资料河南职称管理岗:
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节选
严格申报推荐程序,确保公开透明
1、严格申报推荐。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坚持专家委员会推荐评议制度,不得以党政领导指定代替专家推荐。
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
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 *** 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 审批表》。
2、坚持申报推荐公示和“六公开”制度。
认真落实“六公开”监督卡制度,单位在评议推荐参评人员时,要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述职、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监督。
坚持申报推荐公示制度,推荐人选确定后,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未经公示或有异议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不得上报。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职称管理岗:百度百科 -职称评审
青岛教育人才网-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
那要根据各个单位的情况,而定.
不可以。
工勤岗是从事简单体力工作或一般技术工种的岗位,而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体指企业、事业单位的具前述职业资格证书和从业资格、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专业技术部门管理的管理人员。
企业、事业单位下设的专业技术职能机构的负责人,如财务部长必须具有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企业的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或附属辅助生产单位)中从事生产、技术、经济管理岗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许可的政治工作人员。
按照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因此,事业单位工勤岗人员不可以申报职称。
扩展资料:
工勤岗位设置
1、工勤技能一级。除从事电子、设备维修工种可设工勤技能一级外,其余工种不设置工勤技能一级岗位。
2、工勤技能二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二级岗位。
3、工勤技能三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三级岗位。
4、工勤技能四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四级岗位。
5、工勤技能五级。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五级岗位。
6、普通工。普通工仅限现有职工,以后不得新增岗位,应通过自然减员达到取消普通工岗位的目的。
任职条件
从事电子、设备维修工种并取得高级 *** 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取得 *** 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二级岗位。取得高级工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取得中级工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取得初级工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五级岗位。未取得证书的工人只能受聘为普通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勤岗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业技术人员
事业单位定岗定编,管理岗可以评职称吗? - : 事业单位定岗定编,管理岗不可以评职称. 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 *** 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 审批表》. ...
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和定岗定编有么区别,待遇有什么区别?:3:定岗定编是企业岗位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它涉及企业业务目标的落实、员工能力和数量的匹配,从而影响到企业运营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定岗定编的目的是实现“人、岗、事”三者之间的合理匹配,以达到...
定岗 - 什么是定岗定编制? : 企业的定岗定编制是指结合企业战略发展需要进行岗位设计和人员编制设计的合称.定岗是指结合组织结构设计的要求和岗位流程的需要确定的岗位数量和职责,定编是指企业根据工作量和发展需要设定的在岗人员的数量,两者的结合就是企业的定岗定编制. 华恒智信提供
事业单位岗位定编的依据是什么? : 这个问题有难度.编制办给单位的编制数也很复杂.有的老单位是历史形成,延续下来的有的是依据工作范围与工作幅度以及工作量而定有的也没有那么清楚,就是模糊的——不排除长官意志.编制随着单位的发展是可以变动的——但是要编制办批准.有编制的事业单位要新进人员还要报编制办批准同意.如果河南职称管理岗你的意思是单位内部定岗的依据,那就简单河南职称管理岗了也复杂了理论上要依据你的能力、素质、专长、业绩等实际上要复杂得多,要有良好的上级下级与同级的关系哦.
事业单位定岗定编后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资差别大吗 - : 当然 一个是干部编 一个是工人编制
关于事业单位定岗定编.. - : 我觉得肯定要技术岗,技术岗有职称编制啊,应该人事局管理,是财政拨款,不知你们哪的具体情况,估计你那人事局不想麻烦所以控制技术岗,呵呵 即使真像你说的那样,最差也就工勤人员 管理岗要看你的单位性质了,一般正处级的事业单位才有管理岗,处级的就和建设局一个级别了,所以房管处那是不大可能有了.而且管理岗大部分都参照公务员了,要考公务员啊.
事业单位定岗定编制度是什么? - : 洛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
事业单位定岗定编高中毕业可以走管理岗吗 - : 不能.
2011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定编定岗,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级别一样,工资有什么不同吗? - : 事业单位的定编定岗肯定会影响绩效工资.因为你个人的绩效工资要满足两个条件才能兑现.你要是在编人员,你还得是在相应的岗位上的人员,才能享受相应的绩效工资.如:某人是以个在编人员,目前是一个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但是定编定岗后,你是有编人员这不存在问题,但是单位只能定一个高级人员岗位,目前有三个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你资历最浅,没定到你,只能聘用你为中级人员,那么你的绩效工资只能享受中级职称的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
现在事业单位改革,定岗定编,管理岗和技术岗,哪个更好?专业技术岗以后能担任行政领导岗位吗? - : 管理岗技术岗位要看你是技术几档或者在什么管理岗位上,总的说管理还是好一点,毕竟有权.如果改革能按政策来,技术岗是能担任领导的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人社局下发批复文件和主管部门下发聘用文件有时间限制吗
繁体登录


首页 专题专栏 郑州职称专栏 职称政策 正文
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5-23 17:57:40
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及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称聘任的原则
(一)职称聘任工作应贯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和岗位需要进行择优动态聘任,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更佳配置。
(二)单位制定职称聘任方案和聘任条件,明确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具体聘任条件,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程序规范,条件合理。
二、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具备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经评审或考试取得的相应职称资格,职称资格与受聘岗位工作相匹配;
(四)通过考试取得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考试报名条件规定的更低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五)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七)完成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八)对需要具备执业资格的岗位和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系列和专业(如卫生、教师、建筑、锅炉压力容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医药保健等)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方可聘任相应职称;
(九)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规定的其它岗位聘任条件。
三、事业单位职称聘任的程序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要有相应的空缺岗位,符合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
(一)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工作程序及聘任有关事项;
(二)应聘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书面申请;
(三)单位根据“三重一大”相关要求及聘任程序,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公示无异议人员,填报《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表》,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须报同级 *** 人社职改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岗位聘用和工资兑现相关手续;
(五)单位印发职称聘任文件,单位负责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颁发聘任证书。
四、关于职称聘任合同
单位与受聘职称人员应以合同的形式确立聘任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职称聘期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作性质由单位确定,每一任期3-5年,也可根据科研课题和项目的周期聘任。聘任期满后,考核合格须续聘的必须重新签订合同。对于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实行高职低聘、缓聘或解聘。聘任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应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职称不得聘任
(一)违规跨地区、跨单位申报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已达到退休年龄且未经批准延迟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取得的职称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晋升职称后在党政处分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在基层定向评价取得职称调入到适用范围外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关于职称聘任时间及工资待遇兑现
(一)职称聘任时间不得早于职称任职文件下发时间。
(二)职称聘任后,从办理岗位聘用下月起兑现相应职称岗位工资。
(三)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行政领导职务的,任职期间的工资待遇,可按主要任职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七、事业单位职称聘任备案材料
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汇总表1式2份并附电子版(单位存档),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表(个人档案存档)、最新的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职称聘任公示报告、考试取得职称人员须另外提交职称证书及近4年的年度考核表。
八、有关要求
(一)在国家及我省确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应符合我省有关要求。具体专业及聘任职务见附件1。
(二)从外地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考试 *** 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郑前取得的市外初、中级职称资格或省外高级职称资格。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进行职称资格确认,换发郑州市职称资格证书后,方可按有关规定聘任职称。
(三)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取得的职称资格适用范围为同级基层单位。基层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仅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乡镇副主任医师仅限于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任,农村学校中小学中、高级教师仅限于农村学校聘任。
(四)职称聘任工作涉及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履行主体责任,充分考虑事业可持续发展和队伍建设的要求,统筹规划,加强管理,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岗位聘用、考核、晋升等相衔接,不得只评不聘,造成事实上的评聘分开。要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五)各级 *** 人社职改部门、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聘任工作的指导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在聘任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六)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通知执行。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2. 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表
3. 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汇总表
河南省评职称哪些管理岗可以视作班主任
比如中层各科室河南职称管理岗的教务河南职称管理岗,思政河南职称管理岗,教研,办公室,年级组,团队等。
一般来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岗位可以看作班主任工作。副职以下的学校管理工作都可以视为相当于,比如中层各科室的教务,思政,教研,办公室,年级组,团队等。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