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5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报送高评会的材料有哪些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样表见豫职改办〔1997〕10号文件附件1)一式3份(此表系存档材料,不得复印)。《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要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 *** ”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和个人联系 *** 。2、经核实并由组织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50份,统一用A3复印纸。3、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通过的、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上报的申报信息电子文本。以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申报者须明确标明申报职务是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更高学历证书及之一学历证书原件。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及毕业证丢失的,须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带人事档案。以硕士、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者,须同时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护理专业申报人员中专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者须同时提供中专和大专毕业证。以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在县(不含省辖市所属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交人事档案。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6、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准考证原件。7、外语考试合格证、考试成绩通知书或免试审批表。8、申报医、护专业须提交相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及执业注册证书原件。9、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来)年度考核情况(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核表复印件或单位证明)。10、任现职期间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网上检索打印页。11、任现职期间出版的著作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网上检索打印页。12、任现职期间的科研成果证书及鉴定材料原件。13、完成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有效证件。14、破格申报者,提交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并由工作单位写出专题报告(要写明申报人符合哪些条件)。15、根据豫卫人〔1998〕26号、豫卫医〔2009〕22号、豫卫办〔2011〕71号文件规定,属于到农村定期工作选派对象、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派驻人员,提交《河南省城市医师卫生支农工作鉴定表》(样表见豫卫办〔2011〕71号文件附件)。16、实行人事 *** 通过人才交流中心申报的人员,须提交聘任单位的证明材料和病例3份(近3年每年1份),属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交本单位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17、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民营医院的申报人员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8、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应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在复印件上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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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 #卫生职称# 导语】 从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河南省职称中高级评审简表,2017年河南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已公布河南省职称中高级评审简表,详情如下:

关于2017年度河南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河南省职称中高级评审简表的通知豫职改办[2017]4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规定

(一)2017年度全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5号)进行,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按照《河南省基层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6号)进行。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可以选择申报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或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但不能同时申报。民营医院、企业医院等非公单位级别按照医疗机构许可证发证机关界定,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可申报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自2017年起,取消河南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2009年及以后经河南省卫生系列乡镇卫生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河南省乡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连续聘任满6年以上者,经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考核合格后,在原证书上加盖“全省适用”印章,并将考核通过人员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人社厅备案。考核办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自行制定。

(三)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和“放管服”要求,简化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程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高评会承办部门负责申报资格的复核,省职改办进行抽查监督。

依据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参评的人员、委托评审人员、中央驻豫单位人员、在河南省工商局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人员,以及除正常申报、转评、学历破格申报以外的人员,仍须按程序报省职改办资格审查合格后参评。

资格审查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内容认真把关,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资格审查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主要审查责任,对于工作不负责或蓄意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资格审查材料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级别、专业、评委会规范打印的《河南省年度系列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样表见豫职改办〔2005〕4号附件1)一式3份。省卫生专业高级、基层卫生高级按照正高、副高分别打印。乡镇以下卫生计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含派出机构)等申报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单独汇总。人事 *** 人员的单位名称需备注人事 *** ,格式为:现执业机构名称(人事 *** )。

2、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上报的与纸质《评审简表》同内容的申报信息电子文本。

3、参评人员的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以及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原件。报考医、护专业者需提交相应的医师资格、护士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4、委托河南省职称中高级评审简表我省代评的人员,须提交中央部委人事部门或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等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批准后可参加河南省职称中高级评审简表我省高级职称评审。

(二)报送高评会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样表见豫职改办〔1997〕10号文件附件1)一式3份(此表系存档材料,不得复印)。《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要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 *** ”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和个人联系 *** 。县(市、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站)申报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评审的,需在评审表封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一栏标明,如“基层副主任医师”。人事 *** 人员的单位名称需备注人事 *** ,填写格式为:现执业机构名称(人事 *** )。

2、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1份报高评会承办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

3、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50份,统一用A3纸。还需上报申报信息电子文本。

4、参评学历证书原件。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毕业证丢失的,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以硕士(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者,须提供硕士(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之前学历的毕业证。护理专业申报人员中专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者须同时提供中专和大专毕业证,参评学历为本科的只需提供本科证。在县(市、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工作的、以专科学历申报基层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提交人事档案。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申报医、护专业还须提交相应的医师资格、护士资格证书及执业注册证书原件。

6、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7、完成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学时的有效证件。学时规定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7]121号)执行。

8、申报主任(中)医师、副主任(中)医师需提交任现职期间到上级医疗机构(或本专业重点专科)进修的证明材料。

9、根据豫卫人〔1998〕26号、豫卫医〔2009〕22号、豫卫办〔2011〕71号文件规定,属于到农村定期工作选派对象、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派驻人员,提交《河南省城市医师卫生支农工作鉴定表》(样表见豫卫办〔2011〕71号文件附件)。

10、企业医院、民办医疗机构等的申报人员需现在河南工作且满6个月,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自主择业 *** 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的,须提交聘任单位的证明材料,可通过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 *** 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申报。

12、破格申报者,提交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并由工作单位写出专题报告(要写明申报人符合哪些条件)。

13、任现职期间的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原件。

14、任现职期间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网上检索打印页。提交的论文原则上应在《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术期刊参考目录》内(目录请登录河南职称网查询)。提供的论文为非中文类语言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版译文。

任现职期间发表被SC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科研部门或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内容包括期刊名称、刊号、发表时间等信息)、收录证明、发表当年影响因子或分区。以上材料为非中文类语言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版。

15、病案要求。设病床的临床科室的医师,须提供任现职近5年主治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病历号,申报全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的提供50份;申报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的县(区)级单位提供30份,乡镇、社区单位提供20份,每年份数不少于10%。由单位随机抽取5份病历号,每年至少抽取1份。申报人按病历号提交相应原始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病历须符合国家卫计委《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能体现申报者所在职级医生的职责,有申报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签字等内容,能反映申报者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16、专题报告要求。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非临床科室以及其它公共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药、护、技专业技术人员,提交本人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业务工作的专题报告5篇,加盖单位公章。(每年至少1篇,每篇2000字以上)。

专题报告应书写规范、内容全面、符合要求,应附与报告内容相关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可靠。如操作或诊疗记录单、报告单等,其中放射医学专业应提交影像诊断报告单;超声医学专业提交超声诊断报告、图文报告;检验专业提供检验报告单、失控分析报告;麻醉专业提交术前、术后随访单、麻醉记录单等;药学类专业提供药学服务(如临床药学专业提供药物用量监测和合理用药评估、用药规范、药品ADR监测分析、院内外用药会诊或疑难病历讨论等)有关材料;护理专业提供查房记录、疑难病历讨论等材料;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各类公共卫生等专业提交的专题报告必须反映申报者本人的工作或贡献,不得为单位或科室的项目或工作总结。以上附件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7、因单位没有设立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的专科病房,或因长期在门诊工作而无法提供病历的申报人员,须提交专题报告。在任职期间内因工作原因有部分时间不管理病房无法提供病历的,从可提供病历年份中随机抽取5份病历,不再额外提供专题报告。以上情况须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18、任期内业务工作总结1份(3000字以上),加盖单位公章。

19、发明专利要求。要求提供发明人相关专业的发明专利授权(不含 *** 的),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检索打印页。

20、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病历、专题报告、进修证明等参评业绩材料和证件,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等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省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17年度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及评审材料报送安排》(见附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有关问题

(一)申报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量必须符合《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

(二)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汇集等,综述、个案报道、通讯报道、篇幅短小的论文摘要、科普性文章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论文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出现并列之一作者的文章仅供排名之一者使用。

(三)论文须经评委会专家鉴定。申报正高级职务鉴定2篇,申报副高级职务鉴定1篇,所要鉴定的论文由申报人自定。乡镇(街道)、社区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申报基层副高职称评审无需论文鉴定。

(四)《评审简表》中的各项内容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填写。请登录河南职称网下载更新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填写新版《评审简表》。

(五)《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内按豫职改办〔1997〕10号文件规定填写。

(六)评审费按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260元/人);论文鉴定费按豫价费字〔1997〕1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60元/篇)。

附件:2017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安排

一、资格审查及材料报送时间

10月25日省人民医院省疾控中心洛阳正骨医院中医一、二、三附院河南大学一附院河南大学淮河医院鹤煤集团义煤集团其他省直单位

10月26日省肿瘤医院新乡医学院一、二、三附属医院河南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平煤集团焦煤集团其它省直单位

10月27日郑州大学一、二、三、四、五附属医院其它省直单位

10月30日济源市汝州市新蔡县永城市兰考县巩义市

10月31日鹤壁市滑县鹿邑县固始县长垣县邓州市

11月1日平顶山市焦作市

11月2日安阳市漯河市

11月3日商丘市新乡市

11月6日驻马店市

11月7日南阳市

11月8日信阳市濮阳市

11月9日周口市三门峡市

11月10日洛阳市

11月13日开封市许昌市

11月14日郑州市

二、资格审查及材料报送地点

紫荆山宾馆2号楼四楼(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政四街交叉口向西20米)

三、其他事项

1、申报全省正高、全省副高、基层正高、基层副高、乡镇社区副高需要分别汇总打印资格审查表。

2、按照专业组划分表办理材料交接手续。

3、为保证材料报送按时进行,请提前进行资格审查。

[河南省]河南省职称中高级评审简表,河南省高级职称查询系统

河南省评审中教一级教师档案中装哪些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河南省职称中高级评审简表,并在“单位人事部门 *** ”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 *** 。

2、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河南省职称中高级评审简表,申报高级职称的(中学高级除外)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河南省职称中高级评审简表,申报中学高级及中级职称人员一式3份河南省职称中高级评审简表,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3、参加答辩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5、之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更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6、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7、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8、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9、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中级、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10、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在哪里下载

河南省人社厅官网。

1、打开浏览器,搜索栏搜索河南省人社厅官网。

2、进入河南省人社厅官网,在首页找到政务服务,并点击。

3、找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点击打开。

4、点击下载即可。

专业技术人员,指依照国家人才法律法规,经过国家人事部门全国统考合格,并经国家主管部委注册备案,颁发注册执业证书,在企业或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及具有前述执业证书并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2017年河南高级经济师评审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评审河南2017年高级经济师报送评审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一)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1.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合格的《河南省年度系列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未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的材料,各高评会承办部门不予接收。

2.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标注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1份报相应高评会承办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3.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1份报相应评委会承办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

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 *** ”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 *** 。

5.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专业)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高级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中级一式2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申报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的《评审简表》(可手写或打印)一式20份。中小学一级教师和工程系列中级各一式40份。

6.申报人之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更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其中市外调入我省工作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任职资格证书确认手续后,方可参加评审。

8.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9.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中级、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10.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1.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二)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报送的材料

1.非公单位申报人员,提交证明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聘用合同以及在当地交纳养老保险的交费单据等有效证明原件。

2.从机关调入或从军队转业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人员,提交原公务员身份、军队转业的证明材料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证明人签字的复印件。

3.申报高校教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实验师的人员提交1份实验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参加评审答辩的人员和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普通本科院校(不含2002年及以后升格为本科的院校)申报教授的人员,在学校进行答辩。报送材料时,提交《普通本科高校教师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

(三)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在用人单位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四)评委会承办部门接收材料原件的,不再提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