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能延迟退休吗?有什么依据呢?
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能延迟退休吗?有什么依据呢? 先说结论:不一定;再说理由:就目前现有的政策规定来看,要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才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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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之一:事业单位的职称有职数限制,从高级到低级呈金字塔结构,越往上晋升职数越少,竞争越激烈。对于小型事业单位来说,有的只有一个到两个职数。所以当副高职称的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后,中级才有可能晋升。如果延迟的话,职数不空出来,中级无法晋升。这样单位从职数上综合进行考虑,如果中级职称人数较多,副高职称职数有限,竞争很激烈,不会考虑延迟。
理由之二:副高职称很多,有的含金量较高,有的并不是单位非有不可的专业,比如前些年通过评审方式取得的经济系列等副高职称很多,但是作用并不是很大,与单位工作联系也不是很大,换句话说有也可以,没有也可以,如果面临退休的副高职称职工,在专业不是非有不可的情况下,单位没有急切需要,通常情况下也不会考虑。
理由之三:单位的经营状况,如果是财政款的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的压力较小,延迟不延迟单位压力不大,如是差额款或经营服务类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副高职称工资较高,延迟退休意味着单位要支付更多的费用,所以也要结合单位的经费来源情况。
理由之四:单位的编制情况,很多事业单位还有一些无编制人员编制不到个人的编制类型,只有当退休人员退休后,编制才能空缺出来,那些编制不到个人的人员才能递补。所以如果单位编制紧张,也会综合考虑。
理由之五: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国发(1983)141号文件、人退发(1990)5号文件、组通字(2015)14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经过批准是可以延迟办理退休的。这里的关键词是“经过批准”、“可以”。可以不是应当 、也不是必须,没有强制性,与强制到龄退休不同。经过批准实际上就是将决定权交给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实际情况来掌握了。
综上所述,副高以上职称能否延迟,要看本人所具体专业是什么,是不是单位紧张、急需的专业及工作确实需要、离不开,如是确实需要或本人有意愿,无论是本人申请还是单位决定,可以延迟。从目前的情况看,延迟退休已成定局,对于有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来说,能不能延迟以后就不是问题了。
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能延迟退休吗?
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能延迟退休吗河南国企副高职称可延退吗?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河南国企副高职称可延退吗,按照国发(1983)141号文件、人退发(1990)5号文件、组通字(2015)14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经过批准是可以延迟办理退休的。
之一,事业单位中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包含了哪些群体? 第二,高级专家的含义包括了哪些内容?
按照国发[1983]141号文件规定,少数高级专家“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已承担的重要工作(如重点攻关科研项目)和带博士研究生等任务尚未完成,退(离)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特殊专业和新学科、重点学科急需的;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确系工作需要的;在业务上起把关作用或在学科中起带头作用、退(离)休后尚无人接替的。
第三,对于少数高级专家退休年龄的规定。
对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规定,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 *** 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第四,事业单位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能否延迟办理退休?
根据这些政策的规定,我们来综合一下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能不能延迟办理退休。国家统一的退休政策为男性为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其中担任副县处级以上,或是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为60周岁,经本人申请可以在55周岁办理退休,这是之一个层次;
副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经所在单位报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迟退休,最长不能超过65周岁,这是第二个层次;
正高级职称的,要延迟退休需要所在单位报经省级人民 *** 或是相应的国家机关的部位批准,才可以延长退休年龄,最长不能超过70周岁,这是第三个层次;
对于特殊级别高级专家,比如两院院士等,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退休,这是第四个层次,也就是更高的层次,相当于终身服务国家,终身不办理退休。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的人员,一般情况下,是要按照正常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少数人需要办理延迟退休的,需要由所在单位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迟办理退休,但最长不能超过65周岁。
副高级职称,是可以延迟退休年龄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有些回答说不可以延迟,这是误导。
前段时间,本地就有一重点高中女副校长,正科级职务,副高级职称。如果按照副校长职务,她55岁就要退休;如果按照副高级职称,她60岁退休。因马上年龄到55岁,她毅然放弃正科级副校长职务,专心依靠副高级职称研究教学,这样就继续工作到60岁退休。
现在机关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务员和事业编的退休年龄是一致的,都是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但是有些高级职称人员可以申请延迟退休,以下是法律依据:
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之一条: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第二条: 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第三条: 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第三条 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中 ,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的,在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时,应当免去其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 。
简单来说,就是: 高级职称、身体 健康 、本人愿意、机关批准,可以延迟退休,但是要放弃行政领导和管理职务。女同志年满55,本人申请,可提前退休。
事业单位副高职称目前还不能延迟退休
按照人社部规定,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年龄分别是:
当然,根据人社部规定,处级女干部和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人员也可以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只要本人身体条件许可,有这个意愿,经单位和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可以延迟到60岁退休。但这不是强制性的规定,因此很多地方也没有实行。也就是说,大部分情况下, 男性都是60岁退休;女性干部则为55岁退休,工人为50岁退休 。无论河南国企副高职称可延退吗你是否是副高还是正高职称。
虽然高级职称还是按正常年龄退休,但副高以上职称毕竟是少数,考虑到实际需要,很多高级职称退休后,经常被返聘回单位发挥余热,这其实也相当于延迟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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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不想答这个问题,因为相关文件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但是看到有些回答竟然说不能延迟退休,这不摆明是误导群众,所以感到有必要说一下,提供有用的信息给需要的人。
对于这个问题,2015年2月16日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发布了一个通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其中之一条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县处级女干部和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正高、副高皆可)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要知道,一般机关事业单位的普通女性人员都是年满五十五周岁即退休了,一些企业女职工年满五十周岁就可以退休了。
说实话,企业人员没有谁愿意延迟退休的,盼星星盼月亮,巴不得早点回家休息,所以愿意延迟退休的都是些管理人员。
但是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如果本人因身体或者其他原因,主动提出申请,也可以自愿办理退休手续。
当然此通知没有溯及力,在通知发布之前已经按照55周岁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女性人员,不可以适用这一规定。
副教授
事业单位拥有副高级职称延迟退休规定,男、女略有不同,分述之。
女性有新规定,可以延迟5年退休;
男性照原规定办理。
一、女性高级职称工作人员
2005年, *** 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规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既延迟5年退休,原规定55岁退休。)
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二、男性高级职称工作人员
男性拥有高级职称人员,女性年满60岁拥有高级职称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附一:《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
……。
第二条
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 *** 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 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
附二:《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
……。
一、高级专家退(离)休,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 号)和《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劳人科〖1983〗153号)中的附件一执行。
二、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六十周岁退(离)休。对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女性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延长退(离)休年龄的,按国发〖1983〗141号和劳人科〖1983〗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
截止目前,人社部只是规定处级女干部和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人员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就是虽然到了五十五岁的退休年龄,但本人愿意,本人身体条件许可,可以延迟到60岁退休。这个规定没有强制性,也就是说,这类人在55―60岁之间,可以任意选择退休时间。只是这项制度并没有铺开,只是在部分单位实施。
可以啊,55岁不写申请退休,就自动延迟到60岁。可是,如果不是等着工资买米下锅,真没必要延迟啊。一般70岁之前腿脚还算利索,能出去走走,55到70还有15年时间,有必要占用这宝贵的15年的三分之一继续工作吗?钱永远赚不完,可是一旦闭了眼,啥都带不走啊,只有玩了吃了花了的,属于你。真活明白的,不愿意延长这5年,早退早享受,还能腾出职称指标给其他人,皆大欢喜。
什么叫延迟退休,就是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以不退休继续工作。因此,在弄清能不能延迟退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各类人员的退休年龄,然后再去了解延迟退休的相关规定。
一、事业单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的退休年龄。
目前,工作人员退休年龄的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即: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尽管这个文件是1978年的了,但是还是有效力的。在没有相关的新的退休年龄的文件出台之前,现行的退休年龄还是要按照这个文件来执行的。
2015年2月,在《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 社会 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中规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从上面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到, 事业单位副高职称人员的退休年龄是60周岁。不分男女,男性是60周岁,女性也是60周岁。
不过,事业单位具有副高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男性则不能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二、事业单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的延迟退休的相关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高级专家的作用,国务院专门对高级专家的退休问题作了规定,在1983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 号)中规定:
事业单位的副高职称就是相当于副教授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 确因工作需要, 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本人同意,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他们是可以延迟退休的,但最长不能超过65周岁退休。
三、事业单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延迟退休要满足的条件
从国发(1983)141 号文件可以看出,他们延迟退休的条件应当有四项:一是副教授以上职称,二是本人同意,三是工作需要,四是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这四项条件是应当要同时满足的。前两项不用多说也明白了,第四项就是其身体要符合在延长期间所承担的工作的要求。最重要的是第四项,什么是工作需要?人事部的一些相关文件对此作了具体的说明,那就是:
从以上的说明可以看出,符合“确因工作需要”这一条件的事业单位副高职称的人员应该是不多的,确实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可以已经是获得正高职称的专家了。因此,事业单位副高职称人员要延迟退休的条件还是比较难达到的。
综合以上所述,事业单位的副高职称人员理论上是可以延迟退休,最长可以延迟至65周岁,但是,要满足“确因工作需要”这一条件的人还是不多的,实际上副高职称延迟退休的人不多。 以上是个人了解的情况,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副高级职称女性可以选择延迟5年退休】
按照人社部规定,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年龄分别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应办理退休手续。
但人社部同时规定,处级女干部和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人员也可以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只要本人身体条件许可,有这个意愿,经单位和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可以延迟到60岁退休。”
副高级职称女性属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只需要在55岁时递交一纸申请,就能选择到60岁时再退休。
同时,副高级职称以上毕竟是少数,很多人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这其实也相当于另一种延迟退休了。
河南省副高级职称退休有什么政策
河南省副高级职称退休政策如下:
一、高级专家的退休费标准,按国家的统一规定办理,对其中有重大贡献的,按以下情况,分别提高退休费比例。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中的特等、一等、二等奖获得者(集体奖指主要发明者或作者),其退休费标准可在原工资的基础上提高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中的三、四等奖获得者、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技术进步奖中的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获得者(集体奖指主要发明者或作者)和其他在生产、科研、文教、卫生、管理等方面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高级专家中有突出成就者,经省主管部门确认后,报省科技干部局批准,其休费标准可在原工资的基础上提高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
二、享受上述待遇的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标准后的退休费金额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提高退休费的标准(包括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已退休高级专家)从劳动人事厅办理提高退休费的手续的下月起执行,过去的不再补发。已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的退休高级专家不再享受本规定的待遇。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退休时未予撤销的,不得享受本规定的待遇。
三、凡符合上述条件享受重大贡献待遇的高级专家,须出据本人的职称或专业职务证书和获奖证件及有关材料。由所在单位认真填写《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审批表》一式五份,送地、市科技干部管理部门核查后,报省科技干部局审定,由省劳动人事厅办理提高退休费标准的手续。
河南省三门峡市关于教师副高延迟退休的规定
因工作需要,本人自愿,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且前4年的岗位业绩达到学校相应岗位聘用的业绩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延长退休年龄:
1、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相当层次及以上层次科研(教学)项目,可延长至项目合同规定终止日期退休。
2、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或学科建设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因工作需要其继续发挥作用的。
副高职称就是和高级职称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等相对应的如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等这样带一个“副”字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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