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教师状告教育局案二审宣判,宣判结果如何?

前段时间在网上非常火热的关于河南焦作女教师的上诉事件终于最终定案,宣布维持原判。在具体讲解案件结果之前先让我们大家回顾一下这个案件的始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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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是在2020年十月的时候,河南焦作的一个中学进行教师职称的评选,其中一名女老师以学生初选结果前五的好成绩“成功”落选,而另外一名最初排名第十六的老师且成功当选。并且这已经不是这位女老师之一次落选了,连续八年她都在最后教师打分当中由于名次排在倒数而导致总分下滑了很多而没有评上,于是这位女教师便将这件事情进行了实名举报,上诉到了当地法院,上诉理由有二:1.这所中学的最终得分是直接公布,并不宣布其中的评分过程和判断标准,甚至也不能自己去查,只能单纯的接受领导公布的结果,这名女教师认为这个流程有问题;2.在她上诉的过程当中学校多次威胁她让她把所有相关视频删除,否则就辞退她,这种行为是不是可以认为是校方心虚才做的事情?所以根据以上两个理由使得这名女教师非常决绝的选择上诉自己的这所学校。

但是很遗憾在法院一审的时候却宣布学校胜诉。因为根据我国教师评职称的相关法定法规,各个地区都可以根据自己当地的情况对评职称的标准进行规定,所以对评教师的标准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并且经法院对学校的调查,学校对于老师们的打分过程是完全合法的,没有任何的问题,所以当然会宣判校方胜利。这名女老师不服于是又向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直到今年的4月29日时法院公布维持原判,任然是校方胜诉。

后来的这名女老师在离开法院的时候哭诉道:“我已经不能去面对我的学生了,对于教师这个行业我以前是充满信心和热情,我相信我们的法律,可是最后却是这样一个结果,让我感到很难接受。”的确,连续八年从评职称的过程当中落榜任谁都会很崩溃吧,但是校方的这个评判过程真的是让人非常的无可奈何,毕竟法律规定了各个地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具体规定,而这个规定到底是什么,恐怕也只有校方知道吧。

[河南省]河南职称事件处理结果,2017年河南省职称评审

河南“职称事件”败诉的姚老师复课,如何看待这一结果?

河南职称事件的姚老师败诉,其实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学校的老师很多,但是评职称毕竟只有少数人能够得到,所以对于教师而言,职称的含金量也是非常的高的,因此,有很多老师,费劲心思,也只是想得到一个高级职称,可是毕竟僧多肉少,并不是所有的老师,都能有这么的幸运。而且学校的职称数量是固定的,因此,像姚老师这样多年都没有评上职称的也是大有人在。但是这件事情曝光之后,很多人都在担心学校是不是有黑幕,知道案件结束,才终于明白了真相。

一、学校的职称人数是固定的。

首先从职称评定的人数来讲,学校每年是有很少的名额的,但是学校的老师却是非常的多,而且还有更新换代,所以对于来时来说,就算是教学成绩优异,能力突出,也不一定能评得上,因此就算是姚老师和学校在法院里想见,还是没有能达成自己的诉求。

二、姚老师最终败诉。

事情闹到这种程度,不管是对于姚老师来说,还是对于学校来说,肯定都是有一定的舆论压力的,就算是姚老师成为网友议论的对象,在开庭前被触犯,被停课,被免去班主任的职务,但是最终还是败诉,起诉也被驳回了。

三、姚老师的言论或许有些不妥。

其实很多人说学校的职称评定是有一个潜规则的,一般是把职称评定的名额留给即将退休的老教师,这样子每个月还能多出几百块钱。但是这毕竟是网友的一种说法,我们不能参考。姚老师在网上发布的言论,可能是宣泄,可能是不满,但是这会给学校带来很大的舆论压力,所以姚老师才会和学校有争议,但是争议归争议,还是改变不了事实。

河南女教师举报学校职称评选不公平,此事件一直发酵,为何未得到解决?

国家为了让广大教师有较好的福利,特设立了能与教授级别一样正高级教师职称。很多教师为了这个职称也都很努力地奋斗着。然而。2020年11月份的时候,网上曝出了一则关于河南某学校在评教师职称的时候出现黑幕的新闻。这个所谓的黑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河南焦作十七中的一位女教师在短视频平台中举报该学校在评教师职称的过程中有黑幕,参与考核的教师一共有17位,入选名额有6位,而她的考核总分排名第二,却因为最终的不透明投票导致了她落选,而考核总分排名倒数第二的教师却评上了。当她向学校讨要说法时,学校的回应却是:“大家不投你的票呗。”她一怒之下将情况反映给了教育局,她认为如果只看投票结果的话,那大家搞好人际关系就行了,还搞什么考核呢?关于这件事,我有以下两个想法。

一、评教师职称时,不应该出现投票程序。国家设立教师职称的时候,目的是为了选出优秀的人民教师,而不是选出人脉广的人民教师。一旦以投票结果为评选结果,那这个职称便失去设立时的初衷。我们应该以教师在授课中的成绩,以及看得见的标准下来评定他是否达到职称的要求。这样才能选出国家和人民想要的优秀教师。

二、在遭遇到不公平的对待时,要学会寻求帮助。本次事件中的女教师在评选教师职称时,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于是果断向教育局寻求帮助,而教育局监察组也迅速介入了此事。相信不久之后,调查结果将会公之于众。希望我们每个人在职场中的考核,都能得到公正的待遇。

大家对这件事还有什么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焦作市第17中学女老师职称评选事件,最后的结果是怎样的呢?

焦作市第17中学姚老师在晋级副高级职称的时候,因对职称评审的公平性产生质疑,从而一怒之下将整个评审的结果发送到了自媒体平台上,进而引起了公众的质疑,最后倒逼山阳区“第十七中学职称推荐与申报工作”调查组对整个过程进行了调查,并向公众进行回应。

首先,调查组的结果表明此次“职称与申报工作”程序合法,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只是略有瑕疵,一是工作不够细致且有漏字现象,在公示期间无举报 *** ;二是未将已获得推荐人选的6人名单单列公示。如果单从公开的调查报告来看,整个程序确实合规合法,但是也要按照程序的要求,公示人员未按要求公示而且在公示期间,没有公开举报 *** ,那么整个公示就是不合法也不合规的,毕竟公示过程属于群众监督的一部分,在没有举报 *** 的公示上面,即使群众发现某人存在问题,也无法进行举报,因此,整个公示就显得无意义,从而失去了群众监督的效力。

其次,虽然此次评审在程序上是合法合规的,但是调查组并没有回答问题的核心,而是避重就轻的调查。一是该老师在民主测评分之前,其综合成绩明显是在前6名之内的(视频上说是第二名),而通过民主测评之后,综合分落至第7名且前6名的成绩是何人,在公示期间也没有单列公开,而整个民主测评当中,“考核小组民主测评环节”共有12人投票,该老师获取的票数仅仅1票,那么作为考核组领导,不投票肯定是有原因的,这个没在调查报告中体现(私人恩怨肯定摆不上台面),在“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和校领导测评环节”环节,共有15人投票,该老师紧获得3票,那么其余的人为何不投票,也应该调查处原因来,这样才能给大众一个明白。

二是该老师的教学业绩与荣誉资历如何产生巨大的反差。该老师的教学业绩得分为42.25分,在17名参加评比的老师当中名列倒数第二,而荣誉资历的综合得分为43.8分,在17名参加评比的老师中名列第二,业绩倒数第二与荣誉正数第二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个现象如何解释,难道说该学校的教学业绩和个人荣誉获得毫无关系,教学业绩的好坏是由一些人随意而定还是个人荣誉的给予由他人随意而定,这个问题需要正面回答(对于业绩如何在评比方案中体现,还是看方案如何制定,而对于荣誉的权重,则对于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

最后,无论这个事件是到此为止或者是调查组继续深入调查,但是老师职称的评比最终还是应该回到教学质量(与教学业绩不同)和个人荣誉上来,教学质量是现在教学能力的体现,个人荣誉则是对以往成绩的肯定,而不应该把最终的决定权放在领导的投票上,如果比人际关系,那还要老师低头教书育人干嘛,估计也没人专心低头教书育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