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 可代评职称吗?

不可以,必须由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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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委员会为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组织,依据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系列或专业组建,不得组建跨系列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请评审的系列或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申请评审的职称系列或专业,原则上应当是本单位主体系列或专业。申请评审的系列或专业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扩展资料:

职称评审要求规定:

1、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2、申请组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条件以及核准备案的具体办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制定。

3、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按照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河南省]河南省人事代理职称认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

河南省人才中心 职称评定

初级职称评审

受理范围:

人事档案在我中心托管河南省人事 *** 职称认定,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受理材料:

1.存档凭证;

2.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6.评审简表13份(评审简表要求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并打印);

7.一寸免冠照片3张。

办理流程:

1.持以上材料到我中心审核资格。

2.领取并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河南省人事 *** 职称认定,并由工作单位提出推荐见。

3.报送评审材料,(材料内容、数量及要求请到职称窗口咨询)。

4.送交评委会评审,.评审通过后,办理、发放证书。

办理时限:按照全省职称评审统一时间安排。

服务窗口: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3楼 302大厅

咨询 *** :(0371)65957033 65957469 65927767 65957011 监督 *** :0371-65927787

电子邮箱:hnrsdl@163.com (河南人事 *** )

人事 *** 的教师可以评职称吗?

综述

只要你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了人事 *** 协议,你就保留了干部身份,干部是可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

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即"评聘分离",职称的概念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聘任的岗位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而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则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

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2019年《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出台明确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河南省《劳动人事 *** 暂行办法》

河南省劳动厅《劳动人事 *** 暂行办法》

2002-05-21

之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河南省人事 *** 职称认定的需要,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强化劳动工作的服务职能,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社会化管理及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劳动人事 *** 指劳动人事 *** 机构本着充分尊重委托 *** 对象意愿的原则,高效、公正、负责地为委托 *** 对象担供劳动人事方面劳动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统筹等项工作结合起来,为委托 *** 对象提供全方位服务。第三条 劳动人事 *** 在国家劳动人事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下,由县(市)以上(含县、市) *** 劳动行政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机构负责办理。第四条

委托 *** 对象包括河南省人事 *** 职称认定:河南省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人,各类流动就业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实行劳动人事 *** 的人员。第五条 劳动人事 *** 内容1.向委托 *** 对象提供国家劳动人事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2.向委托 *** 对象提供有关劳动工资管理的咨询服务,包括改善劳动组织、合理定岗定员,改进工资形式、分配办法等。及时帮助解决委托单位劳动工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单位建立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制度提供服务。3.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代办招工 *** ,包括发布招工 *** 信息、启事、提供 *** 场所,承办报名、考核、考核等相关事宜。4.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对其新招人员和转岗、转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5.为委托 *** 对象保管其劳动人事档案。委托 *** 人员在委托 *** 期间,原身份不变,连续计算工龄。6.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委托 *** 人员的技术等级考核、 *** 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申报等事宜。7.按照委托 *** 对象的要求代办其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交、代转等相关事宜。8.按照有关规定,为委托 *** 人员办理档案工资调整。9.按照有关规定,为委托 *** 对象代办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转移等相关事宜。10.根据有关规定,为委托 *** 对象签订、续签、变更劳动提供指导服务。11.对委托单位解聘和合同期满的人员提供再就业指导服务。12.为委托 *** 人员开具有关证明材料。 13.承办与劳动人事 *** 相关的其他事宜。第六条 劳动人事 *** 机构与委托 *** 对象是平等的契约关系,双方各自按照协议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七条

单位或个人委托劳动人事 *** ,须向劳动人事 *** 机构提出委托 *** 申请,并与劳动人事人理机构签订《劳动人事 *** 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具本条款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八条 实行劳动人事 *** 的单位,其新增人员除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还需在劳动人事 *** 机构办理增加委托 *** 人员手续。第九条 实行劳动人事 *** 有人员,在变动单位时,需由劳动人事 *** 机构办理有产在转移手续。第十条 劳动人事 *** 机构受委托开展劳动人事 *** 业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用。第十一条 劳动人事 *** 机构与委托 *** 单位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互通信息,搞好协调,及时解决委托 *** 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履行《劳动人事 *** 协议》的各项义务。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劳动厅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毕业生的转正定级、评定初级职称问题,人事 *** 是河南人才交流中心

在下略知一二。

毕业生就业后(注意不是“毕业后”)一年的见习期,是指干部身份的见习期。这和一个具体工作单位说的“试用期”性质不一样。试用期是说看看你是不是适合某项工作,可长可短,由单位自己定,或者合同上定。“见习期”是国家定的,就是一年。

河南人才的见习期慢转正定级后,所有的单位都承认。但“见习期”不能冲减“试用期”,二者可以重合,也可以不重合。注意,某些单位所称的“见习期”,实际上就是试用期,用词不规范而已。

转正定级和评定职称,都需要经过个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然后报河南人才审批。需要的材料,可以上他们网站上查。大体来说,转正定级简单,你需要带上存档卡(本、合同),还有就业报到证(如果你的就业报到证还没放入档案的话),领取表格,回去填写,单位盖上章,交给人才就可以了。评职称,你肯定得带上存档本、毕业证去,人家大致审一下,够条件了,人家给你发表格,你回去填、单位盖章等等。你领表时可以看看需要哪些详细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