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专教师职评工作,讲师职称评审的条件在那里能找到啊?需要最新的信息。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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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人社职称〔2011〕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3〕1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总 则
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其中,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为中级职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为副高级职务。
三、本条件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四、本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分 则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讲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理讲师职务4年以上。
2、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4年以上,并取得相应工种(专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申报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4、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取得相应工种(专业) *** 职业资格证书: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6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2年以上。
5、不符合上述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以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法,教书育人,教学态度端正。具有一定的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的能力,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工作。
2、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根据需要指导学生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等,受到学生好评。
3、坚持德育为先,关爱学生,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职业素养。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所带班级班风良好,班集体建设成绩突出。
4、积极参与学校德育、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创业创新创优等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5、专业课教师有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或任现职以来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4个月以上,并形成有一定见解的专业实践报告,或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二)工作业绩
1、教育教学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教学效果综合评估良好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校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中,2次以上名列学校教师的前50%。
(2)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或厅、局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二等或省三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
(3)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市二等或省三等奖以上。
(4)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厅、局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或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职业技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人员具备2条以上):
(1)市、厅级以上教科研成果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2)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科研项目或企事业单位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项目通过鉴定或结项验收。
(3)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
(4)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市以上 *** 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得市二等或省三等奖以上,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5)艺术、体育学科教师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本专业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市二等或省三等奖以上。
3、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限前2名,其中文科至少1篇为独著)以上。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文科为独著,理工科为前2名),同时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中职教材2万字以上。
(3)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文科为独著,理工科为前2名),同时另有1篇独立撰写的论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4)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在市以上教育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独立撰写的论文3篇,其中1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破格申报人员,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理工科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
论文经专家鉴定达到讲师水平。
三、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职业教育有一定的研究,具有鲜明的教学理念,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与相关专业领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
2、治学严谨,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根据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 *** 。公共基础课教师系统担任1门课程、专业课教师系统担任2门课程全部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等,受到学生好评。
3、坚持育人为本,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经验,注重将德育渗透到专业和学科教学各个环节,善于针对学生的特点和实际,开展深入细致、富有成效的思想工作。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班集体建设成绩显著。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是本学科(专业)的骨干。
4、积极参与学校德育、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创业创新创优等教育教学改革专题研究项目,撰写有一定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报告。
5、专业课教师有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或任现职以来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5个月以上,并形成有一定价值的专业实践报告,或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二)工作业绩
1、教育教学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教学效果综合评估优良以上(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讲授校级公开课2次以上,同时在学校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中,3次以上名列学校教师的前30%。
(2)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或厅、局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一等或省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3)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市一等或省二等奖以上。
(4)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市以上 *** 综合表彰,或获得市以上拔尖人才、学术(学科)技术带头人等称号,或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受到县以上 *** 综合表彰。
2、职业技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人员具备2条以上):
(1)市、厅级以上教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2)市、厅级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或2项企事业单位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均限前3名),项目通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
(3)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7名)。
(4)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市以上 *** 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得市一等或省二等奖以上,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5)艺术、体育学科教师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本专业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市一等或省二等奖以上。
3、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其中至少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同时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省以上规划中职教材4万字以上。
(3)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同时另有1篇论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4)艺术类学科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同时有2件以上作品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
破格申报人员,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理工科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论文经专家鉴定达到高级讲师水平。
四、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能够结合专业特点,参加学校教学改革实践。
2、能够根据实践教学计划,独立承担本专业1个工种以上的实训教学任务,教学中重视实践环节,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取得良好效果。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学管理工作。
3、编写、修改和完善职责范围的工作计划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实训工具并对其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
4、每两年有2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专业考察、调研,并形成有一定水平的考察、调研报告。
(二)工作业绩
1、教育教学
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年均实训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课时, *** 管理工作的实习指导教师年均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教学效果综合评估良好以上。同时,业绩参照讲师条件。
2、职业技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人员具备2条以上):
(1)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市以上 *** 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得市二等或省三等奖以上,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2)市、厅级以上教科研成果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3)市、厅级以上教改实验项目或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推广、科研成果 *** 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获得1项发明专利,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实训教学论文(含实训报告)2篇(均限前2名,下同)以上。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实训教学论文(含实训报告)1篇,同时参与编写实训指导用书或正式出版的中职教材1万字以上。
(3)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实训教学论文(含实训报告)1篇,同时另有1篇论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4)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在市以上教育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论文(含实训报告)3篇,其中1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破格申报人员,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实训教学论文(含实训报告)3篇(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
论文经专家鉴定达到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水平。
五、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熟练的专业技能,对职业教育有一定的研究,开展职业学校实训指导教学模式和教学 *** 研究,取得良好效果。
2、编制本专业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和设计实践教学课题,独立承担本专业2个工种以上的实训教学任务,在实践环节教学中重视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取得显著效果。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学管理工作。
3、积极参加实训基地建设。熟练使用仪器设备和实训工具,改进实验技术和仪器的性能,并能解决实训室(车间、工厂)关键性的操作和工艺问题。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是本学科(专业)的骨干。
4、每两年有2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专业实践,并形成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实践报告。
(二)工作业绩
1、教育教学
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年均实训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课时, *** 管理工作的实习指导教师年均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教学效果综合评估优良以上(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校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中,3次以上名列学校教师的前35%。
(2)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或厅、局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一等或省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3)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市一等或省二等奖以上。
(4)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市以上 *** 综合表彰,或获得市以上拔尖人才、学术(学科)技术带头人等称号,或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受到县以上 *** 综合表彰。
2、职业技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人员具备2条以上):
(1)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市以上 *** 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得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2)市、厅级以上教科研成果一等奖(限前7名)或二等奖(限前3名)的主要完成人。
(3)市、厅级教科研(实训)项目1项,或2项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推广、科研成果 *** 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均限前5名),项目通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
(4)获得1项发明专利(限前7名),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实训教学论文(含实训报告)3篇(均限前2名,下同)以上。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实训教学论文(含实训报告)2篇以上,同时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省以上规划中职教材或实训指导用书3万字以上。
(3)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实训教学论文(含实训报告)2篇以上,同时另有1篇论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破格申报人员,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含实训报告)4篇(均限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论文经专家鉴定达到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水平。
附 则
一、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须同时具备。评审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能力和工作业绩须是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业绩。
二、对于国家实施学位制度(1981年)前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本科毕业者,在晋升教师职务时可按具有学士学位对待。
三、教学质量考评情况须提供学校相应证明材料。班主任工作须附学校考核材料。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的实践经历须提供由学校和企业出具的证明,并附本人撰写的专业实践报告及考察调研报告。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和专家评价意见。申报材料中提供的校级公开课每学年不得超过2次。
四、奖励以正式文件和获奖证书为准。成果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须附获奖证书。
五、“主持”是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论证、组织和指导者,并承担其中重要工作。“主要完成人”是在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以上均以项目计划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项目(课题)须附立项报告和鉴定、结项证书。
六、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七、同一课题的论文、项目、成果、著作和教材不重复计算业绩。
八、本条件所称“市”均指“省辖市”,所称“以上”均含本级。
九、评审委员会在掌握本条件时,要从申报人的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把握,在衡量申报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重点衡量其学术、技术水平,如认定申报人的综合水平达不到相应职务的要求,可视为申报人不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条件;如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专家论证,达到相应职务的水平,可认为符合业绩条件。
十、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3〕19号)同时废止。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河南省人事厅职称网址是多少?
河南省人事考试网
河南省人事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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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人社职称(2014)69号
各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市直及驻新郑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职称〔2014〕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
按照全省职称工作统一部署,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从9月份开始至12月15日前结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从10月份开始至12月31日前结束。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核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工作,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豫人社〔2010〕1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豫人社职称〔2011〕2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未达到控制标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别按每年2%、3%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二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三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原则上当年不再审核申报职数。各事业单位要认真填写《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情况备案表》《事业单位职称申报人员排序表》(表格从郑州职称网资料下载里下载),于9月15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备案。不按要求备案的不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评审材料。各单位在报批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之前,要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推荐制度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三、学历认证问题
所有申报职称人员,均须提供学历认证资料。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认证资料进行认真查询,严防学历造假,审查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认证方式请登陆“郑州职称网”查看《关于郑州市申报职称人员学历认证的有关说明》。
四、论文检索问题
论文检索可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也可以在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合法期刊出版单位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页“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进行检索。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
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6号)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政策规定精神,从2013年起,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今年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时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六、任职年限的计算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30日。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09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9年9月30日前聘任。申报中级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要求4年以上的,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以此类推。
七、有关政策调整
(一)关于转换系列或专业申报问题
1.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结合的系列需职务聘任后方可同级转评。
2.转岗后晋升。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成果须为转岗后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业绩成果,转岗前的业绩成果可适当参考。
高校、中专、技校、党校教师内部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文、理工科之间转换岗位和医学、外语、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需同级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教师不同专业转评、晋升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关于研究生上学期间任职年限计算问题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
(三)关于高级经济师的评审问题
今年高级经济师不再实行考评结合,可直接申报参与评审,评审条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职称网”查看(豫人职〔2014〕10号文件),原评审条件(豫人职〔2008〕23号)废止。
八、报送各系列中、高级评委会的材料
(一)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三)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郑州职称网资料下载里下载)一式2份,1份附在申报材料里,1份呈报单位留存。
(四)《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 *** ”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 *** 。
(五)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高级35份,参加答辩人员45份;工程、中专、中小学系列中级30份,其它系列中级22份,参加答辩人员35份)以及同内容的txt格式申报信息的电子文本。
1.在录入《评审简表》个人信息时,“申报专业”应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现从事专业”可结合申报人实际工作手工录入申报专业相关的子专业,比如“申报专业”选择“地质”,“现从事专业”可手工录入“地质勘探”。
2.《评审简表》中的“学历”一栏中须明确填写“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详情”部分应填写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未详细填写的不予受理)。
3.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评审简表》中“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一栏中注明转评前的系列、级别、职务、聘任时间,未如实填写的,评委会不认可其转评经历。
4.申报人员对兼任行政职务情况应如实填写,故意隐瞒行政 *** 情况的,视为弄虚作假。
5.《评审简表》工作简历一栏应如实、连续填写个人工作经历,包括借调、离职进修、支教等。
6.《评审简表》业绩成果中的各类表彰奖励项目须注明相应表彰文件的文号(未注明表彰文号的业绩成果不予认可)。
(六)参加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七)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和新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经同级人社部门审验合格)。
(八)之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更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须延长到12月31日)。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九)任现职以来(高级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中级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十)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十一)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
(十二)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中级、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十三)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四)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 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原件。
2. 非公有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十五) 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在本年度评审时无效。各评委会承办部门接受材料原件的,不再提交复印件。
(十六)中、高级申报材料报送要求(中小学系列除外)
1.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应按类分装:《评审表》、《评审简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成绩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表等材料原件集中装袋;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社会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原件集中装袋;论文、论著及相关材料集中装袋(在封面、扉页和内容的之一页申报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各材料袋封面张贴清单。
2.所有高级申报材料统一使用手提袋报送,一人一袋,并在手提袋上依次注明:工作单位、姓名、申报系列、申报专业、申报职务、联系 *** 。
九、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抓紧时间部署本年度职称工作。根据本通知妥善安排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申报推荐、资格审查和材料报送工作。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的,逾期不再受理。
(二)严格审核资格条件。各单位要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准确性。特别是评审材料的齐全规范、真实有效情况,《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各栏目内容填写与原件的一致性,是否需要答辩等,并对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论文、著作检索页进行网上复核。
(三)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自主择业 *** 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的,可通过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 *** 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申报。
(四)完善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签字、盖章。通过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双重承诺,增强诚信意识,维护职称工作声誉。
(五)规范申报推荐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职〔1997〕11号)规定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到职称政策、空岗情况、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五公开。要成立相应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在民主测评和专家评议组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人选,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由所在单位逐级推荐上报。对群众有异议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复核,增强申报材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六)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聘任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超范围评审、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反职称政策规定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健 *** 称工作制度,严格职称工作程序,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精心组织推荐和评审工作。要广泛宣传职称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要认真受理、答复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对能够直接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得借故推诿搪塞;对没有政策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总,报上级职改办研究后答复。
(八)单位和个人可到“河南职称网”()或“郑州职称网”()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进行录入、打印《评审简表》。所有省、市有关职称文件和申报评审条件以及各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免试表等均可到“郑州职称网”查阅或下载。
(九)卫生系列、计划生育专业高级申报材料报送的具体要求,请按照《关于2014年度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4〕39号)文件执行。中小学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继续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资格审查和报送材料中有什么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职称科联系,咨询 *** :63206118.
附件:
1、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2、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3、考评结合系列(专业)高级业务考试安排
新郑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0一四年九月九日
附件1
新郑市2014年度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系列名称
报送材料时间
中专
10.8--10.15
党校
10.8--10.15
体育
10.8--10.15
档案
10.8--10.15
图书、文博
10.8—10.15
农业
10.10--10.20
艺术(群文)
10.8--10.15
新闻
10.8—10.15
工程
10.8--10.20
机械工程
10.8--10.15
电气工程
10.8--10.15
附件2
新郑市2014年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系列名称
报送材料时间
中专
10.10--10.25
党校、档案
10.10--10.25
体育
10.10-10.20
经济、统计
10.10--10.25
图书、文博、艺术(群文)
10.10--10.15
卫生
10.20--10.25
计划生育
10.15--10.25
新闻
9.20--10.20
(建设、交通、林业、播音广电工程)
10.8--10.20
(机械、电气)工程
9.25-10.10
工程、教授级高工
9.15--10.10
会计
9.20--10.10
附件3 考评结合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业务考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一)卫生系列
网上报名时间:8月21日—9月4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
网上确认和资格审核时间:9月1日—9月9日
考试时间:10月18日—10月19日
(二)计划生育专业
报名时间:9月1日—9月9日
考试时间:10月18日—10月19日
(三)农业系列
报名时间:10月8日—10月10日
考试时间:10月26日
(四)会计系列
报名时间:(已结束)
考试时间:10月26日
(五)统计系列
报名时间:(已结束)
考试时间:10月19日
(六)审计系列
报名时间:(已结束)
考试时间:10月19日
(七)建设工程专业
网上报名时间:8月8日—9月8日
登陆河南省建设人才教育信息网: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9月10日—9月12日,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6号(郑州丹尼斯3天地与4天地之间),五行嘉园D座南2单元22层2201号房间。
考试时间: 9月27日
(八)交通工程专业
报名时间:9月4日—9月18日
考试时间:10月12日
二、有关要求
(一)卫生、计划生育、农业、会计、统计、审计、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等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业务考试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
(二)参加业务考试的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资格审查后,到相关系列高评会承办部门报名。
个人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正式居民身份证、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河南省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参加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资格业务考试的人员,不需提交聘任证书和外语考试情况。
(三)申报人持准考证和正式居民身份证参加业务考试。
(四)业务考试报名有关表格可登录“河南职称网”(、),从“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请问河南省美术系列的职称有哪些档次?难道没有助理美术师这个层次吗?
劳动人事部关于工艺美术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
(一九八三年一月三十日国务院批转)
(相关文章: 部门规章1篇1次)
为了更好地培养和使用工艺美术干部,做好考核晋升工作,鼓励他们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我国工艺美术创作设计和技艺水平,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之一条 工艺美术干部的业务职称定为: 高级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师、助理
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员;工艺美术 *** 。
第二条 确定或晋升业务职称的工艺美术干部,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 *** 思想,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 确定或晋升工艺美术干部业务职称,应以工作成就、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主要依据,并适当考虑学历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的资历。
第四条 中等工艺美术专业学校毕业,从事工艺美术工作,实习一年期满,成绩良好,或具有同等学历、同等创作设计和技艺水平的,确定为工艺美术员。
第五条 实习一年期满的高等工艺美术院校本科毕业生、工艺美术员或具有同等学历、同等创作设计和技艺水平的, 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确定或晋升为助理工艺
美术师:(一)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二)具有本专业一定的创作设计和技艺水平,能够完成一般的创作设计或 *** 任务,成绩良好;
(三)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第六条 助理工艺美术师或具有同等创作设计和技艺水平的,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晋升为工艺美术师:
(一)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的历史传统;
(二)能够独立完成创作设计和生产 *** 任务,能够解决本专业创作设计和生产 *** 中比较复杂的技艺问题,并有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
(三)掌握一门外语。
第七条 工艺美术师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晋升为高级工艺美术师:......
河南省高级职称证书网上查询 ***
你好。可以在《河南职称》官方网站查询
《河南职称》官方网站: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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