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事 *** 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河南人事 *** 职称文件,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事 *** 是指人事 *** 机构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 *** 对象代办人事管理方面河南人事 *** 职称文件的有关事宜。第三条 市、县(市)、上街区人事行政部门是人事 *** 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 *** 管理工作。其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 *** 机构,具体负责人事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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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上街区人事 *** 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具备条件的单位或区域设立人事 *** 分支机构。
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人事行政部门做好人事 *** 管理工作。第四条 人事 *** 机构与 *** 对象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人事 *** 应当充分尊重 *** 对象的意愿,坚持平等、公正、高效、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人事 *** 和委托人事 *** 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委托人事 *** 机构代办:
(一)保管人事档案;
(二)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申报、档案工资的调整、出国(出境)政审手续呈报等事宜;
(三)办理无入户地址的人员挂* 人事 *** 机构集体户粮关系手续;
(四)代办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报到手续和转正定级手续;
(五)其他与人事管理有关的事项。第七条 下列单位和个人可以委托人事 *** 机构办理人事 *** 事宜: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外地驻郑单位;
(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在本市从业但户口不在本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六)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七)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八)外国常驻代表机构聘用的中方雇员;
(九)其他需要进行人事 *** 的人员。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委托人事 *** 应当与人事 *** 机构签订人事 *** 合同。合同应明确约定人事 *** 的具体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
人事 *** 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委托单位和个人委托的人事 *** 事宜。第九条 按规定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由人事 *** 机构统一保管。第十条 人事 *** 机构对代为管理的人事档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第十一条 人事 *** 机构应加强与委托单位和个人的联系,及时收集充实人事档案内容。
人事 *** 机构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认真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可入档。第十二条 人事 *** 机构根据代管的人事档案材料,可出具 *** 对象所需的与人事关系有关的证明材料、手续等,其他部门或者单位应当认可。
人事 *** 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手续,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据实开具,不得弄虚作假。第十三条 人事档案由人事 *** 机构代管的人员,在 *** 期间可按国家规定计算工龄,享受职称考评等待遇。第十四条 委托人事 *** 的单位,增加或减少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应及时到人事 *** 机构办理相应的手续。第十五条 人事档案由人事 *** 机构代管的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应及时到人事 *** 机构办理人事档案变动手续。被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时,必须凭人事 *** 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介绍信,方可正式办理录用、聘用手续,其人事档案由人事 *** 机构转入录用、聘用单位。第十六条 人事 *** 机构接受委托提供人事 *** 服务,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委托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交纳有关费用。第十七条 非国有企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市、县(市)、上街区人事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在人事行政部门限定的期限内到人事 *** 机构办理人事 *** 手续。第十八条 人事行政部门和人事 *** 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市人才办理人事 *** 手续
(1)人事 *** :就是河南人才交流中心等组织为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这是狭义的只针对咱们来说。
(2)人事 *** 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你想,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或者单位既得关注自己的市场,同时还得做烦琐的人事管理工作,万一哪天倒闭了坑坏多少人。而人才市场就是专业的人事管理工作的单位,安全方便,个人每年只需交60块钱托管费。这样可以为企业节省运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更有利的是:提高社会上人才流通的速度,让各种人才可以方便的各尽其能。
如果你要问:要人事档案有什么用?用处大多了。身份证证明身份,户口本证明籍贯和便于人口核查和管理。而人事档案直接关系着你的职称,工资,福利,升迁等等你最在乎的东西。
(3)办理人事 *** 时,从郑州火车站旁边找到“锦荣商贸城”的站牌(出火车站后往右手边走300米,银基对面就是),坐40路车,终点站是:经二路东韩寨。下车后沿着车来的方向走50米,右手边就是河南人才市场。从最左侧的大门进去,你眼前就有一栋楼的门,那就是河南人才交流中心(不是主楼啊)。进去后上四楼(二楼是 *** 大厅),右拐进去服务大厅。总共有11个办事窗口,人事 *** 在最里面的那两个窗口。
去办人事 *** 前记住先复印下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貌似只需要复印前两个,但为了少被折腾,你把所有复印件都带上就O了。
在人事 *** 窗口办好后(过程就是:工作人员微机录入你的信息,然后你签名),会领到一个人事管理册(这个可丢不得),然后去11号窗口盖章就完事了。建议办好后记住人事管理册上的档案编号。
当你办好从河南人才交流中心才出来时,就叫作:你办理好报到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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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劳动人事 *** 暂行办法》
河南省劳动厅《劳动人事 *** 暂行办法》
2002-05-21
之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强化劳动工作的服务职能,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社会化管理及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劳动人事 *** 指劳动人事 *** 机构本着充分尊重委托 *** 对象意愿的原则,高效、公正、负责地为委托 *** 对象担供劳动人事方面劳动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统筹等项工作结合起来,为委托 *** 对象提供全方位服务。第三条 劳动人事 *** 在国家劳动人事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下,由县(市)以上(含县、市) *** 劳动行政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机构负责办理。第四条
委托 *** 对象包括:河南省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人,各类流动就业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实行劳动人事 *** 的人员。第五条 劳动人事 *** 内容1.向委托 *** 对象提供国家劳动人事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2.向委托 *** 对象提供有关劳动工资管理的咨询服务,包括改善劳动组织、合理定岗定员,改进工资形式、分配办法等。及时帮助解决委托单位劳动工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单位建立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制度提供服务。3.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代办招工 *** ,包括发布招工 *** 信息、启事、提供 *** 场所,承办报名、考核、考核等相关事宜。4.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对其新招人员和转岗、转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5.为委托 *** 对象保管其劳动人事档案。委托 *** 人员在委托 *** 期间,原身份不变,连续计算工龄。6.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委托 *** 人员的技术等级考核、 *** 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申报等事宜。7.按照委托 *** 对象的要求代办其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交、代转等相关事宜。8.按照有关规定,为委托 *** 人员办理档案工资调整。9.按照有关规定,为委托 *** 对象代办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转移等相关事宜。10.根据有关规定,为委托 *** 对象签订、续签、变更劳动提供指导服务。11.对委托单位解聘和合同期满的人员提供再就业指导服务。12.为委托 *** 人员开具有关证明材料。 13.承办与劳动人事 *** 相关的其他事宜。第六条 劳动人事 *** 机构与委托 *** 对象是平等的契约关系,双方各自按照协议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七条
单位或个人委托劳动人事 *** ,须向劳动人事 *** 机构提出委托 *** 申请,并与劳动人事人理机构签订《劳动人事 *** 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具本条款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八条 实行劳动人事 *** 的单位,其新增人员除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还需在劳动人事 *** 机构办理增加委托 *** 人员手续。第九条 实行劳动人事 *** 有人员,在变动单位时,需由劳动人事 *** 机构办理有产在转移手续。第十条 劳动人事 *** 机构受委托开展劳动人事 *** 业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用。第十一条 劳动人事 *** 机构与委托 *** 单位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互通信息,搞好协调,及时解决委托 *** 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履行《劳动人事 *** 协议》的各项义务。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劳动厅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2015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报送高评会的材料有哪些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样表见豫职改办〔1997〕10号文件附件1)一式3份(此表系存档材料河南人事 *** 职称文件,不得复印)。《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要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河南人事 *** 职称文件,并在“单位人事部门 *** ”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和个人联系 *** 。2、经核实并由组织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河南人事 *** 职称文件的《评审简表》一式50份河南人事 *** 职称文件,统一用A3复印纸。3、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通过的、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上报的申报信息电子文本。以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申报者须明确标明申报职务是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更高学历证书及之一学历证书原件。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及毕业证丢失的,须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带人事档案。以硕士、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者,须同时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护理专业申报人员中专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者须同时提供中专和大专毕业证。以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在县(不含省辖市所属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交人事档案。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6、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准考证原件。7、外语考试合格证、考试成绩通知书或免试审批表。8、申报医、护专业须提交相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及执业注册证书原件。9、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来)年度考核情况(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核表复印件或单位证明)。10、任现职期间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网上检索打印页。11、任现职期间出版的著作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网上检索打印页。12、任现职期间的科研成果证书及鉴定材料原件。13、完成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有效证件。14、破格申报者,提交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并由工作单位写出专题报告(要写明申报人符合哪些条件)。15、根据豫卫人〔1998〕26号、豫卫医〔2009〕22号、豫卫办〔2011〕71号文件规定,属于到农村定期工作选派对象、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派驻人员,提交《河南省城市医师卫生支农工作鉴定表》(样表见豫卫办〔2011〕71号文件附件)。16、实行人事 *** 通过人才交流中心申报的人员,须提交聘任单位的证明材料和病例3份(近3年每年1份),属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交本单位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17、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民营医院的申报人员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8、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应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在复印件上加章)。
河南省人才中心 职称评定
初级职称评审
受理范围:
人事档案在我中心托管,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受理材料:
1.存档凭证;
2.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6.评审简表13份(评审简表要求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并打印);
7.一寸免冠照片3张。
办理流程:
1.持以上材料到我中心审核资格。
2.领取并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并由工作单位提出推荐见。
3.报送评审材料,(材料内容、数量及要求请到职称窗口咨询)。
4.送交评委会评审,.评审通过后,办理、发放证书。
办理时限:按照全省职称评审统一时间安排。
服务窗口: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3楼 302大厅
咨询 *** :(0371)65957033 65957469 65927767 65957011 监督 *** :0371-65927787
电子邮箱:hnrsdl@163.com (河南人事 *** )
事业单位的人事 *** 是什么意思?
人事 *** 是指:由 *** 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
人事 *** 是一种人力资源外包形式,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只受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束。用人单位有充分的用人自 *** ,而劳动者则享有充分的择业自 *** 和流动的权利。
人事 *** 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促进了人才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割断了以人事档案为核心对单位的依附管理。
扩展资料:
人事 *** 制度是人事部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经推出的一项人事制度改革措施,面向的是(除了拥有人事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以外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私企,而不仅仅是事业单位。
2005年左右,随着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另一项重要的人事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和覆盖,人事 *** *** 为事业单位聘用制的一项重要配套制度,也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推开实施。
根据人事部的统计,至2009年12月底,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98%以上已经建立和施行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人事 *** 制度,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通俗地讲,目前,各地事业单位,除上级行政任命的领导外,包括绝大部分中层领导在内的正式工作人员,都是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都与单位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其中没有人事管理权的事业单位,也都实行了人事 *** 制,人员档案和人事考核、工资晋级、职称晋升均由人事 *** 机构(一般都叫人才交流中心之类的)负责办理。过去所说的事业单位固定用工模式,已经成为历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 ***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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