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专业技术证书查询?
① 河南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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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讯焊工证
②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在哪里查询
您有这方面河南专业职称网上自学的证书吗?目前人事部、劳保部、工信部都有这方面的证书。要确定您是从那个部门考出来的证书才可以查询啊。
③ 河南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如何查询
河南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如何查询?
一、
河南省特种操作证查询登录河南省安监局网站查询。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统一网站为各省安全监督生产管理局网站查询。
需要知道姓名、办理地点、证件号码才可以查询。
目前河南专业职称网上自学我国已开通网上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系统,用户只要登录该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相关情况了。
查询时间是拿到特种作业操作证次月10日以后查询。
④ 河南工程师证怎么在网上查询认证
城建工程师证书
⑤ 河南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在哪里查询
经鉴定通过的科技成果,由组织鉴定单位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因此版需要在成果鉴定权证书的颁发单位对证书真伪予以鉴定。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
【 *** 】
会议鉴定:根据金融行业的特点全部采用的是会议鉴定。对鉴定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测试,经过讨论答辩后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会议鉴定的鉴定委员会由七至十五名同行专家组成了。聘请专家的要求是:专家必须学风严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家不能是成果完成人。各行申请鉴定项目必须有鉴定委员会推荐人员名单一份与鉴定材料同时报科技司。
函审鉴定(依照国家科技成果鉴定办法的规定进行),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要求,项目已正式使用半年以上;
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
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⑥ 中级工程师职称怎么查询
中级工程师职称可以在网上查询,具体 *** 如下:
一、打开 *** 搜索,在搜索栏输入“回中级工程师职答称查询”,搜索后找到中国人事职称评审网(全国联网查询)网站并点击进入。
⑦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查询初级
助理级的没法查。只有评审通过时公示一段时间。中级以上才有备案,才可以查询,河南职称网
查询就行。一般情况下,档案在哪儿就在哪儿评。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⑧ 河南安监局操作证查询
到河南安监局网站查询。
特种作业操作证一般约为20天到30天左右取得内操作证证书。特种作业操容作证查询统一网站为各省安全监督生产管理局网站查询。
查询时间是拿到特种作业操作证次月10日以后查询。
根据总局140号令,从2011年6月1日起,证件编号已改用身份证号码,即:需查询信息的同志只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以身份证为证书编号即可查到获证信息。
⑨ 河南省特种操作证怎么查询
河南省特种操抄作证查询方袭法如下:
1、打开 *** 网页,搜索”安监局“,找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后点击进入。
(9)河南专业技术证书查询扩展阅读
取得特种操作证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龄达到十八周岁及以上,并且不能超过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
2、具备行业相关的、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3、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上。
4、身体健康,无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⑩ 河南省中专毕业证在网上怎么查询真伪
河南省中专毕业证无法在网上查询真伪。
根据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范围》,不提供中等学历证书查询。
提供查询范围: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注册进度)、 *** 教育(注册进度)、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进度)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注册进度)等。
可以通过查看《中等教育学历报告》来分辨真假。在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_出国教育背景服务页面中的中等教育学历报告查询学历的真假。
(10)河南专业技术证书查询扩展阅读
学籍查询范围
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在籍学生的学籍注册信息(不含自考),以及2001年以来的学籍档案(已离校学生在籍期间的学籍注册信息)。
学籍查询服务仅提供给学生本人,需实名注册后进入学信档案使用。
河南省建设职业资格考试网
『壹』 河南二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怎么查询
注册建筑师报名条件
在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及军队中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人员,符合规定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2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报名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教育部承认的高等学校建筑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最少时间为:建筑学专科毕业需3年;建筑学本科及以上学位或学历需2年。
『贰』 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怎么下载二级建造师电子版
为简来化注册流程,进一步节省时间源提高效率,河南也实行二级建造师注册电子化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电子化申报已经逐渐成为了一种趋势。
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一般在成绩查询的网站打印,河南省不是在政务服务网,
河南省下载二级建造师电子版:登录“河南职称网”-“证书认证”-“考试证书”查询。
获得更多二级建造师相关资讯,安卓手机可以下载“二级建造师助手”,苹果可以下载“希赛网”。应用中还会定期推出最新的备考方面的免费直播课,轻松刷题、看视频,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叁』 河南省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截止目前(2020年5月28日10点),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没有最新通知。
最新通知如下图,二级建造师回报考时间答待定,另行通知。
具体可参看“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上方栏目“考试安排”。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望采纳,感谢。
『肆』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哪里
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大厅里办理。
建造师的合格证书在人事考试部门领取,而注册在建设厅办理。
『伍』 在河南职业资格培训网可以报名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试吗
人力资源二级报名资格(满足一项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即只要年满31周岁,用高中/中专毕业证书就可报考)。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人力资源三级报名资格(满足一项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即只要年满24周岁,用高中/中专毕业证书就可报考)。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陆』 在河南职业资格培训网都能报什么考试
一、总则
1、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以下简称“统一鉴定”)包括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和河南省统一鉴定两个组成部分。
2、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点(以下简称报名点),是由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认定,受理统一鉴定相应职业和级别考生报名工作的指定单位,具体负责政策咨询、报名受理、论文收取、准考证发放、考前辅导、成绩查询复核、资格证书办理等业务。
『柒』 河南注册2级建造师考试哪里报名
今年报名已经过了,参考一下,明年努力!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考点统一设在郑州。 10月31日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月1日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6月15日至7月15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三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报名条件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的学历可参照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确定。(二)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2.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第二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名及资格审查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本人打印填写《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填写《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报考3科的人员统一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经省辖市人事(职称)部门资格审查后,到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免试科目和报考第二专业的人员,须提供有关资料原件,经省人事(职改)部门资格终审后方可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打印填写《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和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打印《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初审,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资格审查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其它中央驻豫单位到所驻地省辖市统一报名。无工作单位人员及实行人事 *** 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报名,档案存放在省辖市的按省辖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档案存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按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报名汇总时,将非免试类、免试类(免一科、免两科)、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第二专业)的考生分别汇总。各地、各单位在采集考生信息时要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否则一律不予接收。2009年6月15日-7月15日全省统一组织报名,逾期不再办理。2009年7月16日至18日,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2009年7月20日前,各省辖市考试中心将《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报名信息软盘一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时同时缴纳考试费。报名参加考试须提供下列材料:(1)《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应打印填写,手工填写不予受理),并分别粘贴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200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2)学历原件和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5)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6)报名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报电子版)一式三份,市留一份,上报二份。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考务部门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至考场座位。六、报考费用根据我省有关标准收费,综合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每人每科70元。
『捌』 河南省职业资格证书上那查
河南职称网
『玖』 河南执业资格二级建造师证书查询
直接在 *** 搜索二级建造师注册信息查询,可以出现查询的网址的!点开就去可以选择省份的!
『拾』 可以在河南职业资格工作网查到的证书是真的吗
您好!
是的,河南省的职业资格证书,就是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河南职业资格工作网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网站,网站查询到的证书是真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河南大学自考报名在哪里报?有没有网址什么的?
首次报名者,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或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根据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然后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到自己网上报名选定的报名确认点照像。准备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首先应全面了解我省已开考哪些专业,详细了解自己感兴趣的专业的层次、要求及课程设置等,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兴趣、文化层次、学习能力等,自愿选择报考专业。一般来说,应先报考专科段,后报考本科段。
2、报考
非首次报名者,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或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报考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完成报考手续。考生受条件等限制,确实无法独立完成网上报考者,可到当地考办指定的报名确认点,使用报名确认点机器设备,在报名确认点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网上报考、付费。
3、报名、报考时间及考试时间
我省自学考试每年考试两次。上半年在4月下旬,下半年在10月下旬。
报名、报考时间:上半年考试报名、报考时间为2月1日—3月7日,下半年考试报名、报考时间为8月1日—9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省考办向社会公布的时间为准。
4、自学考试的学习媒体
一、自学考试的性质和任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目前除台湾省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考,是我国规模更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
我国的高等教育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几种形式。参加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成绩优秀的,可进入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而自学考试属于水平性考试,参加自学考试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考生自主选择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二、自学考试的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需按有关规定报名。报考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业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三、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专业设置、课程设置
河南省自学考试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证书教育,其中学历教育分为中专、专科和本科三个层次,中专、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四种类型,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独立本科段是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继续学习而设置的。其性质类似成人高校的专升本。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毕业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自学考试开考的专业是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可行性来设置的。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低于125学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低于70学分。
四、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及考试时间
1、报名
首次报名者,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或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根据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然后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到自己网上报名选定的报名确认点照像。准备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首先应全面了解我省已开考哪些专业,详细了解自己感兴趣的专业的层次、要求及课程设置等,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兴趣、文化层次、学习能力等,自愿选择报考专业。一般来说,应先报考专科段,后报考本科段。
2、报考
非首次报名者,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或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报考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完成报考手续。考生受条件等限制,确实无法独立完成网上报考者,可到当地考办指定的报名确认点,使用报名确认点机器设备,在报名确认点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网上报考、付费。
3、报名、报考时间及考试时间
我省自学考试每年考试两次。上半年在4月下旬,下半年在10月下旬。
报名、报考时间:上半年考试报名、报考时间为2月1日—3月7日,下半年考试报名、报考时间为8月1日—9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省考办向社会公布的时间为准。
4、自学考试的学习媒体
自学考试的学习媒体包括:全国统考课程,由全国考委组织编写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自学辅导书、同步练习册和音像材料等。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组织编写或指定教材。全国考办和省考办面向社会公布开考计划,对每门课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确规定,公布了教材名称、版次、作者、出版社等信息,考生可按公布的考试计划和自己报考的专业,通过当地自考办购买适合自己的学习媒体。为保证全体考生及时得到正版的指定教材,防止盗版和避免考生错用教材,全国考办、省考办、市考办等为考生供应教材。 5、打印座号通知单
考生在网上报名、缴费后,可按规定时间从网上打印座号通知单。考生因条件等限制确实无法打印座号通知单的,可到各地招办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免费打印。
注意:自2003年下半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实行“一生一证制”。即一位考生只能使用一个准考证号。以两个或多个准考证号参加考试的,将按不同考生对待,考试成绩不予合并。
五、考试须知及成绩通知
考生本人凭《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等规定的证件参加考试。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等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按规定携带考试用品,按要求答题。若违反考试规定将会受到取消考试成绩、延迟毕业1—3年等处理。
考生查询有关考试成绩需到报名确认点或所在报名县(区)招办查询,并领取当次考试的课程合格证。考生也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或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
六、自学考试考籍管理
按照专业考试的计划要求,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需要到该专业的主考学校或其认可的单位进行考核)。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考生取得一门课程的合格证,省自考办即为建立考籍管理档案(电子档案)。
所有合格课程有效期为八年。我省从2003年元月开始执行,对以前的合格课程有效期均从2003年元月起计算。
跨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包括因专业停考需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再办理跨考或改考手续,无需办理新的准考证,即可参加另一专业的课程考试。
七、自学考试转考程序
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课程合格证》等有关证明,到所在市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
1、省内转考。经所在市自考办审核同意,打印《转考登记表》一式两份(《转考登记表》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转出及转入市名称、合格课程成绩)。一份由转出市自考办留存,一份密封交本人自带,直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报名前一个月,各市自考办停止办理转出手续,将转出考生名册及转出信息盘报送省自考办,省自考办根据转考信息下发报名数据库后,考生才能在转入地报考,仍使用原准考证。
2、省际转考:①转出。经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开具转考介绍信,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直接到转入省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转出市自考办将转往外省的考生基本信息及转往省份等情况上报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将考生的考籍档案以机要函件方式寄往有关省自考办。②转入。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凭转出省的省级转考证明,直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由转入市自考办安排,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准考证(在我省有准考证的考生,不须办理新生报名手续)。当次考试结束后,省自考办对外省转入的考生档案进行审核,将审核后考生的外省合格成绩归入我省在籍成绩库,并将外省合格成绩下发给转入市自考办。
3、无论是省内转考,还是省际转考,各级考办要严格考生的转考手续,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没有办理转考手续,擅自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的考生报考对待,毕业时不予合并在籍成绩。
八、自学考试毕业条件和毕业时间
1、毕业条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毕业,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毕业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行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逾期不申请者,责任在己。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还需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 *** 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学校、省自考办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由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3、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三十日或十二月三十日。
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自2003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 *** 。毕业证书可以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也可向发证单位查询认证。
九、学位申请
本科毕业生可由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具体申请办法可向主考学校咨询。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后可以报考研究生考试。
十、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使用和待遇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段)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十一、自学考试课程免考
1、免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本科肄业生、退学生,不含进修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考查课程不属于免考范围。
各类高校本科肄业生原则上按专科毕业生对待;高校退学生只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政治理论课和公共基础课。
2、自学考试课程结构分类: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公共基础课:大学语文、英语(一)、英语(二)、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一)、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物理(工)、计算机应用基础。
3、政治理论课的免考: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各类高校期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政治理论课,可以免考相同名称的政治理论课。
4、公共基础课的免考:
①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除“高等数学(工本)”之外的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
②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及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大学语文”课程。
③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各类专科毕业生已学过“英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英语(一)”课程;各类本科毕业生已学过“英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
④各类计算机专业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计算机应用基础”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部分);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⑤各类物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课程;理工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普通物理”、“大学物理”、“物理”等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物理(工)”课程。
5、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
①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第二学历或本科,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②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③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④取得公共关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公共关系学”课程;取得市场营销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市场营销学”课程等,其他类似问题仿此处理。
6、免考手续。考生在考籍变动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原件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材料)。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报省自考办审批。免考手续每年办理两次,安排在每次考试成绩公布后集中审批,过期一律不办。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
7、免考实践性环节课程,考生需持有关材料到主考学校办理免考手续。
十二、补办毕业证明书
毕业证丢失者,可持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单位开具的毕业证书丢失证明信、省辖市及以上级别党政机关报刊登的毕业证遗失声明及本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省自考办补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具有同等效力。
因毕业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毕业证书污损的,不予换证,责任自负。
十三、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的报名与考核
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有部分课程为实践性环节课程,对这类课程的考核为实践性环节考核,是对应考者进行基本技能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一般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等。
报考实践性环节课程(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后带有“(实践)字样的课程”)考核的考生,按省自考办有关规定到主考学校自考办报名考核。符合免考条件的,由主考学校办理免考手续。报名考核时间由各主考学校自定。考生可与各主考学校自考办联系。
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应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在主考学校或主考学校认可的单位进行。每门课程的“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材料可在报名时在市自考办订购或到主考学校购买。
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试成绩由主考学校通知考生。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入口地址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入口地址: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 *** 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办学和用人自 *** ,现就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改革目标
落实高校用人自 *** ,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发挥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建立个人自主申报、高校自主评聘、 *** 指导监督的职称制度,形成高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淡化资格,强化聘任,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持续推进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进一步释放和激发高校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我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改革内容
全面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限,高校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自主制定评价标准、自主组织评审、自主发文办证、自主考核聘任,实现用人单位人才评价和使用的有机结合。 *** 部门不再组织评审、不再审批评审结果、不再制发任职文件、不再办理资格证书,改为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管理。
三、实施范围
(一)从2017年起,向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下放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等主辅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
省辖市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参照高校教师进行职称评审的单位,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以及自主评审高校中暂不具备评审条件的系列(专业),可采取高校之间联合评审、外聘专家、委托其他高校或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学校自主评聘要求执行。
自主评审高校委托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与本校自主评审人员一样, *** 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和发文办证,由委托高校依据评审结果自主聘任。
(三)按照人才评价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高校中实行人事 *** 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高校推荐、人事档案存放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自主择业 *** 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审核档案后,参加所在高校的自主评审或委托评审。
四、完善评价标准
高校应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评价标准。学校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省基本标准的水平要求。自主评审高校也可直接使用省基本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评价标准要充分体现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的激励导向,突出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实际贡献以及学术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决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贡献。
坚持把师德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完善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将师德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对师德失范实行“零容忍”,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完善教学工作量考核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提高教学业绩在评价标准中的权重。引导教师主动服务重大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学研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和代表作匿名外审制度,重点考察成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潜心研究,遏制学术浮躁和急功近利等短期行为。
五、组建评审委员会
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组建评审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评审范围,规范评审程序,完善评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由25人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不少于17人。担任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担任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由21人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不少于13人。担任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学科评议组,每个学科评议组专家不少于3人。
高一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可评审本系列同级及以下层级职称。
高校组建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须按照管理权限,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
六、建立评审专家库
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建立本校职称评审专家库,严格入库条件,加强监督管理,适时动态调整。
同步建立完善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为高校开展自主评审提供备选专家,实现资源共享。
高校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学校推荐的省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系列高级职称专家库人员名单按照管理权限报备。
七、开展自主评审
(一)制定实施方案。高校应根据事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在备案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额内,制定学校自主评审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岗位设置情况、未来3年职称评聘计划、评审委员会组建、评价标准、评审办法、评审程序、评审纪律、投诉监督机制、任期考核办法等。实施方案经学校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后,按照管理权限,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备案。实施方案相关事项未发生变化的,无需每年重复报备;相关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备。
民办高校开展自主评审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二)规范评聘程序。高校自主评审工作要按照我省“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办法和评审工作规则执行。坚持方案公开、岗位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1.制定年度方案。根据学校自主评审实施方案和未来3年职称评聘计划,在保证重点、保证质量、预留一定发展空间的前提下,制定年度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年度评聘计划、岗位职数、评审系列和专业、评审方式、受理材料要求、评审时间等,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备案后开展评审工作。
2.个人申报。根据评价标准和岗位条件,个人自主申报。个人申请的岗位在一个聘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3.材料公示。学校应将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开展示。
4.院系(部门)推荐。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院系(部门)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把关,提出推荐意见。
5.专家评审。从学校或全省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工作规则进行评审。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也可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根据不同系列(专业)特点,评审工作可采用同行专家评议、面试答辩、考评结合、实践操作、考核认定等多种评价方式。评审工作要向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对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破格或越级申报评审,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学校聘任。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书。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确定相应工资等待遇。
(三)评审结果备案。高校在评审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按照管理权限,将高、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总结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并纳入全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
(四)自主评审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内高校或其他单位流动,转入单位可按照单位标准和岗位要求自主聘任,也可要求其重新评审或同级转评。外省、中央驻豫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我省自主评审单位工作, *** 部门不再进行资格确认,由转入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自主评聘。专业技术人员跨省流动,按照转入地相关规定执行。
(五)改变每年集中评审一次的模式,高校可根据学校结构比例和岗位空缺情况,在全年内自主安排年度评审工作;也可结合聘期考核,按聘期安排评审工作。
(六)高校开展自主评审工作后, *** 部门不再组织高校公共基础课教师考核认定副教授、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到高校工作人员考核认定工作以及高校业绩特别突出人员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工作,由高校按照有关政策自主决定。
八、强化主体责任
(一)高校作为用人主体,要加强对自主评审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要广泛深入宣传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把推进改革与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履行职责、促进高校科学发展结合起来,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岗位设置、自主评审、考核聘任、投诉监督等各项制度。按照改革要求、政策规定和实施方案开展自主评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保证评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高校要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强化聘期考核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续聘、晋升、缓聘、低聘、解聘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落实“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形成竞聘上岗、按岗聘任、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四)高校要统筹规划,充分考虑事业可持续发展和队伍建设的新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未来3年职称评聘计划和年度评聘计划,预留一定发展空间用于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五)各高校要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具备独立开展自主评审的高校,要强化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做好传帮带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委托高校的评审工作,切实保证评审质量。暂不具备独立开展自主评审条件的高校,可通过委托评审、联合评审等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独立开展自主评审。
九、加强监管和服务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高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校自主评审工作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高校的自主评审实施方案、评审委员会组建、年度评审工作方案、评审结果等进行备案,对高校自主评审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巡查和复查。对抽查、巡查和复查中发现违反政策规定、标准把握不严、程序不规范、超职称系列范围评审、投诉较多等问题的,评审结果不予备案,责成高校整改。对整改不力或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
(三)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职称”建设。加强职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评审专家库,逐步推行无纸化评审,将自主评审结果纳入全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为用人单位提供便捷服务。建立在线动态监管体系,打造“阳光职称”,推动高校的自主评审工作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整合数据资源,为多维度评价人才提供支持。
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工作,是落实高校用人自 ***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和重要内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有序推进改革。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广大高校教职工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改革,确保改革平稳推进,顺利实施。 ;
河南中级或以上职称可以报考自考本科吗
自考本科的条件是要有专科学历河南专业职称网上自学,与是否是中级职称无关河南专业职称网上自学,自学考试报名流程:
1、选择好想学的专业
2、你可以登录当地的教育考试网或自学考试网查询报考简章栏目下:什么时间报名,需要考哪些课程、本次开考那几门课
3、自考本科的条件是要有专科学历,大专和本科都没有时间、年龄、户籍的限制。每次考试都安排在双休日。
4、4月和10月报考的同时可以预定教材,(现在网上也有)
5、自考采取学分制,每门课程约70元(包括考务费和书费),可以在报名的同时购买教材,也可以在网上购买,便宜些。
6、之一次报名自考,需要到当地自考办报名,办理准考证,以后就可以在自考网上报名了,当地自考办的地址和 *** 在自考网上可以查询。
7、自考采取的是学分制,只要通过每门课程的考试,就可以毕业取得大专或本科的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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