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教育局 ***
商丘市教育局各个科室的 *** 号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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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科室领导:李永恒
科室 *** : 0370-3220929
2、人事科:
科室领导:黄俊敬
科室 *** : 0370-3220930
3、发展规划科:
科室领导:陈明坤
科室 *** : 0370-3229671
4、财务科:
科室领导:付廷中
科室 *** : 0370-3220917
5、基础教育科:
科室领导:刘向阳
科室 *** : 0370-3220933
6、师资培训科:
科室领导:黄伟
科室 *** : 0370-3228161
7、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科室领导:彭文斌
科室 *** : 0370-3357866
8、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科室领导:张建立
科室 *** : 0370-3220948
9、教育督导室:
科室领导:韩先领
科室 *** : 0370-3356728
10、语言文字办公室:
科室领导:窦黎伟
科室 *** : 0370-3269597
11、安全稳定科室:
科室领导:杨照彬
科室 *** : 0370-3229663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教育局 ***
*** :(0370)8115381
地址:凤城大道南150米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河南省商丘市职称科 *** 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河南省商丘市职称科 *** ,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体育工作河南省商丘市职称科 *** 的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教育、体育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河南省商丘市职称科 ***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上述职责河南省商丘市职称科 *** ,县教育体育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文书档案、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拟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协调各股室间的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治安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人事股(挂睢县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教育系统的人事调配、任职考核、表彰奖励、人事档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职称评审、业务考核及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三)老干部股
认真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政策,管理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负责办理教育系统退休人员的手续;负责教育系统公伤认定的呈报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
(四)发展规划和内部审计股
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规划的实施及落实;制定学校布局规划和调整工作;拟定和管理各类招生计划;管理县级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中小学校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县直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机构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五)财务股
负责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和教育基建投资的相关工作;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教育系统的财务监管工作;指导和编制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国内外教育贷款和赠援款;指导和推进学校总务后勤工作;负责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工作。
(六)基础教育股
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证的发放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高中毕业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管理、教学资源开发、人员培训、应用指导等工作。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牌子)
统筹管理全县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 *** 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及培训机构的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学生德育工作及毕业生就业工作;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八)师资培训股
制订和实施中小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的培训、培养规划;负责小学教师的学历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参与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
(九)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
拟定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相关文件;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工作。
(十)安全稳定股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系统 *** 工作和稳定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应急管理;负责学校 *** 文化建设与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内的监察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的行风政风建设工作;负责监察高、中招工作。
(十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落实国家、省、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方案;负责普通话的推广和社会用字规范化工作;负责普通话水平的培训测试的相关工作;承办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参考资料:睢县 *** 网-教育体育局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 *** 和联系方式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 *** 为0370-3182177、0370-3182191河南省商丘市职称科 *** ,该校联系地址为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邮编为476000。
二、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 *** 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商丘市。陇海铁路与京九铁路、105国道与310国道、连霍高速公路与京深高速公路在此交汇。这里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交通便利、人杰地灵、环境优美、资讯发达。2007年10月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示范院校项目建设验收,成为全国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同年10月,又被国务院确定为“商丘市地方 *** 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主体院校。是河南省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七所高职院校之一。
学院占地1743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67亿元,图书馆藏书143万册,中外文纸质、电子期刊8000种。学院有16个教学系(院、部)和校区,开设有61个专业(含专业方向),其中作物生产技术、园艺技术、畜牧兽医、食品加工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为国家重点建设专业(群);电子商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等为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群);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2个。
学院建有面积达6万平方米的综合实训大楼,可同时容纳万余人的实验、实训。建有河南省车辆诊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机械加工中心、多功能温室、食品加工中心等校内科研、实习实训基地、实训室(车间)313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建立的实验实训室17个,仪器设备总价值达1.4亿元;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基地和实习就业双基地264个。既能充分满足学生的各种实训、实习需要,又可成为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的试验基地。学院还建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可进行156种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认证,覆盖多个专业领域。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10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381人(教授58人,副教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实验员、高级工程师等323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在读)355人,“双师素质”教师506人,全国劳动模范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管专家、省教学名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34人,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十佳”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首批科技特派员等37人。同时,学院还积极开展校企深度合作,聘任河南省商丘市职称科 *** 了一批企业高管、行业精英、知名专家、能工巧匠等340人为 *** 教师,担任职业导师,形成河南省商丘市职称科 *** 了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2006年以来,学院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3068篇。出版著作、教材678部。取得市厅级以上科研获奖成果482项,其中省部级奖励32项;市(厅)级以上结项鉴定项目190项;文艺作品奖57项。学院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22门,院级精品课程76门,工学结合优质核心课程68门。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内涵建设为重点,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创特色,建名校,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之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办学指导思想,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和技能培训;注重对学生进行职业素养、人文素养教育,开设有周末人文大讲堂和素质教育公选课,全面加强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大力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有效途径,先后与河南省科迪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商丘代庄草莓生产基地、神火集团等100多家知名企业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基本满足了学生生产性、定岗性实习实训的需要。
学院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全方位服务学生成人、成长、成才,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招生人数近三年一直稳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目前,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总人数16508人。围绕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学院以开放性实验项目、各类学科竞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为载体,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近年来,河南省商丘市职称科 *** 我院学生先后在国家、省级数学建模、英语、职业技能等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9人次、二等奖23人次、三等奖37人次;省级一等奖3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11个。毕业生以务实精神好、动手能力强、创新意识足、专业素质高等特点受到企业欢迎,一次性就业率平均在95%以上。被评为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50强单位。
学院十分重视与国际间的教育、文化交流。2004年与法国第戎大学技术学院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与该院合作计算机系开发多媒体技术专业课程1门、生物系葡萄专业课程2门、经贸系国际贸易专业课程3门。遴选我院相近专业的学生组成留法预备班,先后已有6批学生赴法学习。
学院的快速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50强、河南省职教攻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首批河南省诚信规范招生示范院校、教育部高职专科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中国电子商务名校等荣誉称号。先后被确定为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微软认证高级技术培训中心、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基地等。
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 ***
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神火大道中段176号
*** :(0370)3226882
河南省人事厅职称处 ***
河南省人事厅职称处 *** :0371—65906046、0371—69690195、 0371—69690200 、0371—66315971、 0371—66321991 河南省人事厅职称处地址:郑州 河南省政五街1号
河南省人事厅是主管河南全省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省 *** 组成部门。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省委的工作机构,又是省 *** 的工作机构,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一个党组。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拟定全省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2、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
3、负责全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实施办法和细则;指导和协调省直各部门、各市(地)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4、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制订全省职称改革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5、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收入分配政策、标准及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各类津贴、福利制度;拟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的政策规定。
6、实施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省 *** 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全省性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省 *** 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南省人事厅
郑人社职称(2014)69号
各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市直及驻新郑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河南省商丘市职称科 *** 的通知》(郑人社职称〔2014〕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
按照全省职称工作统一部署,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从9月份开始至12月15日前结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从10月份开始至12月31日前结束。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核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工作,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豫人社〔2010〕1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豫人社职称〔2011〕2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未达到控制标准河南省商丘市职称科 *** 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别按每年2%、3%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河南省商丘市职称科 *** ;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二进一”进行审核河南省商丘市职称科 *** ;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三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原则上当年不再审核申报职数。各事业单位要认真填写《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情况备案表》《事业单位职称申报人员排序表》(表格从郑州职称网资料下载里下载),于9月15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备案。不按要求备案的不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评审材料。各单位在报批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之前,要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推荐制度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三、学历认证问题
所有申报职称人员,均须提供学历认证资料。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认证资料进行认真查询,严防学历造假,审查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认证方式请登陆“郑州职称网”查看《关于郑州市申报职称人员学历认证的有关说明》。
四、论文检索问题
论文检索可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也可以在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合法期刊出版单位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页“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进行检索。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
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6号)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政策规定精神,从2013年起,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今年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时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六、任职年限的计算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30日。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09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9年9月30日前聘任。申报中级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要求4年以上的,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以此类推。
七、有关政策调整
(一)关于转换系列或专业申报问题
1.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结合的系列需职务聘任后方可同级转评。
2.转岗后晋升。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成果须为转岗后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业绩成果,转岗前的业绩成果可适当参考。
高校、中专、技校、党校教师内部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文、理工科之间转换岗位和医学、外语、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需同级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教师不同专业转评、晋升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关于研究生上学期间任职年限计算问题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
(三)关于高级经济师的评审问题
今年高级经济师不再实行考评结合,可直接申报参与评审,评审条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职称网”查看(豫人职〔2014〕10号文件),原评审条件(豫人职〔2008〕23号)废止。
八、报送各系列中、高级评委会的材料
(一)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三)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郑州职称网资料下载里下载)一式2份,1份附在申报材料里,1份呈报单位留存。
(四)《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 *** ”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 *** 。
(五)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高级35份,参加答辩人员45份;工程、中专、中小学系列中级30份,其它系列中级22份,参加答辩人员35份)以及同内容的txt格式申报信息的电子文本。
1.在录入《评审简表》个人信息时,“申报专业”应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现从事专业”可结合申报人实际工作手工录入申报专业相关的子专业,比如“申报专业”选择“地质”,“现从事专业”可手工录入“地质勘探”。
2.《评审简表》中的“学历”一栏中须明确填写“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详情”部分应填写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未详细填写的不予受理)。
3.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评审简表》中“其河南省商丘市职称科 *** 他专业技术职务”一栏中注明转评前的系列、级别、职务、聘任时间,未如实填写的,评委会不认可其转评经历。
4.申报人员对兼任行政职务情况应如实填写,故意隐瞒行政 *** 情况的,视为弄虚作假。
5.《评审简表》工作简历一栏应如实、连续填写个人工作经历,包括借调、离职进修、支教等。
6.《评审简表》业绩成果中的各类表彰奖励项目须注明相应表彰文件的文号(未注明表彰文号的业绩成果不予认可)。
(六)参加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七)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和新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经同级人社部门审验合格)。
(八)之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更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须延长到12月31日)。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九)任现职以来(高级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中级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十)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十一)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
(十二)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中级、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十三)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四)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 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原件。
2. 非公有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十五) 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在本年度评审时无效。各评委会承办部门接受材料原件的,不再提交复印件。
(十六)中、高级申报材料报送要求(中小学系列除外)
1.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应按类分装:《评审表》、《评审简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成绩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表等材料原件集中装袋;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社会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原件集中装袋;论文、论著及相关材料集中装袋(在封面、扉页和内容的之一页申报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各材料袋封面张贴清单。
2.所有高级申报材料统一使用手提袋报送,一人一袋,并在手提袋上依次注明:工作单位、姓名、申报系列、申报专业、申报职务、联系 *** 。
九、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抓紧时间部署本年度职称工作。根据本通知妥善安排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申报推荐、资格审查和材料报送工作。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的,逾期不再受理。
(二)严格审核资格条件。各单位要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准确性。特别是评审材料的齐全规范、真实有效情况,《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各栏目内容填写与原件的一致性,是否需要答辩等,并对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论文、著作检索页进行网上复核。
(三)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自主择业 *** 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的,可通过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 *** 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申报。
(四)完善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签字、盖章。通过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双重承诺,增强诚信意识,维护职称工作声誉。
(五)规范申报推荐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职〔1997〕11号)规定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到职称政策、空岗情况、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五公开。要成立相应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在民主测评和专家评议组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人选,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由所在单位逐级推荐上报。对群众有异议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复核,增强申报材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六)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聘任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超范围评审、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反职称政策规定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健 *** 称工作制度,严格职称工作程序,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精心组织推荐和评审工作。要广泛宣传职称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要认真受理、答复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对能够直接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得借故推诿搪塞;对没有政策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总,报上级职改办研究后答复。
(八)单位和个人可到“河南职称网”()或“郑州职称网”()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进行录入、打印《评审简表》。所有省、市有关职称文件和申报评审条件以及各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免试表等均可到“郑州职称网”查阅或下载。
(九)卫生系列、计划生育专业高级申报材料报送的具体要求,请按照《关于2014年度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4〕39号)文件执行。中小学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继续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资格审查和报送材料中有什么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职称科联系,咨询 *** :63206118.
附件:
1、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2、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3、考评结合系列(专业)高级业务考试安排
新郑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0一四年九月九日
附件1
新郑市2014年度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系列名称
报送材料时间
中专
10.8--10.15
党校
10.8--10.15
体育
10.8--10.15
档案
10.8--10.15
图书、文博
10.8—10.15
农业
10.10--10.20
艺术(群文)
10.8--10.15
新闻
10.8—10.15
工程
10.8--10.20
机械工程
10.8--10.15
电气工程
10.8--10.15
附件2
新郑市2014年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系列名称
报送材料时间
中专
10.10--10.25
党校、档案
10.10--10.25
体育
10.10-10.20
经济、统计
10.10--10.25
图书、文博、艺术(群文)
10.10--10.15
卫生
10.20--10.25
计划生育
10.15--10.25
新闻
9.20--10.20
(建设、交通、林业、播音广电工程)
10.8--10.20
(机械、电气)工程
9.25-10.10
工程、教授级高工
9.15--10.10
会计
9.20--10.10
附件3 考评结合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业务考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一)卫生系列
网上报名时间:8月21日—9月4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
网上确认和资格审核时间:9月1日—9月9日
考试时间:10月18日—10月19日
(二)计划生育专业
报名时间:9月1日—9月9日
考试时间:10月18日—10月19日
(三)农业系列
报名时间:10月8日—10月10日
考试时间:10月26日
(四)会计系列
报名时间:(已结束)
考试时间:10月26日
(五)统计系列
报名时间:(已结束)
考试时间:10月19日
(六)审计系列
报名时间:(已结束)
考试时间:10月19日
(七)建设工程专业
网上报名时间:8月8日—9月8日
登陆河南省建设人才教育信息网: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9月10日—9月12日,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6号(郑州丹尼斯3天地与4天地之间),五行嘉园D座南2单元22层2201号房间。
考试时间: 9月27日
(八)交通工程专业
报名时间:9月4日—9月18日
考试时间:10月12日
二、有关要求
(一)卫生、计划生育、农业、会计、统计、审计、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等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业务考试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
(二)参加业务考试的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资格审查后,到相关系列高评会承办部门报名。
个人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正式居民身份证、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河南省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参加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资格业务考试的人员,不需提交聘任证书和外语考试情况。
(三)申报人持准考证和正式居民身份证参加业务考试。
(四)业务考试报名有关表格可登录“河南职称网”(、),从“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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